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档 > 规章制度 > 详情页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2022-02-25 17:49:23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培训学校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篇: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二篇: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 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第三篇: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目录

前言 . ............................................................................................................ 2

一.校长职责............................................................................................. 2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 ................................................................................ 4

三、教师管理制度 .................................................................................... 4

四、学员管理制度 .................................................................................... 6

五、招生制度............................................................................................. 8

六、教学管理制度 .................................................................................... 9

七、 实习管理制度 ................................................................................. 12

八、考试管理制度; .......................................................................... 13

九、 学籍管理制度 ................................................................................. 14

十、教职员工奖惩制度 .......................................................................... 17

十一、学员奖惩制度 .............................................................................. 17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 19

十三、会计、出纳岗位职责 .................................................................. 19

一.校长职责

第一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支部

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一切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所分管的工作。

第二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以及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学校党支部的决议,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第三条: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政治上要充分信任和依靠教师。业务上要积极培养和提高教师。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第四条:组织和领导学校的教学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来安排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按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设课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 研究教学规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五条:抓好思想政治工作,联系实际,组织政治学习,依靠全体教职工和共青团等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第六条:抓好体育卫生工作。认真执行《学校体卫工作条例》。减轻学生负担,努力改造教学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护视力,增进身心健康,切实做好学校教职员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抓好后勤工作,加强学校后勤队伍的思想、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搞好基建,督促校产管理;抓好师生员工的生活福利;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督促搞好图书、仪器、电教医药器材、体育卫生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主持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讨论学校人事安排,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九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

邓小平理论及教育理论,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增强对教育工作的事业心;事事以身作则,做师生员工的表率,实事求是,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十条:制订学校远期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提出任期目标,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

二、副校长工作职责

第一条:分管招生、教务、学生安置、培训、后勤工作。

第二条:督促加强培训工作。

第三条:搞好物资供应、后勤服务的管理。

第四条:负责对各项制度、计划、总结等文件的把关工作。

第五条:领导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参的编写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组织学校的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负责对教师的考核、鉴定、评比,切实提高教师素质。

第八条:健全教学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学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九条:加强实习课教学,提高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第十条: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三、教师管理制度

理论授课教师:

一.认真备课、上课:

第一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遵纪守法。

第二条:要熟悉教学大纲、教材,吃透本科特点,认真钻研教材,找出重点、难点与关键;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写好课时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

第三条:课前准备好一切教学用品,做到提前两分钟到教室,要贯彻精讲多练原则,提倡启发式教学,语言规范,板书清楚,加强双基,培养能力。课堂提问难易适中,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维持课堂纪律;教师不能中途走出教室,不能提前下课,不能拖堂讲课,不能随意缺授功课,不能自行调课或补授功课。

第四条:结合教材,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注意学生的卫生习惯,保护学生视力。

第五条: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六条:搞好成绩考核,考试要做到份量恰当、考题确切、要求严格。

第七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第八条: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研教改。

第九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创新,不断总结工作经验。

第十条: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二、认真批改、辅导

第一条: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心布置作业并及时收发、批改和订正,要讲求实效,引导学生及时改正知识错误,扎扎实实地学好各门知识。

第二条:要因材施教,对差生要热情辅导,尽量帮助他们跟上班级;对成绩优秀的学生要帮助他们进一步学好,发挥其特长。

第三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开拓知识眼界,培养有关技能技巧。

实习老师:

第一条: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好学年(学期)计

划,努力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第二条:提前十分钟进入实习场地,组织学生做好准备工作。下课前十五分钟停止操作,组织学生整理场地及保养设备,填写好实习教学日志。

第三条:认真备课和写好教案,做好上课前准备工作。

第四条:认真搞好学生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等环节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脱岗。

第五条:坚持做好设备巡回检查和定期维修,设备大修要及时上报,待学校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负责考核学生平时、期中、期末及毕业成绩,并认真记录及时报送教务部门。

第七条: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提高实习教学质量。

第八条: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等规定,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学校财产,节约原材料,对违纪、违章作业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九条: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关心热爱学生,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第十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学员管理制度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第二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第三条: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 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

第四条: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第五条: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第六条: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第七条: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第八条: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第九条: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第十条: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第十一条: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第十四条: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

第十五条: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

第十六条: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五、招生制度

第一条: 建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

第二条: 扩大招生范围,在乌市做广泛的宣传。

第三条:公开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及招生计划。

第四条: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买炒卖学生”。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组织经费。学校不得采取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第五条:坚决打击非法招生活动,学校任何教职工不准向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任何非法机构和个人提供生源信息。招生学校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个人招拉生源,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中介招生机构和招生贩子。

第六条:招生过程钟,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准误导学生,不违背学生意愿。

第七条:严禁违规收费,招生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收费项目和

标准收取学生费用。

第八条:对违反招生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就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核降级、报送有关方面处理。

为充分考虑学员的利益,我培训机构特设立试听制度如下: 试听制度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为学员服务、保证学员的权益,新疆。。。。。。针对某些班次为每位已经报名交费的学员安排了试听期。

第二条:针对不同班次的特点,试听期的有无和试听课时请查阅相应分校招生简章。

第三条:如果学员在试听期内对于授课质量等不满意可在当日的上课现场领取退费申请表并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于当日到华图招生部办理退班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第四条:没有试听的学员不能以试听不满意为由办理退班。

第五条:当日办理退费手续时需将所发材料全部退回本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六条:因试听期不满意办理退费手续时,须扣除30元的试听课时费,学员不能以没有听完试听课时而拒绝交费。

六、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就必须加大教育科研力度,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学校教研活动制度:

第一条:学期初,教务处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学校的教研计

划,学科教研组要制订组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严禁形式化、任务性、应付检查。

第二条: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教研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两周定时活动一次。按照活动计划研究材料,讨论新课程标准,说课做课评课,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教学经验交流等等。杜绝走过场、熬时间,要落实到实处。有详细活动记录。

第三条: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老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第四条:“四课活动”经常化。每学期每位教师做一次汇报课,每学科搞一次研究课,学校组织一次优质课评选,组织一次观摩课。力争每学期都能涌现出新的教学能手。

第五条:同年级同学科要坚持集体备课,在每位教师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共同分析研究教材内容,确定教学目标,分析重点难点,切磋教学方法,探讨双基训练和能力培养。

第六条: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务处报告工作,反馈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第七条:学期末,教研组和教导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教师要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和教研活动的心得体会,存入学校业务档案。教导处要整理编辑论文集交流或推荐到报刊、出版社发表。对教科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师集体备课制度

集体备课有利于发挥集体的智慧,弥补各位教师备课中的不足,

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提高。集体备课有助于教师更深刻的领会教材及新课标的基本要求,更准确地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更科学地设计教学环节,更灵活地实施教学方法,更有效地解决教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特建立集体备课制度。

第一条:集体备课内容要求:要做到“五备”: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五统一”: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目标、统一重点难点、统一课型与方法、统一练习与作业。与此同时,发挥各个的特长与优势,形成各自的教学风格与特色,体现个人加减的灵活性与多样性。

第二条:所有教师都要在集体备课前认真钻研教材,阅读其他参考资料,明确本章节与其他章节、其他学科的关系及所处的地位。充

分了解所教学生的实际,为集体备课,深入切磋交流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三条:集体备课首先由主讲教师介绍讲课的内容,叙述自己对新课程理念的整体构思、理论框架、重点和难点、逻辑结构、内涵外延、教学方法、讲课艺术等,提出疑难问题,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同

参加备课的教师集体讨论研究,提出改进意见,补充完善,达成共识。

第四条:集体备课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每月底将备课记录和备课方案交教导处汇总存档。

教师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

第一条: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教室)。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有听课时间、班级、授课人、课题,有课堂某一环节的评析和全部的课堂评价。

第二条:听课杜绝走形式,不能为应付检查而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

第三条:听课后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教师,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限期提高。

第四条:教导处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听课情况,并记入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

七、 实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学实习和实习学生管理工作。

第二条:负责组织制定实习科学期和学年工作计划。

第三条:负责实习科人员的管理和安排,向学校提出对实习科教师的考核和奖惩合理的建议。

第四条:积极组织好全科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教师素质。

第五条:加强对实习教师和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实习纪律教育、安全文明生产教育。重视安全文明生产,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

第六条:组织实习教学,加强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实习教学管理水平。

第七条: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条:形式与次数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只举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教师不得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改进考试方法,以促进教与学的方法改革。

第二条:命题原则和要求

考试命题要有利于指导教学,有利于指导学习方法,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既考查“双基”,又检查灵活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

第三条:监考要求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及考纪教育,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学生。

(2)监考教师预备铃后进入考场,拆封、分发试卷。正式铃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地做好监考工作。在考场内不吸烟、不喝茶、不谈笑、不看书报,不批作业、不与其他教师闲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4)监考教师不读试卷,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不提示或暗示;如果试卷模糊,学生询问,应予当场答复。

(5)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如发现有学生企图作弊时,应予口头警告;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如实将具体情节填入“考场记录”,及时获

取作弊证据。

(6)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放在桌上。经监考教师验收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将收齐的试卷,连同考场纪录表一并送交教务处。

第四条:质量分析

每门学科每次考试后,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做好质量分析,首先要进行试题分析。试题分析,应对考查重点,考查内容的覆盖面,各层次考题的大体比例以及试题进行定量分析,其它方面进行定性分析。质量分析应反映学生基础知识掌握的情况,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情况;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考试反映的教与学两方面存在的问题。质量分析应提出改进教学的打算及具体措施,反映教师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九、 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培训机构实际,制定本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条:入学

1、学员报到后注册应填写详细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时间、家庭住址、父母姓名(或其他监护人姓名)、健康状况、监护人联系方式、有无特异体质等。

2、新生入学后,由教导处负责编班。以班为单位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再到学区将学生基本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和义务教育监测系

统,打印上交并自留由系统导出的花名册。

3、教导处应将系统导出花名册中的学籍号作为新生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第二条: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环境、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 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填写转学联系表,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报学区备案,并在学籍库和在校学生花名册中登记转学并注销。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 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 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 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第三条: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条件的病休学生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住院治疗证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学区批准,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因传染病或其他疾病休学的,复学时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由学校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提前复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意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一学期连续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以上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学习,经多次动员不能复学的,校长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镇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措施或行政措施,督促或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第四条: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但若学员该期内容尚未学会,下期可免费再学。

第五条:对接受完培训机构规定时间的义务教育的学员,经考查达到合格者,由学校发给初级认证证书或中级认证证书。学校可继续

管理学员档案3年,并负责推荐到相关的企业上班。

十、教职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学生指导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经评定,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措施见培训机构的教师奖励制度。

第二条:教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院及系规章制度的,将飒飒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

(1)凡在教学过程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等违法乱纪、影响教师形象,经教育后不改的,参考学院的相关制度给予相应惩罚。

(2)经教学检查或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必须在限期内改进,否则暂停任课资格直至调离教学岗位。

(3)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的行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作业批改不认真或随意不批改,均以教学事故论处。凡在教学过程中旷教,以严重教学事故论处。

(4)凡由于主观原因,教师不能按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相应扣其教学工作量。

第三条:对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归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十一、学员奖惩制度

对于参加。。。软件培训的学员,学校将定期对学员进行评比一次。将会评出优秀学员,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学校将在期培训结束由

校长颁发奖品。为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使用积分教学法,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积分满100分可获得培训班奖品。

第二条:奖品丰厚,各种精美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

第三条:加分规则:

(1)在规定时间完成作业(错误较少) 3分

(2)在规定时间认真完成作业且字迹工整,全对者 6分

(3)纪律好,听从老师教导的学生3分

(4)保持桌椅整齐,干净卫生,坐姿端正 ,3分

(5)自觉复习、预习 3分

(6)在促进学习的基础上,每介绍一名同学来本辅导班者 10分

(7)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100分 10分;90分以上 5分;成绩进步10分以上 5分

(8)被评为周明星学员者 10分

第四条:减分规则:

(1)不按时完成作业者 -3分

(2)上课说话、扰乱课堂纪律、不听教师指挥者 -5分

(3)不签到或签退者每次 -2分:

(4)浪费矿泉水、乱扔废纸等坏人坏事 -2分

(5)课间嬉戏打闹,擅自离开教学区域 -3分

十二: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培训班的发展、推动培训班招生的优化组合。以提升教学效益为经营目标、以社会责任为担当。依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培训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二条: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或专职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第五条: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财务分析、绩效考核工作

十三、会计、出纳岗位职责

会计:

第一条: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 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二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整,内容充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三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建立会计档案。

第四条:对上级机关和财政、财务、银行部门来本单位了解检查财务工作, 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遵守、宣传、维护财政制度和纪律。

第五条:按照国家财政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 管理制度。

第六条: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遵守财纪纪律。

出纳:

第一条:负责管理好学校经费及现金、支票等收支工作。

第二条: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仔细审核现金收、付的每一张单据凭证,做到每一笔收付都符合制度标准。

第三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日清月结,不得坐支大量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对暂付的现金,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结算报销,保证帐款相符。

第四条:担任学校或总务处分配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提高警惕,保管好库存现金、支票等一切票证,现金存放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推荐专题: 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