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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推荐6篇)

2022-06-19 2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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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医院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

一、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二、首诊医师须询问病人吸烟史,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并纳入病历质量考评。

三、全院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禁烟标志挂在醒目位置:

1、各科室醒目位置张贴标志,禁止吸烟。

2、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及走廊、厕所、楼梯都应张贴禁烟标志。

五、对于违反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医务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2、科室办公室内吸烟,发现一次,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3、凡是在医院120车辆、商务车、轿车内吸烟,驾驶员未出面禁止或禁止无效一律处罚驾驶员,第一次扣当月奖金50%,累计两次当月奖金全部扣完。同时扣除120车队队长当月职务津贴。

4、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100元)有监督员但无检查督导及记录(处罚100元),控烟办公室随机和不定期抽查,但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休座谈会无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处罚100元)。

6、首诊医务人员未向患者进行控烟宣传、或有宣传无记录(处罚100元)。

7、科内未完成控烟知识培训,或有培训无培训书面材料、参加人员签字记录(处罚100元)。

8、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的记录(处罚100元)。以上处罚,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个人承担。由控烟办公室具体管理,监察科负责登记备案,财务科负责执行。

第二篇:医院管理制度

1、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材料供应及时,确保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医院工作所需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物料采购,均适用此制度。

3、后勤用品采购管理

3.1后勤采购包括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等非医疗用品的采购,含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3.2依据各部门申报的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院领导审批)与后勤库管核对库存后集中进行采购。

3.3采购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收集市场物资情况,预测市场供应变化,为医院物资采购提出合理化建议。

3.4采购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3.5采购物资做到及时、准确、适用,严把质量关;避免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

3.6对外加工订货,要对生产厂家及物资的性能、规格、型号等进行考察,将结果与使用单位协商,择优订货。

3.7签订定购合同,必须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

3.8凡购进一切公用物资,必须经库房办理验收手续,库房验收时,应对数量、质量、规格等认真核查,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并依据采购员采购发票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予入库。

4、医疗器材采购管理

4.1普通器械:根据各科室工作要求,由药械科供应人员与科室协商制定品种、规格及数量基数。正常损耗交旧换新,由于任务变更等原因可增减基数。

4.2装备性仪器设备:由各科室年终提出下年度新购进、更新计划并填写可行性报批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产地、申报理由等),交药械科汇总。万元以上仪器装备应附有技术论证报告(即从技术上说明购买该台仪器及选定该厂产品的较详细理由),报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或药械科)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呈医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3各科室制定基数的普通器械及消耗物品,按消耗规律定期提出计划交药械科供应部门采购供应。

4.4装备性仪器设备一般为合同订货,统一由药械科对外订购。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4.4.1关健性指标,如质量、性能技术要求;

4.4.2到货不合要求应立即提出退换或索赔;

4.4.3交货期限,规定到期不交货的赔偿条件;

4.4.4保修期限及培训计划;

4.4.5付款方式等。

4.5科室有特殊需要的器械、仪器设备需自行购买的,要经科室主任审查、签字同意,向药械科声明后,并经医院总经理同意,方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携仪器实物到药械科补办验收、出入库等手续。

4.6所有医疗器械和仪器设备都由药械科仓库发放,各科室指派专人凭领物单领取。

4.7医师个人使用的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检眼镜等,医院正式医师由科室主任或医务部门批准,由药械科供应部门一次性配备登记,易损部分以旧换新,调离本院或离开医师岗位时应交回撤账;实习生、进修生、研究生个人使用的器械,发给负责“三生”管理的人员保管,并保持适当基数,轮流使用。

第三篇: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杜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

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经济基本任务为23万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

12000元),完成基础任务数,发给员工基本工资,超额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医院得80%;全院员工得20%),参与分配待年终进行核算,人员以算进不算出的办法,即12月份在工作岗位者,可以参与分配提成,年初参与上班,但年终未在单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参与人员以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提成(效益工资),提成以次年10月前计算发放。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七、科室负责人奖惩制度

所有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调整,考评成绩突出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休假制度

1、日常休假

所有医务人员每人每月在出勤满24天的前提下,可以正常休假两天。14天至23天者,可享受休假一天;14天以下者,不享受休假天。

2、法定节假日休假

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节日休假11天。具体休法:(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月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春节留守值班人员每人发放人民币200元,节后补休3天。每人每个假日均应在本月内轮流休完,不得攒在一起休。没法轮休的人员,按本人日工资金额乘天数补给工资。其它法定假日,如医院工作需要加班者,每天发放加班费50元。

3、其它休假

(1)婚、丧假:婚假3天;丧假(夫妻双方父母亡故、夫妻中的对方亡故、子女亡故)三天。另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享受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2)产假:员工产假为30天,休假期间发给500元的生活补助费,不享受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

(3)哺乳假:女员工哺乳期间内上班,每天有一小时哺乳时间(至婴儿一周岁),视同出勤,可与主管领导商议将哺乳时间定为固定地推迟上班或提前下班。

九、聘用、解聘、辞职制度

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如需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十、收费优惠制度

本院职工及后勤人员家属在本院治疗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治疗费优惠5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凡属本院职工亲属来我院就诊,手术费、治疗费优惠20%,药费优惠10%,中草药优惠20%。但必须由蔡院长签字后方能生效,其他人员签字一律无效。

十一、奖惩制度

医院制定奖惩制度的目的: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部分

1、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新业务,在临床实践中受到病人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给与奖励50~200元。

2、抢救病人积极主动,获得成功的主要成员奖励100~200元。

3、避免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的主要成员(上报事情经过),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4、凡介绍病人来我院治疗,经查实情况属实者,给与奖励50~200元。

5、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建议并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奖励100~200元。

6、及时发现和制止事故苗子和严重差错可给予50-100元奖励。

7、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对医院建设有突出贡献,年终给予一定金额的红包奖励。

(二)、处罚部分

1、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的30%。

2、凡以医谋私,私自给亲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疗,未经办公室同意者,除照价赔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罚收取现金外,给当事人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5、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6、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7、收费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如漏收费用、误收假钞,按损失的金额全额赔偿。

8、无论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不爱护医院公共财产,造成设备、物资、仪器、器械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各科室、部门的设备、物资、材料不得私自外借,违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工作时间着装不整、化浓妆、披头散发,未到下班时间提前脱工作服者。

2、工作时间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将饭盒带入诊室吃饭者。

3、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者。

4、值班下班未打扫卫生、空调未关、紫外线灯未关、门未锁好者。

5、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私自调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接班药品、器械交接不清,未作交接记录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2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未造成后果者。

2、医疗器械、备用物品丢失,由当班人员按价赔偿后,罚款20元。

3、通知参加院及科室内活动或学习,无故不来、不请假者。

4、治疗、处置时间接听电话,发信息、戴听MP3者。

5、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聚岗,看非业务杂志、玩游戏者。

6、出入手术室未换鞋者。手术期间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5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诉者。

2、沟通不到位,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者。

3、巡视不及时,造成药物外渗或针头脱落未及时发现者。

4、无菌包过期,未发现者。

5、术后记录与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对制度不严或违反无菌操作规程,未造成后果者。

7、门诊、病房医生、护理人员,药房、收费人员,以及报账人员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而造成医院被罚的款,按10%扣发有关人员的工资。

以下情况除从工资(提成)中按比例扣除该由个人承担的经济损失后,予以解聘:

1、病人投诉,造成后果者。

2、散布谣言,损害医院声誉或影响医院形象者。

3、发生医疗纠纷,给病人提供资料者。

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工作中拉帮结伙,造成科室人员不团结者。

5、打架斗殴,甚至卷进来其他社会人员参与,影响、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院正常管理。

6、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造成后果者。

7、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违反无菌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造成后果者。

9、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调动和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者。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医院员工手册和规章制度

一、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厉行“五讲四美”,为人民健康负责,做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者。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习食品卫生知识,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食品不受污染。

三、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在工作岗位上,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双手干净。

四、一切行动按照医院指示执行,服从院领导。

五、食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工作衣服必须整洁。

六、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上班带包不准进入食堂,各组所用的餐具、用具、原料以及剩饭不准带出食堂,若发现,按偷盗论处。

七、食堂员工不得将自己的亲属、朋友、闲杂人员擅自留客在食堂就餐。

八、除本食堂员工外,非食堂员工不得进入食堂。

九、严防污染,冰箱、冰柜生熟分开摆放。菜篮子、货架、洗菜池、灶台、墙壁等一切用物经常保持清洁、干净,整齐。

十、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

十一、餐具、茶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不消毒的.不使用。

十二、做好环境卫生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四防工作,防止食品污染。

十三、食品存放要做到“四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十四、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煤气,碳火,以防漏火、漏电、漏气,漏水。

十五、下班时间锁好门,值班人员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进入食堂。

十六、值班人员认真负责,不准擅自离岗,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投毒。

第五篇:医院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第六篇: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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