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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推荐6篇)

2024-05-31 23: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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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市、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鲁教师发〔20xx〕1号),山东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xx〕2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鲁发z20xx{44号)以及《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滕教体发z20xx{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结合我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实施范围和条件

(一)教师竞聘上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教师交流轮岗人员范围:蒋庄矿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在我校连续任教超过两个聘期(每个聘期一般3-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教师总数的20%。

农村教师已经在城区学校交流2年以上的(含2年)原则上不能再交流到城区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要求继续交流到城区工作的,不再享受农村岗位津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可不参与交流轮岗。处于孕期、哺乳期(小孩一周岁以内)或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后,暂不交流。

三、实施办法和程序

(一)支教申请

在学校竞岗之前,个人提出外出支教申请。

(1)申请人数超过指标人数,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外出支教人员。

(2)申请人数未超过指标人数,在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申请教师优先确定为支教人员;如果外出支教申请的`学科过于集中,则依据得分选拔支教人员。

(3)确定的支教人员,不再参与后续的竞岗工作,学校优先向接收单位推荐。

(二)岗位设置

学校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学校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政办字[20xx]56号)文件精神,依据学校实际设置岗位并公示。

(三)个人申请

未直聘人员,必须填报教师竞聘上岗申请表。一线教师岗位原则上应与本学年度任教学科相符。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若某学科竞聘出现空岗,如无该学科合格人员,相近学历专业教师可申报。竞岗者依照竞岗顺序依次竞聘,每次只能竞聘一个岗位。

(四)开展竞聘

竞岗顺序为:一是直聘岗位,二是校内教学岗位竞聘,三是支教交流岗位竞聘,四是跨镇交流岗位竞聘,五是校内工勤岗位安排。

1.直接聘用

直接聘用指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因产假或重大疾病(有完备的医院诊断证明、请假手续,已在教体局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安排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教体局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因此而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进行调整。新分配教师直接聘用;二实小新校来支教的教师直接聘用。

2.校内竞聘

根据竞岗申请、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任教学科确定。支教回来的教师参加竞聘,原则上和支教前所带学段、学科一致。特殊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

如果出现空岗,第一轮竞聘落选人员可以写出申请继续参加竞聘。

竞聘计分办法:按照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及师德考核结果记分。

教学实绩:A:3分;B:2分;C:1分;D:不计分

师德考核:优秀:1分;合格:0.5分

依据量化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分数相同,支教回来的教师优先;再相同,依据本学年度考核分数高低确定上岗人员。

情况说明:

教学岗位设置不为整数的岗位处理办法。在某学科岗位不为整数,出现有一位教师工作量不满的现象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兼职职员、教辅任务。上一年度从事此项工作的教师优先。如果有教师出现特殊情况不能代课时,首先安排该兼职职教师代课。

依据本学年代课情况,原则上中学教师竞聘中学岗位,小学教师竞聘小学岗位,如果出现空岗,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可以申请跨学段竞聘,曾经在该学段任教的优先。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跨学段工作申请回原学段竞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支教交流竞聘

未能成功进行校内竞聘人员根据支教学校空岗情况依据量化分数高低按顺序选择交流学校。

4.跨镇(校)竞聘

跨镇(校)竞聘按市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精神执行。

5.校内工勤安排

工勤岗位安排原则:原教辅工勤人员,根据个人申请原则上安排到原岗位。如果前勤教师有特殊情况,工勤岗位教师应服从代课安排。

(五)签订合同

所有竞聘上岗工作于9月1日前完成。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结合本单位岗位工作实际,完善具体条款和内容,明确聘用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竞聘结果作为岗位分级竞聘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1.按照鲁政办发[20xx]56号及枣庄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指导意见(试行)》(枣教字〔20xx〕30号)文件精神,严格设置班级数,执行教师最低课时量标准,并将完成最低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将课时量标准纳入教师岗位目标任务,写入聘用合同,对达不到规定课时量的,聘期考核不合格,在下一学年度进行转岗或低聘。按照文件规定,教师兼职管理岗位的(如科室职员、功能室管理员、临近5年退休的老教师新老结对指导年青教师等)课时量达到规定的三分之二,视为满工作量,可以参加职评及分级聘任。

2.竞岗成功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课时、年级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除了正常的上课外,早读、午自习、课后服务等纳入工作范畴。不服从安排的,按弃岗处理。

3.学校将竞岗轮岗交流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并上报市教育局,同时与支教单位对接。拒不参与支教轮岗的人员依据市局要求,按待岗处理,学校不予考核。

4.交流轮岗教师的交流期限,根据交流轮岗教师本人申请及学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最短不低于一年,在本轮交流期内不得申请再次与其他单位交流。

5.参加交流轮岗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交流经历。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参与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其他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交流经历不予认定,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意见》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根据上级批复的设岗方案,现就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注重工作实绩、资历和本事的原则;

4.坚持按岗聘用、合约管理的原则;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准用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二、聘任竞聘范围和要求

1.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是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编制计划内在职在岗人员;按上级规定离岗人员可参加竞聘;

2.具备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3.原取得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空岗的情景下竞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

4.专业技术职务主系列和辅助系列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以及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聘任,执行同样的竞聘条件;

5.在核准限额内进取推行“全员竞聘”制度,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校的生机和活力。

6.上级文件另有要求的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xx]28号)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并贴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竞聘条件

1.专业课教师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本事;

2.高级职称五级、六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景及聘任高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高级职称七级岗位由具备高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3.中级职称八级、九级岗位分别按照上级人社部门审核的准用数额空缺情景及聘任中级职称时间的先后顺序,选取1.5倍的人员进入竞聘范围;空缺的中级职称十级岗位由具备中级职称资格者竞聘;

4.已聘任助级职称者可竞聘11-12级岗位;

5.员级教师:具备学校事业岗位基本条件有关条款,由学校直接聘用。

四、方法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依据经上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公布竞聘岗位的岗位名称、数量、职职责务和任职条件。

2.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每人只能申请竞聘一个岗位。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对提出申请的竞聘人逐人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的竞聘人选予以公示。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5-12级)的先后顺序,分别组织竞聘。竞聘采取综合考核计分、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审核的方法进行。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根据计分顺序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

4.公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级、数量、职称聘任方案、申报人员基本情景、聘任结果等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和评聘监督委员会理解各种举报并认真调查核实,对不贴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5.审核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6.签订合同,颁发聘书。拟聘任人员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备案后,校长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签订合同,并行文公布。受聘人员按市人事局要求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五、组织领导

1.xx商校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

xx

2.xx商校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

xx

六、聘期管理

1.事业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岗位聘用一般为3年。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聘期可适当延长或无固定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岗位聘用专家委员会确认并研究同意,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1)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连续聘用满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3.加强聘期和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景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能够增加聘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一个聘期结束后,学校应结合考核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重新竞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

七、岗位设置及数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10人,首次聘任设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及工勤技能岗共计228个岗位。

(一)管理岗位

设管理岗位12个,已聘任9人,其中管理5级3人,管理8级1人,管理9级5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

学校共设专业技术职务岗212个,根据省人事厅规定,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3:5: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4个岗位,5级、6级、7级岗比例为2:4:4,其中5级岗13个,6级岗25个,7级岗26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6个岗,8级、9级、10级岗比例3:4:3,其中8级岗32个,9级岗42个,10级岗32个;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2个岗,11级岗21个,12级岗21个;员级岗根据实有人数聘用。上述岗位中本次聘任: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19个。高级5-7级岗、中级8-10级岗、初级11-12级岗按空岗情景逐级聘任,每级岗位聘任前向教职工公示空岗情景。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共设4个岗位,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1个。根据学校实际情景已聘任16人,其中技术工三级5人,技术工四级4人,技术工五级4人,普通工3人。

八、加强监管

1.学校岗位聘用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资料,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景和问题,保证岗位聘用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方法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职责人员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职责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z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

九、本办法由学校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负责解释。

十、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经过全体教师85%表决同意后执行。

第三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新都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xxx]14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激励事业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事业职工队伍,以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宗倏同志担任,副局长许正松、冯龙秀、纪检组长代先菊任副组长,李乔甫、陈德忠、张万奎、宁瑶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在区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军干所、社区服务中心、殡管所、救助站等四个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竞聘。

四、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

根据《新都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竞聘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3、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和职数

根据区编办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军干所职数7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救助站职数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殡管所职数1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社区服务中心职数1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1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岗位和职数

召开事业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2)公开报名

参加竞聘事业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填写自荐表,原则上每人限报1―2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局办公室。

(3)组织考察

局竞聘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针对个人的报名情况,结合部门的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配备名额,确定其所聘用的岗位。

(4)公布聘用

根据竞聘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结果,局竞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公布聘用人选,同时签定聘用合用。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篇: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要求,能推动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市教育局党委《关于直属单位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学校“十三五”规划要求,学校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任期制和竞聘上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成员:xx xx xx xx xx xx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群众认可和党委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聘岗位

1.教育处副主任;

2.教务处副主任;

3.教科室副主任。

四、竞聘的范围和条件

1、范围

在编在岗人员(含田家炳实验中学)

2、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人品好,公平正直有责任心,吃得苦吃得亏,有奉献精神;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服务意识强,创新意识强,大局意识强;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善于团结,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工作。

3、职位条件

竞聘教务处副主任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高三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教学管理经验、指导教学工作的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竞聘教育处副主任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班主任、年级组长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教育管理经验、指导班主任工作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独立应对问题的能力。

竞聘教科室副主任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教育法规政策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五、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20xx年3月9日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竞聘方案。

2.报名:自荐或他人推荐形式3月13日前到办公室报名登记。

3.资格审查:学校领导小组对照条件对报名竞争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名单。

4.竞聘演讲及民主测评:取得竞聘资格的人员在全校教工大会上作竞聘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在评议和投票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对竞聘者作全面考察。

6.党委决定: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7.公示: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及校园网上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任职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按干部任职权限报教育局备案,由校长发放聘任书。

第五篇: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长于管理、精于业务、敬岗爱业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学校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集团引领下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发展,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江教委【20xx】12号)的要求,经研究,对我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竞争上岗,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教师,符合竞岗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竞争上岗.

四、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想想以及身体素质条件,具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具有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本区、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

3.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学校相应岗位管理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管理才干.

4.作风正派,爱生敬业,以身作则,有全局观念.

5.提拔任用中层副职的原则上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根据新建学校特点,适当放宽年限.

五、方法程序

(一)岗位设置

总务处副主任1人;大队辅导员1人.

(二)竞聘程序

1.采二教育集团成立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俞 晴

副组长:王海清

组 员:高 琦 吕琦 吴雷勇 李 鑫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王海清

组 员:尹红岩 徐益萍 鲍佩华 吴淑萍

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审定、候选人和拟聘人员的审定,颁发聘书;工作小组根据《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机构及职数设置规定》拟定实施方案,具体组织选聘工作.

2.实施方案经采二教育集团理事会通过后,学校公布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时间:6月27日下午.

3.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出候选人,上交《杭州市丁荷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荐(自荐)表》――6月30日.

4.竞争上岗面试――7月4日下午

5.拟任人填写《江干区教育系统中层干部任用备案表》并报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审批备案.

6.任前公示.

(三)竞聘方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1.竞岗演讲:所竞聘岗位的自身优势和工作设想,时间5―10分钟.

2.问题答辩:回答评委提出的两个问题,每个问题时间5分钟.

(四)聘任

根据面试结果,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3天,拟聘中层干部报局组织宣传科备案,学校正式下发聘任文件.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同一岗位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任期届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竞争上岗.鼓励中层干部在区内跨校(园)际交流.

(五)待遇

1.聘期内按照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享受中层干部的待遇.

2.已聘中层干部在任期内工作考核不称职的,经校委会集体研究,给予解聘.

第六篇: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本校教师轮岗支教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赵化学区教育工作督导组和xx镇政府关于均衡发展教育的精神,以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立足本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支教交流制度,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基本情况

本校下辖青山、杨寺村小。青山村小现有五个教学班,学生110余人,教师6名。杨寺村小现有四个教学班,学生90多人,代课教师4名。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1、凡我校完小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

2、当村小一旦出现差缺教师时,在完小教师中按照下列次序确定交流对象:

(1)教师自愿申报到村小任教。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科结构等情况确定是否安排轮岗支教。

(2)在近一学年期末统考中,所任教学科平均分与学区平均分差距最大者【教多班科的取平均,再乘以系数(1-0.1x),x为教师任教的统考班科数】,按照轮岗支教人数,按平均分差距从大到小依次确定。

(3)若统考成绩名次相同,则年龄较小者为轮岗支教交流对象。

3、符合下列条件者,不作为轮岗交流的对象:

(1)男教师年龄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当年8月31日为准)。

(2)校委会成员。

(3)孕妇、身体残疾或长期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为准)。

(二)轮岗年限要求

到村小支教原则上应满1学年,期满后可申请回完小工作,也可申请继续在村小工作。

四、激励措施

1、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在岗位等级晋升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经历者优先晋升。若均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经历,则以支教工作时间较长者优先晋升。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师,学校给予路费生活费补助:青山:300元/月,杨寺:500元/月。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

五、纪律要求

1、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2、对于学校考核确定应该到村小支教而不参加轮岗支教的教师处理办法:①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不合格”。②教师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师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不得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天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2天时间仍然拒不到岗的,按上述第2条处理。

4、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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