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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管理规章制度

2022-06-19 22: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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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美容院管理规章制度

一、美容院员工规章制度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严格执行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分配调动;

2、员工应该关心美容院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3、爱护美容院各种设备;

4、员工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监督;

5、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热情待客,举止大方;

6、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代他人签到;遵守美容院的考勤制度;

7、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8、服饰要整齐;

9、不准向顾客收小费,假公济私;

10、节约用电用水;节约美容化妆品材料;不得浪费。

二、美容院员工规章制度

1、定期培训制度;

2、化妆品与仪器设备使用制度;

3、定期开会制度;

4、岗位责任制度。

三、美容师工作程序

1、上岗前做好美容师的个人卫生;

2、穿好工作服,配戴好卡片;化淡妆;

3、将自己所要工作的用品、用具、化妆品等备齐,并整齐地放在工作推车上;

4、调整好美容床位高低,更换好床单等;

5、礼貌待客,主动微笑向来客介绍美容院服务项目;

6、吩咐客人将物品寄存好;

7、将自己双手用酒精进行消毒;

8、询问客人需要做什么项目,并做好建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任务;

10、欢送客人。

第二篇:美容院管理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顾客和家人。

2、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状况;请假面具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淡妆,刘海不得长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4、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推荐,并按状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用心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班,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给顾客作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特殊状况须请示店长同意)

10、自觉维护本店的形象、声誉,用心带给有利于本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本店内部是非。

11、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3、上班时间手机调到震动状态,给顾客做护理时不准接私人电话,电话资料由他人代为转告或改时间打入,接听时间不准超过3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请他人代为登记。

14、每一天早、晚班务必交接班,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15、当班时间务必按规定填定各类报表。

16、不能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从事个人护理按有关规定现金结帐。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本店的利益。

17、正规合理的使用美容仪器,爱护美容院设备,产品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店里(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准对外泄漏本店内技术、管理资料及具体经营数据。

19、业务经理(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务必服从安排。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顾客和家人。

20、不得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1、每周三上午10∶00~11∶00本店例会(11∶00前不预约客人),全体员工须准时参加。

第三篇:美容院管理制度完整版

美容院的管理制度对美容院的所有在职人员都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成就一个高效率、高业绩的美容院。

1、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名制度,着职业装签名,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擦口红,刘海不得长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2、不能请霸王假,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4、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5、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斑,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7、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8、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9、给顾客作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同意)。

10、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11、自觉维护公司(店)的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公司(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公司(店)内部是非。

12、当班时间必须按规定填定各类报表。

13、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4、上班时间手机、BP机关闭或调到震动档,给顾客做护理时不准接私人电话,电话内容由他人代为转告或改时间打入,接听时间不准超过3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请他人代为登记。

15、不能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从事个人护理按有关规定现金结帐。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店)的利益。

16、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准对外泄漏公司(店)内技术、管理资料及具体经营数据。

17、正规合理的使用美容仪器,爱护美容院设备,产品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必须服从安排。

19、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0、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客人和家人。

21、每天早、晚班必须交接班,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第四篇:美容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美容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1、所有员工必须以完成店里的目标任务为中心,同心协力,群策群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气氛,力争最高的营业额;必须遵守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发扬团队精神,整体观念,不分彼此,以达到顾客满意为目的,提高美容院的销售额。

3、员工应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店里组织的一切活动。

4、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做好顾客档案记录工作,保存好所有的顾客资料,必须做好顾客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

5、顾客至上,努力让每一位顾客满意,严禁挑客、拒客,如发生此现象将对当事人进行停牌处理。

6、上班时间之前所有员工将自己的准备工作做好,工作时应全面招呼顾客,以示热忱的服务态度,接待顾客必须礼貌和亲切微笑,并多说“谢谢,欢迎光临”等词语,并上茶水,当顾客离开后应送之门外,并收拾茶杯以维持整洁,力求尽善美之工作精神。

7、工作时间在指定位置站好或坐好,不得在美容院内随意走动,不得串岗,亦不得在工作时间吃零食。

8、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不得散布有损美容院和同事的谣言,尊重上司,服从上司安排,不得对顾客谈论美容院内部事物。

9、美容院为员工提供的'午餐、晚餐只能在规定的餐厅就餐,除规定的用餐外不得食用其它食物,严禁员工食用零食或在就餐时间以外进食;所有员工的水杯必须集中放置在休息室,不得在大厅内喝水,不得使用美容院一次性纸杯喝水,不得在店内吸烟、吃零食及其它饮料或食物。

10、工作过程中(即为顾客服务过程中)员工之间不许互相聊天、嚼口香糖、打闹、做鬼脸和探讨任何技术及时尚问题。

11、员工不允许在休息室或大厅内议论任何有关顾客的问题(隐私、价格、身体相貌)、对顾客指指点点,技术问题可在技术研讨会或晨会上研讨。

12、全体员工严禁私人处理所有工作当中发生的问题,严禁指责任何同事,任何问题由店长公正严明、认真、谨慎负责处理。

13、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前台、办公区域、休息室及美容院宿舍。

14、员工上班不允许有任何情绪化,应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冰箱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15、美容师电话预约顾客必须到前台,由前台接待,任何员工不得给顾客留私人电话、名片。

16、员工进美容院后须将自己形象整洁后方可签到上岗,签到后不得再化妆、洗头、搞个人卫生,否则按迟到计算;违者罚款10元;全体员工禁止上班时间着牛仔裤和运动休闲时装,应服装整洁合身,时尚,每日更新。

17、所有员工不得在大厅及休息室睡觉,谈论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扣罚。

18、上岗后不准随意接打电话,若有事打电话须经店长同意并签字,要把手机交前台保管,有预约顾客,听候前台安排。不交手机者,违者扣罚。

19、员工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脱岗,外出必须与主管请假,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向美容院申请,美容院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扣罚薪金。

20、任何员工患传染性疾并皮肤病必须自动离职。

21、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人发生冲突和争吵,违者开除。

22、所有员工在美容院内不允许向客人介绍非美容院所经营项目及产品,如发生此类问题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3、以上各项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违者将接受10-500元罚款、停牌、辞退等处罚。

24、以下制度请店长及前台严格监督执行,否则将受到10-200元的处罚。

第五篇: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四条 医院根据规定配备专职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财务人员。

第五条 医院设财务部,隶属医院集团财务部直管,根据本医院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出纳人员。

第六条 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医院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医院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医院经营、投资、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医院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医院员工*、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医院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医院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

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医院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医院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 集团财务部是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各部门的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八条 集团财务总监兼管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医院的财务工作。

第九条 财务部出纳人员在日常报销业务过程中,对所有原始*务必进行祥细审核,并要监督经办人员完善*签字手续,在对*金额、真实*进行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签字方可进行报销;

第十条 财务主管会计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及帐表、单*,杜绝*、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十一条 财务部出纳协助要协助主管会计定期完成各类财务报表税务报表申报工作,并负责信息部门的其它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医院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按期报帐。

第十四条 医院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集团财务总监或总经理报告。

医院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医院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集团财务总监进行监交;财务部主管会计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集团董事长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十七条 医院执行、、和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条 医院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十九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为记帐位*。**同其他货*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医院记帐方法的采用必须具有连续*。

第二十一条 一切会计凭*、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二十二条 医院对医院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医院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

期内反映,如应付*、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四条 医院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二十五条 凡与医院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存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设备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

第二十六条 医院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二十七条 医院对外地市(或省)的投资或在外地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二*条 长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二十九条 医院以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医疗设备;

3。办公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三十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3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3年;

4。其他设备3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三十一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医院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三十三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四条 医院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6。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7。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8。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六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三十七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和密码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银行帐户印鉴由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九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四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记帐备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四十一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1000元以上的,各部门业务人员必须逐项跟踪其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部门经理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业收入现金。

第四十四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四十五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医院内部各部门私设小钱柜。

第四十六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论处。

第四十七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四*条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帐相符。 第四十九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

第五十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等开支,必须有正式*,*齐全,经手人签名,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五十一条 经营业务过程中的介绍费(或手续费)等,必须另付说明报医院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第五十二条 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

医院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医院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由主管计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五十三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报销。

第五十四条 非生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由总经理审批后在福利基金列支。

第五十五条 医院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五十六条 医院对外的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医院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

入产出资金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医院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

第五*条 下属医院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医院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

第五十九条 严禁下属医院或医院内个人为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六十条 严格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有关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如总经理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 *及奖金

第六十二条 医院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六十三条 医院员工年度*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六十四条 员工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财务部门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五条 医院对业务人员实行*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具体办法由集团财务部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六条 各部门的年创利应由部门经理在年初提出方案,年底奖励按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具体提取比例由综合办公室同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十七条 实行承包经营与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部门,其*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 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六*条 医院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六十九条 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 低值易耗品的财务管理

第七十条 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库管人员必须每月向

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

第七十一条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由会计会同库管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低值易耗品盈亏表上报综集团财务部。

第七十二条 对低值易耗品的盘盈盘亏,库管人员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

第七十三条 对低值易耗品盘亏在100元以下者(含100元),由财务部审核后处理;100元以上的须报会计师审核并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 会计凭*和档案保管

第七十四条 医院必须加强对*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违者处*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会计凭*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七十六条 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第七十七条 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收银员的部分规定

1、给患者提供医疗和*品收费清单。

2、主要*品、手术、检查、床位收费标准公开。

3、不超标或乱收费。

4、张挂常用收费价目表。

5、建立医疗收费监督卡,公开医疗服务内容和价格。

6、公布物价管理部门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7、窗口不得排长队,一般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要有专人维持秩序,或增加临时收费窗口。

8、传递零钱或*给患者,动作准确、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挂号处人员行为规范

1、挂号快捷、准确。

2、病人问询时解答准确,语言规范,态度和蔼,不顶撞病人。

3、为初诊病人填写病例封面。

4、挂号地点张贴专家、专科门诊、急诊一览表或就医指南。

5、主动告诉患者就诊室的楼层和地点。

6、窗口不得排长队,一般不超过10人,超过10人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增加临时挂号窗口。

7、传递零钱或*给患者,动作准确、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8、便民开*,不用挂号。

9、窗口实行限时制度,挂号等候时间不超过1分钟,划价不超过2分钟,收费不超过3分钟。

收费处工作制度

1、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做到文明礼貌,有问必答,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2、上岗,上岗必须着工作服。

3、收费时要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防止差错

4、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必须坚持工作岗位,提高*惕,防止失窃。

5、每日所收款项必须当日上交财务部,严禁将公款私借他人。下班后收费员周转金需存入保险柜,有专人负责保管。

6、爱护机器,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7、未经授权,不得进入数据库调整账务、程序,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8、财务重地,非收费处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住院收费处工作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高度树立工作责任心以及为患者服务的思想。

2、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脱岗而制造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接待患者要态度热情、和蔼办理,出入院做到准确、高效。

4、住院收费处对抢救患者和危重患者住院,坚持先收住院治疗原则,在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要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5、平诊住院患者,应从严掌握,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6、住院收费处要定期打印出预交金不足的患者名单,通知有关科室并填发书面通知单,通话患者及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防止医疗欠费。

7、患者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若预交金收据丢失,必须出据单位*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8、爱护机器,做好计算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9、未经授权,不得进入数据库调整账务、程序,违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10、财务重地,非收费处工作人员严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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