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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浅析

2022-12-08 21: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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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

浅析中国公务员 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

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班级:政治学与行政学0902班姓名:尚王锁学号:091301020

3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

摘要

21世纪已来临,我国将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挑战,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公务员,只有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公务员素质是一国公务员角色意识的彰显,是国家“吏治”的基础。随着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20世纪80年代起,西方各国政府掀起了行政改革运动,公务员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中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也建立起公务员制度。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中国公务员制度发育不良,改革势所必然。关键词

公务员制度改革创新途径监督机制公务员素质

健全法制干部考核公平公正科学决策官僚制

正文

一、公务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结构的非理性。1.管理权限过于集中。权力过分集中使得“家长式”

人物层出不穷。同时,管人与治事相脱节,造成业务部门与组织部门在干部管理问题上出现矛盾,用人部门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2.党政关系尚未根本理顺,政治侵夺行政,行政机关难以自主发展其自身的合理结构和管理能力。3.职能分化和分工不明晰,结构和功能交叉重叠。而专业化分工的欠缺又造成了我国公务员系统普遍缺乏专业化人才,更多的是“万金油”式人物。

(2)法治化管理不足。法律体系不完备。现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只是行政法规,立法层次较低,强制性、权威性不强。在法制不完善而导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同时,又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严重现象。个别行政组织不是依据法律,而是依据稳定性较差的政策和长官意志来进行管理,呈现出浓重的人治色彩。

(3)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以往的干部管理模式都采用管理党政干部的单一

模式,强调思想工作,注重政治管理,没有考虑具体工作性质、社会责任和职业特点,这种没有针对性的传统管理,远远不能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由此社会上还逐渐形成了职业套用行政级别的问题。由于工作和生活待遇都要与行政职级挂钩,无形中强化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意识,从而造成“千军万马奔官来,百万雄师争挤独木桥”这样一种不良局面,非常不利于干部管理工作的开展。

(4)管理制度很不健全。近年来国家虽然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也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总的来看,还缺乏严格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责任制。主要表现在:A在录用工作中,只有笼统定性的政治考察,没有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B在干部使用上,缺少严格的任期规定,造成能上不能下,死抱铁饭碗的问题。C在干部调配上,只有计划机制,没有流动机制,强调“个人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D缺乏岗位责任制。职责不清,权力交叉,相互推诿,办事拖拉的问题普遍存在。E在干部的考核、奖惩、任免、升降、工资、福利、退职、退休、教育、培训等方面缺少明确的规章制度,由于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不健全,因而用人缺乏法制,领导部门和领导者的主观随意性很大,表现出浓重的人治色彩。

(5)监督机制不完善。长期以来,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人治问题的存在,使监督机制受到忽视。监督机关缺乏足够的权力,监督工作显得软弱无力。一种权力一旦失去监督与约束,其发展就必然会走向腐化与堕落。缺少监督机制,权力就会异化,腐败就难以避免。

二、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质的不同。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取决和服务于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因此,中国的公务员制度需要根据国情的不同,具备中国特色,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搞“政治中立”。建立公务员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为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提供制度保证。要求公务员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捍卫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党管干部。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公务员的管理上,强调要坚持党的组织领导,贯彻党的组织路线,保持党对政府重要领导人选的推荐权。

3.不搞“两官分途”。我国公务员制度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不搞多党轮流执政,所以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截然分野。

4.坚持服务于民的宗旨。做人民公仆,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中国公务员最根本的行为准则。中国公务员没有自己集团的特殊利益,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特权。

总而言之,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需要学习和借鉴了西方制度的一些积极内容,更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总结和吸收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系统化和制度化。

三。、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建议性措施

(一)调整结构,压缩层级,精简公务员。

1.分权。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和政府内部上下级关系。在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方面,将中央政府承担的职能转移到地区或地方政府以及半公共组织中。在政府上下级关系的调整方面,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政策部门和提供服务的部门实行职责分开,决策功能集中于主管部门,而将主要管理权转移到下级部门,使下级部门成为纯粹的执行机构。

2.授权。让低层员工和公民更多地参与决策。

3.弹性化。根据形势的需要,不断撤销现有组织,设立“虚拟组织”,任务完成后,组织就将自行终结。

(二)改革人事管理方式,增强制度的灵活性。

1.解除规制。在职位分类方面,废除繁文缛节,实行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优势互补,使分类更具弹性和灵活性。报酬方面废除公式化的工资制度,实行个性化的绩效工资制。人事录用方面解除人事选拔的繁琐规则,赋予部门管理者录用、提升、奖励、辞退公务员的自主权。

2.取消职务常任制。一方面强制性地大规模裁员,另一方面则推行合同雇佣制和临时聘用制。

3.推行绩效管理。以追求顾客或公民满意为目标,以“三E”—经济(Economic)、效率(Efficiency)、效能(Effectiveness)为标准,建立可测量绩效指标体系,量化考核标准,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实绩进行客观的评价,并以此作为公务员工资、晋升、奖惩的依据,从而形成注重结果而非过程控制的新的机制。

4.以人为本。改变过去以事为中心的传统管理模式,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将关注的重点从“制度”转向“人”,强调把人从规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以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人作为组织的最重要的资源,将人力资源(公务员)的使用与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以激发公务员的潜能,提高其绩效。授权、分权、解除规制、取消职务常任制、推行绩效管理等等这些措施都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

(三)重塑组织文化。把管理主义理念引入政府管理,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以追求顾客或公民满意为组织目标。政府改革者常常使用三种途径来再造组织文化,即塑造组织习惯、心灵和心智。通过让雇员尝试新经历以形成新的行为方式;通过转变雇员的情感承诺来强化这些新行为;通过帮助雇员重新理解组织的共同远景来形成新的心智模式。

(四)加强创新。

从控制导向到服务导向的理论创新。充分回应民众的要求是政府存在的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行动的根本宗旨。从集权人治到民主法治的制度创新。从以事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转到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管理方式创新。从机械封闭式到弹性开放式的组织结构创新。结束语

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不容忽视。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必需的人才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健全的立法以及政府公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建立公务员制度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提高政府执法的总体水平,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刘旭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战略与方法》,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

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周志忍:《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

第二篇:中国公务员制度学习心得

中国公务员制度学习心得

本学期选修了中国公务员制度这门课程,谈起缘由还有些巧合,自己是经选修过这门课程的同学提起,这门课讲的尤其精彩,内容上除了理论之外很多东西都是平时不多接触的,而且老师讲课方式生动风趣,是难得的一门好课程,因此自己才确定要选修这门课程。抛开以上原因,虽然自己并没有打算报考公务员,但从现如今中国所存在的“考公务员热”来讲,自己个人觉得也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及其发展历程和现如今的公务员情况。而且从开始学习这门课程的第一天起我确实肯定了这门课程,知道选修这门课程没有错误,而且收获颇丰。

考取公务员,现在已经成为许多人的追求,而且从学历上来讲,愈来愈趋近高学历。从这点来讲公务员的综合素养是在不断进步与提升的。但如今也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报考人数过多,一个职位上百人报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我觉得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分析,首先,公务员这个词,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是与官场,权利相互关联的。甚至在某些人看来,一旦考取了公务员,便如同古时考取功名,光宗耀祖是等同的。其次,如今大学生就业紧张,竞争激烈,而中国的公务员待遇与工作环境相对优越,也比较稳定,的确是非常好的选择。当然以上现象只是存在,并不能代表全部,从小立志做公务员有良好素养的人才还是大有人在的。

从学习这门课程以后,我对公务员制度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其选拔规则,晋升原则都是一套比较完善的体系。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随意考取的,公务员也不是随便就能胜任的。但为什么还会存在公务员腐败,我个人认为这是制度上的一些漏洞,只有不断打击,改革与公务员自我提升才会有所课上老师带领我们一起研读了历代领导人选拔,我觉得这部分很有意思,一方面使我更加了解了国家领导人的艰辛与伟大。另一方面也使我对官员选拔,与公务员的等级制度有了深入理解,相比直接的理论教学收获更多,理解更全面,这点不得不佩服老师丰富的教学经验。

最后还有一点收获想提,就是课上所看的纪录片。这些纪录片让我认识到,即便不是一名公务员,我也需要警惕,我们的中国走到今天繁荣的景象实属不易,这是几代人努力的成果,但我们的国际环境并不太平。作为一个青年人,严格要求自己,不使祖国分裂,对于其他国家别有用心的阴谋有敏锐洞察力,不让其阴谋得逞是我们的使命,这是时代赋予每个人的使命。

最后感谢老师一个学期的辛勤付出,谢谢您,您辛苦了!

第三篇:中国公务员制度之我见

中国公务员制度之我见

【摘要】国家公务员作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履行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职责。开发和管理好公务员队伍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里程碑,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基本确立。它的建立和推行,有利于对干部实现分类管理;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有利于增强政府机关的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促进政府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特征建设

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最初形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但是脱胎于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无论是在政治层面上,还是管理方法、运行机制上,都存在许多与我国社会格格不入的东西,由此,党中央、国务院果断、适时地于199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公务员制度。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及特征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

我国公务员制度,从酝酿到提出,从理论探索到实际推行有一个准备过程。1993年4月24日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它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建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自1993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从根本上说,它的建立,是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新形势的需要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产物。目的是要兵器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管用脱节、责权脱节、流动困难、筛选困难的用人机制。通过制定法律和规定,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管理,建立起精干、高效、强有力的政府指挥系统,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与原来的干部人事制度相比,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实行了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

在原来的干部人事制度中,无论什么干部全都按一个模式管理,这不利于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甚至带来了人事管理的不正之风。实行分类管理,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它标志着我国干部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

2.具有科学的激励竞争机制

我国过去的干部人事制度管理,由于缺乏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长期以来存在着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助长了懒惰习惯,使得政府机关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实行公务员的激励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了公务员的职位能上能下,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精神,促进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

3.实行新陈代谢机制

我国过去的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的弊端之一是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领导干部知识、年龄老化,终身任职等现象十分严重,造成国家行政机关机构臃肿,人员超编,观念陈旧等现象。实行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以后,一方面在“进口”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在“出口”严格执行退休、辞退、辞职、开除等规定,较好的解决了公务员的“出口”问题,使公务员能进、能出,挣钱了机关的活力。

4.实行勤政廉政的保障机制

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目的在于建设勤政廉政的政府,塑造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勤政廉政作为对公务员的一项基本要求,贯穿在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力、纪律、录用、晋升、考核及奖惩等各项制度和管理环节之中,从而在制度上保证公务员的廉洁奉公。

5.完善法制化管理

国家公务员制度,除了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这个总外法规外,还有一系列单项法规和实施细则。从而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法规体系,使公务员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提高了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二、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公务员制度已经在我国初步确立起来,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发展完善。当前,公务员制度建设主要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立法层次较低,强制性、权威性不足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至今已十多年,但仍是暂行条例,尤其是警察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律出台后,《条例》立法层次低的现实更加凸现。

(二)经实践检验证明,有些单项制度需要改进

比如公务员的职位分类问题,实行职位分类是国家公务员管理体制区别于传统干部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标志。但目前,公务员的分类管理体现尚不充分,只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区分远远不够

(三)制度执行还没有全面到位

有一些制度虽然执行了,但效能作用不够明显。比如,应进一步强调“凡进必考”的原则,完善考录制度。个别地方甚至违反规定,是一些素质低劣的人混入党政机关,应认真解决一些基层单位存在的“不考而入”或“不合格而入”的问题。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公务员是国家行政管理人才,是重要的人才资源。公务员的能力和水平如何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因此,对我国的公务员队伍,要结合我国的国情,不断的加以改进。

(一)加快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化和科学化

推进公务员立法和开展配套法规建设,加快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化、科学化步伐应在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配套法规的基础上,及时颁布《国家公务员法》,同时根据修订颁布各项

配套法规,使之相互协调,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法规,从而把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推向新水平。

(二)合理划分各级党委与政府的人事管理权限

党的十三大提出了改革现行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应按照党政分开、管人与管事紧密结合、合理制约的原则,因此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职能要进行相应转变,即在协助党委管理好一定层次的重要干部的同时,逐步由以微观管理为主转向以宏观管理为主。

(三)转变官本位思想,树立民本位观念

公务员的理念应从“权力导向型”转向“市场导向型”或“消费者导向型”。WTO是建立在完全开放的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的,“消费者导向”正是市场化取向在管理理念上的显现,以服务导向代替传统的政府中心主义体现了一种新的价值认同:即政府作为“公仆”向“公民”提供服务的理念,转向市场契约下的供需理念。国家公务员应当是一支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公务员应当成为人民的公仆,代表国家和人民履行管理社会的职责。应当摒弃那种追逐权力、争取个人利益的思想和行为。

(四)健全公务员制度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 为了适应加入WTO后对公务员素质的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以竞争激励机制为重点的公务员制度运行机制。包括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完善录用、任用和工资制度;建立前瞻性能力开发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培训制度;完善更新公务员运行机制,包括建立任期制、推行年阶退休制等。

(五)加强对国家公务员的监督

我国的公务员管理已经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范,但是为了保证各级国家公务员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保证公务员办事的廉洁和高效,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1]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2]胡光宝张春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解.[H].北京群众出版社.[3]解宜宝.中国公务员制度特色及完善措施.[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8).

第四篇: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

摘要:改革开放32年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所有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举措中,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签署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的诞生。公务员制度的横空出世和不断改革、发展无疑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射虎的发展,现在又越来越对的人参与到公务员考试中,这也就说明公务员制度已经深入民心,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关键词:公务员,意义,考核,发展,特征

一.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意义: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包括通过制定法律规范,对公务员的“进口”管理,使用管理与“出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与公务员制度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推行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产物。1870年6月,英国政府以法令形式正式确立了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标志着英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产生。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个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我国公务员制度是推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治体制自我发展与完善的产物。

我国公务员制度从酝酿到现阶段,20多年来历经准备、决策、试点、推行与发展、依法管理五个阶段。1993年10月1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正式推行。我国的《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务员管理步入依法管理阶段。

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为总的指导思想,这贯穿在公务员法的总则、权利与义务及各个管理环节中,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原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分类管理是现行公务员制度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相区别的首要特点。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与《公务员法》的施行,标志着中国特色的国家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形成,也标志着我国干部分类管理制度的确立。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相结合的模式。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意味着中国特色的法制化的国家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的确立,这对于贯彻与实现党的基本路线,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有利于调整干部结构,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强化国家机关指挥系统,加强勤政与廉政建设,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现代化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从而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供组织保证。2.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可以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加强制度建设,而这正式廉政建设的核心。公

务员制度为廉政建设提供的保障主要有:通过考试录用、认真考核、正规培训和严格管理等措施来提高公务员的素质;通过权利义务、执行纪律。交流回避、有力监督等制度来保证与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奉公;通过法制的人事管理,避免其不正之风的发生,从而为公务员的廉政建设提供有效保障。3.对国家机关的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建设起促进作用。建立与推行公务员制度,可以是国家机关人事管理按客观规律和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实行科学的分类管理,充分显示法制化管理的正确性,而对公务员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管理,既体现了公务员制度的本质特征,又促进了这“三化”的进一步完善发展。

二.我国公务员的录用和考核:

我国公务员录用是指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标准与条件,经过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通过竞争性考试与考察方式,择优选拔国家机关中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要方式有:1.笔试。这是以试卷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的测试,主要用于考察应试者的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写作能力和思维能力等。2.面试。这是指主考官与应试者之间运用口头语言提问、作答对其进行的测试,主要用于考察笔试合格的应试者是否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要的潜能、实际才能和某些素质。3.实际操作。这是一种操作能力的测试,以检验应试者处理实际公务的速度和质量。此外还有情景模拟、心理测试等。

录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历史性进步,也是我国公务员制度形成的重要标志。其重要意义表现在:1.有利于为国家机关选拔高素质的优秀人才,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2.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3.有利于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体现了公务员的素质及其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是一种概括性的表述。1.德,是指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2.能,是指公务员从事本职工作所需要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3.勤,是指公务员的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4.绩,是指公务员的工作实绩。5.廉,是指公务员的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公务员的考核要着重考核工作实绩,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要按照体现系统性、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抓紧制定并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考核是国家机关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立和健全公务员考核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务员。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3.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提供了依据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征

1.决策过程分析。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是一个渐进决策的过程,在不断探索中积累经验。渐进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反馈和调整的过程。渐进决策无疑具有很多的优点,它有利于避免因决策严重失误所产生的持久性后果;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稳步推进。

2.制度特色分析。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本质的不同。公务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必然取决和服务于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因此,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搞 “政治中立”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搞“两官分途”;坚持为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它学习和借鉴了西方文官制度的一些积极内容,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总结和吸收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系统化和制度化。由于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公务员法规体系中的基础性法规和总的章程,只能规定公务员管理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方法,所以与之相配套的制度体系还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发展和完善,并逐渐优化。

3.实践意义。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是以考任制为基础的,在公务员“进、管、出”三个环节上以“进”为突破口,建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英国诺斯科特和杜威廉的《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美国的《彭德尔顿法》,最重要的意义表现在于其确立了经过竞争性考试择优录用文官的原则,标志着现代文官制度在英美两国的形成,建立中国公务员制度的举措其最具突破性的贡献同样如是。

我们过去的干部任用方式极为单一,在人才的录用和晋升上基本上是以资历和情感为依据,缺乏科学、民主的考核,更谈不上科学的绩效管理和评测。在这种环境中,人才难以脱颖而出,难以合理就位,造成了人才的大量积压与浪费,妨碍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建立,考任制已在中国全面起步。到目前为止,通过考试进入国家政府机关的各类人员已超过数十万人。其中不仅有一般的政府工作人员,而且还包括一些司局一级甚至厅级的政府高级公务员。尽管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目前仍有许多问题存在,但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些问题多表现于技术和操作层面,随着执行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公务员制度的整体完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四.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1.公务员系统的“多入口”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务员系统有多个入口。一是选任和委任,适用于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二是考任,适用于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三是调任,即党、政、立法、司法、群团、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办法相互交流,适用于领导职务中的非政府组成人员以及主任科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这种制度规定尽管考虑到了具体国情,但是也带来一定问题。问题主要出在调任上。选任和委

任主要通过组织法、国家权力机关来保证其素质要求,实现其身份的合法性;考试录用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性的考试来保证人员的素质和合法性。那么调任呢?如何保障调任者的素质?目前对于所谓“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是比较模糊的“先考核后培训”,没有引入竞争机制。针对这种情况,我认为首先应该扩大考任比例,除了高级领导职务外都应该采用考试录用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少数调任者采用科学、规范的考核程序以“准入”,并制定相关的法规,使“调任”这个“入口”有章可循。

2.考核问题:考核是公务员任用与奖惩的基础,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现行法规中的一些规定尚不完备严密,使得这一制度的效力并不十分突出。1.考核内容过于抽象和划一,标准过于笼统。尽管《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对其作过较为详尽的阐释,但普遍没有针对组织及职位特征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由于各部门、各职位之间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差异大,部门之间、被考核者之间缺乏可比性,考核者往往无所适从;2.等次少。三个等次,优秀占10%~15%,不称职者没有比例要求,其余的85%以上均为称职。这种称职的大平台现象,混淆了公务员行为的差别,加上标准的模糊,使优秀、不称职人员的确定较难。3.考核方法较为单一,绝大多数采用的都是“写评语”的方法,这是一种定性的、主观性随意性较强的一种方法,很难保证考核的客观性。4.监督体系不完善。首先,在我们的录用考试中,监督部门与考试主管部门责权不清,监督部门不了解考试录用业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手段不明确,很难与考试主管部门协调。其次,监督环节也存在问题,如缺乏相应的部门随时监控录用考试的实施过程,缺乏对用人单位贯彻考试制度情况的监督。再次,对考试录用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缺乏具体要求,着重强调的是事后监督。而在公务员录取过程中,录用考试前和考试中的准备工作十分关键,监督机制能否起到良好的作用至关重要。3.政治社会等消极因素的制约问题: 要通过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来实现政府廉洁、高效等目标,仅仅设计建立一整套精良的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是不够的,精良的运行机制要充分发挥其效用还需要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目前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的艰难过程中,很多消极因素制约了公务员制度科学价值的实现。1.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机构改革仍在进行之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并在此前提下积极进行机构改革,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只有这些工作完成之后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与培训等环节才能全面地、有效地运转。2.缺乏良好的社会竞争氛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的竞争意识逐步增强,竞争环境大为改善。但是总体上仍缺乏良好的社会竞争氛围。3.僵化的户籍制度、落后的社会保障体制成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拦路虎和绊脚石。目前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走向社会化,但是这一进程在短期内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养老、住房的改革进展较快,而医疗、失业保险的社会化改革进展较慢。这些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妨碍人才的流动和公平的参与职业竞争。4.公务员制度的核心特征之一是“法治管理”和“功绩制原则”,这就需要契约观念、工具理性等现代价值观念。我国由于传承了传统社会的等级观念、身份观念和人治色彩。这些前现代的文化特征使公务员制度科学价值的发挥受到极大的制约。

五.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展望

1.发展的现实背景分析。当今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在继续发展,以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现代科技突飞猛进,经济、科技、国防和民族凝聚力等在内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对各国政府的管理效能和效率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因此,培养造就大批适应国际竞争挑战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人才刻不容缓,提高公务员素质特别是驾

驭全局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对于趋利避害、保证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意义重大。

在国内,改革、发展和稳定已成为我们工作的主题。今后五至十年,是我国发展的一个大机遇,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全面深化,政府所处的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行政运作的复杂程度大为提高,迫切需要提高政府判断形势、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使公务员制度面临新的考验。市场活动的多种诱惑,增加了权钱交易的机会,如何保持公务员的廉洁,使公务员制度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此外,机构人员精简,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提高办事效率,也使公务员制度面临新的考验。

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务员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文化素质的改善和提高,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意识逐渐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上,要求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自主权。要求政府在履行和完成“执法”和“管理”的职能和任务中,必须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制度建设和机构改革中不断取得成绩,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它对于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树立政府形象以及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大的意义。

2.公共管理和服务选择分析。20余年的经济发展以及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中国已走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此相适应的是,中国政府开始了各方面的治道变革进程:从无限的政府走向有限的政府、从人治的政府走向法治的政府、从集权的政府走向分权的政府、从专政的政府走向民主的政府、从封闭的政府走向开放的政府。这些已经表明,中国政府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入,传统的官僚制模式特征正在逐渐弱化,取而代之的是典型的公共管理与服务模式的特征。这种特征将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更加明显,逐渐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需要指出的是,经济以及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本身就意味着政府治道变革的“市场化”。在这里隐含着两个趋势,一种是“公共部门向‘市场化’发展的趋势”,另“一种趋势是脱离官僚制”。市场化使政府收缩已经毫无疑义,但是“政府和公共服务对于经济成就和社会凝聚力来说是必可少的”。要解决这一矛盾,从发达国家的实践和经验来看,对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选择似乎是政府改革与治道变革的必然。这是因为,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市场导向、行政的弹性、参与性等可以更好地顺应和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能够推动它的发展;而且,它对于满足民主政治的发展和需要具有独到的促进的作用,更能体现政府是纳税人的政府,为民众参与民主政治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平台,更加合乎民众对政治的胃口。

3.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党的“十七”大目标的提出以及上述我国政府对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选择,要求我国今后必须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国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增强制度活力;按照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跟时代,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需要,开拓创新,改进和增强公共管理与服务。

具体说来,今后一段时期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点应有四个方面:一是增强制度活力。主要是完善分类、聘用、考核、竞争机制等。推行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的试点,探索主办人员与辅办人员不同的管理办法。改进考核制度,实行多层面考核,净化民主测评的环境,公示考核结果。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群众参与选拔制度,保证人才选拔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民主性。继续规范和完善国家公务员选调制度,层层落实,牢牢把关,民主评选、校院推荐、科学招考、组织考察,从高校选调有志于公务员事业的优秀毕业生进入公共服务部门,统一管理、下放锻炼、跟踪培养。采用雇佣制,打破政府传统的录用人员办法,引入了市场化、契约化的概念和做法,解决人员能进不能出、终身制和不合理流动的问题,不断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二是提高队伍素质,加快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创新、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严把 “进口”,要经过多次考试,层层筛选,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职业发展加强培训,研究公务员的成长规律,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明确阶梯和目标,并针对个人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什么。按照从严治政、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要求,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增强公务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根据加入世贸组织对行政管理提出的新要求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要以法律规定、市场需要、岗位必会为导向来确定;培训安排要把个人动因和组织选送结合起来,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由政府推动转为利益驱动;培训时间要长短结合、板块拼加、自由选择、学分累计,形成一套有效的培训运行机制。结合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改革单一职务晋升发展路子,拓展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从多方面调动公务员奋发进取的积极性。三是改进公共服务。继续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规则,接受群众监督。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电子政府”,拓展政府与基层群众联系和服务的渠道,提高行政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减少行政成本,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公共服务。引导广大公务员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做好人民的公仆,让群众满意。四是继续完善管理制度。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在公务员管理中的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规范,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务员制度。特别是要针对公务员立法层次与其性质要求不适应、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等问题,加快立法,强化执法,加强监督,以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逐步实现人力行政法治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法》的起草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尚缺的单项法规,如公务员的纪律、行为规范、调任、转任、退休等;对现有的单项法规要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和发展,随着公务员法的进一步实施,必将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直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必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必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五篇:中国公务员制度学习心得

中国公务员制度学习心得

当初我之所以选择这门课程的原因是因为刚上的大学的我一直有考公务员的想法。我的父母都不是公务员,以前对公务员的接触比较少,我所了解的公务员应该是端着金饭碗,有着绝对的保障和优厚的待遇,我想这也许是现在众多人疯考公务员的原因吧?

上课时候,记得老师曾讨论过高学历的人考公务员的问题,今天我就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现在公务员热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了,考公务员的人越爱越多,参考人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从博士到本科生,从毕业生到社会人员。都能看到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身影。大学生考公务员其实就是生计的需要,跟大学生毕业后到人才市场找工作一样的简单。大家所能想到的,无非就是要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保证自己的温饱问题能得到解决。然后才能去考虑自身的发展,考虑如何发挥自己专长,乃至为社会作出贡献,当然这是后话了。考公务员作为一种就业的渠道而并不是唯一,我想大学生们就是出于这样的本意。在这其中大部分的同学一不知公务员具体怎么干活,二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从事公共管理,三不管自己会将来从事怎么样的具体管理岗位。这也许不是个好现象吧。

在前一阵子,我接到家里的电话,听到家人说,我的一个远方哥哥博士毕业,考上了公务员,省教育局工作,让别人羡慕不已。这是他对未来工作的选择,我们无法对其进行评价。先不说国家培养出一个高材的博士,对个人来讲,选择公务员在工资方面也许没有差别,但在保障方面就难说了,公务员是国家公仆,国家给公务员很优厚的待遇及保障,比如医保或养老保险等。如果就职于私企,虽然工资很高,但没有稳定的保障。这何尝不是苦读多年大学的人最担心的事呢?

在一些大学生一毕业就希望考上公务员来求得一个稳定的工作,也正因为如此,公务员考试成为国家第一考。很多专家都建议大学毕业生不应该都去考公务员。很多专家认为政府现在大量招公务员的做法是不对的,政府公务人员的数量应该受到绝对控制的。但在中国目前特定发展阶段,做到这个也比较难。但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当公务员,这是一种求稳的心态。

专家建议大学毕业生应该去拼搏。中国现在的机会很多,最重要的是自己去把握,如果机会放在很狭窄的领域,你可能会觉得机会永远降临不到你这里。

不过反过来想,我们国家每年都有众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困扰,毕业生越来越多,而社会上可以提供的就业机会并没有随之增加,有不少人面临寒窗苦读十余载最终却沦为无业游民的尴尬境地。这样的状况无论是对于致力于提高全民素质的决策层,还是对于莘莘学子自己,都是不愿意看到的。于是为了改变命运,即便是面对杯水车薪的就业机会,他们也会努力而为之,只要有一线生机便破釜沉舟地去试试,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十余载的付出不能白费,所花费的心血、财力不能白流。不但是在考公务员的时候他们会这样子做,在人才市场上,他们也同样会为一个的好的岗位而打拼而努力。由此看来,大学生考公务员,只不过是一种就业门路的选择之一,大学生们对于某种职业的热衷了只能说是一种需要,如果我们好不容易提供了苦干个就业的岗位,最后却没有人去报考,那也是悲哀吧。大学生当公务员也不一定是社会的倒退,也不一定是社会的浪费。相反,随着一大批高素质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公务员队伍,那么,对于我们改善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政治体制的改革注入新鲜的活力和动力,这也是必然的,也是值得期待的。

因此我觉得应该对公务员制度有一个彻底的了解,然后才能正确的做出选择,在公务员热的时候保持头脑清醒,才能达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

电气0906 尹颢涵 109118011

第六篇:中国公务员录用制度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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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务员录用制度浅析

作者:邬少兵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1期

【摘要】国家机器的正常高效运转离不开高素质公务人员的操作。在此层面上说,高素质的公务员对于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对于选拔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又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当今社会来说,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以及能让不同阶层的人都能近年来公务员考试持续升温、竞争也更为激烈。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和进入到顺利稳定实施的环节。但是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非是没有缺陷和问题。近年来人们对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公开性、公平性以及规范性的质疑声越来越强烈。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录用;问题;完善

世界上各个国家对公务员的称谓各不相同,在英国原文civil servant或civil service,译为“文官”;美国原文governmental employee,译为“政府雇员”;法国原文Fonctionnaire,译为“公务员”。[1]我国在1987年才开始正式使用“公务员”一词。所谓“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2]与西方国家把公务员划分为“政务类”和“事务类”公务员不同的是,中国公务员仅仅是按照公务员工作的性质划分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两类。

所谓公务员的录用,是指通过公开考试的选拔方式来选拔合适的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公务员以履行国家公职的行为。但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录用的岗位,我国现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只针对主任科员以下级别的公务员岗位。对于录用模式,《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3]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认为,把公务员的录用定义为“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依法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择优录用公务员的行为”较为合适。

一、中国现代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历史发展

中国现代的公务员录用制度虽然部分借鉴了西方的官员选拔录用制度,但这种官员选拔录用制度却又是西方对我国科举制度的引进和传接,这种特殊的从古至今、由西到中的制度传递,是西方正式制度与我国历史上出现的相关制度环境、非正式制度等相互作用与融合的过程。[4]

中国共产党在建立革命根据地时期,就确定了“任人唯贤”的干部人事路线,制定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但国家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漫长过程—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1956年基本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干部选

拔主要采取领导推荐,然后按规定程序决定任命。那个时期对于国家工作人员都被叫做“国家干部”,所谓的“公务员”叫法还没有产生,与国家干部相关的各项制度被贯以“国家干部人事制度”之称。在我国早期曾使用过公开考试的方式来录用干部,但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并未作为一项制度而得以固定和保存。这种形式与当时的高度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相一致,因此导致用人上的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难以避免,优秀人才很多时候难以脱颖而出。

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是由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着力推进的。此后,中央和地方先后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对于干部人事制度同样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1984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出台,此后经过多次完善及更改形成了《公务员法》前身—《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由此完成了我国由干部人事制度向公务员制度转化的过程。[5]

2005年4月27日胡锦涛主席签署第35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正式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上,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是对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条例》的继承和发展,代表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及其考试录用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为能够更好地通过从社会上招录优秀的合适的人才来进一步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能够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优质高效落实创造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二、公务员考试内容

目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个大的部分。其中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地方公务员考试内容则呈现《行政能力测试》加《申论》或《专业知识》的模式。《行测》大体分为:数学运算、语言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逻辑推理等几个部分,而《申论》其实就是要求作带有一定政治倾向的论文和要求应试者处理一些公务员在履行国家公职时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随着近些年来公务员考试的升温,公务员考试试题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具体表现在要求应试者在短时间内完成相当数量的题目。另外,就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来看,其考试内容不涉及考察专业知识,不论报考的职位,每个应试者的试题都是一样的。基于此,笔者认为,通过这样的考试来选拔录用国家公职人员是不合理的,众所周知,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履行不同的国家公职,其要求的专业素质也不尽相同,显然用一套试题来衡量报考各种岗位的所有的应试者的素质是缺乏科学性的,这样的考试缺乏考察出个人的专业能力,而笔者认为专业知识的考察对于专业职位的录用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公务员法》未来若修改应在考试中确立分科分职这个原则,这样才能以更科学的方法来选拔人才。

三、公务员考试法制基础

中国历代封建统治中广发存在的人治显现导致了以统治者为主导的意识形态普遍存在于中国的历史发展当中,缺乏用制度来管理决策者的决策的行为。人治现象的普遍存必然导致各项

制度法治基础的薄弱,这其中自然包括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而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迅速发展的经济形势相对比长久以来存在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中的“面子”、“人情”、“官本位”等人治因素形成了与法治之间的必然矛盾。法律层面的空缺以及法治基础的薄弱仍旧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中所存在的主要弊端之一。各种人治理念及法律缺失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操作过程中的随意增减、自由变通等不良行为提供了必要空间。同时也从侧面凸显了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确仍旧处在法律不健全,基础较薄弱的历史时期。

四、立法完善对策

在立法方面要构建反歧视规则。在当代的公务员录用中存在着许多歧视性条件,例如性别限制、年龄限制、户籍限制等等。并且在现实中很多的单位往往也会针对报考其岗位的应试者利用自身优势做出一些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如果社会不树立尊重他人人格、理性对待个体的差异、包容少数群体的自然特征的观念,缺乏相应的法律竞争歧视,这些少数群体的就业权利被侵犯的普遍现象将难以改变,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将受到阻碍。”[6]我国现在尚未制定专门的规避就业歧视的法律,而是国家的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来规制公务员录用中存在的歧视行为,但这种规制的强度和效果显然不甚理想,有必要制定专门规制就业歧视的法律,其内容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厘清歧视的内涵和外延,也就是应对歧视的概念做出界定,划分歧视和合理的界限,防止歧视解释的随意扩大,将任何区别的行为都纳入歧视的范畴,防止针对一些具体岗位的合理的特殊要求被定义为歧视性条件;其次应要合理划分举证责任,针对歧视的条款,根据我国行政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设置,报考者只需要证明歧视条款存在的事实即可,用人单位必须对条款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说明,指出条件的规定是基于正当的目的。最后是责任的承担,对于招录机关的歧视行为,要对起进行严厉处罚,同时要规定对受害者的救济措施。

知易行难,行重于言。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面对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应从各个方面对招录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同时也应吸收和借鉴国外的公务员招录的经验,立足于当前并着眼于长远,建立科学公平的公务员录用机制同时又真正有效的保护应试者的合法权利。

参考文献:

[1]黄达强,朱庆芳著.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03.[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务员法[S].主席令10届第35号,2005-4-27: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务员法[S].主席令10届第35号,2005-4-27:24.[4]任爽,石庆环.科举制度与公务员制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42.[5]陈振明.国家公务员制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23.[6]周伟著.反歧视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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