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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06-3-27 15:07:
52新闻来源:中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
建立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准确把握当前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选准人、用好人,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牵头,贺兰、永宁、西吉、隆德、青铜峡等县市党委组织部参加,共同承担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问题的研究。为圆满完成课题调研任务,我们成立了由石嘴山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成员单位课题小组负责人为成员的课题组,并选调了部分干部专门从事课题调研工作。作为课题研究牵头单位,石嘴山市委组织部制定了课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及调研提纲,结合课题研究主要内容设计了调查问卷,及时分发各成员单位,由各成员单位分头开展调研活动。在调研工作中,平罗、惠农、陶乐三县及大武口、石嘴山两区党委组织部也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在调研的方式方法上,课题组主要采取问卷调查、集体座谈的方法进行,在此基础上,搜集相关资料,充分借鉴外地在探索建立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方面的经验。这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 份,回收1961份,有效回收率98%,范围涉及全区四市10个县(市、区)的76个部门单位。为保证这次问卷调查中数据统计处理结果的客观准确性,我们专门编制了计算机统计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微机处理,从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级别、政治面貌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综合比较分析。参与问卷调查的地厅级干部占1.07%,处级干部占8.44%,科级干部占38.84%,一般干部职工占52.11%。先后召开座谈会15 场次,共有425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座谈。问卷调查、座谈会总计调查人数达2386人次。通过调研,比较全面客观地分析了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总体情况,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初步的对策和建议。
一、当前选人用人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各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能较好地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选拔任用干部,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考察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和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些地方还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票决制等做法,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使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状况是好的。但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及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情况下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严格,程序还不够完善,在推荐提名、确定考察对象、研究决定任用方面有时还存在随意性。二是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界定。三是责任追究的机制不完善,责权不统一,责任追究的主客体和方式不明确,一旦出现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四是与责任追究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责任追究工作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
造成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和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一是不能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人用人方面发扬民主不够,存在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如有的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左右民意,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干部群众,要求推荐某人或不推荐某人;有的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而向组织推荐干部;有的未经民主推荐,由组织自上而下研究确定或未按规定程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等等。二是对干部工作中落实群众“四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时工作的透明度还不够高,不能很好地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个别人受感情、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搞亲亲疏疏、拉拉扯扯。个别干部为达到个人升迁的目的,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干部考核考察的方法还不够科学,时间不够充分,工作不够全面深入细致,有时不能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没有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参与考核考察谈话的人员认识不到位,对考核考察工作缺乏信任,往往认为考察对象是“领导早就定了的,考察只是走形式”,不能如实提供干部的有关情况,造成在实际工作中有时还存在考核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问题。四是由于目前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形成,责任主体和客体还没有明确界定,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界定比较模糊,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以“集体讨论决定”为由开脱,从而导致难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日常性监督检查相对滞后,还没有形成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对策和建议
为了预防和减少失察失误现象的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总的看,操作性不够强,实施难度较大。在问卷和座谈调查中,有88.86%的被调查者认为,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明确、措施不得力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只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积极探索建立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及相关的配套制度,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现象的发生。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工作程序。
不折不扣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和方法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好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按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要求,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形成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2、建立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尽快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
解决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现象的发生,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出台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失察失误的界定标准、责任追究的主客体、责任追究的方式,真正使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有章可循。
一是明确失察失误的界定标准。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预防为主、有错必究的原则,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标准进行认定。对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予以选拔任用,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对干部提拔任用后出现任职前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问题;提拔任用后出现严重问题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均应视为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根据问卷和座谈调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为了增强可操作性,我们认为,对任职前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问题,责任追究的时限应以干部提拔任用后两年内为宜;对任用后出现严重问题受到撤销职务以上处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追究的时限以一年为宜。
失察失误主要出现在推荐、考察、决定三个主要环节,本着责权统一的原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属于谁的行为,追究谁的责任。(1)推荐者失察失误行为。组织或个人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干部,或推荐的干部不符合任职条件;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而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在确定考察对象过程中,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测评)程序,没有完备的推荐(测评)材料;没有把民主推荐(测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不进行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确定考察对象。(2)考察者失察失误行为。组织(人事)部门及其考察工作人员、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相关部门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考察人员责任心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作了解或了解不深,导致考察失真失实;不客观真实反映情况或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以及采取其他方式影响或干扰考察组客观公正了解情况。(3)决定者失察失误行为。决定者不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或脱离考察真实情况而决定干部任用;不按规定程序办事,搞“临时动议”或“一言堂”;对考察情况不经集体研究提出任用意见,或考察组提出不宜提拔任用的人选提交会议研究决定任用,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是明确责任追究的客体及其责任。责任追究的客体,是指直接或间接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现失察失误所应承担责任的人员,也就是责任追究的对象。明确责任追究的客体及其责任是实施追究的前提,要制定相应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推荐、考察、决定责任制。在推荐环节,实行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干部推荐程序,对会议投票推荐、组织或个人推荐、民主推荐的统计和分析,以及提出考察对象等环节所负的责任要明确规定;在考察环节,责任追究的客体主要是负责考察工作的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组及其成员、参与考察谈话人员。要明确组织人事部门在制定考察方案、确定考察组成员、进行考察预告、考察、听取考察组汇报和提出拟任人选等环节的责任,以及考察组成员在考察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责任。严格考察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纪律。除此之外,还应当明确配合干部考察工作、如实提供干部有关情况等相关部门及人员所负的责任;在讨论决定环节,也应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明确责任内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干部署名推荐、干部工作文书档案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个环节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在案,以便实施责任追究。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方式。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责权一致、依法办事原则。责任追究的主体,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对推荐、考察环节失察失误行为的责任追究可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对决定环节失察失误行为的责任追究可由上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应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中组部《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按照制定调查核实工作方案、组成调查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意见、综合分析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等程序进行。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分别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现职工作岗位、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进一步健全完善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的相关配套措施。
要积极推行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考核结果反馈通报制度,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从问卷调查结果看,认为实行差额考察制、考察预告制、考察结果通报制度“非常必要,且效果很好”或“有必要,且有一定效果”的,分别占85.62%、77.02%、89.83%。建立组织推荐、个人署名推荐制度,不断扩大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要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配合,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要重视发挥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以及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加强举报、复议或申诉受理工作,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证。
选人用人整改报告 选人用人工作整改报告
篇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
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 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
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
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
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
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
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篇2: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关于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xx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对照《通知》检查内容,对xx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详尽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多年来,xx一直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xx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
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xx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核
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xx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
我社实际情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示、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意见箱等方式,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用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在民主的监督下,把人选准用好。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xx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认真、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xx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任用条例》,xx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根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
2014年8月18日篇3:xx公司201
4年度选人用人情况总结报告
xx公司2014年度选人用人情况总结报告 2014年围绕“一体化管控”要求和“管理提升深化年”的主题思想,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提升能力,为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公司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将我司2014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队伍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xx名,其中领导班子8名,中层正职干部45名,中层副职干部77名。2014年提拔中层正职干部4名,中层副职干部10名,经理助理5名。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公司一直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唯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和程序,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选人用人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制
度相适应的人才选
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梳理和完善制度建设,从公司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程序、考核、监督进行明确规定。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管理办法,更好的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激励机制 对公司所属单位进行了广泛的绩效调研,通过充分讨论,修订完善了《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xx公司薪酬管理规定》。2014年公司对23家子分公司(项目部)和总部各部室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结合考核评价结果,经公司党委研究,对5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降免职处理,其中3位子分公司项目部书记降为副书记,2位项目经理降职为助理。对在考核工作中评价较好、表现突出的15名优秀管理人员予以提拔使用。
(三)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现员工在管理才能和专业技能方面的“双通道”发展,为优秀员工提供
更宽、更好的发展平台,促进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保障企业持续发展,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完善了员工专业通道和晋升管理相关办法,为员工设计了管理序列、专业技术序列、项目经理序列、操作服务序列类四大职业通道,每个类别均设置了多个层级的成长通道,拓宽了员工的职业发展途径,进一步有效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四)积极开展领导人员交流与后备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现状,全年选拔了83名既具备实际工作能力,又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青年骨干人才,作为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后备人才,将在2-3年内予以重点培养。为公司项目管理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五)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在干部调整选拔中,从严把握资格审查、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重点环节,确保资格条件不降、规定程序不少、群众基础不低。在完善
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如:干部任职前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进行廉政谈话,并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同时设立了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切实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公司在选人用人工作上取得有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选人用人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虽然公司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领导干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比较欠缺或不够完善,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在后备专项技术人才的基础上,增加后备管理人才库,努力形成协调配套、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
竞争性选拔干部是近年来我国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领导的生动实践,也是提高企业选人用人的质量和素质、为企业吸引和延揽优秀人才的有效方法,下一步公司将加快竞争性领导干部选拔体系的建立,从制度、标准、程序、方法上逐步完善,逐步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三)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尚需完善 考核评价是领导人员管理的关键,是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的基础,要认真梳理目前领导人员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人员考核的方式方法,一是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做到经营效益和科学发展为根本目的;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指标设计科学,内容涵盖完全;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落实考核程序的闭环,进一步落实考核结果的反馈,为各单位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
(四)积极稳慎地推进竞争性选拔、
完善退出机制 要创新人才选用机制,以开放包容的人本理念,大胆启用年轻人、能人,强调人才选拔的公开、竞争、择优导向和人与岗位的匹配性,实施制度化、机制化的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和完善人员进退机制,探索政策性退出机制,强化市场退出机制,让不适应岗位的庸人主动退出,给有激情、有能力的能人创造更宽广的舞台。
xxxxxx公司
人力资源(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7日
篇2:开展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整治情况报告
古莲河露天煤矿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情况报告
地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中组发
[2008]12号)、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黑组通字[2008]62号)精神和
地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大组发[2008]69号)文件要求,我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全面开展了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思想基础 着力抓好干部工作法规、政策的培训学习和宣传教育,夯实自觉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效监督的思想基础,营造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良好氛围。
一是落实制度抓学习。我们把学习中央、省、地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系列文件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列为领导干部主体班次和理论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在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科级干部调训中及时组织学习,做到了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将《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纳入到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学习、知识测试内容之中,切实提高干部监督教育的实效性,有力地促进了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 二是抓好培训促提高。集中组织全矿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使广大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要求和干部选拔程序,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9年3月和10月,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宣讲的有利时机,两次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织人事干部、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人数达130余人次。
三是强化宣传造氛围。在落实“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职工群众要知晓”的工作,大力宣传、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简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宣传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为干部群众理解、关心特别是有效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营造了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工作程序,维护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认真贯彻《干
部任用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按照地委组织部下发的《干部任用工作流程图》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切实用科学、严密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把人选准用好,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一是坚持选拔标准,把好素质关。坚持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品质;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把政治上靠得住,作风过硬,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真正把选干部、配班子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坚持走群众路线,把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作为确定考察对象以至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途径和依据。规范民主推荐的程序,注重社会公论和群众公认,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廉政上过得硬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2009年我矿共研究调整干部3次,涉及干部44名,其
中:平级调整4名,试用期满转正35名,提拔5名,其中通过公选任职1名。目前,平级调整和提拔的干部,职工群众普遍认为选得准、选得好。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把好考察关。对干部调整,依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拟提拔干部事前进行了考察预告,事中推行组织考察,事后进行考察结果反馈。同时,平时注重
在重大事件、重点工作、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干部,推进干部考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质量。
四是坚持充分酝酿,把好提名关。在干部调整中,坚持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初定的人事任免方案,矿党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坚持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在2009年干部调整中,共有40名干部分别向矿纪委、财务、审计等综合部门征求了意见。同时,征求了分管战线领导意见,经过充分酝酿,最后才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是坚持集体决策,把好讨论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矿党委严格按照
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做到“四个不”:没有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参会党委成员不到规定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征求意见没有到位的不上会。在党委会上,由政治处主任或分管干部工作副主任逐个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干部任免。目前,矿党委提拔、调整的44名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表现都比较突出,赢得了干部群众的信赖。 六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告栏等媒体拓宽公示渠道,将有关考察事项进行预告,增加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并把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用职务等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从而拓宽公示渠道,扩大公示范围。2009年来,对新提拔任用的5名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公示,对公选考察对象进行了差额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通过民主测评、谈话了解和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考核,面向全矿公示,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三、强化监督力量,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推动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多方联动,建立监督网络。积极整合组织、纪检、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矿党委近期查处或者掌握的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切实形成互相沟通、分析动态、协调工作的干部监督整体合力。组织部门还与矿纪委联合建立了“两参与”工作方式,即组织部门考察干部需要时请纪委参与;纪委开展廉政建设检查时请组织部参与,必要时组织部与纪委联合考察干部,使组织部门的监督与纪检部门的监督得到了有机结合。以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为契机,加大整治治理拉票行为力度,实行部门联动,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公开了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
受理群众举报,保证监督渠道畅通无阻,保证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由于我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不良行为,有效地防止了“带病提拔”情况的发生。
二是责任追究,强化组织监督。建立完善《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中层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新提拔和调整职务的干部,都从岗位特点、工作需要、个人特长、本人不足等方面,由矿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任职谈话,提出工作和廉政要求。针对极少数在思想、纪律、作风、廉洁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在查清事实、找准问题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3名科级领导干部采取了谈话诫勉,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对1名试用期干部延长试用期,进一步加大了组织监督的力度。
三是全程审计,强化动态监督。针
对干部调整情况,在坚持离任审计的基础上,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和深度,形成了任前、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机制,实现了对领导干部的全程式经济责任监督。
四是注重考核,全面立体监督。2009年,矿党委对全矿25个机关科室及7个基层单位党
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共66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绩效考核。通过考核,及时将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存在问题的班子及班子
成员限期进行整改。通过绩效考核,切实把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我矿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全矿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有力地推动了我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全面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二是干部考核评价的标
准和方法还比较单一;三是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手段有待深化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克服和改进。
(一)在深入学习宣传上下功夫。要把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同时,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成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在贯彻落实制度上下功夫。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做到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下级推荐的干部,不符合要求的不任用。
(三)在深化制度改革上下功夫。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干部的考察方法,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积极探索公开提名和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四)在立足全程监督上下功夫。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有关法规,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全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真正做到创新用人机制,扩大民主渠道,规范干部程序,严肃干部纪律,努力提高矿党委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举办各级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增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内容,并列入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落实讲授人员。
二是进一步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按照上级干部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中央“5+1”文件和相关法规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坚持党委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
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决执行选人用人不唯学历唯能力,不唯资格唯实绩,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互为补充的工作力度,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民主,把干部考察工作与考核工作规范统一,进一步加大日常考核力度,既掌握干部的“显绩”,又掌握干部的“潜绩”,防止考察干部失真失实。
中共古莲河露天煤矿委员会 2010年1月6日
篇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 人,平调 人,其他 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
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
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
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
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
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
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
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
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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