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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部的任务
组织部的工作,对于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工作是重要的筹划部门之一,关系着活动的整个过程能否顺利、有效地进行,同时更加注重活动的组织性以及协调性。
二、组织部日常具体工作安排
1.负责组织协会各项活动、培训、讲座等的具体策划;
2.组织开展协会各项活动。
3.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4.召集会员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5.总结协会各项活动的运作情况;
6.每月至少举行一次部门例会,总结上一月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
7.在各项活动进行中,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指导。
8.每次活动后三天内,部长带领各副部长、干事做好总结,并将总结交给负责该部门的秘书整理,并将情况汇报给负责该部门的副会长、会长。
三、工作要求
1.有较强的时间观念,无论是参加会议还是各项活动,佩戴个人工作证和记录本,提前5至10分钟到场做好准备工作和各项安排事宜,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现象。
2.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每项工作必须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现拖拉或者不按质量完成的情况。
3.协会成员之间要保持良好的联系,特别是活动进行时更需要保持联系,(若不能立即接电话,也要在事后尽快回复电话或信息给对方,说明情况并询问对方事情)。
4.各部门成员之间、整个协会成员之间,都要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成员与成员之间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谈得当,举止大方、热情、有礼貌。(若出现矛盾,及时汇报给正部长、会长或副会长,以求尽快分析问题所在点,积极解决问题,化解误会,避免矛盾扩大化)。
5.学会随机应变,善于处理由于一些突发原因引发的事情,冷静、理性、迅速地解决,若个人不能处理的,及时联络各部长、副会长、会长,及时解决,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发挥积极主动、团结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时,体谅其他成员的难处,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绝出现相互推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出现,则给予一定的批评处理)。
7.要处处维护好本协会的形象与声誉,不做有损本协会形象的事,一经发现做违背本协会的事情,对其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处分。
8.会议或活动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碍,必须亲自提前向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9.要有团队的团结精神,也要有善于自我总结的良好习惯。
四、辞职管理制度
1.部门干部、干事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书,写明辞职原因。干部辞职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干事辞职需要会长、副会长以及部长同意;
2.经理事会、会长及部长同意后,干部、干事离职前一周内完成自己负责事务的交接工作;
五、奖惩制度(奖惩记录由负责各部门的秘书负责)
使用积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础分100分,每月总结一次,期末做大总结)
1.奖励方面
(1)按时参加全体会议或部门会议,每次加5分。
(2)按时完成协会交待完成的任务,视情况加5―10分。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者加5分,经实践证明起了重大贡献的加10分。
(4)工作积极主动者,视实际情况加10―15分。
2.惩罚方面
(1)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者,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会议没有带上笔记本的部长、副部长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时完成交待的任务,视情节扣10―15分。
(4)无故不参加协会会议或集体活动者,部长、副部长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会议或活动时,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恶意破坏者扣20分每次,影响到会议或活动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扣10分。
(6)损害社协会名誉者扣20分每次。
六、奖惩措施(部门总结上表扬部门前2名;集体大会上表扬各部门前2名;期末奖励部门前3名)
1.奖励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积极优秀者口头表扬
(2)协会集体大会对工作积极优秀者通报表扬
(3)期末大总结时,对工作积极优秀者进行表扬并奖品奖励
2.惩罚
(1)月总结部门会议上对月工作懒散消极者口头批评,被批评者需3天内上交个人书面检讨给部长(副会长或会长)。
(2)若做出有损协会形象或声誉的人员,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处分,严重者劝其退会或除名。
本部门成员需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学生会组织部的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团委学生会组织部的职能,发挥组织部在院学生会的作用,保障组织部工作正常、健康、高效的运转,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工作理念:立足本职、润物无声
二、工作特色:一切从严、狠抓狠管
三、例会制度:
1、团支书例会定于每周四中午12点10分在226教室举行。如有特殊情况,组织部会另行通知。各班团支书不得无故迟到、旷会。确实有事不能出席者,须提前向组织部长请假。2.例会时,各团支书按规定位置坐好,以便于会议的进行和文件的发放。3.禁止替会,如若发现,按规定处理。4.会议中,禁止大声喧哗。对会议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会后向组织部成员提出,经共同商议后作出最后决定。I
四、团课检查:1.各班在开展团课前,要对教室进行卫生清扫。2.黑板上要认真规范的写好团课主题。3.开展团课时,桌面上只准放笔记本和笔,严禁在团课上翻看各类书籍或与开展与团课无关的内容。4.当团课需要同学们讨论时,要确保教室的秩序,严禁大声喧哗。5.对于确实有事,不能参加团课的同学,要向辅导员请假。6.各团支部要做好团课活动记录。
五、各团支部举办活动的申报程序:1.各团支部举办活动应先写出申请,包括相应的活动计划、活动方案,经团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举办。2.各班组织开展的活动与校、院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相冲突时,应服从大局,各班活动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六、考评与奖惩:1.对团支书:(1)各班团支书的品行评价成绩(主要指组织管理能力部分)由组织部根据例会考勤、团课检查及各类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给出。(2)团支书必须按时参加例会,旷会、替会计-0.5分/次,迟到两次计旷会1次。(3)对于积极配合团课、团日活动等团学工作的团支书可酌情加分。2.对各团支部:(1)考核总分为20分,起评分数为12分。(2) 团支书必须按时参加例会,迟到扣1分;旷会、替会扣2分。(3)团课无人缺席的班级加0.5分/次,有缺席情形的班级扣0.5分/次(累计最高线为-4.0),不开展团课的班级计-6分。(4)及时上交各种材料的班级计+1分,迟交的计-1分,不交的计-2分。其所上交的材料内容充实且有创新意识的计+2分。(5)积极策划组织宣传党内、团内重大思想和时事,开展团内教育活动的班级计+1分/次。(6)承办院团委活动的班级,每次给班级加1分。(7)20分为止,按总分共分为四个等级:优秀(16.0—20.0)、良好(14.0—16.0)、合格(12.0—14.0)、不合格(12.0以下)。
组织部规章制度
一、部门名称: 组织部
二、部门简介:
组织部是艺术设计系团学会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通过对团学会日常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不断加强广大团员的组织与联系,带领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团员思想修养,增强团队精神,进而提高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团员进行业余团校、党校学习;负责学籍档案、团员党员档案的整理及新生、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接收、转移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配合团委开展素质拓展及团员学年鉴定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及团委交给的其他相关组织工作的任务,并开展有我系特色的多项有益的活动,协调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部门职责任务:
1、了解各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和建议。
2、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定期汇报团费收缴与使用情况。
3、联合办公室定期召开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布置工作。
4、负责对本系团干、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5、做好学生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6、对团员进行登记注册,负责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表彰先进及违纪处理。
7、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员注册和组织情况统计,办理进步青年入团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
8、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
9、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上级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
10、负责管理团员团籍及团员档案。
11、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活动。
四、机构组成(成员构成、人数):
成员构成、人数:
部长: 1名由竞选产生、经主席团考核合格后任用。全面负责组织部的各项事宜,总领组织部各项工作。
副部: 2名由部长提名,主席团考核合格后任用,协助部长做好组织部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
干事: 5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上级安排,努力进取。
五、部门规章制度:
1、总则:
为了全面提高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素质,不断提高组织部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使团总支组织部各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1
特制订本管理条例。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在各方面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并努力全心全意为广大老师和同学们服务。
2、组织部各成员基本要求:
第一条 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 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积极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并诚恳的反应工作情况。
第三条 组织部各成员能集思广益,虚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认真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虚心改正自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
第四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有全局观念,服从集体,能够独立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在工作中能很好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五条 组织部各成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应勤奋努力、保持较好的成绩,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六条热爱所担任的工作,掌握所担任工作业务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大胆创新,求真务实。
第七条 组织部各成员应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组织部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各干部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协助团委其他各部门搞好各项工作。
3、组织部各成员纪律细则要求:
第一条 凡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
第二条 组织部各成员必须积极参与各种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如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等)。对工作不认真负责,予以批评。
第三条 对于部门人员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第四条 对于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
4、学习制度:
第一条: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学习国家的关于党团方面的相关条例及知识,关注时事,以增强自己的党团修养。
第二条:在参加各项活动时要随时学习组织部各种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
第三条:积极与其它部门进行交流学习,不断改进和完善组织部。
5、活动开展制度:
第一条:本部门每学期初制定具有我系特色的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第二条:各成员收到活动通知应及时回复负责人是否能参加本次活动。不能参加活动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此次活动。
第三条:在活动过程中,各成员应积极主动,充分发挥创新精神和集体力量。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第四条:活动中途有事需先离开,必须向本次活动负责人请假,获批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参加各项活动都必须佩戴工作证。
第六条:活动结束后需写活动感想或活动总结,做好反馈工作。
第七条: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第八条:在各项活动中没有完成任务或影响学生会的形象的,根据情况做出相应处分并存档。
6、总结制度:
第一条: 在每学期末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办公室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第二条: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分管上级上报总结材料并报办公室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活动的优点与不足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
第三条: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各部员需及时针对活动中优缺点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活动的优点与不足及活动所到达的效果。总结文件上交副部,由副部整理后发部长,由部长做最后的审核并妥善保管、留档。
7、例会制度:
第一条: 团学会书记处主席团定期召开部长会议,通报团学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副部也要参加。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条: 团学会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安排有关重大活动的事宜时,组织部全体成员都要参加。
第三条: 部门例会暂定每隔两周一次(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内容是针对前期工作的总结和后期工作的安排;积极开展自我批评,总结在活动中的收获和不足等,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留档。
8、会议纪律:
第一条: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 未能会议者,须事先向部长请假。未能出席团学会全体成员大会者,须向本部部长请假并向负责会议点名的人说明原因。
第三条:无故缺席累计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视自动退出组
织部。
第四条: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五次者,视自动退出组织部。
9、请假制度:
第一条: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的,必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每次请假须记录并存档。
第二条:请假必须当面或以电话形式进行,否则无效;事后补假者,一律无效。
第三条:每学期部门例会请假超过8次(含8次)则自动退出组织部。
10、考核制度:
第一条:每次大小例会都须严格执行签到制度,并在学期末时作为评先的标准之一。
第二条:在工作中,积极配合、认真工作且主动发挥主观能动性者,视为表现突出,应给予表彰。
第三条:平时积极服务于同学,会主动想问题,成绩优异,老师和同学皆好评,在学期末评先时会优先考虑。
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在各方面都真正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并努力全心全意为广大老师和同学们服务。 本条例所讲的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是针对组织部各成员在职期间的管理。望组织部各成员严格遵守。
六、部门目标:
1、加强各成员之间的合作能力,提高本部的工作效率。
2、在学期末时能被评为我系表现最突出的部门。
3、在积极完成院团委下达工作的同时,能得到院团委的肯定及表彰。
4、加强与各系的联系,在各系组织部中起到带头的作用。
七、奖励、惩罚和部门激励机制:
1、积极准时参加例会和活动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2、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有优先评优的资格。
组织部
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