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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优秀范文五篇)

2022-02-25 18: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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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篇:驾驶员安全培训记录

驾驶员安全培训记录

时间:2015年6月20日

地点:

参加培训人员: 主持人:

第一章 司机的职责及管理

一、司机职责

1、爱岗敬业,热爱公司,维护公司良好的形象;

2、认真钻研技术,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二、司机交通行为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三、司机工作规章

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按规定加班;

2、工作中必须随身携带通信工具,并保证每天开机;

3、修理车辆必须提前一天或头天晚上申报,任何司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拆卸车辆;(特殊情况例外)

4、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一律在公司待命,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非司机开车,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私自驾驶别人的车辆;

7、严禁私自乱拿他人随车工具。

第二章 车辆使用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上班时要认真保存好车钥匙,出车必须带好相关证件(驾驶证、行驶证)。

2、司机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

3、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车辆管理规定,严禁非司机开车和疲劳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司的财产做交易。

4、爱护公司车辆,定期维护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5、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准确位置,保护好现场,并急时上报上级领导和保险公司。

6、有意损坏车辆及公司财物者,按损失额赔偿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7、未经允许,严禁司机开车回家或办私事。

二、随车工具及随车证件管理

1、因工作需要司机更换车辆,必须在上级领导的参与下办好证件的交接(行驶证交接),如有丢失由交车司机负责赔偿;

2、司机有事请假,要向替班司机讲明车辆有关事宜.。(行驶证交接和车辆存在的 一些问题。)

5、如有丢失或损坏车辆随车工具和证件,司机必须立即上报上接领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如系个人原因,当事人按照实际价值赔偿;

6、司机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篇: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四篇:安全管理培训的心得体会

校园内部的安全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并且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的领导都对这方面非常的重视。在这次的校园安全培训中更是交给了很多对于校园安全防范和处理的方式方法,更是对参加这次培训的经历做一点自己小小的心得感受。

首先对于预防方面,在培训课程上老师更是讲授了非常多的方式去分析学生在校园内部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问题,更是让我对学生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在学生的心理方面与成年人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在对一些事情上也是需要从他们方面去考虑,更是要时时刻刻去对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讲解与警示。当然学校对于安全方面是必须要引起重视的,更是应该要共同商议尽量排除安全隐患,在一些无法避免的地方更是需要张贴警示,更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当然针对于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是相当的重要,一点都不可以有所忽视的,所以随时都要提醒老师对自己的学生进行传达与教育。让学生从本能上就能够对一些安全隐患有着警戒之心,这样便是不会去碰触,便可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必须要将“安全校园”的思想向整个学校传递,从细微的小事着手,让学生在校园中生活得更加快乐与安全。在一些教学设备上需要时刻都要排查,一方面保证机器的可以照常使用,确保课堂的更好的进行;另一方面也是要排除安全隐患,让学生所接触的东西都能够安全无异常。

安全事故的预防是需要下相当多的苦功夫,但是纵使是全方位的去警戒,还是极有可能发生一些难以控制的安全事故,在这些事故的发生下,不能够慌张,应该立即采取相关的措施,并却想尽办法去补救。当然发生安全事故罪应该做的就是反思,也是可以让学校变得更加安全的一个跳板,也能够让学校对于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更多的危机感,这样才能够在内心深处知道安全的重要性。

不管是学校老师、领导或是其他的员工都应该将安全问题注意起来,在每次的会议上都是必须要去强调的,更是需要花费时间去发现、去检查、去探索的。定期对校园的各方面进行探索,检查都是非常重要的,并且一定要在安全方面落实一定的规章制度,这样在进行起来才会更加方便,在预防检查起来更是可以事半功倍。

安全的事情无小事,所以对于学生的管理是必须要加强起来的,校园应该是学生的庇护所,而不是会发生危险的地方。对于培训更是应该定期多多举行,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让每一个人都引起重视,更是时刻能够避免。

第五篇: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三级教育培训

第一条凡是进入本公司的职工,都必须遵守本培训制度。

第二条为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经常及时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培训。

第三条新职工经公司安检会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由生产单位指定专人对其进行二级教育培训,项目部或机台班组再对其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并将教育培训情况建档。

第四条新入公司职工(含新调入人员、合同工、实习人员、临时工)入公司后必须经过三级(公司安检会、部门单位、项目部或机台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才能上岗。

第五条调转(包括调转、工种改变)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二、三级教育培训,各生产单位内部职工调转必须重新进行三级教育培训。

二、现场教育培训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对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职工,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并详细介绍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遵守的规则。

第七条对从事危险性的工作人员,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带到现场进行有关教育培训,详细介绍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第八条对发生事故后的事故现场分析会由公司安检会和生产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原因不清不放过;群众(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三、日常教育培训

第九条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

第十条各生产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情况,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后讲评,对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的安全操作方法及时总结推广。

四、特殊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生产单位应与有关部门根据新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第十二条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该工种的作业证和执照后才准上岗。

第十三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加强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解决安全缺陷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四条因工负伤职工在伤愈复工前,要进行一次安全考核教育,新提或调任的生产管理干部应接受必须的安全知识和有关责任制教育。

第十五条安全工作例会应从时间上、制度上给予保证,各级领导要纳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关系。

第十六条安全工作例会是本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手段之一。

第十七条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设备部组织,分管公司领导主持,每年度召开一次全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作会议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并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单位安全生产例会;各项目、机台或班组安全工作会议由各项目负责人、机长或班组长主持,每周召开一次项目、机台或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第十八条安全工作例会要有记录,纳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安全工作例会应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及时贯彻国家和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最新精神,通报当前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可与相应的生产经营例会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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