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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科技创新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准则:我们的心在远方,坚持的路就在脚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创新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创新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实践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来更好的完善大型活动; 2、积极配合院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学院其他各部的关系,促进院团委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成员职能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创新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传达任务。 3、主持本部门例会,并按需要控制会议时间。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学院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做好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善战"。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 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筑学院科技创新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 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重庆市永安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1.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分级管理制
2.各部长直接对主席及副主席,各干事直接对对应部长负责,间接对主席及副主席负责 3.一旦工作出现纰漏问题,学校首先追究主席团的责任,再由各部门内部调查,处理问题源头干事,做严肃处理,严重者取消其职务勒令其退出学生团
4.主席及副主席直接向各部长发布任务,再由各部门内部展开会议,分配任务,级级相扣,以确保任务高效省时进行
第二条 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正部长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团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
2.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监督各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责;
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宣传部
1.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2.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策划、建议和服务;
3.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
4.为全校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内部建设活动,并对各年级宣传工作进行监督; 8.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
纪检部:
1.监督全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全校学生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对全校学生违纪情况的检查,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 4.协助学校管理监督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带熟食进教室,吸烟 5.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
生活部
1.规划和实施有关学生们生活的服务工作,给同学们的生活提供便利,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维护广大学生的各项权益; 2.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及时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同学与学院有关部门的沟通,促进我校后勤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生活条件的提高; 3.组织各班卫生委员在每周下午放学时间检查并督促各班卫生打扫,评定文明班级,定期进行工作汇报; 4.负责收集广大同学在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工作及配合其它部门开展工作、和其他部门协作举办一些丰富大家课余生活的活动。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习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
6.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报告;
文艺部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5.体艺节的筹备工作
6.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报告
体育部
1积极参加学校和院里的运动会以及举行各类体育活动,充分展示学生的体育水平和运动热情。
2.积极组织各项体育活动(如篮球比赛、跑步比赛等) 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同时发掘有体育特长的人才。 3.收集、反映并帮助解决同学们在进行体育活动存在的 问题,并及时与老师和同学联系
4.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工作和活动。
5.要运用多种形式和宣传途径宣传体育活动的重要性, 提高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锻炼 6.注意发掘和培养体育活动特长的人,发挥好他们在体 育活动中的骨干作用,弘扬体育精神。
播音社
1.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重大活动,宣传校园内的好人好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课余时间坚持普通话自我训练,同时注意学习播音方面有关的知识,不断提高播音水平,做到普通话标准,字正腔圆,朴素自然; 3.编辑的初稿应送部长处审核,经审核后,提前将节目稿交给播音员,播音员不得擅自改动指定的材料; 4.加强时间观念,认真做好当周节目准备工作,工作不拖拉,播音之前要有排练。播音时段播音员不得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应提前请假; 5.认真积极开展学校运动会,体艺节,英语节等大型活动的主持工作,做出让学生老师满意的工作; 6.广播结束后,播音员收齐一周稿件,进行节目分类,并妥善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工作
(一)、工作计划与总结:
1、各部部长、学生会副主席每月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给学生会主席;
2、每月工作计划必须落实次月工作要点及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每月1日至3日期间上交。逾期未交者将按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3、每月工作总结需说明本月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并于每月25日至28日期间上交。逾期未交者将严肃处理;
(二)、工作安排:
1、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服从上级干部的一切工作安排,如对上级干部的工作安排有异议者应先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工作再向上级反映情况;
2、凡是未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将严肃处理。如有情节严重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学生会干部资格。 通告院团委领导。
(三)、工作流程: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前应向主席团分管主席申报,由主席团审核合格后再上报院团委,经院团委审批后方能开展;
第四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下称主席团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主席团会议每周五召开,主体由各部长向主席汇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主席向各部门布置下周工作任务,提醒各部长分配好工作,以确保各部门正常运作; 4.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通知办公室旁听备案;
(二)、会议记录:
1、每次会议都必须作好会议记录。全体干部会议由学习部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内部会议由办公室记录。
2、主席团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作严肃处理;
(三)、会议纪律:
1、每次会议都应有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由主席负责主持,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行安排干部主持;
2、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并做好考勤工作。凡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干部,一律须经所属部门分管主席准假;
3、召开会议期间应有良好的会议纪律
4、凡是无故旷会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5、会议期间,凡是无故迟到超过三次以上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审核其学生会干部资格,通告院团委审批。
6、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5分钟还有无故迟到者视为旷会处理;
7、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
第五条 干部的任免
(一)、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1、正常流程:
提交申请书-->学生会主席团-->考核、审批-->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讨论-->上报院团委批准-->由主席团任命
2、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3、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各部干事中选拔;
(二)、部门职务调动:
1、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2、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院团委审批后方能调动;
3、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申请书,主席团上报院团委,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4、学生会事务未接受院团委文件或书面通知不准开展任何活动。 (三)、辞职:
1、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的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辞职;
3、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上交主席团;
4、学生会干部在辞职时必须与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作交接者办理好相关交接事务后方能离职;
5、部长级学生会干部不准辞职,经院团委审批,必须主席团开除其身份,并发布通告文件。
第六条 请假
1.通常情况下,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允许无故请假;
2.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需提前一天向所属上级干部请假,绝不允许请“霸王”假,如有请“霸王”假者加倍处理;
3.如果向上级干部请假后,上级干部没有准假而又未出勤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各部门如有请假的情况,部长应在开展工作(或召开会议)前半小时向学生会主席报告; 5.所有学生会干部每月请假次数不能超过五次。超过一次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七条 证件
1.每位干部都有学生会干部专用工作证件;
2.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每位学生干部都必须佩带工作证件,如发现没有佩带者,予以警告处理。警告超过3次者,按相应的制度实行扣分处理; 3.当工作证件遗失时,应及时向上级干部报告并补办;
第八条 奖励与惩处 (一)、奖励:
1、所有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任何纰漏,以身作则者,每月加学分0.2分;
2、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优异,工作突出者可以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加学分1.2分,并予以公布表扬,每学年评优两次;
3、对学生会组织有重大贡献者或者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加倍加分;
4、其他相关加分奖励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0.2分,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1分,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者每次扣0.3分,并予以警告。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每次扣0.2分;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警告超过一次者每次扣0.1分;
8、其他相关扣分处罚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经费
学生会经费由学校院团委统一拨给。当需要支出经费时由各部部长向学生会主席提出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审核后再申报院团委拨给;
第十条 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团员” 、“优秀部长” 、“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主席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一、组织条例
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
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
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
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
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
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
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
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
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
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
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
四、办公条例
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
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3、每周末学生会成员可在学生会办公室内进行下象棋等活动,但不得进行赌博。
4、注意学生会的安全保卫工作,无特殊情况晚上不允许一人独自办公;
5、值班室卫生由各部轮流打扫,未打扫的部门,扣部门考核分1-5分。
第一部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在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生会各部门(社会实践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
第二部细则
一、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一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与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之上。
第四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五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六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以及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主席一起商讨、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学生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督促、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
2)分工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副主席分工负责几个工作内容联系紧密或相近的部门的工作,做好几个部门工作的总体协调,遇有重要的工作或大型的活动,组织所属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3)遇有主席不在等特殊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办公室职责
1)整个学生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做好与各部和主席团的沟通工作;
2)负责学习部月刊《美文共赏》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4)办公室成员实行值班制,由主任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班主任)保证日常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1)对部长、副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以及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听取所属部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的活动执行能力进行培养与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部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内部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它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一12:40在教学楼西101教室由主席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汇报,并总结经验,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导下阶段工作的进行。在其会议开始前,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配戴学生会证件方可入席开会。生病或有事者需在会议前向主席,副主席或所属部长请假,同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要将当日会议记录载录到自己的会议记录本上。
第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学生会例会时间表》召开部门例会,各部门成员应向本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员工作应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详细规划;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副主席负责查阅各部门会议记录。主席、副主席将不定期列席各部部门会议。
第三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第四条:凡学生会成员出席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部门会议以及临时重要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第五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六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三、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纳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二个星期,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除外)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学生会主席团)递交退部辞呈,经主席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学生会各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将由学校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
一、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树立自身形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各级负责制,团结进取。
6、能够做到随时接受并完成学校的临时性工作。
二、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坚决执行学生会各项决议,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2、不酗酒、吸烟、打架、骂人、聚赌,不得身着奇装异服,不得染发、烫发,不得随意佩带饰物。
3、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值日期间不得借值日名义旷课逃课。
4、上课期间不得无事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5、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三、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