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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措施(范文6篇)

2022-06-14 00: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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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问题研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问题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人用人公信度,评价主体是广大党员群众,所反映的是他们对被选拔任用的干部和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的公认程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努力方向,意味着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制度将由党内民主走向社会民主,将更多地吸收民意、集中民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的干部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对于改进党管干部方式、提高党管干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干部选任工作中,群众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参与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第二个层次就是没有参与选任过程,但比较了解被选任干部情况的群众。第三个层次就是既没有参与干部选任工作,也不了解被选任干部情况的群众。这三个层次的群众由于参与选任工作的深度不同,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评价角度和期望值也存在差异。参与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关心的是干部如何被选任的,对选任过程的知情要求比较高,即选任工作透明度问题;没参与干部选任工作但对被选任干部比较了解的群众,关心的是干部为什么会被选任,即选人用人质量问题;没有参与选任工作的群众,所关心的是领导干部的日常表现,即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问题。因此,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问题、选人用人质量问题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问题,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应该解决的关键问题。实践中,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这三个问题的解决存在不足,影响了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信任度和信服度,主要表现为:

(一)群众对选任工作“雾里看花”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近年来,落实群众的“四权”取得明显进展,但是,与群众的期望值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干部选任程序、选人条件中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现象,造成了组织和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信息不对称,群众没有充分享受到“四权”。少数地方和部门干部工作的神秘化和封闭性仍然存在,以至组织上提拔的通过民主推荐出来的干部有时会受到群众的猜疑、非议甚至是不信任,这种对干部认同上的偏差不但损害了党委和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形象,也成为了提升干部公信度的瓶颈。

(二)选人用人存在“失准现象”

能否选准用好干部,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干部考察的质量如何。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发后,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干部考察质量的提高。但是也应看到,在干部考察中,还确实存在着失准、失察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考察时各方面反映不错,但任职后表现一般,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不能服众;有的领导干部的“政绩”,或成为后任沉重的包袱,或水分多,为群众所不齿;甚至有的领导干部到任不久,便暴露出严重的思想作风和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监督管理趋于“疲软乏力”

随着党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也不断得到加强。但尽管如此,领导干部腐败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制约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升。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着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有名无实和下级监督无能为力,监督不到位,必然会出现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导致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缺乏信任、信服,难以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原因分析

(一)选任工作不够民主。

随着我国选人用人机制的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在近年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民主化程度不够和民主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存在。一是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在实际操作中,干部选任工作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在制度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操作中对公开的“度”和“量”难以正确把握,出现该公开的没有公开,公开的内容只见皮毛、没有血肉,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对空缺职位、选任条件的公开内容没有统一的要求,没有达到引导群众充分参与选任工作的目的;对民主推荐情况、考察结果一般都没有硬性要求公开,造成参与选任工作的群众对选任过程“一知半解”,对选任结果“半信半疑”。二是搞形式上的民主。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表面上程序一步不少,实际上仍然是体现主要领导的意图,使程序“空转”。部分地方在选举中存在“陪选”和“软差”的现象,干部群众对这种走过场的选举十分反感。三是民主失真失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确定不规范、符合推荐条件的对象确定不规范的问题,随意放大和缩小范围,使部分干部群众失去了推荐和被推荐的权力和机会。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拉票贿选的现象,群众反映强烈。四是简单地以票取人。有的地方为了对上级好交待、对同级好平衡,对下级好说服,简单地以得票多少定干部。

(二)考察质量有待提高。

导致选人失察失准的主要原因在于考察环节出现漏洞。纵观干部考察工作的全过程,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干部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特别是体现科发展观要求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落实;二是考察主要以党委组织部门干部为主,队伍比较单一;三是考察办法相对落后,依赖于集中考察获取的信息。考察质量不高,直接导致选人失准,一旦这种被选拔出来的干部“投入使用”,出现问题,会直接引发公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质疑。

(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我们党一直非常重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面临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严峻形式,2008年中央发出《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提出一系列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但是部分地方和单位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说情风干扰风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还出现了拉票贿选的不正之风。一些平时业绩平平,但善于投机钻营的人拉票,一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担心

吃亏也拉票,而且方法更加隐蔽和日常化,有的干部从民主推荐和选举时的临时拉票,变为平时就注重“人情积淀”,请客送礼、拉关系,有的干部害怕丢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做老好人,这些现象都严重扰乱了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从监督客体来说,有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的影响,存在“不让监督”、“权力受损”的心态。从监督主体来说,存在着“不敢监督”、“无须监督”、“难以监督”的种种不同心态。近年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比如一些制度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全面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操作性;有的制度提出正面要求的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此外,有的地方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惩处尚未达到应有力度,也是当前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公信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

1、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现行的干部考察评价标准,对“德、能、勤、绩、廉”五大要素的规定比较抽象,没有体现职位特征,应当针对不同职位进行细化量化。一是分类设置考评指标。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不同职位的特征,分项进行细化和量化,确立核心评价要素。二是分项匡定考评权重。针对每个职位的不同特点,进行考察要素分析,科学确定不同被考评者各项指标的权重。要辩证对待发展业绩,淡化单一的GDP意识,提高资源、环境等指标的权重。三是分层量化考评分值。坚持以考评指标体系为标准,根据被考察人的身份、工作隶属关系、考评项目等内容,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测算得出测评结果。通过多层面、多角度的量化评价,获取不同测评对象对干部评价比较客观的信息。

2、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一要规范内容。明确提名主体,解决“谁有权提名”的问题;明确提名程序,解决“如何提名”的问题;明确提名条件,明确“哪些人可以被提名”的问题。二是要健全制度。建立署名提名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必须署名提交书面材料,介绍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提名理由,申明与被提名人的关系等。落实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坚持无论是组织提名还是领导干部个人提名都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名。三是探索建立党委全委会推荐重要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的范围。

3、实行“两轮推荐”、“两推一述”(即两轮民主推荐和一次竞争上岗演讲)等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方法,给人选创造合理表达意愿和展示才华的渠道,形成引导干部依法有序竞争的良性机制。这种方式既包含选举制度的“直选”精神,又有委任制的“竞争上岗”精神,还有考任制的“考选”精神,融合了几种选人制度的价值精神,既可以防止暗箱操作,又可以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探索实行差额选拔制度。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规范“一把手”的用人行为,变少数人“点将”为民主“选将”,从“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变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增加透明度

1、探索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的制度。适度公开民主推荐结果,有助于通过群众的前期参与和适时监督,来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操作,有效防止搞小动作拉关系走后门的现象和行为,营造干部选任工作的良好空间和环境。

2、探索建立考察结果反馈制度和考察结果在干部所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制度。由考察组将考察结果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公开考察中了解到班子成员的总体评价、意见建议、测评结果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情况、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政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情况。

3、定期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建立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制度,设置科学的调查内容,合理选择实施主体和参评主体。实施主体应为第三方或者专门的社会评价机构,参评主体的选择应坚持广泛性、代表性、知情性和认知力并重的原则,将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联的群体列入调查范围,并确保普通干部群众占有一定比例。完善调查方式方法,通过随机采集信息、集中听取民意,调查问卷、网络投票,设立专门信箱等方式进行。要把调查结果作为考核一个地方和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4、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改进方法,规范程序,提高质量,定期组织公开选拔。把公开选拔作为选配干部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积极探索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办法。

5、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别是发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时,更应及时谈话打招呼,提醒本人,引导和帮助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对“选人者”的监督。注重从选任程序、选任制度规范等方面对“选人者”进行监督。一是加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检查制度,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特别是注意发现深层次问题,重点了解选拔的干部是否优秀,是否存在表面走程序、实际上搞不正之风的现象。发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干部任免事项,要责成有关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纠正。二是要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各县市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扩大)会每年至少报告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由全委(扩大)会对本年度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对本年度党委提拔任用的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测评。发现有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重要干部制度,加强对干部任免关键环节的监督。四是实行选人用人问题举报立项督查制度。对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进行立项督查。五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本地区

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加强对“被选者”的监督。一是实行任前公示制。拟提拔干部正式任职前,向社会或在单位(系统)内部发出任前职公示公告,公布拟提拔对象基本情况和受理举报的方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试用期制度。对提拔干部,全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或不胜任试任职务的,免去试任职务或调整工作岗位。三是适时跟踪回访考核。对试用考核合格后任命的提拔干部,党委组织部适时到提拔干部所在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干部履行职责、适应工作等情况。四是届中、届末定期考核。考核采用自我画像与他人画像、领导画像与群众画像相结合的方式,既面对面集体听取干部的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又背靠背同班子成员、单位职工、基层干部、服务对象全面了解干部的情况。同时要加大领导干部举报查核、诫勉、函询、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全方位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第二篇:选人用人工作整改报告

篇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 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篇2: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xx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对照《通知》检查内容,对xx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详尽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多年来,xx一直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xx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xx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核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xx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社实际情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示、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意见箱等方式,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用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在民主的监督下,把人选准用好。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xx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认真、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xx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任用条例》,xx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根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

2014年8月18日篇3:xx公司2014年度选人用人情况总结报告

xx公司2014年度选人用人情况总结报告 2014年围绕“一体化管控”要求和“管理提升深化年”的主题思想,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公司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将我司2014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队伍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xx名,其中领导班子8名,中层正职干部45名,中层副职干部77名。2014年提拔中层正职干部4名,中层副职干部10名,经理助理5名。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公司一直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唯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和程序,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选人用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梳理和完善制度建设,从公司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考核、监督进行明确规定。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管理办法,更好的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激励机制 对公司所属单位进行了广泛的绩效调研,通过充分讨论,修订完善了《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xx公司薪酬管理规定》。2014年公司对23家子分公司(项目部)和总部各部室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结合考核评价结果,经公司党委研究,对5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降免职处理,其中3位子分公司项目部书记降为副书记,2位项目经理降职为助理。对在考核工作中评价较好、表现突出的15名优秀管理人员予以提拔使用。

(三)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员工在管理才能和专业技能方面的“双通道”发展,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宽、更好的发展平台,促进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保障企业持续发展,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完善了员工专业通道和晋升管理相关办法,为员工设计了管理序列、专业技术序列、项目经理序列、操作服务序列类四大职业通道,每个类别均设置了多个层级的成长通道,拓宽了员工的职业发展途径,进一步有效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四)积极开展领导人员交流与后备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全年选拔了83名既具备实际工作能力,又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青年骨干人才,作为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后备人才,将在2-3年内予以重点培养。为公司项目管理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五)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在干部调整选拔中,从严把握资格审查、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重点环节,确保资格条件不降、规定程序不少、群众基础不低。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如:干部任职前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廉政谈话,并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同时设立了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切实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公司在选人用人工作上取得有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选人用人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虽然公司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领导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比较欠缺或不够完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在后备专项技术人才的基础上,增加后备管理人才库,努力形成协调配套、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

竞争性选拔干部是近年来我国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的生动实践,也是提高企业选人用人的质量和素质、为企业吸引和延揽优秀人才的有效方法,下一步公司将加快竞争性领导干部选拔体系的建立,从制度、标准、程序、方法上逐步完善,逐步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

(三)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尚需完善 考核评价是领导人员管理的关键,是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的基础,要认真梳理目前领导人员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人员考核的方式方法,一是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做到经营效益和科学发展为根本目的;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指标设计科学,内容涵盖完全;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落实考核程序的闭环,进一步落实考核结果的反馈,为各单位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

(四)积极稳慎地推进竞争性选拔、完善退出机制 要创新人才选用机制,以开放包容的人本理念,大胆启用年轻人、能人,强调人才选拔的公开、竞争、择优导向和人与岗位的匹配性,实施制度化、机制化的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员进退机制,探索政策性退出机制,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让不适应岗位的庸人主动退出,给有激情、有能力的能人创造更宽广的舞台。

xxxxxx公司

人力资源(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7日

第三篇:佑君中学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佑君中学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5+2”专项整治工作

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按照五通桥区教育系统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5+2”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我校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逐项开展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设立领导小组:组长:张茵;副组长:易舟、张俊如。

一、少数干部存在精神不振、为官不为的问题。对学校干部队伍中的“庸懒散浮拖”现象从严查处不力,少数干部工作多年面貌不改,缺乏改革意愿和工作热情,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瞻前顾后,怕出纰漏,怕添麻烦,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

整改措施:树立良好用人导向,营造崇尚实干、大抓落实的深厚氛围,建立干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结合实施干部谈心制度,对“为官不为”现象及时预警,整合目标管理、党风廉政、领导评价、群众评议等情况,进一步突出实绩导向和公平效率。及时表扬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勇于进取、善做善成的良好风气。

完成时限:长期。

二、对于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充实学校后备干部库,坚持好干部标准和“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用人导向。

完成时限:长期。

经全面梳理和自查,我校没有“拉票贿选问题”,没有“违规作用干部问题”,没有“跑官要官”问题,没有“说情打招呼”问题,也不存在“三超两乱”问题,学校领导班子配备合理,人岗合适。

校长签字:

乐山市佑君初级中学

二O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第四篇:20年某区选人用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1 2020 年某区选人用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2020 年,省委巡视二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反馈了选人用人方面“要端正用人风气、选准用好干部”的问题。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

接到问题反馈后,我区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措施,经过努力,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选拔任用制度更加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党委内部制度建设为契机,20XX 年以来,出台岗位职责、决策规则等 X个方面的 X 项具体制度,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体系,受到省委组织部领导的高度肯定,成为全省区市区唯一试运行区。制订完善《X 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X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X 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XX”干部交流调配标准等工作制度,对干部动议、初始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确保了干部动议科学规范、酝酿充分到位、讨论民主集中、决定公平公正。

2 2.考核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按照“好干部”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权重,对乡镇和区直单位进行分类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出台《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 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 X 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双议”制度,坚持每月“议班子议干部”,及时掌握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表现情况。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干部,运用干部考察、班子调研等方式,注重任前考察与考核、巡视巡察相结合,加强干部日常综合分析研判,从干部一贯的“言、行、事”等具体行为特征中观察干部的政治表现;对拟提拔重用干部,提前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提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提前排查信访举报情况、提前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提前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落实部门联审制度,在考察环节书面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3.干事创业导向更加鲜明。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从“三类人员”、“三方面人员”和选调生中择优选拔 X 名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了乡镇领导班子结构,提升了基层战斗力。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先后

3 从三大攻坚战、三重工作中选拔表现突出的干部中提拔重用 X人。举办年轻干部能力建设培养班 X 期,跟踪培养 X 名年轻干部,注重在区重大工作领域、基层一线锻炼使用年轻干部,提拔使用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 X 人。

4.监督管理更加有力。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政治监督情况的分析研判和结果运用,2019 年对 X 个区管领导班子、X 名领导干部进行“体检”,下达成长提醒卡、问题交办函,有效促进领导班子高效运转和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落实,抓住“凡提四必”、推荐考察、全程纪实等重点环节,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部选任工作环境。

5.编制纪律更加严肃。扎实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多次组织集中清理,对全区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等问题进行排查,并逐条倒排工期即知即改,如,停止审批新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停止执行公检法干警按一定比例解决职级待遇等惯性做法。X 年X 月以来,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 X 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X 人,没有出现新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4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1.。

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干部工作的基本要求,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政策法规,全面对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政治建设考察,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2.。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推进议班子议干部“双议”工作,科学运用“双议”成果。有计划分层次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和重大斗争中摔打磨炼,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及时提拔使用。健全和完善提醒、函询、诫勉办法,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家访制度,重点了解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

3.。

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开展企事业单位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加大干部调训力度,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一般干部轮训,制定干部教育督促检查制度,压实单位党委党组抓干部教育工作责任。开展选人用人业务培训和专项检查,规范各单位股级干部选任。进一步盘活编制资源,提升编制工作水平,破解重点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

4.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省委加强基层建设

5 1+5 文件精神,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各项措施,着力提振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考核、专项考核和任期考核,探索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实绩考评体系。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5.。

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注重提升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开展有针对性的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着力提高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五篇: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第六篇: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20〕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20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景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本事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20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经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供给了人才保障;经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本事。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景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本事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20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景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景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20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理解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景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景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本事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20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善措施

2020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经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本事、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进取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构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构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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