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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2-06-19 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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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第二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部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在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生会各部门(社会实践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

第二部细则

一、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一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与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之上。

第四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五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六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以及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主席一起商讨、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学生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督促、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

2)分工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副主席分工负责几个工作内容联系紧密或相近的部门的工作,做好几个部门工作的总体协调,遇有重要的工作或大型的活动,组织所属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3)遇有主席不在等特殊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办公室职责

1)整个学生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做好与各部和主席团的沟通工作;

2)负责学习部月刊《美文共赏》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4)办公室成员实行值班制,由主任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班主任)保证日常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1)对部长、副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以及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听取所属部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的活动执行能力进行培养与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部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内部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它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一12:40在教学楼西101教室由主席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汇报,并总结经验,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导下阶段工作的进行。在其会议开始前,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配戴学生会证件方可入席开会。生病或有事者需在会议前向主席,副主席或所属部长请假,同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要将当日会议记录载录到自己的会议记录本上。

第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学生会例会时间表》召开部门例会,各部门成员应向本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员工作应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详细规划;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副主席负责查阅各部门会议记录。主席、副主席将不定期列席各部部门会议。

第三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第四条:凡学生会成员出席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部门会议以及临时重要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第五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六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三、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纳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二个星期,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除外)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学生会主席团)递交退部辞呈,经主席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学生会各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将由学校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

第三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主席团:

1、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规范学生会工作

2、组织各部开展活动,对主要活动进行总策划。

3、组织例会和紧急会议的及时召开。

4、对各部成员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树立学生会威信。

5、配合监督各部的学生工作。

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贯彻执行主席团决议,完善学生会工作。

2、上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及活动安排。

3、负责学生会各种活动和会议的安排及各项活动的总结、纪实和各类会议的记录。

4、负责学生会各种材料、文件的分类和保管,并收发和整理各班级有关材料。

学创部:

1、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2、负责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有利于促进同学们学习的活动,搜集和提供有关考研、英语等级考试的信息。

3、帮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考试安排。

组织部: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情况。

2、负责党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3、督促检查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分团委平时考核工作。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各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体工部:

1、负责组织院、部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体育活动(特别是运动会的组织)。

2、负责举行一些丰富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的体育活动。

文艺部:

1、负责我院文艺人才的选拔与培训。

2、各种文艺活动的举行。

生活部:

1、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包括宿舍卫生的检查与评比、学生宿舍的安排以及帮助同学解决宿舍问题等)。

2、协调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工作。

3、负责我院环境卫生的安排及检查。

4、安排学院下达的有关宿舍管理的任务。

5、组织安排公益性劳动、志愿者劳动。

6、搞好各种大型活动、会议的后勤工作。

宣传部:1、负责各种通知、海报等的书写与张贴,各种活动的宣传。

2、适时(有关节日)进行节日庆祝类宣传

3、管理一切宣传用品和器材

外联部:1、做好我院勤工助学工作,对外联系、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建立我院贫困生档案。

3、对我院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评比。

4、向社会争取各种大型活动的活动资金、物品等。

二.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故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办公室的值日制度。

2.值日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工作和值日任务,认真填写值日日志;实行每天一小扫,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大扫除。

3.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4.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5.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6.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外职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办公室负责草拟。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希借用阅读,须经办公室批准,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四.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各部门干事会议。

2.主席团、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逢单周日晚7:30,不另发通知),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办公室负责派发。

4.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于办公室,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5.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干事一律须向办公室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 ,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6.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挂于会议室,由办公室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7.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8.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9.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10.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1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五.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

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规定如下:

1.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主任)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主任)。

2. 责任事故的认定。

<1>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3>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

3. 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干事)的处罚。

对于出现三次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出现五次责任事故者,劝其退会。如因会议不到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两次即行开除出会;因会议请假造成的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五次即行开除出会。

六.学生会宣传管理规定

为了我们良好的形象,希望大家共同遵守本规定:

1、 宣传形式。

本规定所指的宣传形式包括海报、展板、传单以及其他宣传品。

2、 制作规定。

<1>各部门搞活动时需提前考虑宣传形式并确定宣传方案。

<3>在宣传品中尽量避免使用**部门的字样,如须落款,必须统一落署“计算机学院学生会”字样。

<2>展板展出时应置于各校区显要位置,摆放规范,防止展板东倒西歪,并张贴学生会报头。另外,做宣传部门注意雨雪天气对展板的保护。

<2>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七、各部工作考核制度

为调动各部工作积极性,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特制定此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1、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工作态度、团结协作、日常工作、完成任务、工作的拓展与创新五个方面。

(1)工作态度(10分)各部成员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向上,有吃苦精神

(2)团结协作(10分)各部成员及部与部间有较强的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相互支持。

(3)日常工作(30分)要求各部能切实贯彻本部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4)完成任务(30分)要求各部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下达的任务(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5)工作的拓展与创新(20分)要求各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敢于创新,在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适当、适时的拓展本部工作。

2、对各部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由主席团及办公室成员根据材料、记录及平时查看进行综合评定。

3、对于在值班和会议中所扣的分值,将在以上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扣除。

4、每学期将评出的两个先进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达不到70分的部给予警告,对于达不到60分的部将进行人员调整。

第四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第五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部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在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生会各部门(社会实践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

第二部细则

一、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一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与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之上。

第四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五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六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以及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主席一起商讨、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学生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督促、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

2)分工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副主席分工负责几个工作内容联系紧密或相近的部门的工作,做好几个部门工作的总体协调,遇有重要的工作或大型的活动,组织所属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3)遇有主席不在等特殊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办公室职责

1)整个学生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做好与各部和主席团的沟通工作;

2)负责学习部月刊《美文共赏》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4)办公室成员实行值班制,由主任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班主任)保证日常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1)对部长、副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以及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听取所属部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的活动执行能力进行培养与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部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内部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它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一12:40在教学楼西101教室由主席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汇报,并总结经验,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导下阶段工作的进行。在其会议开始前,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配戴学生会证件方可入席开会。生病或有事者需在会议前向主席,副主席或所属部长请假,同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要将当日会议记录载录到自己的会议记录本上。

第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学生会例会时间表》召开部门例会,各部门成员应向本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员工作应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详细规划;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副主席负责查阅各部门会议记录。主席、副主席将不定期列席各部部门会议。

第三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第四条:凡学生会成员出席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部门会议以及临时重要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第五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六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三、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纳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二个星期,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除外)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学生会主席团)递交退部辞呈,经主席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学生会各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将由学校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

第六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干部培训制度

1、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接受同学监督。

2、密切联系同学,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在共同讨论、互相交流的氛围中取长补短。

4、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讲求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各部门的业务水平。

6、每个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应提前将书面请假条上交秘书处。

7、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成员参加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各项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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