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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范文六篇)

2022-06-19 22: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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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计算机管理员岗位职责

计算机管理员岗位职责

计算机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维护全局的计算机和相关的外部设备,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检查,保障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保障网络系统和各类软件的正常运行。

三、负责用户在计算机相关方面的教育。

四、搞好机房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五、定期做好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主任职责

一、带领计算机管理人员搞好全局计算机及其外部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制定定期检查计划,监督维修效果,做好各种记录。

二、做好软件开发、验收、应用等工作。

三、保障网络系统和各类软件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用户在计算机相关方面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计算机有关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管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算机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维护全局的计算机和相关的外部设备,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检查,保障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保障网络系统和各类软件的正常运行。

三、负责用户在计算机相关方面的教育。

四、搞好机房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五、定期做好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论我国行政许可法的不足与完善

论中国行政许可法的不足与完善

摘 要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法律框架下塑造现代政府的进程又取得了重要的、建设性进展,是政府的又一场自我革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国行政许可制度仍处于幼年期,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行政许可法,不足,完善

2004 年7 月一日起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对于提高行政效率,遏制行政腐败现象有重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在于它可以重新塑造一个政府的执政理念,使政府由过去的管理型逐步向服务型转变。从而加快推进建设法制政府的进程。【1】

一、行政许可法的优点

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我国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上一次立法理念的革命性转变, 实现了从“平衡论”向“控权论”,“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2】。行政许可法的制定和实施中有许多优点, 有利于建立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诚信政府。

(一)走向阳光政府:《行政许可法》确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案卷排他制度,努力打造出一个阳光下的透明政府,使我国向阳光政府的进程又前进了一大步。

(二)建立有限政府:《行政许可法》严格限定许可的设定权与设定程序,在设定事项、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方面作了严格的限定,对可以设定的归为6 类,不可设定的归为4 类,体现了个人自治、市场优先、自律优先、事后机制优先等立法精神,有利于打造有限政府。

(三)推进责任政府:《行政许可法》奉行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现代民主政府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不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政府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我国推进建立责任政府的进程

(四) 追求高效政府:《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的电子商务,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 一个窗口对外, 统一办理、集中办理、联合办理是我国追求高效政府的有利的例证。

(五) 打造诚信政府: 行政许可法!首次肯定了行政许可领域的合法信赖保护原则, 这对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扫清障碍、创造良好有利条件, 争强行政组织的内聚力与外长力, 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有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许可法的不足

(一)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1、法条概念模糊。《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依此规定,行政许可仅指行为许可, 而不包括资格许可。尽管在该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已明确将资格许可的事项列入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 对此概念上的缺漏作了弥补, 但作为概念性的法条阐释的不完整则是客观存在的, 极易造成理解上的片面和适用上的混乱, 对此应作全面科学的概括与修正。应该看到, 这种权威的法律定义上的欠准确在我国许多立法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立法技术的科学性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3】

2、行政许可主存在多主体问题,部分临时性行政许可期限不明确。根据该法第十

四、十五条的规定,符合一定的条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扩大了行政许可主体的范围。另外,既然是临时性行政许可就应该有一个明确的使用期限,否则存在临时性行政许可长期有效的可能,而十四条并未涉及期限。

(二)、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受理申请的书面凭证的问题。由此建立了行政许可受理程序中的出具书面凭证制度。出具书面凭证,对于行政许可申请人诉权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申请书上无关于应载明内容的规定。行政许可法应规定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后应出具相应的书面凭证。对这一点很多学者都已明确指出。

【4】

2、公示制的局限。《行政许可法》第30 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有关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这一规定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公示不能只限于“办公场所”。在信息的公布上,只规定了行政机关应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这一要求没有考虑信息公布的期限与当事人权利的关系。

3、行政许可制度中的听证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在于提高行政效率,作为行政许可程序核心的听证程序更应当是体现公正与效率最佳结合的典范。”【5】在立法中使用了诸如“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等模糊字眼,给了行政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且对于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行政许可听证参加人、听证主持人的规定都过于简单而不具有操作性。《行政许可法》规定有权申请听证的只能是行政许可申请人和直接利害关系人,这种规定显然不合理。”【6】

4、有关许可期限的问题。《行政许可法》在规定法定期限的同时,又规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另外规定的除外”的但书条款,这些条款如果在立法中不能严格控制,就可能会使原本很好的期限制度设计的作用大打折扣。

5、多头审批,重复许可仍然严重。老百姓要办成一件事,多个部门都规定需要办理许可证,如办一个旅馆,申请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办理治安许可、特种行业许可、消防许可、食品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同一部门的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行政许可权限冲突,导致对有利的事项大家都去管、都去批,使行政许可失去控制。

三、完善行政许可法

(一)、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界定

1、采用禁止性立法方式。《行政许可法》列出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显

得宽泛而无实际意义,但我们可以转换思路, 从相反的方向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这样就相当明确而具体。

2、建立有效的外部制约机制。采用禁止性立法方式, 仍然可能会显得过于宽泛, 因此, 还必须启动外部制约力量来制约滥设行政许可现象。行政机关设定行政许可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我们还应当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 为监督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提供必要的外部制约力量。

(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1、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化建设。首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以服务社会、企业和广大公众为基本目的;其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进行有步骤、有计划的放权,从而有力地促进公共行政改革中的多元化、分权化和服务化的发展趋势;其三,根据“服务行政”要求,建立和完善提供公共产品行政审批机制,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模式从 “指挥式”管理向 “服务式”管理转变。

2、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切实简化审批手续和程序。要合理划分和界定各级政府及部门之间的事项分工,理顺职能配置,改进审批方式,大力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实现行政审批程序的规范化。对政府各部门原有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逐一进行清理,每一事项的审批必须规定合理时限,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工作“五办制”。此外,结合信息化网络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在行政审批管理中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实行网上登记、备案、审批等,以此来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

(三)、完善监督制度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没有救济的权利只能是空中楼阁【7】。由此,我们要加强内外监督。

1、在内部,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检查制度。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对乱设定、乱许可、乱收费及不作为问题等坚决查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在外部,首先要建立许可人被许可的监管制度。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各行政许可机关应依法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属地管辖和举报等方式,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其次,要建立行政许可的申诉、检举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要把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有机统一起来, 强化对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检查。要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加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四)、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观念转变和精神转变在现实中的地位至关重要。《行政许可法》旨在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法治建设,实现社会自治。因此削减行政许可是必然的,它不仅削弱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加重了其责任,导致了收入的锐减,甚至还有可能使其面对被行政许可人的补偿请求。新旧法律的交替意味着秩序的冲突,而秩序冲突的背后意味着利益的冲突。面对本机关利益的触动,若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念陈旧,认识不到位,甚至有抵触情绪,不能很好的执行法律。因此,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尤其是再次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彻底领悟其精神和立法理念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 姜明安.推进法制建设的关键步骤[N].法制日报,2003-9-3(8)

【2】李运华. 行政立法从平衡论向控权论过渡[ N] . 长江日报, 2004-7-1(11)

【3】卓晓宁.浅析《行政许可法》存在的不足[A].政治与法律,2007,(5),70-72

【4】应松年, 杨解君.行政许可法的理论与制度解读[M]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周佑勇.行政许可法理论与实务[M]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

【5】杨宝成.行政许可法实施现状及对策分析[J].学习论坛,2006,(10):48.

【6】张静.浅谈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暴露出的问题[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6,(6):14.

【7】唐璨, 赵永伟. 论行政许可法的成就与缺陷[ J] .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4(1)

第三篇: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与意义

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与意义

摘要: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正从高度计划和中央调控的经济体,转变为举世瞩目的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然而,在取得了空前的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中国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就是其中之一。幸运的是中国政府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是巨大的。本文先概述了政府和环境保护两者间相互的意义,然后从立法、执法、监察、财税和市场调节四个方面分析了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指出中国政府在这四方面工作的成效、不足及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职能 环境保护

在过去三十年中,中国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还是高度计划和中央调控的经济体,现在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充满活力的市场经济体。然而,在取得了空前的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中国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就是其中之一。幸运的是中国政府已经将这些问题摆在了重要位置。在 2009 年9 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胡锦涛主席指出中国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研发和推广环境友好技术”。中国政府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决心是巨大的。

一、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

(一)政府干预对于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世界银行在《1992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的:“在过去20年中, 各国人民己经懂得了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应该更多地依靠市场, 而较少地依赖政府。但是,在环境保护领域恰恰是政府必须发挥中心作用的领域,私人市场几乎不能为制止污染提供什么鼓励性措施”。美国学者勃布·罗滨逊曾指出:“市场经济并不能成功地保护环境,政府的干预是必要的”。

最近几年来, 我国经济高速发展, GDP总值在短短的几年内进入了世界前六位, 但是在这惊人的成就背后是以资源耗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目前, 我国有1 /3的国土被酸雨侵害; 被监测的343个城市中, 3 /4的居民呼吸不到清洁的空气, 全球污染最严重的十个城市我国占了七个; [1]七大河流水系中, 劣五类水质占41%, 城市河段90%以上遭受严重污染; 全国尚有3.6亿农村人口喝不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 中国沙漠和沙化土地总面积为262万km2, 已接近国土面积的27.3%, 且每年还以3463km2的速度扩展( 相当于一个大县的面积) 。[2] 这些数据, 只是描述了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状况的一个方面, 但沉甸甸的数字说明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已经濒临危机的边缘。如果政府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改善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 严峻的环境问题必将阻碍我国经济建设的健康、高速、持续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

(二)环境保护对于政府是法定责任和大势所趋

我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政府对环境负有保护责任, 这是我国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历史进程的必然要求, 是行政体制改革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体现和进一步深化。为了给人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政府理所当然要把环境保护作为自己行政职能的一部分。

1992年, 一百多个国家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会议讨论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重要文件, 从而确定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人类共同目标和行动纲领。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应积极主动地加入到国际社会的环境保护运动当中, 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从而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同时, 西方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贸易利益和生态环境, 相继制定许多“绿色壁垒”, 以阻止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产品进入本国。目前, 许多国家已采用了ISO14001国际标准。因此, 我国政府应顺应世界潮流, 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 采取措施应对国际贸易的“绿色壁垒”, 以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处于不败的境地。

二、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一)立法

由于环境工作具有较高的技术性特点, 而政府管理社会的任务艰巨而复杂, 处理环境工作只有依法行事, 才能克服行为上的任意性、盲目性, 在保证政府行政权力优先的前提下, 依法实现政府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因此, 只有通过法律强化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用法律武器给环境违法行为以震慑,才能真正改善人民的生活环境, 实现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目标。

我国的环保立法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对象制定、颁布和修订了多项环境保护专门法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资源法,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系的环境法律和标准体系,为环保领域实现有法可依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环境立法逐渐建立了由综合法、污染防治法、资源和生态保护法、防灾减灾法等法律组成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体系。 二十世纪90年代,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成立,加快了资源环境立法的进度。在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我国相继出台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水法》、《煤炭法》、《水土保持法》等;在防灾减灾方面,制定了《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和《气象法》等;在污染防治方面,我国先后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一系列促进循环经济的制度,包括循环经济的规划,抑制资源浪费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循环经济的评价和考核,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对高耗能、高耗水企业的重点监管制度和强化的经济措施等。

环境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使我国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域基本都实现了有法可依。到目前为止,制定了8部环境保护法律、15部自然资源法律,制定颁布了环境保护行政法规50余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近200件,军队环保法规和规章10余件,国家环境标准800多项,批准和签署多边国际环境条约51项,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的地方性环境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共1600余项,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体系的环境法律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法规,对我国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限制破坏资源环境的活动,加快治理污染的进程,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执法

法规只是为政府保护环境提供了行为依据,而政府能否对环境保护产生作用,关键要看执法情况。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众多的环境保护法规,但是细则的多重标准和执行的能力不足使得这些法规的执行面临很大的问题。

许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已经生效,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陆续出台,但是由于缺乏关键性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实施细则,许多具体措施难以操作。例如,2007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8 年改为国家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联合颁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实施绿色信贷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但是由于现有绿色信贷标准多为综合性和原则性,缺少具体指导银行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导致行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内部实施细则,从而大大降低了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

主要的执法制约还在于地方利益和中央意志矛盾。在中国的现行分权制度下,特别是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被要求对其地方经济发展负上更大的责任。 “十一五”以来,中央政府“节能环保优先”和“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导向已经十分明确,但是大多数地方和企业对中央的指令仍然置若罔闻,认为环境保护工作会阻碍其经济发展。目前他们的政绩评估主要还是基于当地经济发展,而不是环保政策的执行。为了刺激经济增长、维持地方的高财政收入,很多在高资源能源消耗,高收益领域的环保政策执行都受到了阻碍。

尤其在一些主要创收及就业来源来自小煤矿的地区,出现了地方利益和中央利益的明显冲突。中国共有28000 个煤矿,但其中只有2000 家是国有的,其生产量占中国煤炭生产量的65%,其余26000 个煤矿则是由乡镇或个人所有。他们的扩张引发了生产安全问题以及煤炭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据调查,中国国有煤矿的矿井回采率平均为45%,而乡镇和个体煤矿的回采率仅为15-20%。尽管中央政府在很多场合都明确强调要提高资源管理,关闭小煤矿。但是在现实中即使不是完全不可能实现也是非常困难的。其主要困境在于如何规范管理但不会对生计就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例如在湖南产煤大市娄底,有1400 多家小煤窑,一旦关闭,至少40%的乡镇连工资都无法发放。

(三)监察

监测和统计信息是立法决策和执法监督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信息,就无法针对环境问题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而信息的获得需要对广泛分布的基础建设的大量投入,以及对细致科学的统计标准的讨论确立。相比较那些框架性的战略政策的制订,这些工作更加实际也更加细致繁琐,中国还差得很远。

我国尚未建立起科学统一的环境保护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和执法机构。目前,全国共有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中心145个,绝大部分受政府委托开展节能执法监督和监测,在人员、预算、技术、设备、操作规范、信息收集和传递等许多方面都存在不足。我国“十一五”规划中确定了5项环保统计指标。其中2项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环境质量指标3项,分别从国控断面和七大流域水质、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确定了量化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然而由于缺乏规划和明确的需求以及管理上的不规范,这些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很差。

监察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落后也导致政策难以落实。中国现有基层(省、市)环保执法机构多数在原环保监测机构基础上通过职能调整、体制转变或者机构改革等方式建立。由于没有得到国家立法层面的明确授权,环保监察执法部门无法有效履行环保监察和执法工作,执法不力和执法软弱现象十分严重。另外,由于地方经济实力和环保意识参差不齐,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和资金不到位的现象十分突出,一些机构由于无法得到地方财政扶持不得不自收自支。

(四)财税和市场调节

目前,中国的主要推动环境保护的战略和政策大多都是利用行政手段或者指令性控制手段来推行的。行政手段由于其固有的直接性、强制性和高效性以及易监督曾经对中国环境工作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市场经济和社会民主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高成本及缺乏激励其局限性也日益显现。因此,国家意愿很难转化为地方和企业的自觉行动。

中国利用市场手段和财税机制来建立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尚不完善。目前,中国国内资源的价格还不能够完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状况,现有石油、煤炭价格还不能完全反映市场供求,可再生能源(以及新能源)发电的电价与煤电、天然气电的价格差别不明显,节能产品与非节能产品价格倒挂,这些因素都极大地限制了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还缺乏有效的税收调节手段,对环境保护行业的税收优惠相对较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直接补贴也少,环境税、燃油税的开征仍然处于探讨和初步实践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三、政策建议

(一) 树立绿色GDP的概念

中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只反映了经济活动的正面效应,而没有反映负面效应的影响,因此是不完整的,是有局限性的。在对地方政府进行考核时,需从“绿色GDP”的角度,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从现行GDP中扣除环境资源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服务费用,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考虑到由此付出的环境代价,不以牺牲环境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

(二) 转变环保管理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环境公共物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仅仅凭政府来供给环境公共物品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应实行环境保护市场化。对环境保护行业给予税收优惠,对环境保护工作给予直接补贴,环境税、燃油税的开征工作应尽早由讨论转入实践阶段,与发达国家缩小差距。同时,现行的环境污染治理原则应由“谁污染谁治理”改为“谁污染谁付费”(即PPP原则) , 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才能实现集约化治污,这样也才能降低治理成本,发挥投资效益和规模经济效应,避免环境保护盲目投资,到处布点,重复建设的现象发生。

(三)加大环保监察投入

加大在环境保护监察方面的行政、资金、人才投入,在中央、省、市各个层次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整合现有体制资源,提供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的体制保障。在自然资源、能源、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的测量、统计、核算、报告、核查等方面完善体制、统一标准、健全机制,为强化监管能力提供良好计量基础。

参考文献:

[ 1 ]马中. 环境经济学[M ].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9. 6. [ 2 ]陈喜红. 中国环境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缺陷与改善对策研究[M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6. 7. [ 3 ] 胡同泽, 文晓波.政府维护生态环境的责任与实现途径[ J]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6, ( 3) . [ 4 ] 张邦辉, 黄开腾.树立科学发展观, 强化政府生态责任[ J] .生态经济,2006, ( 5) . [ 5 ]中国人类发展报告2009/10:迈向低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未来.2010.4

第四篇:大气环境污染与保护

大气环境污染与保护 知识讲座发言稿

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组成。自然环境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和,即阳关、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自然因素的总和。而社会环境是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为不断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通过长期有计划、有目的地发展,逐步创造和建立起来的一种人工环境。社会环境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标志,它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社会环境的质量对人类的生活和工作,对社会的进步都有极大的影响。 地球表面覆盖着多种气体组成的大气,称为大气层。一般是将随地球旋转的大气层称为大气圈。由于大气圈中空气质量的分布不均匀,通常将从地球表面到1000-1400千米的气层称为大气圈的厚度。

大气在垂直方向上的温度、组成与物理性质也是不均匀的。根据大气温度垂直分布的特点,在结构上可将大气圈分为五个气层:

(一)对流层:对流层是大气中最接近地面的一层,它具有气温随高度增加而降低和空气具有强烈的对流运动两个特点;

(二)平流层:对流层层顶之上的大气为平流层,其上界伸展到约55千米处。

(三)中间层:由平流层顶至85千米高处范围内的大气称为中间层。

(四)暖层:暖层位于85-800千米的高度之间。

(五)散逸层:暖层层顶以上的大气,统称为散逸层。如果按空气组成成分划分大气圈层结构,又可将大气层分为均质层及非均质层。

大气是由多种成分组成的混合气体,这些混合气体的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干洁空气:它的主要成分为氮、氧、氩,它们在空气中的总容积约占99.96%。此外还有少量其他成分,如二氧化碳、氖、氦、臭氧等。干洁空气是大气中的不变组成。

(二)水汽:大气中的水汽含量比较低,但它在大气中的含量随时间、地域、气象条件的不同而变化很大,在干旱地区可低到0.02%,而在温湿地带可达6%。水汽对天气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悬浮微粒:悬浮微粒是指由于自然因素而生成的颗粒物,如岩石的风化、火山爆发、宇宙落物以及海水溅沫等。无论是它的含量、种类,还是化学成分都是变化的。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过程引起某种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了足够的时间并因此而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危害了环境环境的现象。按污染的范围,大气污染可分为:局部地区大气污染,区域性大气污染,广域性大气污染和全球性大气污染。燃料的燃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石油工业和化工工业大规模的发展也增加了空气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在农业方面,由于各种农药的喷洒而造成的大气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公认的综合性大气污染现象有:

(一)汽车尾气:汽车是近代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汽车尾气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日益严重。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成分主要有CO,NO,HC,颗粒物和臭氧等。CO存在于所有燃烧器的尾气之中,它极易与血红蛋白结合。CO浓度低时会使人慢性中毒,浓度高时则会导致窒息死亡。

(二)光化学烟雾:大气中的大气中的HC和NO等为一次污染物,他在太阳光中紫外线的照射下能发生化学反应,衍生出二次污染物.由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混合所形成的烟雾污染现象称为光化学烟雾.NOX是这种烟雾的主要成分.(三)酸雨:酸雨通常是指PH值小于5.6的降水,是大气污染现象之一.酸雨的形成主要是由大气中的SOX和NOX造成的.酸雨对环境有多方面的危害,会造成水域和土壤的酸化,损害农作物和林木的生长,危害渔业生产;腐蚀建筑物,工厂设备和文物古迹,也危害人类健康.因此,酸雨会破坏生态平衡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四)温室效应加剧.温室效应是地球上生物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由于人口激增,人类活动频繁,化石燃料用量的猛增,加上森林面积因滥砍滥伐而急剧减少,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和各种气体微粒含量不断增加,致使二氧化碳吸收反射回地面的长波辐射能增多,引起地球表面温度上升造成温室效应加剧,气候变暖.温室效应加剧导致全球变暖,会对气候,生态环境及人类健康带来严重影响.(五)臭氧层空洞几高层大气中由氧吸收太阳光紫外线而生成的臭氧.臭氧能吸收波长在220nm___230nm范围的紫外线.防止这种高能紫外线对地球上的生物造成伤害.近年来,人类活动使臭氧层变薄,乃至出现空洞.这意味着有更多的紫外线辐射到达地面,从而造成更大的破坏.

1、大气污染对健康的危害 空气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空气被各种有害物质污染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大气污染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密集、煤炭和石油燃料的迅猛增长而产生的。近百年来,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大气污染事件日趋增多,20世纪50~60年代成为公害的泛滥时期,例如: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等,不仅严重地危害居民健康,甚至造成数百、数千人的死亡。 1.1二氧化硫、颗粒物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因燃煤排放的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急剧增多。空气污染以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烟尘。据统计,1990年全国煤炭消耗量10.52亿t,到1995年煤炭消耗量增至12.8亿t,二氧化硫排放量达2 232万t,超过欧洲和美国,居世界首位。1997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 2 346万t,比 1995年增加114万t,烟尘排放总量为1873万t,比1995年减少111万t。由于我国部分地区燃用高硫煤,燃煤设备未能采取脱硫措施,致使二氧化硫排放量不断增加,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如不严格控制,到2000年我国煤炭消耗量增长到15亿t时,二氧化硫排放量将达2 730万t。 空气中二氧化硫的主要危害是刺激和腐蚀呼吸道黏膜,引起炎症和气道阻力增加,长期作用会导致慢性鼻咽炎、慢性气管炎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资料,居民长期接触接近年平均浓度超过100 μg/m3的烟尘和二氧化硫;短期接触日平均浓度超过250μg/m3的烟尘和二氧化硫,能促使呼吸系统疾病加重,患者病情恶化。从我国全球大气监测资料分析,北方几个城市(沈阳,北京等)居民区大气飘尘年平均超过400 μg/m3,二氧化硫为100 μg/m3左右;冬季飘尘日平均浓度超过500 μg/m3,二氧化硫约为250 μg/m3,均明显地超过或相当于引起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恶化水平。

上海市分析了1974~1982年大气中二氧化硫与飘尘浓度和同期人群死亡率有显著的相关性。有些地区则是由于大气污染严重,致使儿童肺功能和免疫水平明显低于对照区。儿童免疫能力降低,易感染传染性疾患,使慢性气管炎患病率增加。有慢性呼吸系统疾患的儿童,成年后,又有可能导致慢性肺部疾病患。燃煤型污染物危害健康的现象,在一些污染较重的城市已明显引起呼吸道疾病的患病率和死亡率增高。有文献报道,支气管哮喘、上呼吸道感染病人求诊次数与周围空气中颗粒物污染水平有关。 1.2 硫酸雾和酸雨

大气中二氧化硫可被氧化成硫酸雾,随飘尘直接进入肺泡。它的危害作用比二氧化硫大10倍。由二氧化硫排放引起的酸雨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已由80年代初的西南局部地区,扩展至西南、华中、华南和华东的大部分地区,目前年均降水pH低于5.6的地区已占全国面积的40%左右。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危害居民健康;腐蚀建筑材料;破坏生态系统,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每年多达200多亿元,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最近,英国评论报导,英国每年有多达24 000人由于大气污染而早死,有大约相当于此数的人由于短期大气污染事故而住院。报道估计,由于颗粒物的影响而造成每年约8 000人早死,10 500人住院,二氧化硫的影响约为3 500人,臭氧的影响为12 500早死和9 900人住院。 1.3 汽车尾气和光化学烟雾

监测分析表明,机动车辆排气型污染已代替煤烟型污染,成为城市主要大气污染源,并且这一趋势还将继续发展。以上海为例,1995年上海市中心城区内机动车CO、碳氢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污负荷分别约占该区域内机动车和固定源排放总量的76%,93%和44%,如不采取措施,到2010年,机动车排污分担率将进一步上升至94%,98%和75%。

汽车尾气对北京市大气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污染。1998年9月底至10月中下旬,北京出现多日的无风闷热天气,污染物不能扩散稀释,致使大气质量严重恶化,市民感到浓重的污染物刺激咽喉和眼睛,咳嗽、呼吸不畅。人们经历了环境污染之苦以后,痛感现在已经到了非治理环境污染不可的时候了,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也有重蹈工业发达国家污染事件的危险。北京市拥有各类汽车,1987年为42万辆,1997年已超过120万辆,10年间增加2倍。这些汽车给北京市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现在大气中有害物浓度是1987年的十几倍,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碳氢化合物、苯并芘和铅等。尤其是含有较高浓度的苯并芘和铅。苯并芘在体内是强烈的致癌物质。铅影响造血功能和神经功能,特别是影响婴幼儿、儿童和青少年神经和智能的发育。碳氢化物、氮氧化合物和醛类等污染物,在阳光紫外线作用下相互作用,可以生成光化学烟雾,使毒性加剧。 1.4 铅

汽车尾气的危害程度受汽油成分的直接影响。由易挥发、易爆的低沸点的石油分馏组成的汽油主要成分为辛烷,为提高汽油的抗爆性,通常添加一定量的四乙基铅,因此根据添加剂是否含有铅,将汽油分为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2大类。含铅汽油的汽车尾气中含有铅,它是一种有毒有害的重金属,扩散到大气中能随呼吸道进入人体影响身体健康。研究表明,铅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多系统的。对神经、血液和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心血管、内分泌和免疫等系统以及儿童的身体发育均有毒性作用,其中神经系统和血液-造血系统对铅最敏感。环境铅污染已成为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重要因素。铅能够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有人估计血铅每升高10 μg,智高平均下降0.25。幼年时低水平的铅接触与儿童及青少年时期的神经行为方面的缺陷有关,应引起全社会和家长的高度重视。

北京、上海等城市先后强制汽车使用无铅汽油,大气中铅的浓度明显下降,这对保障人群健康特别是儿童健康有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方法虽然消除了汽车尾气带来的铅污染,却产生了新的潜在健康危害。目前无铅汽油中常用芳烃、烯烃、含氧化合物以及异构烷烃取代四乙基铅,主要有芳香烃类物质、甲基叔丁基醚、羰基锰和醇类等,这些新型汽油添加剂在增加汽油抗爆性的同时,提高了汽油的辛烷值,增加氧的含量,使汽油充分燃烧,降低了一些有毒有害气体排出,但不同添加剂的单独或混合使用无疑增加了汽油的成分,使汽车尾气的构成更趋复杂化。芳香烃类物质,尤其是苯具有诱变性,甲基叔丁基醚虽在急慢性动物实验及有关的遗传毒性试验均为阴性,但在美国的实际使用中,有人主诉一些神经行为症状。事物总是矛盾发展的,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出现。因此要不断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1.5 大气污染的防治策略和措施 基本的策略应该是监测-干预-评价。第1步,通过对环境污染和人群健康的监测,掌握情况;第2步,针对问题制订对策,进行干预治理;第3步,对干预的效果进行评价,再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此循环往复,将环境治理得越来越好,人群健康状也越来越好。应采取以下措施:

2.1 治理二氧化硫及酸雨污染

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了“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综合防治规划;限制高硫煤的开采和使用;重点治理火电厂污染,削减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防治化工、冶金、有色和建材等行业生产过程排放的二氧化硫污染;大力研究开发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做好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工作,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治理;强化“两控区”环境监督管理。 2.2 治理汽车尾气污染

在发展汽车工业的同时,应该改进汽车工艺;研究开发环保型的汽车;研究发展汽油的代用品。针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强机动车出厂管理,提高机动车整车性能;加强机动车落户管理;加强机动车运行及维护管理;改善道路设施;改变燃料结构,大力推广无铅汽油;向发达国家学习,大力研究、开发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安装先进高效的尾气净化装置。在交通管理方面,应进一步加强研究、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疏通道路,减少汽车怠速、慢速行驶的时间。

2.3 加强环境监测和人群健康监测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在一些地方,大气污染水平及其不良的影响仍在逐年上升,有的地区大气污染甚至越来越严重。与大气污染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也逐年上升,应引起人们的关注。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污染政策及措施势在必行。应该加强环境监测,除了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些公认的大气主要污染物,还要扩大监测范围,如对多氯联苯和二噁等危害很大的污染物的监测,同时应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和毒理研究,宏观与微观的研究相结合,正确评估大气污染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加强环境卫生标准的研制。 2.4 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知识教育

大气污染是全球性的重大问题。日益恶化的生活环境,给人类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加强环保意识和环境卫生知识的教育,积极主动地保护环境应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中去。 根据大气污染物和存在状态,其治理技术可分为两大类:颗粒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控制。 1.颗粒污染物控制技术又称处尘技术,此技术和设备及方法很多,各具不同的性能和特点.常见的除尘设备有以下几类: (1).重力沉将.(2).旋风除尘.(3).湿式除尘器除尘. 2.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气态污染物控制技术也有很多,归纳起来有:吸收,吸附,催化,燃烧,冷凝,生物膜分离,电子束等 结束语: 随着人口的增加,空气质量仍在不断恶化.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大面积生态环境的破坏,酸雨面积的逐年扩大,城市空气质量的日益恶化以及全球性污染的出现使大气污染呈现了范围大,危害严重,持续恶化等特点.因此,从整体出发,统一规划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治理,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事实.综合防止大气污染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制定综合防治计划,实现一控双达标.(2)进行工业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3)改善能源结构,大力节约能源.(4)综合防治汽车尾气及扬尘污染.(5)完善城市绿化系统.(6)强化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管理。

第五篇:新员工培训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今天,我作为房产员工代表发言,感到非常荣幸。我十分感谢各位领导的厚爱,感谢各位同事对我的信任与支持!

俗话说:有工作就有挑战,有挑战才有超越!我依然记得,从报到的第一天起,公司的领导和顾问及时为我们新员工进行了入职培训、指导,使我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也使我们懂得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既是集团领导寄于的厚望,也是每位员工应具备的素质。

自那时以来,我们已经进入了新角色,适应新岗位,并逐渐融入这个群体,沐沐浴着勤勉细致和严谨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作风,体验着诚实谦逊的处事之道,感受着 不经风雨,怎见彩虹的豪迈激情。

作为公司的一员,我们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我们会继续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同时,也期待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个人价值,为公司的发展和个人境界的提升而不懈努力!

在未来的日子里,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将原有的理论知识与现场实践充分结合起来。学习如何分解工作任务,识别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密切配合与协调,以务实的态度,精益求精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学习进龋目前,我们所面临的是知识日益更新的时代,仅仅靠现有的知识,不能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我们不仅要向书本学,更重要的是,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采用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掌握各种本领,争做企业 精英,为各级领导献计献策。

虽然工作有困难也有艰苦,但它却能段练我们的意志和耐力。只要我们同心同德、全力以赴,以主人翁的心态来认真做好该做的每一件工作,以迎接明天挑战的心态来努力学好该学的知识,我坚信,我们公司一定能够乘风破浪顺利到达理想的彼岸!

谢谢大家!

第六篇:it项目工作计划

1项目收尾管理制度

1.收尾管理的`内容:

1.1项目的竣工扫尾。

1.2项目的竣工验收。

1.3项目的竣工结算。

1.4项目的回访保修。

1.5项目的考核评价。

2.项目竣工扫尾

2.1项目部负责项目竣工扫尾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计划并限期完成。竣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项目名称。

(2)竣工项目扫尾具体内容。

(3)竣工项目质量要求。

(4)竣工项目进度计划安排。

(5)竣工项目工程文件档案资料整理要求。

(6)竣工项目计划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2.2 项目竣工计划完成,项目部应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组织复查,进行验证。

2.3 项目经理应与总监理工程师取得联系,递交工程竣工报验单,及时组织项目竣工初步验收。

2.4 项目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约定有关项目竣工验收事宜。

3 项目竣工验收

3.1 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由发包人或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代理人负责。

3.2 项目竣工验收的交工主体为承包人,验收主体为发包人,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为干系人。

3.3 项目竣工验收前,发包人应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研究制定竣工验收实施方案。

3.4 规模较小,比较简单的项目,可以一次性进行项目竣工验收。规模较大,比较复杂的项目,可以按下列程序分别进行验收:

(1)中间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

(2)单项工程验收。

(3)全部项目验收。

3.5 项目竣工验收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过上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3)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4)设备技术说明书。

(5)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6)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

(7)现行设计、施工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

(8)引进项目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

3.6 交付竣工验收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和竣工验收要求。

3.7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应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关当事人、干系人应签署竣工验收意见,负责人应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8 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应执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和有关标准、文件的规定。

3.9 移交工程文件档案应编制清单目录,并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文件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2)工程文件档案必须符合归档的质量要求。

(3)工程文件档案必须与清单目录保持一致。

(4)工程文件档案必须有交接、签字、盖章。

4 项目竣工结算

4.1 项目竣工结算应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承发包双方最终确定。

4.2 编制项目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资料:

(1)工程合同。

(2)工程投标中标报价单。

(3)竣工图、设计变更、修改通知。

(4)施工技术核定单、材料代用核定单。

(5)现行工程计价、清单规范、取费标准及有关调价规定。

(6)有关追加、削减项目的文件。

(7)双方确认的经济签证、工程索赔资料。

(8)其他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等。

4.3 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双方确认并按规定进行竣工结算。

4.4 通过项目竣工验收程序,办完项目竣工结算,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工程项目移交。

5 项目回访保修

5.1 承包人应制定工程项目回访和质量保修制度,并纳入质量体系管理。

5.2 回访和质量保修应编制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执行回访保修工作的部门或单位。

(2)回访哪些项目或使用单位。

(3)回访时间、保修期限及主要内容等。

5.3 回访可采取以下方式:

(1)电话询问、登门座谈、例行回访。

(2)针对季节变化进行重点回访。

(3)对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工程,回访使用效果或技术状态。

(4)针对特殊工程进行专访。

5.4 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或合同约定,应具体注明质量保修范围、最低保修期限、保修责任承担、保修费用支出等内容。

5.5 保修费用的承担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负责。保修费用承担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由于勘察、设计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勘察、设计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保修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不足部分应由业主方补偿。

(2)由于承包方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

(3)由于采购供应方的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合格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采购供应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

(4)由于发包方肢解工程发包或指定分包造成工程接口的质量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

(5)由于使用方未经许可或批准,自行改建或装修造成的质量缺陷,应由使用方负责,并承担经济责任。

6 项目考核评价

6.1 由于项目管理范围和组织实施方式的不同,可分别按下列方式进行项目考核评价:

(1)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即施工阶段建筑、安装总承包全过程的项目考核评价。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管理即某专业类项目施工过程的项目考核评价。

6.2 建设工程项目结束后,应根据不同项目管理模式设置不同的项目考核评价指标。

6.3 项目考核评价的定量指标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工期。

(2)工程质量。

(3)工程成本。

(4)安全生产。

(5)工程造价。

(6)实际投资。

(7)其他。

6.4 项目考核评价的定性指标包括下列内容:

(1)经营管理理念。

(2)项目管理策划。

(3)管理基础工作。

(4)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情况。

(5)管理方法应用情况。

(6)外界对项目管理的评价等

6.5 项目考核评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项目考核评价办法。

(2)建立项目考核评价组织。

(3)编制项目考核评价方案。

(4)实施项目考核评价工作。

(5)提出项目考核评价报告。

6.6 项目管理结束应编制、撰写项目管理总结。项目管理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概况。

(2)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管理控制程序。

(3)工程项目管理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评价。

(4)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经验及问题处理建议。

(5)工程项目管理总结的附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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