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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改宣传实施方案

2024-09-12 22: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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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进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根据省、县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创建平安医院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医院执业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医院职工和患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医院发展稳定,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医院普法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切实维护医院稳定。充分利用院里现有的宣传橱窗、公示栏,医院各种会议,各种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观念,形成一个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大好局面。在医院的日常管理中,要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大家有话说到明处,有意见提到明处,使日常管理民主化。要认真做好和妥善处置医院改革、发展及职工之间的各种矛盾事件。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加强医院安全工作,切实保护职工安全。目前,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总体上是比较好的,广大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热心服务患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不懈努力和贡献。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医患关系矛盾日益突出,医疗纠纷逐渐增多,由此引发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事件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了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医闹”现象,医患之

间缺乏应有的信任和理解,医务人员缺乏安全感,不敢采用风险较大的医疗救治技术。与此同时,“医托”,盗窃、诈骗患者等治安案件也时有发生,群防群控的措施不落实,社会治安防范队伍与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力量没有形成合力等等。这些问题干扰了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破坏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影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院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定期和不定期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进行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实行院领导带班及行政职能总务后勤科室总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进行全院巡视。密切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切实维护医院治安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做好病人“四防”工作,严防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抓好水、电、暖、煤、气以及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切实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严格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安全用药和医疗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畅通患者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不断提高患者的综合满意度。要完善医疗服务场所防盗窃、防扒窃、防火灾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加强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对患者造成伤害,保护患者在就诊期间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四)加强医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适合医院特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制订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全院全员安全意识和治安防范意识。医院保卫科要把保护医护人员和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作为内部保卫工作的重点,要积极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密切协作,及时有效地排查、协调、处理医疗矛盾和纠纷。医务科要建立和健全化解医患矛盾和预防、排查、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机制,完善医患协调工作制度,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三、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一)医院安全管理

1、将创建工作列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完善,医疗投诉、医疗纠纷、信访问题处理妥当;执法、执规行医,依法履行医疗服务活动职责。(责任科室:医务科)

2、将创建工作列入整体工作目标,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创建工作方案,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责任科室:院办、保卫科)

3、安全保卫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健全,防盗窃、防扒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消除。(责任科室:保卫科)

4、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完善;消防疏散出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报警系统、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齐全、灵敏有效,符合规范要求,无火灾隐患。(责任科室:保卫科、总务科)

5、制订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定期培训。(责任科室:保卫科、总务科)

6、对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实,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对患者造成伤害,保护患者在就诊期间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责任科室:保卫科、门诊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

7、有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完善,信息报告与反馈程序执行严格。(责任科室:医务科、急救中心)

8、对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实。(责任科室:感控科)

9、医疗急救车通道畅通,医院内人车分流,主出、入口无堵塞现象。(责任科室:保卫科)

10、有防范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的措施并加以落实。(责任科室:办公室、保卫科)

(二)医疗服务质量

1、认真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责任科室: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

2、医疗安全措施完善,执行严格,安全用药有措施、有落实。(责任科室:医务科、药剂科)

3、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执行严格,医院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严格。(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

4、有医疗质量管理机构和考核机制。(责任科室:质控科)

5、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质量高,程序规范。(责任科室:医务科)

(三)医院医患关系与医疗纠纷处理

l、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院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院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加强医疗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责任科室:院办、监察室、对外联络中心、财务科)

2、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建立健全化解医患矛盾和预防、排查、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机制,医患纠纷解决及时。(责任科室:医务科、保卫科)

3、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患者的综合满意度提高。(责任科室:办公室)

4、设立医疗事故争议处置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患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处理程序完善、规范,投诉处理妥善、及时。(责任科室:医务科、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创建“平安医院”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责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明确了有关行政职能总务后勤部门的具体职责任务。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病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建“平安医院”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执业环境、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从安邦定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认识出发,从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的认识出发,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在工作时间的安排上要立足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要立足于临床一线科室,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全院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着力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要始终把医院的稳定、患者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创建“平安医院”的重中之重。

(三)立足经常,重在落实。

创建“平安医院” 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总院各科室、各分院要把创建“平安医院”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取得实效。

第二篇:医院的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49号,以下简称“九不准”)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医院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践行我院“明德至善、博学至精”的办院理念,着力打造我院优质服务特色品牌,为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院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院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务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物资,严禁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物资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物资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院和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院要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院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患者“红包”。医务人员要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弧⒅Ц镀局ず凸笾乩衿贰

三、组织机构

成立哈医大四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组织和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院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职能。

四、职责分工

(一)医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按照医院制定的“九不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与全院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巡查;

(二)院纪委负责拟定哈医大四院“九不准”实施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和参与对违反“九不准”问题重大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院经管科、审计科负责制定“九不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监督“九不准”查处工作;

(四)院人事科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五)院采购办、药品采购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六)院宣传科负责“九不准”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院医务科、医德医风办负责“九不准”问题的具体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九不准”问题,查处督办上级机关转办的案件,组织、落实对“九不准”情况进行督查,收集、汇总工作进展信息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凡是与“九不准”规定相关的职能科室,都要结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做到从源头上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九不准”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商解决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一是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九不准”集中培训”。“九不准”集中培训作为全省医师医疗卫生培训特别是纳入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补充内容,并记入医师医疗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的总成绩。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网上集中培训,。集中培需时间和具体要求见齐齐哈尔医学院网上集中培训相关说明。每名医务人员必须在网上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二是医院召开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医德医风办负责把“九不准”以《简报》的形式印刷并下发至每一名医务人员手中,使全院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九不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2月)。医院要按照全省“九不准”要求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医规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3-4月)。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认真指导,加强监管,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5月)。医院要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医院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医院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全院各科室、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医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定制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医疗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违背“九不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要对照“九不准”要求着手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技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院纪检委负责全程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所管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医院对全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将各科室、所有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院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医院、各科室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医院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结合我院现有的“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机制,探索巩固我院行风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的价值。二是医院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九不准”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院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组由院纪检为牵头组织,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凡是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由医院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由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律当年不予晋升上一级职称;在学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一律予以免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医院一律在全院通报,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务人员,医院要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要及时收集汇总我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医院将在院网站统一进行公开公布“九不准”投诉举报电话:0451-82576516(医务科)、0451-82576548(医风办),通讯地址:哈医大四院(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31号)。

第三篇:医院的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作风结合医院实际,做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处方等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疗秩序健康发展。

二、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负责接待群众对不正之风的举报投拆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查案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面达到100,职工文明用语率达到90以上,医德医风检查考评、奖惩制度和服务承诺、便民服务落实率达到90以上,医疗处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型设备检查的阳性率达到等级医院规定的要求,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合格率达到95以上,群众举报投拆处理结案率达到100,患者对医疗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继续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专业技术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要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和在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体现出来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树立廉洁行医理念,使医务人员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意识,打牢廉洁行医的思想政治基础,提高遵纪守法和维护人民权益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

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是衡量医院管理的重要尺度。因此,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深化管理,持续改进。狠抓已有制度规定的落实,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继续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把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建立起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医疗乱收费。近年来,我们在规范医疗收费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在医疗收费方面还存在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错计现象,导致患者不信任的现象仍有发生,我们要给予高度重视。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四)继续完善院务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不断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公开措施、公开形式和路径,提高医院医疗服务透明度。

(五)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以争创文明示范科室、文明窗口、文明职工、青年文明号为载体,抓好职业道德教育,严禁“生、冷、硬、顶、推、拖”现象。加强核心制度落实,健全和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热情接待患者投诉并积极处理,有反馈,有结果。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

(六)巩固完善源头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着力加强纠风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成果。首先要突出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和重要部门操作流程的监督检查与落实。围绕药品采购、基建工程维修、设备耗材购置等敏感环节加强监管,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岗位进行重点监管。深入治理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问题,对主动索要的要从严处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杜绝此类事件发生。严格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药品采购目录,保证药品采购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实行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

(七)切实加强对新农合政策执行的监管。要加强对新农合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行为,完善管理和报销补偿费用即时结算制度,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推行医药费用清单制、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

(八)加强督导检查,依法查处顶风违纪案件。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旨在使全体医务人员在思想道德、医德医风方面接受深刻的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心全意维护患者权益的服务理念,因此,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为保障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有效落实,医院将定期督导检查,把各科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纳入综合目标一起考核,一起检查落实。对群众举报的不正之风问题态度坚决,旗帜鲜明,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九)加强领导,确保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纠风工作必须坚持院长负责制,主管领导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督导协调、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实行严格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篇:医院的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医院文化建设的意义

根据20xx年工作计划的建设任务和目标,结合医院的工作重点,院长办公会提出了建设“责任、荣誉、团结、进取”的医院文化精神。通过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医院中、远期发展规划和多项工作的展开,使医院的生命力、凝聚力、感染力和创造力不断增强,确保医院“十一五规划”和跨越式发展目标顺利实现,赢得社会的高度认同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医院快速发展的今天,医院部分员工的内心理念、外在形象和言行举止等医院文化因子一定程度上显得滞后、无序,有的已经严重阻碍了医院的创新和跨越式发展。因此,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是医院自身发展的需要,对现有的文化因子进行系统的提炼、整理和扬弃,在全院教职工中形成浓厚的文化底蕴,集中体现医院的整体面貌、医教研综合实力,对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人性化医院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

二、医院文化建设的内容

医院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外显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三个层面。

外显文化是展示在外部的各种有形物体和行为,一般包括环境、行为等方面。制度文化是具有医院文化特色的各种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它包括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医疗制度、管理制度等。精神文化是医院的灵魂和支柱,决定着医院文化的性质和方向,其内容包括价值观念、政治信仰、思想意识、心理态势、道德风尚等。

三、20xx年医院文化建设实施计划

医院文化建设是医院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程,也是与医疗服务态度、医疗质量相关的“软环境”建设。优秀的医院文化水平是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加强文化建设是医院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涉及每个岗位和每位员工。在具体分工时应明确各项目内容的负责人和与之相应的工作职责,避免在医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有岗无编,有编无责”的现象。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绩效评估细则,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协作、有效落实、逐步推进的医院文化建设责任体系,并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医院文化建设队伍,保证医院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有效的医院文化建设保障机制,定期对医院文化建设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和奖惩,加大对文化建设的软硬件投入,为医院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物质保障。

分段实施计划:

(一)核心价值观确认期(20xx年7月)

核心价值是医院文化的核心,全院应有统一的认识。院领导层面统一认识,统一诠释。领导班子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逐步推广至中层干部,并将开展医院文化建设的信息传递至医院每一位员工。

(二)宣传发动期(20xx年8月)

充分利用科主任联席会议、院周会、支部组织生活、科室内部学习等各种场合与途径对医院文化进行宣传;利用医院网络、院刊以及医院简报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上进行广泛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配合院史回顾、观看“新大楼设计方案”等活动,使医院员工对医院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有较整体而全面的认识;以医院文化精神“责任、荣誉、团结、进取”为主题,在全院开展读书活动,就《致加西亚的信》一书展开讨论,提升全院职工对医院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在全院进行以“大力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为医院文化建设做贡献”为主题的征文活动,了解员工对医院文化的内容和标准的理解,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让每一位员工明确自身在医院文化建设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使全院员工以高涨的工作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医院文化建设中来;同时,行政职能部门应坚持不懈地开展理论研究,明确文化建设对医院发展的重要作用。

医院文化建设的宣传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高层管理人员着重理念认识的统一,中层管理人员要偏重理念的执行与拓展,基层人员要偏重理念的认同和行为能力、规范化教育。

(三)运行实施期(20xx年9―11月)

将“责任、荣誉、团结、进取”的医院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医院文化的具体内容,结合不同时期医院的工作重点,在全院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活动;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特点及管理范围,设计和组织开展相应的活动;鼓励各科室在科内积极开展文化建设活动,建设富有自身特色的个性科室文化。

拟具体开展以下活动:

1.针对即将启动的全员聘任制,积极引导职工正确认识人事制度改革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推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

2.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建设节约型医院的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促进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在全院员工中树立节约的意识。

3.加强团结互助,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中层干部要树立以全局为重、以工作为重、团结共进的观念,各科室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抵制有损团结的行为。

4.结合纪律教育月,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与医德医风建设,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教育全院职工廉洁行医,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5.重视暨南大学百年校庆的特殊意义,将医院文化建设和“为暨大百年校庆增辉”结合起来,开展“我为校庆增光彩”的系列活动。

6.开展QC(质量控制)小组活动。积极改进各科室在运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实施方案;将合理化建议作为一项长期的文化建设,在一定时期内应作为强制性措施,以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7.开展医患沟通活动,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设。

8.加强对中青年医务人员的培养和锻炼。结合医院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的.轮岗制度,选派人员到东圃分院、济慈分院或偏远贫困地区(如和平县乡镇卫生院、佛冈大村)从事临床工作及送医送药下乡活动。

9.活跃医院的文化气氛,丰富研究生、实习生、进修生和年轻医护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举办医院文化主题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在五四青年节和5.12护士节举办研究生文艺晚会和护士节庆祝晚会;开展院歌歌唱比赛,让年轻人在另一个舞台上展现自己,在增强医务人员之间相互了解的同时将医院的气氛调节到一个较好的水平;鼓励医院的各项主题活动走出医院,成为加强沟通、建立桥梁的使者;

在本阶段活动中,应注意把握具体活动的方向和质量,针对文化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及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使文化建设不断完善,不断加强,不断发展。

四、阶段评估总结期(20xx年12月)

年终总结时,医院对各科室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巡回观摩、总结,对文化建设先进科室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根据调查信息统计及反馈的结果对医院文化建设进行阶段评估,重点对理念的认同情况、行为能力的程度、表象文化建设的进度和效果作出评价,为20xx年医院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和修正创造条件,指明方向。

五、加强文化建设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发扬科学精神,增强文化建设的扎实性和有效性。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医院全面建设上水平,推动长远发展上层次。医院文化建设内涵丰富,应将文化建设和当前的各项工作一并推进,不能单纯就文化抓文化,应做到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纠正文化建设就是开展文化活动的倾向,不搞简单重复。

(二)广泛动员群众,激发全院员工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医院文化建设是一项群众性实践活动,必须发动群众,全员参与。应广泛听取群众对医院文化的意见和建议,对阶段性的建设情况应及时回顾,总结和交流文化建设成果。

(三)在医院文化建设中,用情、用理、用法将医院文化理念灌输到医院每一位员工心中。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和理解,用感情在全院职工中建立起一条看不见、摸不着但能让人实实在在感受到的无形纽带,将全院职工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形成共识;推行廉洁行政,让各项规定和政策法规真正成为医院的“管理之手”,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

(四)应结合当前医疗形势,开展形势教育和讨论,树立危机意识,培养责任感;个人发展和利益植根于医院的发展和效益,“以病人为中心”是医院发展和效益的核心,并以此为突破口消除极端个人主义。

第五篇:医院薪酬改革推进方案

按照《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汉人社发〔20xx〕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以下简称“两个允许”)要求,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建立适宜我县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导向与激励约束相结合。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价格管理、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以及推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改革相衔接,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和有效监管,强化医院预算管理和内部成本控制,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建立健全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在突出工作量、服务质量、医德医风,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同时,将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生产要素纳入收入分配体系,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协调发展相结合。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与医改强基目标相适应,推进实施分级诊疗,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增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合理调控收入差距,统筹考虑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向中医医院和中医药医务人员倾斜。

(四)坚持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和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引导医院和医务人员对薪酬改革的预期。

三、改革范围

略阳县人民医院和略阳县中医医院。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完善薪酬总量管理

1.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综合当地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公立医院类型和财务状况、公益目标完成情况、医保资金结余、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

2.健全倾斜支持措施。对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以及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薪酬水平可适当倾斜。

3.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对公立医院聘用的行业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以及科研人员获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其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可单独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纳入次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4.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公立医院对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局)

(二)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

1.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可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对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可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

2.优化薪酬分配办法。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应充分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结合实际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全科医学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内部分配应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避免平均主义。公立中医医院内部分配应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将医务人员个人薪酬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实现医务人员薪酬阳光透明。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3.完善薪酬分配结构。公立医院薪酬分配要充分体现公益属性要求,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公立医院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对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原则,公立医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低于60%基础上自行确定占比。公立医院制定的薪酬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卫健、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参与单位:略阳县人民医院和略阳县中医医院)

(三)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国家公布的二级医院绩效考核标准,结合考核等次或排名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公立医院国家级绩效考核排名靠前、承担重大改革任务、对医院建设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其薪酬水平最多不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公立医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水平,由医院根据总体薪酬水平合理确定。自20xx年7月起,对于仍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的公立医院,在该新增长期债务偿还完毕前,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不得增长。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参与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

(四)健全公益性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

1.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按照《国家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等国家和我省有关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公立医院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结余情况、长期债务、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定期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与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凡未按规定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地方,不得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水平。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

2.完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院长)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结果和年度目标、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等,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和绩效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相应降低薪酬水平。

(责任单位:略阳县人民医院和略阳县中医医院)

4.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依据国家公布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监测情况,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及公立医院日常运行管理情况等因素,采取联评的方式将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档次,其中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单位次年人均绩效工资可分别提高4%、3%;对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单位,次年人均绩效工资可提高2%;对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次年人均绩效工资原则上可不予提高;对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单位,次年人均绩效工资下降4%。为提升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可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评估。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五)规范绩效工资核定审批

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根据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和公立医院、卫健局提出的核定意见,结合相应绩效工资调控比例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实行有升有降的动态调整办法,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上年度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1+公立医院绩效工资调控比例)。绩效工资总量一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做调整。未纳入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范围的其他聘用人员,其薪酬由公立医院按有关规定管理,暂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略阳县人民医院、略阳县中医医院)

(六)经费来源

1.拓宽公立医院经费渠道。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所需经费通过原渠道解决,公立医院要进一步拓宽经费渠道,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使用监管等改革,逐步提高诊疗、中医、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

2.落实公立医院建设经费。县财政局按政策落实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专项补助、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人员费用,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事件等项目,按相关程序审批后,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推动公立医院良性发展。

3.优化医保基金结余使用。医保部门牵头组织医疗机构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对能够规范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公立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集采周期结束后公立医院按期申报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医保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公立医院开展结余留用考核工作,考核合格后由医保部门审核拨付医保结余留用资金。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可计入当年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要完善并制定《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分配方案》,根据方案进行分配,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

4.完善资金管理政策。按规定比例保障编制内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同时探索建立在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县人民医院和略阳县中医医院在职在编人员绩效工资适当给予财政补助。要不断完善公立医院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公立医院成本管控,提高运营效率,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技术发展、水平发展、服务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卫健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行业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要充分认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县人社、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取得改革实效。

(二)认真安排部署,扎实稳妥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制定薪酬分配方案的具体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纪律要求。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我市公立医院薪酬政策,严肃分配纪律,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发放。规范多点执业政策并有序发展互联网诊疗,允许医务人员通过技术劳动取得合理报酬,同时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县卫健部门在次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公立医院收入分配情况和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报县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四)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涉及公立医院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人社、财政、卫健、医保部门要做好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思想引导和政策解释宣传工作,调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通过优化环境、规范就医秩序、落实休息休假权益等多种方式,增进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氛围。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妥善处理改革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第六篇:医院薪酬改革推进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xx〕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需要,深化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适应我市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薪酬总量管理

1.健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公立医院薪酬应与当地同级事业单位年平均收入、同级公立医院年平均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会同公立医院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医疗行业特点和医院财务状况、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绩效考核结果及近几年实际薪酬发放情况等因素,结合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当地公立医院平均薪酬等情况,分级分类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

2.完善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基本医保支出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调控各级各类医院间收入差距。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总量,应与公立医院收支结余及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挂钩。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引导预期,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逐步提高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县级公立医院具体比重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3.明确薪酬水平核定方式。市级公立医院继续采取核定工资总额方式确定薪酬水平,每年初确定上年度工资总额。新建投入运营的市级公立医院可设立薪酬方式过渡期,过渡期薪酬方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会同公立医院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过渡期结束后采取核定薪酬总量方式。各县(市、区)可采取核定薪酬总量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调控本地各类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具体方式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县域医共体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薪酬核定方式和薪酬水平上,可以与牵头县级医院保持一致,具体核定方式由各地视情况确定。

4.加大薪酬水平激励力度。对高层次医疗人才聚集、公益目标任务繁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以及需要重点发展的公立医院或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公立医院,以及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予以适当倾斜。认真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核增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公立医院,可根据承担任务的工作量和风险程度,核增一次性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允许公立医院对聘用的高层次和极少数急需紧缺人才,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额度在医院薪酬或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并相应增加医院薪酬或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应根据岗位职责、目标任务等合理确定高层次人才名单、评价周期、分配办法,并经主管部门意后实施。

(二)建立完善内部薪酬管理体系

1.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在核定的薪酬或绩效工资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健全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制度,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可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分配形式。鼓励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2.制定内部分配办法。内部分配要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避免平均主义。公立医院制定的薪酬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在本单位公开,报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3.完善按生产要素分配。坚持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护、技、药、管等岗位差异。要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公立中医医院内部分配要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向承担中医药传承创新、参与建设中医特色专科的医务人员倾斜。

4.自主设立薪酬项目。可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在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设立儿科、产科、公共卫生科、全科津贴等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努力使综合性医院儿科、产科、急诊科、感染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

(三)规范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1.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经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后实施。实行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长期激励。年薪制结构可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根据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和管理难度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年度分不同档次发放;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主要负责人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任期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2.合理确定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各地公立医院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当条件人员收入水平、公立医院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并每年实行动态调整。

3.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与其他负责人、本单位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可采取设定系数等方式合理确定其他负责人薪酬水平。主要负责人年薪原则上在本院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以内。未实施主要负责人年薪制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其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平均薪酬总量或平均绩效工资的3倍以内。主要负责人年薪不纳入公立医院薪酬或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基数。

4.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约束力度。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受到行政处罚、部门通报的,及当年度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的,根据发现问题程度、医疗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医疗损害过错程度严格控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增长。出现债务风险或自20xx年7月6日起仍违规新增举借长期债务的公立医院,在降低债务风险水平或该新增长期债务偿还完毕前,应严格控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增长。

(四)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1.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各级公立医院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保部门,根据国家加强三级、二级公立医院及中医院绩效考核的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本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并综合考虑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长期债务、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等,定期组织考核,提高考核区分度,完成考核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公立医院已由国家进行考核并获得考核结果的,其考核结果可直接运用。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制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工作责任、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医院考核评价结果和年度目标、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公益性目标任务等,定期组织考核。统筹做好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

2.健全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公立医院要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和患者满意度等,并将“红包”、“回扣”、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督促医务人员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3.运用考核结果。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总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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