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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协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和促进协会个成员能力的提高,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各成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以开展公益性活动为中心,按照本院有关规定开展活动。不断提高本协会知名度,提高交际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同时组织各成员学习成功创业案例。
第四条本协会各成员应认真阅读本规则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凡本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协会组织、承办的各项活动,使用本协会所提供的资源。
(二)在思想品德、协会贡献方面得到公正的'评判。任职期满后院统一团委颁发聘请证书。
第六条本协会个成员依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规定。
(二)努力工作,积极完成自己的任务。
第三章成员档案管理
第七条按照本院团委及本协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纳新活动,学院各同学可持其本人简历前来应聘,面试合格,登记后报本协会,正式成为本协会成员。
第八条任何成员,在校或本协会期间对本院或本协会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退出本协会。
第九条各成员应当参加本协会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条考核由考勤记录和年终考核组成(各部长实行)。
第十一条个成员可以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选择转会或退会。(书面说明原因后交于部长)
第四章协会秩序与活动
第十二条各成员应当维护本协会的正常秩序,相互信任,积极配合完成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本协会提倡并支持各成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但不得影响本院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
第五章奋斗者创业协会公约
大学生创业协会以为大学生就业提供业前理论知识性讲座、培养创业理论、塑造人文气息举行公益活动为指导思想。特制定公约如下:
1、爱国爱校爱协会
2、刻苦学习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
3、勤奋、实践热爱活动
4、尊敬成员,团结合作
5、爱护本协会公共物品
6、勤俭朴素,节约开销
7、按时参加本协会会议及活动
第六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考勤办法
1、各成员必须参加协会安排的活动,不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给各自部长打电话通知,以免误事。否则,迟到、早退一次各扣一分,无故缺席扣五分。请别人帮忙完成任务者可视为出席。
2、考勤由各部长实行签到制度,部长未到由秘书部代替。
第七章奋斗者创业协会承诺书
应聘成功后提交一份承诺书(表明态度、承诺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第八章创业协会成员证、会徽、标语管理办法
1、由于成员证有限均未注明姓名职位,凡开展活动时成员佩戴,平时存放组织部处。
2、会徽为本协会标志,印于海报,宣传画、板报等处。
3、对于损坏、丢失标语、成员证,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第九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职位变更办法
1、年终召开选举及总结大会。各成员可公平、公正、公开竞选适合于其本人的职位。各部长亦可推荐。经会议通过后,张榜公布方可生效。
2、主席应由大会讨论后,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来担任。海报公视后上报院团委方可生效。
第十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财务管理办法
本协会为非盈利性组织,活动花销各部均开真实发票后报于秘书部。秘书部存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并及时返还于各部。
第十一章奋斗者创业协会评优办法
1、评选对象本协会成员均可参加。
2、办法考核成绩前列、各成员推荐后按学院规定人数评优。
第十二章各部门职能介绍
1、会长:协会内部日常处理;协助各部部长顺利完成各项活动
2、秘书处:会议记录,主席演讲稿的撰写,意见反馈总结,经费预算及统计,活动场所申请,活动后期总结及期末活动总结。
3、涉外部:配合主席积极与社会或公司企业沟通,针对合作内容,形式,获取赞助,同时开展与西安各高校创业类社团联谊活动,与其建立长久合作关系
4、宣传部:负责协会所有活动的海报、板报设计,横幅等宣传,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场所提前预备待组织部布置会场。
5、组织部:负责协会的讲座暨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会场布置及纪律维持,适时可调动其他部门人员配合其完成工作。
6、文艺部:负责协会内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提供主持人、礼仪等
7、策划部:负责撰写学期活动计划,提供具体策划方案
第一章:章程总则
1、为了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发展校园篮球事业,为篮球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平台,特成立花式篮球社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2、社团活动在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开展;社团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章程。
3、宗旨: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锻炼身体,增进友谊。
4、花式篮球基本任务
(1)配合学校工作,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经验交流,加强合作,增进友谊。树立良好校风。
5、成员必须听从组织安排,听从老师指挥,大家共同开展社团的工作。
第二章:社团的规章制度
1、成员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较强的上进心和责任心,并能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社团成员的权利:
(1)在社团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社团工作有讨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2)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成员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2)自觉维护社团权益不受侵害,自觉维护社团名誉不受损害。
(3)积极参加本社团或与本社团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以自身行动实践篮球运动和精神运动。
(4)遵守社团有关制度规章,服从社团安排。
(5)维护社团利益和名誉,全心全意为社团服务。
4、对于在活动中表现较差的或不服从安排的成员,社团将给予批评教育。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撤消其成员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违反社会公德道德;触犯校纪校规。
(2)违反章程,无故不履行义务,恶意损害社团名誉。
第三章 组织设置及职责
1、社团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联络员2名,各班推选代表1名。会长,副会长负责处理会内大小事物,联络员负责有活动时通知各班,每班代表负责将信息通知每一名成员。
2、所有成员必须认真贯彻社团方针,完成社团的工作部署,同时,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工作。
一、理事会组成制度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到三名,各部部长各一名。
2、协会下设秘书处、礼仪培训部、模特部、宣传部、外联部和礼仪模特部。
二、理事会竞选制度
1、礼协会长由竞选产生,评定标准由本学年各项表现和团委老师的意见综合评定。
2、副会长由会长按学年综合表现推荐人选,最后再由团委老师评定产生。
3、各部部长由副部竞选产生,评定标准参照本学年各项表现和个人能力。
4、环节竞选时间定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
三、理事会纳新制度
1、纳新人员分为各部干事和礼仪模特部成员。
2、干事协助各部副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安排,礼仪模特部成员负责礼仪服务和模特表演。
3、干事要求办事负责,勤快积极,能力强;礼仪模特部成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身高、形象条件。
四、协会奖惩制度
1、协会例会、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自动除名。半学期统计处理一次。
2、每学期制定日常礼仪服务名单,由礼仪模特部成员轮流出礼仪。轮到的同学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取消评定优秀会员的资格。
3、重要礼仪服务活动的人员由团委老师制定,如有事(经核实情况属实)不能参加,亲自找老师请假,一学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服务达两次者,自动除名。
4、协会考勤由秘书处负责现场记录。
2礼仪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礼仪协会以塑造学院学生健康形象为宗旨,以提高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向学校展示风采。
第二条礼仪协会隶属于旅游专业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条礼仪协会承担学院下达的礼仪接待工作。代表学院学生形象,参加大型活动的公关和接待工作。
第四条旅游部定期指导礼仪协会进行培训,培训由专业指导老师讲授。第五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好的素质文化,仪表举止礼貌文明,坐立行走体态端正,时刻谨记自己代表学生形象。
第六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和正确的工作态度(工作时,不许迟到,早退。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不得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影响到工作的进度)。凡有活动,分配到的工作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课,病假除外),如临时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礼仪协会成员要求在活动开始前三十分钟,完成着装和化妆,各自就位。
第八条每次礼仪活动必须化妆,妆容要求适中即可,不必太浓。着装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须穿高跟鞋。其他首饰等装饰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体现整齐划一的基础上,展现个人风采。
第九条礼仪协会代表学生形象,个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个人名义参与,不得以学院礼仪协会名义参与;参与校外活动的队员必须在国家允许的各项规章制度下开展工作并对自身安全负责。
第十条工作精神
1、团结合作:强调团队精神,协同合作。要求队员行动整齐划一,即服装整齐,行动统一,活动准时。
2、务实创新:积极作好本职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礼仪协会特点进行自我完善,作为学院一大亮点并不断创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动即是一次演出,每一个队员都是主角,每一个岗位都是第一线,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礼仪协会物资包括:礼仪服,公用化妆品。此物资由旅游部统一管理,物资放于旅游部办公室,注意物品特别是服装的防潮,防蛀。物资将来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条其他部门借用礼仪协会物品,必须出示借条;借条必须包含所借物品,归还日期,及其主管部门的公章。
第十三条礼仪协会成员参加活动使用服装必须经由礼仪协会队长同意,方可取用。活动结束后,必须在三天内,清洗后归还。若出现物品损坏、遗失现象则应按情节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礼仪协会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礼仪协会队员根据工作情况加相应的个人量化分(10分制。态度3分、表现4分、仪表3分)。由负责人负责工作情况登记,每学期末统一交到旅游部负责人处。
第十五条对于活动不积极者,或无故缺席工作任务两次或以上者,经其他队员或队长反映,由旅游部审查确实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条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况,每个学期根据综合情况评出“年度最佳礼仪小姐”,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在例会上予以公报和颁奖。
3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协会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活动秩序,健全本协会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社交礼仪协会》,请各成员务必遵守。
一、会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秘书处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否则写500字以上的自我检讨,屡教不改者,开除出协会。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5)协会成员迟到5次以上,请假6次以上,旷会5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注:理事会成员无故旷会2次开除出本协会。)
为了加强秘书处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确保协会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做到协会工作人员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制度:
1、秘书处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每周实行六天工作制,星期
六、星期天轮值,即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夏时14:00—18:30)为正常工作时间。周六、周日轮班,值班时间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
2、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签到,做到不谎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提前一天书面向协会执行副会长或秘书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迟到、早退,30分钟内一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一次扣30元;请假按天计算,不发薪金;旷工每半天扣50元;无故连续三次或每月累计二天不上班,开除并加罚300元。
4、秘书处工作人员,应按分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如因自己工作失误或个人原因,造成会员不满意而投诉的,每人扣50元;月累计三次,加扣100元。
5、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如遇到经努力仍无法完成的,或确实存在困难及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讲明原因,否则,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并扣发一天工资。
6、秘书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办私事;非工作时间不允许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每发现一次扣50元,月累计三次,加扣100元。
7、未经领导同意,凡私自外出,视为早退;情节严重按旷工处理;如出现意外事故或其他问题,其后果由本人负责,并由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值班会长制度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每月第一天至月末最后一天。每期值班由二个常务副会长,二个副会长组成,从常务副会长中选一人为值班组长,作为值班会长负责人。每周一、二、三、四各一名会长值班,组长增值周五,并在每周五下午五点召开一次值班会长会议,总结本周工作。秘书长、会长参加值班会长会议。
值班会长负责值班期间协会日常事务管理,代表全体会长对外开展宣传、协调、维权等各项工作。除重大事项须经会长会议讨论外,一般事项由值班会长配合会长、秘书长作出决策。
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由当天值班会长负责,配合其他值班会长进行处理;周六、日发生事件由全体值班会长共同负责处理。在当期无法处理完的,当值会长有义务继续将本事件处理完为止,不得移交下期值班会长。
每月会长会议由当期值班会长负责召集,并由当期值班组长以书面形式汇报本期工作,包括当期财务开支情况。
会长会议结束后,由当期值班会长宴请全体会长及正副秘书长。宴请费用以人数计算,原则上菜金每人不超过100元,酒水每人不超过50元。值班会长若有事不能参加的,同样均摊宴会费用。
非值班会长若对值班会长处理的问题有意见,须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当期值班组长,并由值班组长、秘书长、会长协调处理。
值班会长每周至少到协会二次,每月不少于八次并且不少于12个小时。
协会工作人员要将每日发生事件记录在协会日记中,并于当天下午五点交当天值班会长签字(包括处理意见)当天值班会长若不能到协会处理,可委托其他值班会长代理。
所有财务报销都要经值班会长签字,并以协会财务制度为依据。
值班会长有权根据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报会长会议讨论决定。
为了规范本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会员的利益,更好的发挥协会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根据学校管理条例,特制定此制度。
总则
英语协会是在团委领导和管理下的以英语为主的社团组织,是为广大同学提供学习英语、展现自我的平台,协会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
第一条:协会会长是由全体机构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协会会长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工作认真负责,且具备领导能力。
第二条:协会内部组成理事会。下设理事部(协助会长对协会进行管理,负责到团委给老师签名所要播放的通知交给广播站)。口语部(组织会员定期在老师的带领下锻炼英语口语,用英语与他人交流对话的能力)。宣传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宣传,如出海报,所要举办的活动等)。秘书部(对机构和会员作考勤记录)。编辑部(负责协会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书及其流程工作表)。外联部(负责与本校或其它学校的社团交流、互相学习)。
第三条:协会各部部长一经面试入选后,必须遵守协会各规章制度,协助会长,尽职尽责。
第四条:为了使协会更加富有组织纪律性,对理事会成员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所有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第五条:协会财务要做到合理开支,量入为出,并对所有的开支做记录,以便使会费得到合理合法的应用,保证经费的透明度,以诚实信用为本。
第二章活动原则
第六条:协会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范围内,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协会活动主要围绕英语展开。
第八条:协会邀请外教及优秀英语教师对协会活动进行指导。
第三章协会机构成员
第九条:机构成员要积极配合会长完成团委布置的'任务。
第十条:机构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并且要带上本子和笔作记录,确有事不能来参加会议的,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条)提出请假要求,交给会长。
第十一条:实行机构成员考勤制度,机构成员每学期请假三次以上五次以下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每学期机构成员开会无故缺勤五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
第十三条:机构成员每周须写一篇英语短文或文章。
第四章协会会员
第十四条:凡二技学生,对英语学习有兴趣、思想健康者均可报名入会,并在交纳10元会费后发予会员证。
第十五条:凡入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理事会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得做出有损害本协会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会员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参加英语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要按时上课,并做好笔记,上课时不得吵闹喧哗,并对会员做考勤记录。
第十八条:每学期上课会员无故缺勤6次者,当自动退出本协会,不能按时来上课的,需写请假条。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遂宁市xx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
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建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理事会以理事会会议形式行使职权,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做出决议。
但就与理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表决时,该理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
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出席理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涉及行业协会重大事项,应由占全体理事三分之二的理事通过。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建议在本次理事会会议结束前对本次理事会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理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应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二)出席理事名单;
(三)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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