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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下载(推荐3篇)

2022-09-15 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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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规章制度

中型it企业是我国it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数量也较为可观。从企业的发展的历史层面来看,它处于一个it企业发展的中间阶段。这一阶段非常重要,因为这是it企业幼稚和成熟之间的分水岭。如果在这一阶段,it企业能够在管理上有所作为,尤其是在薪酬制度设计方面。企业的发展前景将会一片大好。一旦在管理上出现问题,那企业就将原地踏步甚至走向灭亡。

在众多的管理问题中,最为重要,也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而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一环,薪酬管理的成功与否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笔者认为,制度是一个企业管理理念最好的体现,就目前中国企业的整体薪酬管理水平和管理理念来看,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薪酬制度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国内中型it企业也是如此。那么,我们的中型it企业如何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薪酬制度呢?这就是本文要探讨的话题。

我国中型it企业简介

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我国的中型it企业具有如下特点。

㈠ 规模中等,介于大型和中型之间

这里指的规模与一般我们理解的规模有所不同。在我国,通常意义划分为大中小三类企业的依据是1988年由原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制订下发的《关于发布〈大中小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通知》,但这份标准也有一定的缺陷,尤其对一些新兴行业的企业规模界定没有明确的规范,因此本文所指的规模是指it企业实现产值的大小。由于it业的特殊情况,笔者认为其规模不能用员工数来衡量,而应以其实现的产值多少来衡量。据此,本文将中型it企业定义为产值实现介于中间的it企业。

㈡ 处于企业发展的关键阶段

中型it企业虽然已经脱离了创业初期作坊式的经营,但由于创业者的知识和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在企业中往往占有相当可观的股份,其贷款可抵押的有形资产不多。因此,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的机会很小。如何突破这一发展瓶颈,是企业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一旦突破,那将具有一般中型企业不可比拟的成长速度。

㈢ 知识资本化

这类it企业中,员工大多具有高学历、高技术。知识型员工密集,而且这些人凭借着他们的知识和技术参与分配,实际上,他们的知识已经资本化了。不过管理方面的人才却较少,这也容易导致企业分裂。因为it人才往往单兵作战能力强而合作精神差。知识管理和变革管理将是面临的挑战。

我国中型it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必须要建立一套与之相符的人事制度尤其是薪酬制度以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和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就要求我们的中型it企业必须重新审视现有的薪酬制度是否真正达到了这个目标。

现有薪酬制度分析

薪酬制度是企业最为重要的人事制度之一,对于我国中等it企业来说仍是能否留住人才的关键。据调查,在导致it人才流动的因素中,薪酬因素位居第一。近日,南京市信息中心专门组织了一次对南京珠江路it企业人力资源的调查,结果表明:高薪是珠江路it企业留住人才的关键。据介绍,本次调查涉及员工6620人,调查统计表明:43。9%的it企业老总认为留住人才的关键是高薪。尽管公司已在薪酬制度方面做出了调整,但许多it人才仍认为个人在行业中会有更多发展机会而选择“跳槽”。这不能不引起中型it企业管理层的高度关注。那么问题到底在哪里?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原因主要有三:

㈠ “瘸着腿”走路

许多中型it企业重业务轻管理,因为没有专业经验的hr部门对市场进行了解,由老板“拍脑袋”决定员工薪酬水平,是劳资双方一种“你情我愿”的行为。因为其盲目性,老板根据招募人员原先工资水平及“行规”的加薪幅度制定薪资的行为导致it人才薪资节节高、人才为追求高薪不断跳槽的现状。当然也相当程度上造成了内部员工的不满,再次导致持续不断的人员流动的恶性循环。同时,对于一些职位,因为老板不了解市场行情,过低的薪酬无法吸引或保留优秀人才。

㈡ 员工之间薪酬等级、薪幅和间距没有合理差别,收入分配缺乏公平性和层次性。

中型it企业规模的扩大必定会增加新的职位和相应的职位,但许多企业各职位的报酬没有根据该职位的职位评估来确定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和优秀研发人员拿高报酬不能让其他员工感到拿得有理有据,拿低报酬又不能留住人才。员工之间的薪酬级别和间距没有科学合理的依据。

㈢ 薪资水平过高或过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中型it企业薪酬水平过低很容易被其他企业用高薪“挖人”,而薪资水平过高又会增加人工成本,使企业在产品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力。如何制定内部公平、外部符合市场的薪酬制度成为困扰it精英的新难题。如何在现有基础上设计更加有效的薪酬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中型it企业管理层的当务之急。

如果不能从制度层面上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人才流失对于中型it企业来说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

经济管理理论(模型)在it企业薪酬制度再设计中的应用

毫无疑问,变革势在必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薪酬制度的再设计就是对企业薪酬管理系统的完善。

㈠ 薪酬体系设计的理论(模型)依据

1、波特――劳勒综合激励理论模型

该模型是美国心理学家、管理学家波特(l・w・porter)和劳勒(e・e・lawler)在弗罗姆期望的理论基础上发展出的一个更全面的激励模型,波特一劳勒斯望激励理论是他们在1968年的《管理态度和成绩》一书中提出来的。这个模型的特点是:

1)“激励”决定一个人是否努力及其努力的程度;

2)工作的实际绩效取决于能力的大小、努力程度以及对所需完成任务理解的深度,具体地讲,“角色概念”就是一个人对自己扮演的角色认识是否明确,是否将自己的努力指向正确的方向,抓住了自己的主要职责或任务;

3)奖励要以绩效为前提,不是先有奖励后有绩效,而是必须先完成组织任务才能导致精神的、物质的奖励。当职工看到他们的奖励与成绩关联性很差时,奖励将不能成为提高绩效的刺激物;

4)奖惩措施是否会产生满意,取决于被激励者认为获得的报偿是否公正。如果他认为符合公平原则,当然会感到满意,否则就会感到不满。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满意将导致进一步的努力。

这种模式的具体内容是,一个人在作出了成绩后,得到两类报酬。一是外在报酬,包括工资、地位、提升、安全感等。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外在报酬往往满足的是一些低层次的需要。由于一个人的成绩,特别是非定量化的成绩往往难于精确衡量,而工资、地位、提升等报酬的取得也包含多种因素的考虑,不完全取决于个人成绩,所以在图中用了一条曲折的线把成绩与外在报酬联系起来,表示二者并非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另一种报酬是内在报酬。即一个人由于工作成绩良好而给予自己的报酬,如感到对社会作出了贡献,对自我存在意义及能力的肯定等等。它对应的是一些高层次的需要的满足,而且与工作成绩是直接相关的,所以图中用曲折程度不大的线连结了“成绩”与“内在报酬”。是不是“内在报酬”与“外在报酬”就可以决定是否“满足”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注意到,在其间必然要经过“所理解的公正报酬”来调节。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把自己所得到的报酬同自己认为应该得到的报酬相比较。如果他认为相符合,他就会感到满足,并激励他以后更好地努力。如果他认为自己得到的报酬低于“所理解的公正报酬”,那么,即使事实上他得到的报酬量并不少,他也会感到不满足,甚至失落,从而影响他以后的努力。

这一理论模型对于中型it企业的薪酬体系的设计具有指导意义。

㈡ 薪酬体系再设计原则

传统薪酬设计的原则有:公平性、适度性、安全性、认可性、平衡性、刺激性、交换性和成本控制法等原则,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it企业实践以及管理原则中更多需要的团队合作,事业的成功更多的是依赖团队的合作,而不仅仅是个人十分有限的作用,所以有必要建立基于团队的奖励而非个人的奖励机制。这对中型it企业非常重要。同时需要指出,当物质刺激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的满足感是会逐渐递减的,企业激励的作用也伴随着逐渐减弱,所以现代管理心理学要求企业更多的是从内在的心理上去激励员工,因此现代企业更应该重视附加报酬和隐性报酬等员工内在的心理需求。

1、薪酬设计的团队原则

在国内的一家著名的高科技通信企业中,长期以来并没有为销售人员提供提成的奖励,而是团队的奋斗和振兴民族企业的文化创造这个企业的领先市场地位。而在协作性的企业中,基于团队的奖励对组织的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使人们意识到只有团队协作,自己也才能获益。尽管从激励效果来看,奖励团队比奖励个人的效果要弱,但为了促使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合作,同时防止上下级之间由于工资差距过大导致出现低层人员心态不平衡的现象,所以有必要建立团队奖励计划。有些成功企业,用在奖励团队方面的资金往往占到员工收入的很大比重。对优秀团队的考核标准和奖励标准,要事先定义清楚并保证团队成员都能理解。

2、薪酬设计的隐性报酬原则

从宏观角度而言,报酬由两种不同性质的内容构成:金钱报酬和非金钱奖励(直接报酬和间接报酬、物质报酬和心理报酬)。金钱报酬属于有形的外在报酬主要包括:直接报酬和福利。直接报酬由工资和奖金构成。福利由生活福利、有偿假期、个人福利和公共福利等内容组成。非金钱奖励属于内在的附加报酬,它是基于工作任务本身但不能直接获得的报酬,属于隐性酬劳,分为职业性奖励和社会性奖励。职业性奖励又可以细分为:职业安全、自我发展、和谐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晋升机会等等;而社会性奖励由地位象征、表扬肯定、荣誉、成就感等因素构成。这是一种内在的激励方式。外在的金钱激励方式虽然能显著提高效果,但是持续的时间不长久,处理的不好,会产生适得其反的反作用;而内在的心理激励,虽然激励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但一经激励,不仅可以提高效果,更主要的是具有持久性。

对于在中型it企业占有重要地位的高层次人才和知识型员工,内在的心理报酬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工作满意感度和工作成绩。因此,企业组织可以通过工作制度、员工影响力、人力资本流动政策来执行内在报酬,让员工从工作本身中得到最大的满足。这样,企业减少了对好的薪资制度的依赖,转而满足和推动员工,使员工更多地依靠内在激励,也使这类it企业从仅靠金钱激励员工,加薪再加薪的恶性循环中摆脱出来。

3、薪酬目标设计的双赢原则

个人与组织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指向。个人参与某个组织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而组织目标的形成必然压制个人目标的实现。就薪酬而言,个人和企业组织都有各自的薪酬目标。作为员工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就希望通过获取高的报酬来加以体现,而企业组织为了有效利用资源和降低运转成本希望以“较小的投入”换取较大的回报。结果,两个薪酬目标之间没有合适的接口,企业付出的薪酬没有能激励员工更不能换回高的回报,而员工的愿望和目标同样被压制,产生怠工心理。造成在中型it企业里存在的对员工不满,员工对企业抱怨的局面。所以,管理层在制订薪酬制度时,有必要上下相互沟通和协调,让员工参与薪酬制度的制订,找到劳资双方都满意的结合点。让员工参与薪酬设计的显著优点是:与没有员工参加的绩效付酬制度相比,让员工参与设计和管理的报酬制度非常令人满意且具有长期激励的效果,同时,企业的投入达到最有效和最优化。让员工参与薪酬设计还有很多其他隐含的优点,这些对于中型it企业发展的意义也是十分巨大的。

㈢ 薪酬体系再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对任何规模的企业而言,选择适当的薪酬政策都是一种挑战。尤其对中型it企业来说,挑战的难度最高或者说是风险性最大。较低的薪酬水平削弱了他们吸引和挽留优秀人才的能力,而较高的薪酬水平又会使投资者转变投资方向,那究竟如何解决?这就要求企业主客观地看待自己的局限性,但也不要忽视中等规模的优势,对局限性应采取务实的态度。

1、在做好岗位说明书的前提下,完善技术人员的考核体系

各企业可以依据与业务有关的知识和经验的掌握程度,对所做业务及相关业务的精通程度为技术人员考核标准,成立考察委员会按技能以及经验、工作态度、业务成绩等三个项目采分,提出采分表,最后作出决定,确定考察分数。技能工资要按个人能力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增减。

2、做好员工的抚恤、福利、保健、保险管理

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解除员工生活的后顾之忧,需要设计完整的薪酬体系,

建立一套全面的员工福利管理系统,包括:员工福利组织规章与办法员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员工婚丧、住房福利制度员工退职、储蓄福利制度员工子女教育及其他福利制度。

3、薪酬体系对现金流量、应税额、财务的影响

对于中型it企业而言,现金问题是首要问题。即使提高了资金流通速度,也还是缺少足够的资金来运转。计划的发展,装备的更新,市场调研都需要大量现金。现期报酬太低,显然削弱了职业经理人兴趣,但同时应使经营所需资源得到满足。

薪酬决策对中型it企业及其经营者而言,都有一种税收后果。中型it企业应合理使用税收规则来使薪酬机制的优势得以最大发挥,如有些方法需要经营者马上公布收入,同时企业可以从本期成本中予以扣除;另外一些方法,如延期支付、允许职业经理人到企业采取实际行为时间申报收入。同现期现金收入相比,许多职业经理人看重延期支付的免税报酬。既然许多中型it企业很少从税收中获利,对他们而言,延期支付未偿不可。

不同薪酬体系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到收入,中型it企业可为其职业经理人采取一套保险薪酬计划,这一计划通过延期支付的方式来支撑企业的短期现金流量。但这一计划不便于企业财务计划的公开化。

4、选择现金还是股票

中型it企业企业主在薪酬方面所应考虑的最大问题就是职业经理人的市场价值与企业的现金控制。在股权方式上,有多种形式:限定性股份,奖励股,非限定股,股票增值权。如何选定股权方式?企业管理当局必须思考以下三个基本问题:向关键经理人员提供股权能起作用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话,企业是使用限定股,还是期权,还是二者的结合?如果不起作用的话,对于职业经理人而言,依据企业市值的增长而支付薪酬能吸引并激励他们吗?

有些中型it企业企业主不太愿意转让股权,他们担心股权转移会使他们失去对企业的控制,而股票增值权和影子股票计划,允许核心的职业经理人在不拥有企业股票权的情况下,可以分享企业股票增值的好处。在这两种情况下,职业经理人并不真正拥有企业的股票。有些企业主基于节约现金的偏好,他们以股票支付报酬,这也会造成一些实际性的问题,稍不慎重即有可能使他们对企业失控。至于选择哪种支付报酬的方式,取决于企业的战略,如果企业的目标是想在三、五年之内“全部付出”,则股票是最好的支付方式,也能激励员工努力工作以创造价值,因为这样他们可以获得很大收益。如果一个企业决定采取利润分享计划,那么面临的问题便是如何实施这一计划。限制性股票是一种选择,由于这种计划通常要求经营者在企业工作几年,因而有时这种计划又被称为经营者的“金手铐”。

期权是另外一种选择,通常期权表现为两种形式:奖励股和非限制股,与利润分享的计划相似,期权也能发挥“金手铐”的作用,大部分期权,包括奖励股和非限制股,都涉及到转让份额问题。职业经理人可以接受股权,但每年只能实现其中的25%。如果职业经理人在未满期限之前离开这个企业,剩余的股权将作为违约金返还给企业。由于奖励股给予职业经理人的税收优势,一般中小企业都偏重于奖励股。然而,奖励股有其劣势:税法对其股权的数量、时限、接受者的身份、最低持有期等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奖励股中的股票价格不能低于承诺转让之日的平均市价。

由于上述原因,企业也十分看好非限制股。非限制股能以市价打折的方式转让,这种股权的接受者可为企业的领导、顾问及普通员工。非限制性股在延期支付报酬计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中型it企业仿效大企业,对其职业经理人以股票的方式来延期支付报酬,从而使他们在税收方面享有减免。一家中型规模但发展很快的it企业通过二者结合的方式,可以很好的实现其支付薪酬的目的。

总之,利润分享计划允许最大的灵活性,对于有钱的职业经理人可以全部实现其股权;而对于缺钱的或对企业业绩持观望态度的职业经理人,可以等待几个月或几年来实现其股权。这个计划为企业在将来期权实现时提供了税收优惠,同时对职业经理人形成一副“金手铐”,而不必强迫他们购买企业股票。

第二篇: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xx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xx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xx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xxx―xxxx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xxx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xxx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三篇: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 分公司由_____公司组建。

第五条 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住所 第十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

(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 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简单范本公司章程简单范本。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半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或有重大活动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 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公司分、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 召开正式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会议,就当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公司章程

第五章 执行董事

第十九条 本公司选举执行董事(兼分公司经理)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拟订合同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确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 监事1名,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设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分公司章程范本企业文化公司章程简单范本投资创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至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二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四条 公司有下例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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