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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4-05-31 23: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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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各教学点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辖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赵坡中心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赵坡中心小学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5周岁以上,女教师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农远”管理员(以各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其他学区调入到赵坡中心小学或曹河教学点的教师必须参加两学年的教师轮岗。

2、中心学校统考或学区统考连续倒数后3名的教师。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影响恶劣的教师。

4、在中心学校各类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教师

5、各教学点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小学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便于中心小学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6、自愿轮岗交流。

(1) 、鼓励赵坡中心小学、曹河教学点的教师自愿到邓岗教学点、谢营教学点交流,交流时间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小学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交流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先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五、纪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各事业单位: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xx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5、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四川省基础专业技术人才;

7、获得全国、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表彰者;

8、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1、四川省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四川省优秀专业技术人;

3、xx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xx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5、xx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3、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设置数

根据区人事局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七级一个,暂设于农业服务中心,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参与竞聘。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11个,其中八、九、十级岗位各1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4个,管理岗位九级1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村建环卫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九、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已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聘任为八、九级岗位的在十级岗位任职。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竞聘方案。公布竞聘方案,明确竞聘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

(2)资格审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应对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职业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3)按照竞聘上岗办法和竞聘上岗的程序开展竞聘。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举报拟聘人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取消其拟聘资格。

(6)按规定程序报送xx区人事局登记备案。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竞聘办法

(1)首次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现在执行的工资类别和现聘职务,对应明确相应等级的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条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现任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层次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等级高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3)若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内容包括现实表现、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责任感、业绩等。

(4)若所有条件都相同,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按照工龄长短排列。

(5)若工龄相同的情况下,按业绩排列。

六、几点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服从安排,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

2、竞聘工作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3、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不搞小团体,不做小动作,力求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时,竞聘期间要坚守原工作岗位,正常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连续不断。

第三篇: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发展,根据学校党委会精神,决定对全校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上岗,方案如下:

一、原则与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精神,不断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

二、拟聘岗位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设置办公室、教育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团委、工会、年级组等8个中层管理机构,现有12名中层管理干部。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本次招聘现有中层干部职位大部分腾空(现任初一、初二年级主任不动),面向全体教师重新公开竞聘,另增设办公室副主任1名,教科室副主任1名,初一年级主任1名,共拟竞聘中层干部13名,不确定具体岗位,待竞聘后,学校根据个人特长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工。

三、竞聘对象

部门职数对象

办公室2正副主任各一名

教育处3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

教务处2正副主任各一名

教科室2正副主任各一名

总务处1主任一名

工会1副主席一名

团委1书记一名

初一年级主任1主任一名

四、竞聘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正派,办事公道,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新竞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区骨干教师及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20xx年7月10日):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明德心天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竞聘方案在校园网上公布,并通过学校QQ群及校讯通发布信息。

2、个人申报(7月11日~17日):凡符合条件、有意竞聘者将《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见附表)电子稿发到xx,7月17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3、资格审查(7月18日):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竞聘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正、副校长等组成。

4、竞职演讲(8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召开教代会,竞聘人员向教代会发表竞聘演说,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5、聘前公示:对拟聘人员和岗位公示3天。

6、学校聘任: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履行相关职责,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7、本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解释权在学校党委。

第四篇: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调动学校中层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学校中层干部三年聘期已满的实际情况,党委、校长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决定实施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现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教政〔20xx〕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以及市编办、市教育局批复的关于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的意见,结合我校办学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机构设置

根据通编办发〔20xx〕4号文、通教人〔20xx〕1号文规定,学校内设机构仍为6个职能办处、5个专业部和1个高职部,即: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培训处和机械专业部、机电专业部、计算机专业部、服装与艺术专业部、商贸专业部与高职部。各部门职责见《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二、竞聘职位

本次竞聘,在通编办发〔20xx〕4号文、通教人〔20xx〕1号文规定的中层正职12个、副职16个职数之内,共设置中层干部岗位23个,其中正职岗位12个、副职岗位11个。具体如下:

(一)职能办处主任岗位6个、副主任岗位5个。

党政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教务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

学生工作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后勤处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招生就业处主任1人;

培训处主任1人。

(二)专业部、高职部主任岗位6个、副主任岗位6个。

机械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1人;

机电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计算机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服装与艺术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商贸专业部主任1人,副主任1人;

高职部主任1人,副主任 1人。

三、竞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和政策,热爱学生,热爱工作,关爱教工,关爱学校,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熟悉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务处及专业部、高职部主任需具有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其他主任、副主任须具有讲师(中学一级教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勤奋工作,乐于服务,开拓创新,业绩显着。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四)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共同开展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年龄规定:年龄符合通教党〔20xx〕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即“新参加竞聘人员,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现任中层干部参加竞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一般不再任职。”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相关岗位的工作需要。

四、原则、期限

(一)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聘用期限

通教党〔20xx〕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规定:“直属学校中层干部的聘期为一至三年。”

五、竞聘程序

(一)制订方案。学校制订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竞聘的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以及实施时间等相关事项,报市教育局党组批准后,予以公布,并做好相关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办法。个人自荐需填写《南通中专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每个申报人,可填报2个竞聘岗位,并需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应聘其他岗位。《报名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学校党委。

(三)资格审查。党委、校长室根据通教政〔20xx〕19号《关于直属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的意见》精神和中层干部竞聘条件及个人申报情况,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候选人。

(四)个人述职。竞聘候选人在在教职工代表会议上述职,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以及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思路。

(五)民主测评。在竞聘候选人述职的基础上,教职工代表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对竞聘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考察。党委、校长室根据竞聘人选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呈请市教育局党组主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七)任前公示。党委、校长室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可能影响公示对象聘任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决定、回复。

(八)决定聘用。公示期满,由党委、校长室正式提出聘用意见,履行相关报批、备案手续。待市教育局党组批复后,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

六、日程安排

6月下旬~7月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8月1日,竞聘工作方案报送市教育局党组审批。

8月5日,召开行政办公会和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学校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作专题动员。

8月6日~7日,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公开报名。

8月8日,党委、校长室对报名、举荐人选进行考察、资格审查。

8月9日,召开教代会全体代表会议,竞聘候选人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

8月10日~11日,党委、校长室根据述职、测评情况,进行初步考察、确定候选人并上报局党组。

8月12日~14日,教育局党组对相关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并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8月15日~21日,公示,听取意见;对相关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决定、回复。

8月22日,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手续。

8月25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布新一轮中层干部聘用决定。

七、组织领导

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事关学校今后三年建设、发展大局。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校长、党委书记许振华同志任组长,由吴晓进、葛增敏、罗飞、李跃兵、孙爵、赵建辉同志共同组成的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研究决定竞聘工作中的相关事项。

第五篇: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xx〕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xx〕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xx〕48号)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20xx年乐昌市将继续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交流轮岗实效。结合乐昌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县域教育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师资潜力,有效整合教师资源,构建交流互助共同体,激发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乐昌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同等条件下的校际融合,师资互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广度和深度,激发队伍活力,均衡配置师资,缩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进当地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教师市内竞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师资合理流动,实现师资均衡配置。

三、工作内容

(一)校长交流

20xx年乐昌市中小学正副校长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合理调配资源,有效激发校级领导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实效。具体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教师交流

20xx年,县域内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采取结对交流、竞岗和支教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交流范围。

(1)城区及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学校整体情况互派教师结对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学(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交流轮岗力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继续互派教师交流。

(3)直属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或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

(4)市内竞岗。通过竞岗加大城乡师资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2.交流对象。结合乐昌市实际,参与交流的城区和镇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在现学校原则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进行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除外)。

3.交流人数。

(1)结对交流学校交流人数原则上按学段双方各派6人。鉴于实际情况,实际派出交流学科由双方按需协商后确定。

(2)中心小学(学校)与村小(教学点)间的交流轮岗人数由各校根据本校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

(3)竞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数均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4.交流时间。每位教师参与交流时间为1年。

5.交流安排。校际间需就交流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依照下表安排选派相关学科教师进行交流。

(1)结对交流安排如下:

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学校及人数外,各校还可自行协商安排各学科其他教师参与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师信息需在确定人选一周内报市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2)全市各中心小学(学校)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由各中心小学(学校)参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本校实际,自行制定交流实施方案,并认真、扎实开展教师交流活动。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学(学校)还需将当年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教师交流活动方案、交流教师名册,以及上学年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教师交流情况总结报备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时,学校需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3)市内竞岗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四、管理要求

(一)宣传动员。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结对交流、竞岗及支教等教师交流方式是立足县域实际、突破教师交流瓶颈的'有效途径。各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宣传力度,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政策精神传达给每位教师,并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活动。

(二)交流管理。

交流轮岗教师接受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双重管理,按照“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的管理原则,由接收学校将交流轮岗教师纳入本校教师管理范畴。

1.结对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办法进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办法进行。

3.市内竞岗。理顺交流轮岗人员的岗位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工作情况、教学成绩等列入当年交流学校的管理成绩中,作为评价双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成绩以及学校和学校领导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2.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纳入职务评定、职级晋升等考核指标;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四)组织管理。

除竞岗人员外,其他参与交流轮岗教师的工资、人事关系均在原任教学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指导与落实,成立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担任,负责教师交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六个督导组,负责校长教师交流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一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学校:乐昌二中、金鸡小学、沙坪中学、沙坪中心小学、云岩中学、云岩中心小学、乐昌四中

第二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学校:九峰中学、九峰中心小学、两江中心学校、北乡中心学校、乐园小学

第三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中英文学校、三溪中心学校、老坪石中心学小、坪梅中学、坪梅小学、坪石实验学校、关春中学

第四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乐昌一中、乐昌中职学校、乐城一小、凤凰小学

第五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新时代学校、乐昌实验学校、乐昌四中、启智学校、乐昌小学、乐城二小、乐城三小、河南小学、果育小学

第六督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挂点下列学校的股室负责人

负责学校:城关中学、梅花中学、梅花中心小学、秀水中心学校、长来中学、长来中心小学、乐昌三中、廊田中心学校、五山中心学校、大源中心学校、白石中心学校、黄圃中心学校、庆云中心学校

2.交流学习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篇:中层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我镇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适应岗位、专业对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党委批准的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xx镇“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黎剑同志担任,镇长陈泊如、党委副书记阳贵清任副组长,王敬、张绮维、袁慧、张世全、吴传彬、申国勇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一)事业单位需要在内部产生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选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不列入竞聘的范围。

(二)竞聘上岗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进行。竞聘上岗原则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对本单位有编制但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面向本部门所属的其他事业单位选聘。

(三)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用人员;

2、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总量;

3、出现岗位空缺或新设岗位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

四、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直接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的同级最高等级岗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4、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5、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四川省基础专业技术人才; 7、获得全国、全市(市委、市政府授予)和国家部委(与人事部门联合授予)表彰者;

8、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三)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内部所设同级高等级岗位:

1、四川省专业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四川省优秀专业技术人;

3、xx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4、xx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5、xx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人。

(四)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及以上的人员。

3、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竞聘上岗有关规定的人员。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设置数

根据区人事局的有关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七级一个,暂设于农业服务中心,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可以参与竞聘。农业服务中心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11个,其中八、九、十级岗位各1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4个,管理岗位九级1个;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1个;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十、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村建环卫中心专业技术岗位3个,其中九、十一、十二级岗位各1个。已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未聘任为八、九级岗位的在十级岗位任职。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竞聘方案。公布竞聘方案,明确竞聘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方法等。

(2)资格审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应对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职业资格、任职年限及相关奖项等情况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

(3)按照竞聘上岗办法和竞聘上岗的程序开展竞聘。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由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举报拟聘人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取消其拟聘资格。 (6)按规定程序报送xx区人事局登记备案。 (7)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竞聘办法

(1)首次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现在执行的工资类别和现聘职务,对应明确相应等级的岗位。

(2)符合直接聘用条件者,直接聘用到本人现任统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层次岗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最高等级高位;具备基本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优先聘用到本人现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的相应等级岗位。

(3)若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者,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测评内容包括现实表现、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责任感、业绩等。

(4)若所有条件都相同,在指标有限的情况下,按照工龄长短排列。

(5)若工龄相同的情况下,按业绩排列。

六、几点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服从安排,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开展。

2、竞聘工作在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3、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到不搞小团体,不做小动作,力求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同时,竞聘期间要坚守原工作岗位,正常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连续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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