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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2022-06-19 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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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或办公室的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三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校、团委的监督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

(三)学生会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负责人、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指导老师审查。

第六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评出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部,以平时表现和工作能力等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全会通报批评:

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言行严重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③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十中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一、组织条例

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

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

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

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

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

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

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

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

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

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

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

四、办公条例

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

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3、每周末学生会成员可在学生会办公室内进行下象棋等活动,但不得进行赌博。

4、注意学生会的安全保卫工作,无特殊情况晚上不允许一人独自办公;

5、值班室卫生由各部轮流打扫,未打扫的部门,扣部门考核分1-5分。

第三篇: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第四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主席团:

1、经常同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一班人的思想,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责学生干部的考察分配。

2、每学期提出学生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3、主持召开各系学生会分会主席会议。

4、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任务。

5、协调各部门工作。

6、负责学生会外事活动。

7、加强各系学生会的联系合作。

办公室:

属于学生会的协调机构,根据学生会有关章程,负责管理学生会的日常工作,以使其正常有序进行,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学习部:

引导新一代大学生的学习观念,为其“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是学习部的基本任务,学习部的本质工作包括举办各种形式和规模的报告会,大型的辩论赛,演讲会及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举办具有本院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3、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

4、收集和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校反映。

5、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体育部:

学生体育活动的先锋队和带头人,以“开展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为己任,并在此开展思想指导下开展大量的形式活动,意义深远的体育竞赛活动,积极引导同学们参加,达到良好效果,开展活动如“运动会”、“篮球赛”等。要求部门成员爱好体育,有一定体育特长,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同学健康意识。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组织纪检部:

认真做好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考核工作,督促学生会成员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1、日常工作以及各种活动、会议中严格考核纪律出席情况,维持活动秩序,使活动有序进行。

2、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女生部:

学生会女生部主要以维护女生权益为宗旨开展各项活动,丰富女生及广大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本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开展一些与当代女性息息相关的知识讲座。

2、组织开展一些女生较感兴趣的活动。

3、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篇: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的管理,体现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的整体性和联系性,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办公室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具体值班时间看《学生会干部值班表》

2.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

3.值班人员: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安排。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缺勤。如若有事不能正常值班,需填写请假条,请主席签字。

4.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5.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6.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妥善处理和报告突发事件。

8.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邀请外人到办公室学习、玩闹,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物品和处理私事。

9.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同学,认真听取、耐心处理来访同学的事情。

10.值班人员不得用学生会电话打私人电话。

(二)物品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的所有物品为学生会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

2.全体学生会干部应自觉爱护办公室财物,任何人未经团委老师和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允许,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用办公室物品。

3.学生会各部门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使用时应遵守办公室相关制度,特别是做到节约使用,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如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有损坏,须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酌情赔偿。

4.办公室的钥匙由办公室干事轮流保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

5.各部门若要在办公室存放东西必须作好登记,并于规定时间内取走。

(三)请假制度:

凡是遇事(如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其次活动的干事得在活动前先在请假本上登记请假,并说明原因。经主席准假方可。

(四)例会制度:

1.办公室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学院召开的例会及工作总结会议。

2.定期举行会议,并作会议记录,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有哪些不足,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并讨论下一段要开展的各项工作。

3.在本部各项活动开展之前都要召开活动准备会,分配任务,要求各成员务必出席。

4.开会期间遵守会议制度。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每次例会必须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迟到3次以内给予警告。

(五)考评制度

1.考评每月举行一次,办公室成员根据自己在一个月内的学习、感受、体验写一篇文章。

2.所有学姐学长根据学生会新成员成员平时具体表现给每个学生会新成员打分。

3.综合各方面的表现,选出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扬。

(六)卫生制度

1.所有人员在办公室内部务必保持办公室整齐清洁。

2.宣传部出完海报后务必及时做好清洁工作。

3.各部门存放在办公室的物品务必保持堆放整齐。

4.值班人员应搞好基本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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