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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在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主持监察室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全行年度或阶段性监察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和检查全行监察工作,检查、指导全行各级组织和员工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执行银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定的情况;
4、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监察室主任办公会议、监察室室务会议、监察室全体人员会议等,研究议定重要事项;
5、负责全行系统各部门及员工违法违纪案件的管理、查处、审理;
6、负责签署和批阅上级来文及信访件,负贵组织对部门、员工的审诉及信访件的核查和处理;
7、负责审查执法监察的立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8、负责主持讨论、拟定对违法违纪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政纪处分意见,经批准后负贵落实;
9、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并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监察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10、负责搞好部门协调,及时向上级监察部门和本行领导报告 工作;
11、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办公室和系统工作与市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负责组织市行办公和重要会议,确保市行决策的贯彻落实;
3、负责协调各部室工作,综合全行信息,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
4、负责协助行领导做好全行性重大课题调研,()为行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5、负责党的宜传工作和全行的业务宜传工作;
6、负贵农村金融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
7、负责系统的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贵处理文电批办工作;
9、负贪市行会议议定事项和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
10、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一)医疗登记、统计资料是改进医院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依据,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汇总和收集报表资料,按期分析、统计、上报。
(二)门诊部应当做好门诊登记和住院登记,填写住院卡片和传染病报告卡,并汇总各科病员流动情况,每日报医务科和医疗信息统计室。
(三)各临床科对出入院的病员应详细填写病案首页、出入院登记和病员流动日报,对抢救重危病员,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发生医院感染、医疗差错和事故,以及输血、输液反应等均应详细登记,并按规定上报。
(四)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质量登记、统计,并按时上报。
(五)医疗信息统计室负责全院医疗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实施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做好卫生统计报表工作,经院长审核签发,按时上报。
(六)各种医疗登记、统计资料,应当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卫生统计报表应永久保存。
(七)各种报表报出的时间
1、日报:次日上午九点报出(假节日等特殊情况例外)。
2、月报:于下月5日前报出。
3、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出。
4、年报:于下年度1月20日前报出。
5、半年报:于7月15日前报出。
6、全年统计汇总于下年度第一季度内报出。
7、住院病人疾病分类年报于下年度1月15日前报出。
二、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对规定范围的.建案病历,要按疾病分类建卡编号,统一集中管理。
(三)伤病员和家属不得擅自翻阅、转抄、复制病案。
(四)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应当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按期归还,院外医疗单位借阅病案,必须持医疗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借阅。
(五)涉及医疗纠纷或事故的病案,在未作出鉴定处理之前,应由医务科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借阅、转抄或复制。
(六)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的下落,按时向院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七)住院病案应永久保存,并遵守病案资料的保密制度。
(八)保持病案室清洁整齐,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室内应禁止吸烟。
三、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一)医学图书室应按《中国图书分类方法》对书刊进行登记、分类、编目、排架,健全室藏图书目录,方便读者查询。
(二)凡本院工作人员借书,必须办理借书证,凭证借阅,离院时要办理还书退“证”手续,每次借阅书刊不得超过二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时,图书室有权催还,超过三个月不还者,按丢失图书进行扣款赔偿(原书价3―5倍)。
(三)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借阅的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写、撕剪、损坏和丢失,违者按规定赔偿,凡损失或丢失图书室的孤本或价值较高的书刊要加5―10倍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杂志内容。
(五)近期杂志、工具书及图书室仅存孤本,只准在室内阅读,不得拿出室外。
(六)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吸烟,上架的期刊,阅读应放回原处,非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拿期刊。
四、微机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必须爱护计算机和机房其他辅助设备,各种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应用软件应当定期进行检毒处理,外单位软件未经检毒处理,不得使用和复制。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在使用中,一律按有关保密制度办理,不得外传、遗失、泄密。
(二)进入机房必须穿工作服、换拖鞋,机房要保持整洁、机房严禁吸烟、会客喧哗、玩游戏及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四)信息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凡需要调用、复制,应经领导审批,有密级的资料需经院领导同意。
(五)工作完毕关好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全工作原则: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预防为主;强化管理,层层把关,分工负责。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条: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和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政教处要通过校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爆、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各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第二责任人,处室主任与具体当事人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建立安全工作分工负责制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校务办负责召集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制定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协调各处办组安全工作的落实。政教处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学生安全教育及舍务安全工作。教务处负责实验课及其它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教科室负责电教室、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校舍、建筑、场地、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等各种设备设施的添置、检修及所属校企、商服、餐饮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艺体处负责体育设备设施检修、艺体活动安全、卫生防疫、疾病防治等工作。按照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各处室负责人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好本处室以及自己所管辖的各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艺体处要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防火设备设施、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重大问题要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建立学校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学生重大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允许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各类庆典及其它活动。经上级批准或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的科任教师附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建立学校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主管校长。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当即进行家访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处室领导、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学生宿舍、工厂、仓库等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学生宿舍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第十四条: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或外出。要加强学生实验课的'管理,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体育课、体育活动和运动员训练,教师要认真负责,保证学生安全。
第十五条:集会、间操、课间的安全管理。学校集会、间操应由学校政教处、艺体处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间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出场,由班主任负责按要求安排座位或站队。进出会场要有序,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政教处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各学年要安排值日教师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食服务工作,要重视餐饮卫生安全,加强对学校餐饮服务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取缔。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取得健康许可证的方可上岗。食堂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师生的饮食卫生。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的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财产安全管理。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体美器材室等各主要部门要做好主要设施的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门卫要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外来人员进入要进行登记并经保干进行三品检查,禁止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出入校园时要严格检查是否有危险品带入或公物带出。更夫值班员要经常巡回检查,管理和看护好所管辖区域的各种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政教处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实行值宿领导24小时负责制。值日值宿领导和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必要时要及时报告“110”或辖区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重大活动或必要时期成立护校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巡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但要注意方式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第十九条: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人群聚集地要经常进行消毒。
第二十条: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未尽事宜由校务办负责解释。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我校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
2、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校工会委员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校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校工会委员(校工会主席、女职委员、经费委员);
4、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两次。
二、工会委员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主要是校工会主席)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先委员间讨论,再与校办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校办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经审委员应当做好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工作,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应针对学校的工作特点,做好活跃教职工文体生活的工作;
6、女职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7、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三、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3、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4、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5、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6、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吸收合理化建议。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计提和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五、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3、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六、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会员退休离会必访;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会员生育必访;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3、会员生病住院,行政、工会送慰问金约30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300元(不含花圈、黑纱);
5、退休教师每年行政、工会委员上门慰问一次。
七、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八、活动制度
1、利用星期六工会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有组织有纪律地开展有意义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会员的文化生活;
2、会员参加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行政工会给予相应奖励;
3、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两次。对参与者和获胜者给予相应的纪念品和奖品;
4、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或元旦)组织一次活动。
九、工会学习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校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一、首诊负责制
1.遵守首诊负责制的各项规定,既是各级医师对患者负责的首要表现,又是杜绝医疗事故发生的重要部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对属于本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负责到底。杜绝“踢皮球”现象。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同级医师会诊处理。
3.对危重病人要力争就地抢救,可请上级医师或同级会同抢救;对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和可能延误抢救时机的患者,未经抢救不得转送,必须边抢救边联系转送。
4.不得借故把棘手的问题推给上级医师或行政主管接办。对重病或危急患者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
5.对跨科的症状和疾病如腹痛、血尿、眩晕等要特别慎重。首诊医师首先要考虑本科疾病,排除本科疾病后再转往他科,不可颠倒程序。
6.对难以分科的重危病人、急诊、出诊(除了实习医生)请谁谁去,找谁谁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否则要承担所致后果的责任。
二、转诊制度
1.属本门诊部无条件处理或经会诊,对诊治确有困难者,可转指定的医院处理。
2.转诊时,接诊医生应在病卡上较详细地记录病史、转诊医院、转诊目的以及时间说明。
3.一种疾病不得同时转两家医院。
4.接转诊医院门诊病历后,应记录外院检查、诊断和治疗情况、并视病人病情及本部条件可帮助病人完成诊疗过程(在本门诊部治疗或继续转诊)。
5.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或边抢救边转院,手续从简,但处理后须作出回顾性记录。
三、传染病管理制度
1.传染病由门诊医生负责筛选,应及时向防保科报告,同时转向传染病专科医院。
2.防保科做好对传染病的传报、有登记、访视等,同时对传染病住所以及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必须做到报告及时,不漏报,不错报,对拟似病例一旦明确诊断即应更正报告。
3.对未能达到住院程度的学生,提请学生处提供单独房间进行隔离,有力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尽一切措施控制传染病扩散。
4.发现传染病拟似病人,又无条件排除,也应及时转传染病专科医院诊治。
5.发现传染病,如流脑、乙脑、霍乱等,必须立即向防疫站和教委体卫处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6.对慢性肝炎和肺结核病人解除隔离后,须定期门诊随访。
四、处方管理制度
1.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须经门诊部主任批准。
2.处方应按规范要求开具,项目内容填写齐全,挂号和药房要严格把关,有权拒收医师填写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处方,否则均有责任。
3.医师不得为本人和家属开具处方。
4.如处方有误或不合规范,药师应通知医师更改,否则药房有权拒绝配发。但药房人员不得擅改处方,也不得擅自配发任何药品,否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5.处方应按规定要求归档、保存和销毁。
五、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守则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诊工作,不得迟到和早退。
2.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不干私活。
3.有事需外出,必须向组长请假,同时安排好工作。
(二)、病事假处理
1.因病请假一律凭病假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将病假单交组长。急诊病假而居住较远者,可打电话请假,但事后须出示病情证明。
2.长期病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请事假应先写申请报告,交校医院办公室,经新校门诊部主任或助理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者,应先电话请假,经同意事后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探亲和公休假处理
按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调休制度
1.门诊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值班、加班未休,可以由负责考勤人员作为调休记录。
2.调休只能由本人使用,不能转让他人。
3.如使用调休,应事先请调,以2小时起算。
4.遇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调休。
5.调休由考勤员扣除并记录。如弄虚作假,一旦查明按旷工处理。
6.调休应以工作为重,在工作繁忙时门诊部负责人有权不准。未得到主任同意即自行离岗,酌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7.调休可以累计,每月由考勤员核对统计。每月初公布上月的积休汇总记录。
六、值班室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自离开,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2.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出诊,必须挂牌表明去向及时间或有一人留守。
3.接班人员必须注意清点有关药品、器械后才接班,交班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完成。
4.值班人员要写好比较完整的病史记录及处理过程,抢救危重病人更须详细记录。
5.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补齐药品(凭处方)及器械,清洁室内卫生。上班后对某些特殊病人的病情必须向有关科室医师交代病情及处理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
6.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挂号制度及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七、诊室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做到坚持原则,礼貌待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注义精神。
2.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学习,提高医疗水平,做到对待病人有爱心,询问病情细心,体格检查小心,诊断治疗用心,解释病情耐心,拟似病例留心的“六心服务”规定。
3.优先照顾危急病人就诊,门诊解决不了的疾病及时转院治疗。
4.病史书写、用药、治疗、书写检查申请单等均应规范。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认真做好诊疗室的消毒处理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转专科医院处理,并协助做好传报工作。
6.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八、化验室工作制度
1.依据门诊医师的申请,对病人进行化验检查。
2.操作工作台、地面每日消毒液消毒壹次,发生污染及时消毒。
3.接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4.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消毒、收集、转送处理。
5.各种化验器具必须按规定消毒后方可使用。
6.检验标本集中处理,如血液、尿液、粪便标本按规范消毒后再处理。
7.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消毒后方可洗涤。
8.严格遵守各项检验制度,填写报告单要明确清楚,报告须慎重核对后方能发出,并签名盖章。
9.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
九、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坚持原则,礼貌待人。
2.依据门诊医师的申请,对病人进行心电检查。
3.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学习,熟悉心电图机器的性能,提高诊断水平。
5.注意安全,定期保养、维护和年检。
6.认真做好每份检查的报告记录。
7.保持检查室清洁整齐卫生。
十、药房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制度,严守岗位,礼貌服务。
2.配方时集中精力,注意配伍禁忌,经认真核对确定无误方可配方。配方完毕,经手人签字,严防差错的发生。
3.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的处方不予配发。根据药品入库时序使用,先进先用。尽量减少药品过期等发生。对变质、失效药品,一律停止使用。非本校医生开具处方不予调配。
4.做好药品汇总和处方的保管工作。普通处方保存二年,xx类处方保存三年。
5.加强与门诊的联系,不断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本门诊部药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药房。
7.严禁私自挪用药品。搞好室内卫生,保持整齐清洁。
十一、防保工作制度
1.遵守新校门诊部和学校的工作制度。
2.做好新校区师生的预防保健和防病宣教工作。
3.做好相关业务的汇总统计工作。
4.加强与区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的联系。
5.做好传染病管理;做好食品卫生、教学卫生、公共卫生等监督工作。
6.做好各项体检组织工作,保管体检用具,按规定做好新生健康鉴定工作。
7.组织好新校区学生的预防接种等工作。发放防暑用药。
十二、挂号、收费室工作制度
1.坚守岗位,思想集中,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优先照顾老弱危急病人。
2.认真做好门诊挂号、收费、记帐等工作。挂号时应认真核对学生证、磁卡、工作证、校园卡,按时按规定挂号。
3.接待患者态度和蔼,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病员争吵。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时间不得与人谈笑、打闹、干私活,不得将闲人带进收款处。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记人情帐,盖人情章
5.严格执行财务收费管理制度,帐目、单据要清楚,严防差错。现金日报每日一次,及时上交。
6.做好电脑操作规程和电脑的维护,做好病卡索引工作,每天回收病卡归档,防止遗失。
7.挂号收费平台不准安装与挂号收费无关的程序,不得用于游戏娱乐。
十三、注射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时戴好帽子、口罩。
2.按医师开具的注射单进行注射,并问清有无过敏史。如需做过敏试验,必须认真观察。
3.做好三查七对工作,防止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注意药品配伍禁忌。
4.用过后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如注射器等按规定处理。
5.室内空气每天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并用消毒液擦洗桌面,治疗台及诊查床应保持整洁。
6.每天下班前清点应急备用物品和急救药品(如抗过敏性休克等)。
十四、换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
2.工作人员每次换药前后均需用流动水加肥皂洗净双手,换药时戴好帽子、口罩。
3.各类器械、敷料罐每周总消毒一次。
4.室内家具、桌椅每天用消毒液或喷雾消毒处理。
5.室内空气每天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
6.消毒物品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区别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7.污物桶与污物敷料应每天按规定消毒和收集处理。
十五、理疗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杜绝事故和差错的发生。
2.根据病人理疗单的病情和诊断,确定理疗种类,注意观察和总结疗效,并与临床科室保持联系。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治疗用具定期消毒,床单、被褥定期换洗,保持清新的环境,让病人感到愉快舒适。
4.注意经常保养和维护仪器,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工作完毕关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十六、门诊部物品管理制度
1.门诊部各种消耗性物品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帐目,各诊室人员负责设备的保管和维护。
2.各诊室需要购置物品,向校医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门诊部主任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申请购买。
3.使用人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做好维护工作。办公室人员不定期检查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
4.遇物品损坏需要维修,使用人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人员联系设备维修。
5.门诊部公共物品属于学校资产,不得私用。
十七、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1.门诊部的医疗废弃物由护理部负责管理,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
2.各诊室根据医疗废弃物处理规范要求进行初步处理和消毒。
3.医疗废弃物必须用专用的容器(有医疗废弃物标志)存放医疗废弃物。
4.存放医疗废弃物的场所与公共场所分开。
5.废弃物经消毒处理后按规定送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
6.送到指点地点后应做好接送记录,并保管好台帐。
7.严禁将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十八、门诊部安全管理制度
1.门诊部指定安全管理员,并建立安全检查专项记录本。
2.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各诊室工作人员须积极配合安全员做好安全工作。
3.安全员除了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外,还不定期抽查安全工作。
4.对特殊设备除了安全员经常巡视外,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
5.发现设备故障等安全隐患应及时保修。
6.特殊设备应做到持证上岗。
7.做好特定设备的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