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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2022-06-19 22: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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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施工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第二篇:施工工地管理规章制度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与学校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 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第三篇:2020最新建筑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现场急救是在施工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时,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前,在现场实施必要和及时的抢救措施,是医院治疗的前期准备。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做好三件事:

①有组织地抢救伤员;

②保护事故现场不被破坏;

③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种事故急救措施如下:

1.触电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电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位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

2.摔伤急救

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

3.食物中毒急救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亚硝酸钠是搅拌混凝土的添加剂,其形状很像食用的大粒盐,有人叫它“工业用盐”,它是一种有毒物质,千万不要当作食用盐使用。

4.煤气中毒急救

冬季采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装炉具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安装炉具,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要迅速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或将中毒者穿暖抬到室外,施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

5.毒气中毒急救

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发生中毒时,井(地)上人员绝对不要盲目下去救助。必须先向下送风,救助人员必须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并派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有关卫生主管部门。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应及时拨打119、110或者120求救。

6.发现火险的处理方法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6.严禁小孩、妇女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

2.严格执行佩带胸卡出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3.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4.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丑陋现象发生。

5.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6.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7.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

8.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反映有关情况。

9.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

卫生管理制度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

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

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木工加工场及支模板的电锯旁必须每班清扫木屑、刨花,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五、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六、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七、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八、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九、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十、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十一、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二、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三、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不扰民施工措施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

3.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5.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技术作为对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及人员调动工作。

3.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

4.关心职工身体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5.组织新录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通知安全技术部门教育新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材料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设备动力部门是企业领导在设备安全运行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对本企业设备安全运行负有具体指导、检查责任。

1.负责本企业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管理。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尘毒、物理因素危害等问题;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5.承担劳动安全科研任务,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生产调度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召开生产调度会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

4.做好企业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四篇:施工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对策、措施,指导、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乡(镇)村建站、县属各施工、监理、房地产企业以及在我设立分公司的施工、监理、房地产企业确定一名主管建筑施工安全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在我县承揽业务的县外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联络员登记表(附件),报建宁县城建局备案后予以公布;联络员工作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认真分析本企业(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收集、整理、传递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

2、及时报告本企业(项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处罚等情况;

3、提出改进本企业(项目)或者建宁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

4、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通报本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5、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

第四条、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分为季度会议、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季度联络员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阶段性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故发生时,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主要是:通报重大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临时会议可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部联络员参加。

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并委派代表参加。

第五条、x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按上述方式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

第五篇: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

2.工长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3.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施工前要详细交底,施工图工长、客户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5.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6.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解手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从重处罚。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

8.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10.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随手拉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若受的客户的好评将给予奖励。

13.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规定,必须张贴于施工现场

第六篇: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使装饰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编写。在贯彻执行中,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 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规范、健康、环保”为主题。

2.1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一律佩带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标牌标志及告示警语,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施工场地。

2.2 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柜要摆设整齐、清洁;门口挂项目现场办公室标牌。墙上适当位置应挂设以下标牌:

(1)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度图。

(2)项目部管理架构图。

(3)项目部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制。

(4)安全生产禁令。

(5)现场防火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火警,盗警、急救电话)

(6)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挂设的标牌。

2.3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材料堆放要整齐,标识清楚。场容场貌干净美观。

2.4 工地现场宿舍、材料仓库、厨房、厕所等要挂牌标明,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2.5 现场人员服装整洁,言行文明。

2.6 施工区域内严禁住人。施工单位雇用的外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向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第三章 现场防火管理

3.1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和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

3.2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必须配备工地防火责任人,正常施工期间必须有责任人在现场。防火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了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3 施工现场落实义务消防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

3.4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3.5 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杜绝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要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3.6 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领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3.7 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3.8 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剪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线拖地使用。

3.9 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

3.10 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放置,易见易取,并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时设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 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第一节 工程质量管理

4.1.4 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为手段,认真做好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质量评定等工作。

4.1.2 工程部根据装修项目的特点及工艺划分,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质量管理措施。

4.1.3 质量管理坚持过程控制为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按合同条款约定质量要求及相关的规范标准等实测检验,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4.1.4 质量验收

(1) 材料质量验收:根据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所定材料样板验收;首次进场甲供材由材料部牵头,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到场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应按材料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 专业工程项目验收:电气、通讯、空调、消防、给排水和设备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会签记录和签证,由工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 成品保护: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以免失窃和损坏,影响工程交工验收。

(4) 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检合格后,填报竣工报告。会同设计,质监、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关部室参加,并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4.1.5 质量评定:质量评定必须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方预评,监理、工程部人员确认后按质量验评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好质量评定表格,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

4.2.1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落实到人,建立安全管理体制。

4.2.2 要求施工方在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4.2.3 施工期间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签名手续;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教育的制度。

4.2.4 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4.2.5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4.2.6 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装饰工程项目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

4.2.8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4.2.9 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牌。施工现场的六口(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4.2.10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要按现行技术规程或设计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4.2.10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第五章 现场用电和机械管理

第一节 现场用电管理

5.1.1 现场用电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1) 用电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

(2) 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电工在场跟班。

5.1.2 现场用电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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