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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制度

2022-06-19 2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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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物流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行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及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必须按核定人数乘坐,严禁超员乘坐。

3、每次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4、行车时车辆的时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前后两车应保持必要的安全间距。

5、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6、禁止在雨天、雪、雾天、夜间盲目行驶。夜间行车前,应预先检查灯光,并特别注意指挥信号和施工信号。

7、严禁盲目强行涉水。汽车涉水后,必须连续轻踏制动踏板,待制动效能恢复后,方可再正常行驶。

8、严禁机动车挂空档或踩离合器溜坡。下长坡、陡坡前,应试踏制动器是否有效,下险峻山坡前,须停车检查转向系、制动系及轮胎等。下坡时应挂档,利用发动机阻力控制车速。下坡使用制动器时间较长久时,应停车休息以便制动鼓自然冷却,严禁向高温的制动鼓泼水。

9、认真做好出车,途中和回厂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10、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经验。

4、加强源头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综合运用自检、普检、抽检、互检等多种方式,及时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预测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

6、抓好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

7、定期开展以安全生产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部审核,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五)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六)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八)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九)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十)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机动车辆管理

(1)本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机动车辆由其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与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项内容要求,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5)遇有雾、雨、雪等天气及路况不良,严格控制出车,若生产等急需可配备有经验的2名驾驶员出车,以保安全和处理应急情况。。

(6)禁止私自用车,以车代步或将车辆乱停乱放。

(7)车辆调配人员要合理安排行车日程,做到行车前有交待,回库后有检查,严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四)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五)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驾驶员不能带着思想包袱开车,不能在心情沮丧时开车,不能在闹情绪时开车,要控制情绪、情感,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并拨打事故处理专用电话。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危险物品泄漏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冷却、泄压、转移、收集等施救方法进行抢救;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不得破坏、伪造。

4、如有泄漏、爆炸、火灾、可能危及安全时,劝导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及时向本公司领导和负责的专人汇报。

5、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第二篇:物流管理规章制度

1、与下游客户确认次日发货计划及目的地,提前安排车辆确保运输任务。

2、与上游厂家衔接并协调当日计划按时发车;

3、负责目的地运费、运距确认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4、负责与监控员沟通掌握LNG运输从装车到卸车期间车辆信息;

5、处理突发工作:如下游目的地变更、车辆无法按时到达气源地、车辆临时调配等;

6、与其它物流公司保持紧密联系,与监空员和客服做好沟通工作。

7、完成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篇:物流管理制度

一、发货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发货管理,保证货物及时发出从而确保客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发货审核:所有需发货的事项必须经一定的审批程序,严禁在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发出货物。

公司发货审核程序:

客户需等待确认货款全额到款后,即安排发货;如果客户选择的是货到付款,则由客服电话联系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即安排发货。出库单必须要由部门领导签字,持出库单到供应链领取货物。

第三条

发货前物流员先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在到仓库领取货物。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准备,最后联系快递公司取货。

第四条

货物数量额大的直接由总公司大仓库发货,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再传真给大仓库那边。备注好发货时间和客户地址,根据客户的轻重缓急联系快递公司,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准备。

第四条

发货时间:周一至周五8:00前统一发货;17:00之前付款的订单(包括货到付款订单),当天发货,17:00之后付款的订单(包括货到付款订单),次日发货;客户付款后24小时内发货(周日和节假日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发货时间,应由客服通知客户。

第五条

临时缺货断货:由客服在24小时内(周日和节假日除外)通知客户缺货断货情况,建议客户购买其他款商品。

第六条

物流跟踪:货物发出后由物流员跟踪快递配送情况,及时处理各项问题:

1)如果顾客未收到货物或顾客签收时发现货物损坏,物流员要及时联系快递公司了解情况并索赔,同时为客户重新配送货物或退款;

2)如果出现收货地址错误情况,则由客服联系顾客取得正确收货地址,并通知快递公司。

第七条

发货统计、单据保存:订单完成之后,保留单据到财务处对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发货流程

第一步

审核订单:顾客付款或客服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信息员完成ERP系统外部订单审核和订单送货单审核;

第二步

确认库存:库存有货则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仓库发货,缺货则通知客户临时缺货,等待调配或更换同类商品;

第三步

打印单据:

1、仓库发货:信息员打印网上订单《出库单》、《赠送单》,物流员凭网上订单领取货物并打包,通知快递取货发送;

2、供应链发货:物流员凭网上订单通知供应商产品型号、款式,由相关部门直接发货给客户。

第四步

快递跟踪:后勤员凭快递单号追踪快递配送情况,及时处理反馈各项问题;

第五步

订单完成之后,信息员将所发货物统计好,并与财务部门对接好。

二、仓管管理及发货流程制度

1、增强安全意识,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仓库的门窗、货物、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2、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负责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仓库人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平时应做到勤抽查,勤核对,保证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如有盘盈盘亏,要提出书面材料,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5、产品入库,仓管员应认真核对,及时开具入库单,注明入库产品日期、名称、规格及数量,入库人员及仓管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

6、客户发货或公司领用样品时,仓管员应及时开据出库单,注明发往地、客户姓名、所发货的产品名称、数量,提货员及仓管员审核无误后签名。

7、收到退货后应及时做退货入库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客户地址、客户名称、退回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等,退货员与仓管员审核无误后签名;同时应与原入库新品分开保管,对于箱子、包装物造成的毁损要及时上报办公室,确定具体数量后,进行再加工;

8、仓库人员收到发货通知,应及时发货,如因缺货或其它原因不能发货,应立即告知办公室相关人员。

9、若货运部通知客户不提货或要原货返回时,应立即上报办公室销售负责人,由办公室人员与业务员联系做相应处理;

10、每月25日协助财务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及时将盘点结果上报办公室销售主管,销售主管可定期对库存数量进行抽查。

11、一般情况下,每天的发货时间为8:00――18:00,业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货信息,确保发货员及时发货;

12、入库单、出库单和发货、退货运费票要保存完整,待到每月与办公室对账时及时上缴给会计人员;

13、应利用空闲时间对发往各个地方的货运部进行了解,积累经验,优胜劣汰,以便使货物能够迅速到达客户手中。

第四篇:物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物流管理程序,妥善保管仓库物资,使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公司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产品入库、销售,仓库物质保管,委托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3、物流管理的基本要求

仓库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3.1产品

3.1.1产品的入库

3.1.1.1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3.1.1.1.1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填写。

3.1.1.1.2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3.1.1.2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3.1.2产品出库

3.1.2.1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3.1.2.2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3.1.2.3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3.1.2.4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3.1.2.5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3.1.2.6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2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委托加工材料出库

3.2.1.1应填领料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料人、发料人、批准人签字。

3.2.1.2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3.2.1.3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3.2.2委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3.2.2.1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同时按入库数量减少委托加工材料数量,

3.2.2.2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返回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委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

3.2.2.3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委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3.2.2.4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返回,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3.3采购物资

3.3.1采购物资入库

3.3.1.1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内容完整,准确无误。

3.3.1.2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提供)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3.3.2采购物资出库

3.3.2.1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成套领用,注明用途,认真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长签字批准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料。

3.3.2.2主要材料钢材的领用。在仓库不能存放的情况下,需存放生产现场的,由车间代保管,购进后由仓库保管员协同领用车间核算员共同验收数量,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车间核算员按入库数量同时办理出库,月末将未用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并填制“月份主要材料领用明细”报表。仓库每月对车间未用材料退库进行核对,无误后开据下月1日领料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3.2.3对外销售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业务员填写的收发清单,按账面价格填写领料单。用于售后服务的材料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4、考核办法

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4.2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4.4售后服务发出的产品,旧产品当月未返回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第2个月仍未追回的考核产品原值。

4.5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4.6委托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7产品出厂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篇:物流管理规章制度

1、负责并协调到站物资的`领取和外发车皮的外运,负责货运费用的报销和支付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2、负责协调并完成产品的汽车运输,负责安排搬运装卸工作、并负责搬运管理;

3、负责编制火车车皮计划和汽车运输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负责铁路专线的维护管理和自备罐车的管理;

4、负责车辆调度和车辆的安全工作,负责货车驾驶员和叉车工的安全和技能培训,负责运输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及负责协调维修工作;

5、协助上级实施对下级的管理和考评;

6、负责运输成本分析及控制;

7、完成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篇:物流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货运车辆管理)

物流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货运车辆管理)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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