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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 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xx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xx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难、险工程需报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条: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滑模、搭设和拆除高大脚手架、桥架、挑架、挂篮等特殊架子、施工临时便桥、码头等,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由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3、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第五条:必须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书面交底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工地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后,工地负责人必须请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方准进行下一步施工。
2、两个及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队或工班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各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4、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的交底书,要按分项工程归放在一起,以便备查。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一、 工程会议制度
(一)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
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部门参加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各有关单位;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项目部成员要求全部参加会议。
(二)工程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总监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工程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包括:总监及有关监理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工地例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施工单位在例会前,应按照监理部要求编制计划,报监理、建设单位备案;
2.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当下达的工程计划未完成时,相关施工单位应对未完成计划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出相应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对项目资料的齐全、完整情况进行检查;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二、 工程变更及签*管理规定
(一)工程变更程序:一般工程变更由提议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三方协商一致后,分别在上签字认可,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重大工程变更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人员要从严控制设计图纸的变更,避免发生决算超预算现象及施工单位谋取不合理利益。
(二)填写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做到表述准确、图示规范,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必要的附件等内容。
(三)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造价调整,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三、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工程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及工程合同规定,计算和申请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审批
程序办理,付款额应与月度实际完成并经计量确认的工程量相一致,且最终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比例。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实行申请制度,由各施工单位按当月实际完成并经计量的工程量,根据合同条款编制和当月2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转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最终审定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材料:
1.本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具体包括合同工程量、当月完成量、累计完成量等。监理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并符审核意见;
2.项目资料情况检查表。由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的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进行检查,并确认。凡企业应具备的工程资料未跟上施工进度的,监理单位不得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
3.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需暂扣进度款时,由监理部提出扣款额度,报建设单位审定后实施;
4.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当月进度款停拨;
5.工程价款结算单必须经项目经理、总监、现场代表、建设管理部门审核人、技术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人、项目法定代表人等签字,方可支付工程款。
四、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一) 各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二)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及时报监理审批。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措施是否得当。
(三)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并组织劳力进场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 项目部应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五) 施工进度管理必须以保*施工质量为前提,坚决杜绝以抢赶工期为由,放松或牺牲工程质量的现象发生。
(六) 项目部每2天组织召开例会,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以及劳务分包相关人员必须参加,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七)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由于分包单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惩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八)项目部要提前编制材料供应计划,严格按照材料供应计划控制材料进场时间,并考虑施工强度和供货周期。
(九) 监理单位要及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深入一线,掌握一手资料,提出合理化建议,检查、督促进度计划的实施。
(十) 建设单位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和*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1。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
2。在项目划分工作程序: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在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规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核定、质是监督机构核备(定)。
4。外观质量评定工作,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管理运行单位组成外观质量评定组评定,评定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二)水利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施工质量评定表(以下简称质评表)填表基本规定:质评表表尾都是要签名盖章的,单元工程质评定表的表尾只签名,施工单位由负责终验的人员签字。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 则单元(工序)工程表尾由分包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并签字,监理单位,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设代、项目法人现场代表要签名,表尾所有签字人员, 必须由本人按照*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名(签名时应填写填表日期)。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签名人员要审查是否是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项目法人要对监理单位签名人员审查是否有资格*书和上岗*书,质量监督站要抽查表尾签名人员的真实*、合法*。
(三)*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
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4。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5。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水利行业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六、 项目法*量管理
(一)项目法人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三)项目法人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
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 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
(六)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七、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一)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三) 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四)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五)监理单位应根据和抽样检测结果复核工程质量。其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的数量按或合同约定执行。
八、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一)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三)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四)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五)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六)设计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设代组,要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项目划分研究,参加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单元工程的联合验收,参加外观质量评定,参加质量事故及缺陷的检查、原因分析等质量工作。
九、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一)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体系的监督检查。
(二)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三) 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的认可。
(四)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五)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
人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六)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七)4 施工质量检验规定:
1、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书,其设备和人员的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书。国家规定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质和所用仪器设备*能,经考核合格后,持*上岗。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
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规定。
5、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6、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应完整齐全。
7、工程中如有尚未涉及的质量评定标准时,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按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及报批。
8、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单位自检*质的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按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数量视需要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堤防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和数量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
10、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取样。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
签字。
11、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不合格,不得使用。
(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4)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
(八)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数量全面进行自检,自检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同时结合自检情况如实填写水利部颁发的。
十、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规定
(一)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二)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或实行质量认*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或认**书。
十一、工程保修制度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部分 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验收的基础。
*验收是指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二、工程验收的基本规定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5、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三)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
(四)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
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五)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六)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三、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
(一)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四、法人验收
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的环节。
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后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表及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委托权限应当在监理合同或者委托书中明确。
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未经核备的,项目法人不得组织下一阶段的验收。
单位工程以及大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应当报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未经核定的,项目法人不得通过法人验收;核定不合格的,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组织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核定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鉴定书是*验收的备查资料。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当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的有关交接手续。
工程保修期从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验收
(一) 验收主持单位
1、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单位主持阶段验收。专项验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河、湖泊建设的流域控制*工程、流域重大骨干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
(2)水利部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地方项目,以*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以地方投资为主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或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3)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为水利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省级**或者有关部门共同主持。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报告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3、*验收所需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投资,由项目法人列支。
(二)专项验收
1、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等阶段验收前,涉及移民安置的,应当完成相应的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经商有关部门同意,专项验收可以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2、项目法人应当自收到专项验收成果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专项验收成果文件是阶段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成果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 阶段验收
1、工程建设进入枢纽工程导(截)流、水库下闸蓄水、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首(末)台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应当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可以增设阶段验收的环节。
2、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3、大型水利工程在进行阶段验收前,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技术预验收。技术预验收参照本章第四节有关竣工技术预验收的规定进行。
4、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
5、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阶段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阶段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的单位并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阶段验收鉴定书是竣工验收的备查资料。
(四)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
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仍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作出专题报告。
2、竣工财务决算应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审查和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通过15日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4、竣工验收原则上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标准和内容进行。
(1)项目有总体初步设计又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总体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也可以先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最后按照总体初步设计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2)项目有总体可行*研究但没有总体初步设计而有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原则上按照单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标准和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3)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6、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7、竣工技术预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技术预验收专家组负责。
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当参加技术预验收,汇报并解答有关问题。
8、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
9、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10、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做好有关验收准备和配合工作,派代表出席竣工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11、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发送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鉴定书是项目法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凭据。
(五)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1、项目法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要求妥善处理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和完成尾工。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当将处理情况和验收成果报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2、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和尾工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向项目法人颁发工程竣工*书。
3、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不同的,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工程移交后,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后续的相关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已经撤消的,由撤消该项目法人的部门承接相关的责任。
第三部分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一)安全培训教育分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两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本项目相关安全生产法规、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等;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施工现场设施、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二)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在分部工程开工前接受一次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三)新进场的工人及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本项
目部主办的项目、班组的两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项目部与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作业。
(五)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重点内容应进行书面测试,测试答卷由安全科回收存档。
二、安全技术交*度
(一)项目部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度,每一级交底都应当在分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有完整的交底记录。
(二)第一级交底:由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向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交底,其交底内容为: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方案、预案。
2。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
3。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公司、业主、监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要求。
(三)第二级交底:由专职安全员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
1。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方案、预案和岗位职责。
2。 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3。 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作规程。
4。 各级领导下达的最新安全文明施工文件和指令。
(四)第三级交底: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要求,对*作工人进行针对*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交底内容:
1。 本岗位、本工种安全*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特征和安全*作的注意事项。
3。个人防护措施等。
(五)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清楚,有针对*,符合有关安全技术*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时要填写和,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也不得漏签。
(六)安全技术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等要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防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保*安全的施工方案。
(二)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
(三)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四周应设置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施,入口处应设安全*示牌。
(四)施工道路平坦、密实,并保持畅通,有危险或缺陷的地方应设*示牌。
(五)现场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六)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未经安全员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七)现场排水要有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八)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规范,并编制,功率超过50kw的临时施工用电,必须将报监理部审批。
(九)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十)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四、安全生产*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本项目安全*作规程分为岗位安全*作规程和设备安全*作规程两种
形式,所有*技术工种岗位和*技术设备(包括特种作业设备)均必须制定安全*作规程。
(二)安全*作规程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符合设备构造的工艺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和本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三)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作规程。
(四)各种安全*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实施。
(五)本项目安全*作规程必须以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发放到相关作业人员手中,并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材料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测试。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将相关安全*作规程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由施工队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员转发给相关*作人员,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监督执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凡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模板工、塔吊起重工、信号工、急救人员、大型机械设备*作工等工种),必须按建设部规定要求持特种作业*作*上岗。
(二)特种作业人员,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作规程作业,并经项目部安全科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特种作业*作*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按照*书要求定期到发*机关进行体检、考核和复审。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三定"原则,即:定人、定设备、定岗位。设备型号或岗位改变时,必须重新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测试,在场外试*作熟练后方可入场施工,未经许可,不得*作他人设备,也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作。
(五)特种作业人员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岗位安全*作规程,不冒险蛮干,按期保养所*作的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不得带病作业。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存好自己的上岗*件,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将所持特种作业*作*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近距离照片交到项目部存档。
六、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一)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经常进行防火、防爆及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
(二)积极进行安全防火大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掌握列入消防重点的目标部位、重点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
(四)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规定,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有消防控制。
(五)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处防火标志要醒目,并配备好消防灭火器材。
(六)对节假日及干燥气候季节要及时进行防火工作检查。
(七)防火器具配备要合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失效、过期的器材要及时更换。
(八)对新到来的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之具备基本的消防技能。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进行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三)每天由班组长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安全活动的台帐。
(四)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五)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火的地方吸*。
(六)严格执行安全*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七)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八)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八、 环境保护制度
(一)所有作业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二)任何垃圾均不得投放到水域中或滩地上。
(三)固态垃圾应该用垃圾袋装好,运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理。污油应该装入集污箱或桶中,交给有资质的污油回收单位处理。
(四)各机械设备加油时要认真检查油路、油箱,严防跑、冒、滴、漏。
(五)机械设备维修时要充分预料、预防拆卸件的油污流出,提前做好防护,严防油污流到地面和水中。
(六)机械设备在作业时排放*尘失常,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修理。
(七)如果发生溢油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污染源,投放消油剂减少污染,并迅速向项目部报告。
(八)旱季施工必须洒水降尘,严格控制空气污染。
(九)机械设备发出异常噪音,应该尽快停止运转,检查修复方可恢复使用。噪音超过75分贝的施工设备夜间不准在居民区施工,以免扰民。
九、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班组长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给建管处和监理部。
(三)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力求准确,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分部工程名称;
2。事故发生地的施工队、施工班组名称及联系方式;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摄录音像资料等,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
(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项目部要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科参加调查并做好记录。
(七)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十、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口处。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二)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
(三)有关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座*头。
(四)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资料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六)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干燥、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
(七)资料室入口处须张贴资料室平面布置和消防设备位置示意图,以及紧急出口示意图。
(八)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需张贴在资料室内墙
本人于20xx年7月毕业于xx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今年月进入xxxx省电力建设公司工作,现就职于xxxx项目土建试验室。自参加工作以来,遵守公司及所在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维护集体荣誉,思想上要求进步,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文件及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相关试验知识,不断充实完善自己。现将自己今年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
我身着强烈的主人翁意识,随时关注电建公司发展,切身想到电建公司、项目部及试验室的利益,坚定电建公司会不断的发展、壮大,对电建公司的未来充满了热情与期望。虽然我现在还未加入中国共产党,但我也将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员和同事们的监督和帮助,坚持不懈地克服自身的缺点,弥补自己的不足,争取在以后漫长的岁月中经得起考验,早日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我从做好本职工作和日常工作入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并持之以恒,在本职工作中尽心尽力,孜孜不倦地作出成绩,我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岗位本领,努力精通本职的岗位知识,做本职工作的骨干和行家里手,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态度
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当中,我一直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所以我一直在努力,不断努力学习,不断努力工作。热爱自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工期紧,人员少,任务繁多,能够做到跟班作业,保证按时完成检验任务,保证工程检验畅通,表现出我们试验人员责任心强,发扬了我们试验人员连续工作、吃苦耐劳精神。
三、岗位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以及研究开发的方针政策;确实执行本岗位负责监督检测的工程产品的有关标准、试验方法及有关规定,做到所做每项检验都有法可依。做好委托单接受,项目检验,资料,反馈等工作,做好跟踪台帐,便于日后查阅。由于试验检验项目多,项目检验时间不一,提前将工作做到位,避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不了解工程检验要求及技术指标而延误工期,影响进度。我们试验室人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质量方针,落实质量目标,遵守规章制度,全心全意服务于施工现场。
四、具体工作
我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对一些工程土建类材料(水泥、砂、石子、钢材、砖等)及成品(钢筋焊件、混凝土试块等)进行试验、检验;参与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配检验;对搅拌站混凝土的搅拌进行监督控;对现场混凝土及回填土进行控制工作等。
我刚参加工作时首先接触到的是回填土检验,回填土虽然单一、枯燥,一般人觉得那不就是垫点儿土,有什么好做的,但我干了一段时间,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从土的材料要求开始,土壤击实定下,它的控制指标;什么部位需要回填土,什么部位需要回填砂石或者是3:7灰土都要有技术指标控制;回填机具的选用;回填之前条件是否具备?地下混凝土基础强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土的材料选用,密实度要求,虚铺厚度及压实系数是否已确定,回填夯实达不到要求,那就要造成塌方,下沉,甚至带来更大的危害。所以在后来逐渐接触的其他材料检验前,在我心中已奠定干什么事情都不是那么容易,不容一丝含糊。
陆续的在试验室接触更多的项目检验,明确了工作程序,在具体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工作思路,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并熟练圆满的完成本职工作。
1、对原材料的控制:凡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每批都应出具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证,每批次的.原材料都应按规定的数量进行检验。
①对于水泥,在使用散装水泥仓时,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严禁混用。在使用袋装水泥时,应有防护隔潮措施,避免水泥受潮结块。对于存放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在使用时,应提前与试验室联系,对水泥的实际标号进行二次复查。
②砂石中不得含杂异物、煤屑等。尤其是不能混白灰。当发现原材料与样品不符或异常时,应与试验室联系,及时处置。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所有进厂原材料都必须及时委托试验,对水泥试验采用3d强度和28d强度,钢材、砂、石等在试验室接受委托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试验报告。所有需要检验的材料必须由试验室出具试验合格报告后才可使用。既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否则视为不合格品,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2、对于回填土的控制:回填土的施工之前,施工部门应如实的填写回填土委托单,设计图纸有要求的按图纸要求施工。没有要求的按国家规范执行。回填土施工选择的土料含水率要求最佳。回填土每层的铺土厚度按规范分层夯实,不得漏夯,逐层验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回填,否则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3、砼工程。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砼及大体积砼应提前委托,开罐后应进行开盘鉴定。
②搅拌站每次搅拌砼时,应严格执行配合比,控制好塌落度及和易性,并做好搅拌和生产控制记录。如果含水量变化较大时,要及时通知试验室作动态调整。在使用粉煤灰时,应避免或减少环境的污染。搅拌站留置砼试块,试验室将根据搅拌站生产砼等级、批次、时间、对搅拌站进行砼生产评定,使砼生产的水平得到控制。
4、对于进入施工现场土建操作的焊工,其所在的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将焊工的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及名单交到试验室。工程开工之前要对焊工试焊进行考核。出具试验合格报告后,焊工才可进行正式操作。
我刚参加工作就很快融入到工作中去了,不断要求自己,不断督促自己提高。作为一名年轻工作者,对待工作我丝毫不敢怠慢,我要求自己作到把工作中的得失和每次出现的问题记下来以吸取经验教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工作中遇到困难就向通事和领导请教,耐心的听取他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因为我所在的部门大部分时间只限在一个小圈工作,我不能坐以待毙,我经常还不时的与现场多接触,了解工程程序,步骤,便于今后更好的服务于工作。
五、工作成绩
我在工作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又了进一步,并且在xxxx项目第一次大干120天战役立功竞赛活动中我被xxxx项目部“荣立个人二等功”,此外,在与试验室的其他同事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努力下,我所在的xxxx项目土建试验室被“荣立集体一等功”。
回顾过去的一年,既忙碌又充实。在学校课本上所学的知都是理论性的知识,现在工作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实践经验,才是我一生享受不尽的宝藏。在这一年里,有困难也有收获,认真工作的结果,是完成了个人职责,也加强了自身能力,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每个公司的工程项目部都会一定的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