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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部学生会是在高中部政教处、校团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老师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和忠实代表。高中部学生会是高中部学生代表的最高执行机构,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卫生部、文艺部、体育部, 其中秘书处隶属于主席团。
一、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高中部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团结,协助学部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部与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向学部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二、学生会工作职责
(一)在校团、政教处的领导下,组织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完善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部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协助学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工作、活动秩序,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生产劳动、公益劳动、卫生扫除等,协助政教处做好班级活动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
(五)组织学生开展文娱体育活动,关心学生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㈥及时向有关部门映学生情况,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助学部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六)及时向各班主任汇报其班学生的有关情况,助班主任做好对其班班会工作的指导。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
1、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主席
⑴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
⑵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听取各部工作汇报,及时汇总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动态。
⑶指导、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⑷推荐学生会干部候选人及负责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⑸每周一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搞好一周工作小结及下周工作安排,及时发现培养人才。
⑹负责主持制定学生会组织的相关制度及指导、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做好各部之间的协调工作。
⑺带领学生会各部完成学校各部门交办的各种工作任务。
副主席
⑴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生会主席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⑵受主席托行使各职责:协助人员管理,活动安排及监督各部工作。
⑶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秘书处的工作职责
⑴隶属主席团,辅助主席日常工作,其主要桥梁作用,起草和制定各种计划及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会议记录 文件起草,存档、宣传、调查研究、文书摘制、文书处理,会议记录。
⑵对学生会工作、思想状况进行学期和学年的总结监督及评估。
⑶充分发挥秘书处的作用,加强对外联络。
⑷配合各部组织型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工和并及时报导。
⑸监督考核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各部门对各项决定、制度的执行。
3、纪检部的工作职责
⑴纪检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定期召开纪律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映意见,布置工作。协助学校抓好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⑶维持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工作及会秩序的维持,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活动的纪律工作,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的组织纪律性。对学校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文明行为,协助学部有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公平、公开、公正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⑷每天对教学区进行检查,及时制止一切违纪事件。星期六晚协助政教处进行清场。协助学部抓好日常纪律和纪律。
4、宣传部的工作职责
⑴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定期对各班的宣传员进行培训,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报的质量。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⑶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指导各班宣传员工作。定期张贴海报及完成活动室黑板报。
⑷负责学生会内部宣传活动及内容及协助主席与其他学生组织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5、文艺部的工作职责
⑴文艺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配合学校搞好型文艺汇演。利用课余时间多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⑶做好三操考勤工作及质量监督考核。
⑷组织、举办学部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
6、卫生部的工作职责
⑴卫生部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对教室、包干区、餐厅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及对餐厅值日人员进行监督考核,要求严格按各项规定打分,并及时公布成绩,列入“文明班级”考核中。
⑶设立监督岗,在教学区进行巡逻,对破坏校园卫生者进行劝诫,并可视情况作出一定的处罚。
⑷定期组织学部各班卫生检查,并分派干事检查、督促各班打扫好教室、包干区的卫生。
⑸组织开展“教室美化设计比赛”、“卫生日”,“卫生周”等活动,提高同学环境保护意识。
7、学习部的工作职责
⑴学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直接领导学习员,指导并助他们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习员会议,了解各班学生学习情况及同学的要求,开展优秀作业评选、展览,分析各班的考试结果,并及时馈给教务处。
⑶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⑷及时总结交流学习经验,推荐先进的学习方法,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同学严谨求实的作风。
⑸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映同学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配合学校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⑹实行晚自习后及课余时间进行各班学习情况评比,及时公布进行表扬批评。
⑺组织开展同学喜爱的活动和知识讲座,引导学校优良学风的形成,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8、体育部的工作职责
⑴体育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⑵领导各级体育员,指导、协调、监督并助他们开展工作。
⑶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⑷组织各类体育运动比赛,倡导良好的赛风,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召开运动会时,协助体育组及学校的其他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⑸组织广学生开展校内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助同学活跃身心,增强体质。
⑹负责高中部学生路队管理及考核记录
附录:
1、学生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常务主席团提议应免去干部职务。
A、违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中营私舞弊,偏袒或出现内讧及弄虚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门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D、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积极,对本部工作不够主动者。
F、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较损失者。
G、工作问题较多,干部及成员映较者。
H、部门考核分连续几个星期低于其他部门或者个人考核分连续过低。
2、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主席可根据需要召开部长会议和所有班成员会议。各部可召开相应的班会议。
2、学生会每周定期召开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由主席主持。
3、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常或学生会全体会议。
4、各部可按本部工作需要,自行召开本部工作会议,每两周至少开一次。
3、学生会内部人员制度
1、凡正式成为学生会干部及成员需严格遵守以上相关制度。
2、各班级每月按照学生会人员工作情况相应加分 5-10分每人。
3、学生会内部人员如需调换部门及要求升迁及下调者,需提前一星期先写申请书。
4、学生会正式成员及干部要求退出学生会者,必须有充分正当理由且提前一个星期上交辞呈,经现任主席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5、 如没有按照正式程序退出者,一律属违纪、开除并公布。
6、 被开除人员班级按照情况进行扣除5-10分每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 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 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 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 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 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 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 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 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 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 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 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 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 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 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 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 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 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 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 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 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 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