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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大全)

2022-09-15 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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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章人事管理

第一节员工聘用及入职

一、员工招聘及用工合同

1、部门负责人每月汇总各部门人员配备的基本情况,做出人事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招聘计划,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开展招聘工作。

2、招聘原则:招聘按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实施择优录取的原则。

3、招聘程序:应聘者经由部门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初试、复试、体检等程序,审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经试用及考核合格的员工,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用工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

(2)第一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二次劳动用工合同期限由双方共同约定。

(3)公司员工需仔细阅读劳动用工合同条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二、员工聘用的基本条件

1、员工聘用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

2、应聘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聘用员工均须签定工作承诺书,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三、员工招聘基本要求

1、应聘人必须确保提供资料信息真实,无违法、违纪行为,。

2、填写工作履历,并进行自我评估。

3、具有胜任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能力。

4、必须具备基本的服务礼仪、礼貌知识,并接受公司的培训。

5、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从事餐饮事业的兴趣,及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意愿。

四、试工、试用

(一)试工。员工通过面试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工。

1、部门负责人为新来员工填写《员工入职表》。

2、试工期为3天,试工被录用者试工期有薪,未被录用者试工期无薪。

3、试工人员在工作场所需穿着统一的员工服,试工者均须佩戴“实习生”工牌。

4、试工考核

(1)试工结束的当天,部门负责人必须给出评价并签字确认是否合格录用。

(2)若试工不合格,不被录用,在结束试工当天即时撤离试工岗位。

(3)经试工合格者,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员工入职表》办理录用入职手续。为新员工办理录入考勤指纹、领取工号牌、《员工手册》,并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齐入职手续。

(4)员工随身行李自备。

(二)试用。员工通过试工期以后需要在具体工作岗位上试用。

1、员工自入店工作之日(含试岗7天)起进入试用期,除管理工种外,员工入职试用期均为1—3个月。

2、员工在试用期需要接受最基本的技能培训,直接上级需指定专人对其进行培训指导使其尽快达到岗位要求。

3、所有员工须办齐入职手续,办理有二证(身份证、健康证)方可上岗(入职后15天内须办理)。

4、在试用期间,公司与受雇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聘用关系。

5、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人介绍《员工手册》及其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试工手续。

第二节员工离职

一、员工辞职

1、员工正常辞职,须按正常程序审批。辞职者须向部门负责人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填写后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上报,部门负责人需在一个月内补充人员。

2、员工辞职未获批准的,由部门负责人在一个月内给予说明。

3、员工辞职获批准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进行薪资结算,

二、员工自动离职

1、未经任何批准,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含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工资。

2、对于自动离职人员,各店不得重新聘用其工作。

三、员工劝退

1、员工能力因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经批准可解除聘用关系。

2、劝退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向员工说明原因,发放《离职通知单》。

3、员工劝退经批准后,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薪资。薪资结算时间为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7天内。

4、对于因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开除

1、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重大责任事故或事件,经部门负责人上报批准后被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追加经济处罚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开除员工不计发工资。

五、离职程序

1、离职人员须退还领用工作物品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后2天内须搬离宿舍。

六、岗位调整和晋升

1、员工可以通过对自身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客观评估,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岗位调动。

2、公司通过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员工的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因人而用”,对员工进行岗位晋升或岗位调整。

3、公司应不定期组织竞聘活动,从现有的员工中选拔和培养优秀的管理人员,优先考虑能力和业绩优异的人员。

4、凡获得晋升或调职员工,在新岗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三节员工考勤及休假

一、考勤规定

1、公司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任何迟到、早退、旷工及擅离职守均属于违纪行为。

2、员工上下班要进行指纹考勤,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考勤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按考勤记录签字确认。

3、员工外出办公事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打考勤的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属于正常出勤不算迟到和早退。

二、迟到、早退

1、凡迟到、早退5分钟(含5分钟)内,且超过两次的,每超过1次扣款2元。

2、凡迟到、早退5——10分钟(含10分钟),每次扣款5元。

3、凡迟到、早退10——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款10元。

4、凡迟到、早退30——60分钟,按缺勤半天处理。

5、凡迟到、早退超过一个小时的,按照旷工1天处理。

三、旷工

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1)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者。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者。

(3)假期已满不按时归岗者。

2、凡旷工半天以上,均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理。

3、凡旷工1天以上,扣三天工资。

4、连续旷工3天(含3天),按照无薪处理,给予开除。

四、员工请假

(一)病假

1、员工在岗因病离店,须部门负责人确认。

2、请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医院开据的诊断书(急诊在病好后上班时补交诊断书)。

3、病假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4、一些小病不用医院治疗的,可填写病假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只限三天之内。

(二)事假

1、员工因事休假,须提前1天做出书面申请(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办手续),不得电话请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具体情况,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员工请事假。

五、休假制度

(一)工作休假

1、新员工入职,当月工作满10天可享带薪休息一天。

2、在职员工,当月满7天休息1天。如休息超过以上规定的,按照无薪休假处理。

3、当月休息不能累积到次月,否则次月自动清零,因公司工作需要原因当月不能安排到的除外。

4、所有员工不得提前休假。

(二)婚假

1、员工结婚,可以申请婚假。

2、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决定批准员工婚假期限。

3、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带薪婚假五天,二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三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十天,超假或不满一年者经部门负责人、执行总经理签字同意,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工资。

(三)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如下带薪假期:

1、元旦节:1天

2、春节:3天

3、清明节:1天

4、端午节:1天

5、劳动节:1天

6、中秋节:1天

7、国庆节:3天

第四节员工制服制度

一、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制服,并保持制服的清洁与平整。

2、公司制服按照2套/人的标准配发。

3、每天员工上班前需换好制服。

4、员工制服需妥善保管、爱护,任何个人原因造成的制服损坏、丢失需照价赔偿。在此情况下需再交纳赔偿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制服。

第五节相关证件与费用

一、证件管理

1、身份证:员工需要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对于没办理身份证的,在补办身份证期间可提供本人户口证件,但户口证件要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方为有效。

2、健康证: 《健康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持有的证件。对于拒绝办理或经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员工入职前须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公司可以组织安排员工办理上述证件。

3、培训合格证:《培训合格证》是国家卫生部门规定餐饮从业人员须持有的证件。员工上岗前须办理《培训合格证》,对于拒绝办理或者参加培训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录用。

二、证件费用

1、健康体检或者培训不合格者,办理《健康证》以及《培训合格证》费用自理。

2、员工办理《健康证》,如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该费用由公司报销。按照工作时间进行相应折算,工作未满三个月,该费用公司不报销。

第六节员工申诉

1、员工对上级领导指派的任务如有异议,遵照先服从、后申诉的原则。

2、员工若对处分有不满意或有疑问,应向其部门负责人提出。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或决定感到不满,可向上一级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若以书面形式,须注明员工姓名及所属部门,否则不予处理。申诉员工要求保密者,公司有责任予以保密处理,调查人在进行调查后给予书面答复,若对部门负责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的裁决为最后裁决。

第七节薪金及福利待遇

一、薪金制度原则

公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位级别、工作表现、行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员工的工资收入标准。

二、薪金发放

1、员工薪金于每月10-15日发放,以转存到银行卡或现金方式支付。员工需自行查明其所收数目是否无误,如发现错误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以便有关部门审核查询。

2、正常离职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下月10——15日发放。

3、新入职员工工作日未满一个月(离职或劝退情况除外),按实际工作日计发薪金。

4、劝退员工薪金在办理离职手续后7天内发放。

三、工作餐

凡本公司员工,均可享受免费工作餐。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仪容、仪表

1、保持工服整洁,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着装标准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有洞、掉边、开缝的工服上岗,纽扣必须在上岗前扣好,衣袖裤脚均不可卷起。

2、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工作牌上岗,工作牌佩戴在左胸前。

3、头发必须保持整齐、清洁、不可头发蓬松或留新潮发型,染发只限黑色。男员工头发不可盖过耳朵及衣领,女员工长发必须盘起,不可戴太艳丽头饰。

4、男员工不准留胡须,不准在手臂上刺花,女员工要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所有员工不可配戴任何首饰(耳环、戒指、项链等)上岗,避免使用味浓的香水。

5、面部及手部保持清洁不得有污垢,经常洗澡保持身体清洁、无异味,经常修剪指甲,女员工不准涂指甲油。

6、收银员必须化淡妆。

7、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上岗前禁吃气味浓重的食品(如葱、蒜等)。

8、按公司要求穿端庄大方的黑色皮鞋,保持整洁光亮。穿深颜色的袜子,勤洗勤换;夏季女员工按规定穿长袜或连裤袜,颜色要同肤色统一,要求无漏洞、无抽丝等现象。

二、礼貌、礼节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讲礼貌(包括客人、上级领导、员工之间)。

2、对待客人要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坚决杜绝态度生硬、语言冷淡、回答问题含糊不清等现象的发生。

3、行走中遇到客人,要主动避让,微笑问好,如遇客人提拿较多物品时要主动上前帮助,在与客人同行时,要走在客人后边,如有急事须先走,应礼貌请求借过。

4、禁止私下对客人品头论足,议论是非。

5、在工作中要主动灵活的运用以下语言:称呼语(先生、女士等),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等)

6、服务员要认真准确的使用餐前服务礼貌用语及灵活有效的运用餐中礼貌服务用语。

三、纪律规定

1、拾遗:员工在营业范围内拾到物品必须立即通知或上交,私藏拾到物品的按盗窃顾客财物处理。如有客人遗失私人物品,请立即通知上级。

2、吸烟:员工在上岗期间不允许外出吸烟,下岗或休息期间吸烟,应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3、私人电话: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如有紧急事情,需请示直接上司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接听或拨打。

4、因员工故意或疏忽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5、任何员工未经许可,不得利用职权向客户、供应商、同事、上下级或其它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索取或收受任何私人利益。(包括礼金、礼物、回扣)

四、保障餐厅利益

1、禁止私自摄取公司的任何物品自用或图利。

2、不可对外泄露公司内部的政策、行政构架、技术工艺、信息、客户资料等商业机密。

3、员工因故意或疏忽导致公司蒙受经济等方面的损失,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4、员工应避免参与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事务活动。

五、爱护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的良好环境,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爱护公司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

1、不准随地吐痰;

2、不准乱仍杂物;

3、不准乱涂乱画;

4、不准在公共场合吸烟。

六、保护公司的设备、设施是每一名员工的责任

1、餐厅的设备、设施采取专人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人员负责监管员工使用和保养。

2、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前,要了解其用途、掌握操作程序,并严格按正确的方法操作及使用。

3、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前,要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损坏应立即报予工程部门维修,避免因设备、设施损坏而影响到客人的使用,以及直接或间接的给餐厅带来经济损失。

4、员工应在管理人员指导下,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七、节能降耗

为了使公司更好的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节能降耗人人有责。

1、节约用水,规定水龙头开启的时间,并由专人负责,杜绝长流水现象。

2、节约用电,无人时关闭电灯,并按店内规定的时间开、关电器设备,做好节电工作。

3、按店内要求及时开关燃油、燃气设备,做好节油节气工作。

4、低值易耗品要节约和控制使用,按店内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合理使用,禁止浪费、私拿、私用。

5、半成品要进行严格管理。冰箱、冰柜、冷库内存放的各种原料必须专人负责,按要求定位、分类摆放。使用时先旧后新,定时清理、保持内外卫生,避免浪费。

八、公司管理人员“十不准”

1、不准犯自由主义和不按规章制度办事。

2、不准利用职权在本公司谋私和作风不检点。

3、不准仪容仪表不整和说与身份不符的话,或散布有损公司的言论。

4、不准拉帮结伙,搞不正当的人际关系。

5、不准在不调查、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乱发表意见和处理问题。

6、不准出现事故隐匿不报或推卸责任。

7、不准带消极情绪或抵触情绪工作。

8、不准所负责的工作停滞不前,久无成绩。

9、不准打骂员工和不关心员工。

10、不准对领导交办的工作相互推诿,执行缓慢。

第三章员工奖励与违纪处罚

第一节员工奖励

一、满勤奖

1、获奖资格:当月所有工作日(工休除外)全部出勤(出勤100%),无任何请假。

2、全勤奖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二、员工如有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1、工作兢兢业业,业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者。

2、妥善处理客户关系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3、为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做出突出贡献者。

4、为公司节能降耗、降低成本有突出贡献者。

5、爱护环境,维护设施、设备表现突出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明显效果者。

7、坚决阻止不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8、防止灾情事故的发生或抢险救灾过程中有特殊贡献者。

9、圆满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工作任务,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10、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情况属实者。

1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或改进方案,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能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或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者。

三、奖励形式

1、发放奖金、奖品,酌情确定奖励标准。

2、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彰等。

3、晋级、晋职、加薪等。

四、奖励申报审批程序

部门填写奖励申请表,详细阐述先进事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签批奖励意见。

第二节违纪处罚

一、处罚形式

1、警告:适用于轻微过失(口头警告、书面记过)

2、扣分:适用于违法公司常规相关制度、标准(违规违纪实行扣分制,每分2元)

3、劝退:适用于经常违法公司制度、标准或严重违反公司相关制度

4、开除:适用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二、警告:(第一次口头警告、书面记过,第二次按照规定扣分)

1、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达到公司要求标准,扣1分。

2、不按规定佩戴工作牌,扣1分。

3、员工之间不使用敬语,互说脏话,扣2分。

4、见到客人不问好、不礼让,扣1分。

5、责任区内卫生两处不合格,扣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扣2分。

7、上岗时间擅自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扣2分。

8、服务程序或服务操作不规范,扣2分

9、收银台、库房、服务区内存放个人物品,扣2分

三、扣分(违反下列条例除扣分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视具体情况做赔偿处理)

1、上岗期间闲聊,扣2分。

2、跟随背景音乐哼唱、吹口哨,扣2分。

3、对客人品头论足、议论客人缺陷,扣2分。

4、不经准许私自串岗、串班,扣2分。

5、下班后在店内无故逗留,扣2分。

6、收银员因复核单据审查不细,加错单据或漏加单据造成少收客人钱款,根据情节扣1-5分,并赔偿损失。

7、值班时睡觉,扣5分。

8、不经请示,无故脱岗,扣5分。

9、服务不到位被客人投拆,扣3-10分,严重开除。

10、在营业区域大声喧哗影响客人就餐,扣5分。

11、浪费员工餐扣10分

12、无故不服从上级领导指挥调动,扣20分。

13、违反安全制度或部门常规,扣1-5分。

14、不按规范程序使用、保养设施、设备,扣1-5分。

15、未经批准使用餐厅器具、设备、扣5分。

16、不在规定区域内吸烟,扣2-20分。

17、浪费低值易耗品,扣5-10分。

18、菜品卫生质量达不到标准,出现事故,扣10-20分,并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19、加工间所备成品及半成品出现卫生、质量问题、扣5——10分,如造成损失,包赔成本。 20、因为人为保管不当食品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扣5——10分,并包赔成本。

21、不合理加工或加工时原料浪费过大,扣5-10分。

22、冰箱摆放不整齐或生熟不分,扣5分。

23、收银在工作中多付或少付酒水,造成帐物不符,扣1-5分,并包赔损失。

24、保管员不盘点或进货不合理,导致产品库存积压变质,由保管员赔偿损失,并加扣5-10分。

25、验收员、保管员验货不认真,致使食品质量不合格、斤量不符,扣5-10分,并赔偿损失。

26、采购员采购的物品质量不过关,不能及时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采购员包赔,在市场不脱销的情况下,没能及时采购影响营业,扣5-10分。

四、劝退(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做劝退处理)

1、酒后上岗,劝退处理。

2、带消极情绪或抵触情绪工作,视情节扣10-25分,经教育无悔改者劝退处理。

3、业务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通过限期学习或培训仍不能达标,视情况降级或劝退。

4、服务态度生硬,与客人争吵,做劝退直至做开除处理。

五、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刻做开除处理)

1、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扣5-20分,直至开除。

2、发现客人遗失钱物不及时上交私自截留,做开除处理,触犯法律或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3、偷吃、偷拿公司食品或物品者开除,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威胁上级或其他员工,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做开除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5、在餐厅内赌博,按开除处理。

6、篡改票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节罚款。

7、散布流言蜚语、损害公司形象、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做开除处理。

8、拉帮结派,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者,按开除处理。

9、因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做劝退直至开除处理,并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安全保障

一、报告紧急情况的步骤

1、当遇到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电话通知上级。

(1)通报本人姓名;

(2)说明紧急情况事项;

(3)报告发生地点。

二、消防及报警步骤

1、所有员工必须掌握消防知识,了解消防通道位臵,熟悉灭火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2、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1)报个人姓名和地点;

(2)报告火灾地点;

(3)如果可能的话,估计一下火灾情况。

3、尽量保持冷静和帮助别人。

4、在确保自身利益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守卫现场等消防人员或主管到达现场。

5、爆炸事件及警告。

(1)发现有爆炸物可疑物时,切勿移动;

(2)立即通知上级领导、保安部或报警;

(3)在上级领导或专业人员到达后立即撤离,同时协助疏散顾客撤离现场。

三、盗窃时间预防

1、在大厅内,不用餐等人的可疑人物多注意。

2、提醒客人带好随身携带物品。

第五章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工作基本要求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特制定以下各项规定。基本要求:卫生随时要保持干净,做到每日一小搞,每周一中搞,每月一大搞。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

二、个人卫生

1、凡患“五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均不得从事食品制作和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五疾: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2、全体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四勤”卫生。

3、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臵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怪装和便装,不得穿拖鞋。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工作区以外的地方。 5.在店内不能抽烟。

三、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四不”制度,确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制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3、加工制作时对原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冲洗,侵泡消毒、漂洗,保证食品安全。

4、生熟原料加工场所必须严格分用实行工具,用盛具专用制。

5、外购食品做好各项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制作和出售,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须做好保洁,防止污染。

6、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颁发规定标准,严禁超标。

7、原料、食品与半成品保管执行“四隔离”制度,以保证使用安全。

四、环境卫生

1、店内必须无“四害”,无蛛网,无灰尘。

2、保持店内各种设施设备清洁明亮,下内侧及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

3、营业场所必须保持地面、墙壁、天花板、天窗、玻璃干净清洁,无油腻。

4、货架,冰柜内的物料、成品按分类分开,堆放整齐。

5、店内垃圾桶要保持外部清洁,每天清理,并将内侧洗干净。

6、保持空调和电风扇的清洁,定期清洗,保证网帘和外部洁净光亮。

7、本店要求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无蚊虫、保证各方不受污染。

8、店内所有清洁工具必须每天清洗,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保管严格分类分别放在专用的盛具内,储于专用冰柜及保鲜房内货架上,并标明存放类别标志。

9、成品销售前必须用卫生、消毒合格的专用盛具并严格做好保洁工作,防止蚊蝇虫和其它生物的污染。

五、厨房卫生管理规定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每月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3、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保勿将食物在常温中暴露太久。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互相串味。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8、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9、员工工作时,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口水,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2、厨房清洁扫除用具应集中处臵,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臵,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厨房内随便悬挂衣物及放臵私人杂物等。

14、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5、厨房出菜。由各岗位操作厨师负责,如菜品出现口味方面的问题(如咸、糊)造成退菜的,由操作厨师按价赔偿100%。

16、切配人员必须把好货品关,要物尽其用,肉类、水鲜、禽类等必须处理干净,传送要快,认真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

17、洗菜间的青菜要摆放合理、适当,要保证无腐坏、杂草、水锈等现象,必须保证菜品的干净和卫生,应该去皮的菜要及时去皮,必须保证砧板取货供应,否则处罚款10元以上。

18、洗碗间必须做到四过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餐具要保持光亮、干净,掌握好餐具用量,避免工作,出现错误要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9、配餐间人员负责菜品托盘的摆放,做好菜品的保温和卫生工作,当天的菜要争取用完,不新鲜的不要上,如有违规的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0、厨房整体卫生要各尽其责,操作厨师每天随时清洁卫生,厨房每周大扫除一次(包括天棚、地面、门窗、四壁、各死角、按台),店长随时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每次10元以上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

关于《员工手册》的管理规定

1、公司可根据需要,随时修订本手册的条款。

2、手册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解释权归广西广西歆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3、凡本公司员工不得在手册上乱涂乱画,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将手册交回,如有遗失或损坏,赔偿工本费20元。

第二篇:公司规章制度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与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与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与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就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就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就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与技术规范;

4、就是否切合企业实际与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

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

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2016-09-18 8:40 | #2楼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

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

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7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19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1条的情形除外)。

第20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1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员工劳动管理规章制度2016-09-18 10:36 | #3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员工劳动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监理公司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监理公司下设公司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行政管理处、经营开发处、工程技术处和各工程项目监理部(组)。

第三条 本单位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需聘用人员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后,由行政管理处办理聘用事宜。

应聘人员经以用人部门为主的考核合格后,由行政管理处办理试用手续。员工的试用期限为1―2个月。期满经有关部门确认合格后,可正式聘用。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行政管理处缴验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二)近期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两张;

(三)个人履历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技术职称和监理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市区级医院体检证明一份;

凡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用:

(一)高中以下文化程度;

(二)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的;

(三)受到刑事处分的;

(四)品行恶劣,曾被外单位辞退的;

(五)年龄不满18周岁的;

(六)体检不符合本监理公司工作需要的;

(七)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与监理部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二章 劳动纪律

第五条 员工请假提前2天向直接领导或主管部门出具请假报告并经准假,否则视为旷工。请假逾期的,除得到合理的解释并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外,均以旷工论处。请假期间停发岗位津贴(调休的除外,病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各部门要时刻注意工作环境和设施的安全卫生,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员工应同时遵守监理公司和所在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定,以维护监理公司利益和员工的自身安全。

第七条 全体员工必须明确,唯有爱岗敬业,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的机会,以达到互助合作,提高劳资福利的目的`。

员工应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

(二)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饮酒、不得参与赌博;

(三)自觉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可采取适当方法提出,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无条件遵照执行,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失职的行为;

(四)不得擅自携带工程资料和本单位文件资料超出本单位管理范围;

(五)不得为被监理工程推介工程材料和设备,或推荐亲戚、朋友进入被监理单位就业或在驻地留宿;

(六)不得接受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或与其承担的义务有关的商业佣金、回扣或其他非直接支付,不得主动要求被监理单位宴请等;

(七)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同事或他人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八)所属员工如有违规行为,作为主管知情不报或事后不处理或处理不力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

第八条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8小时为原则,因工种、工作原因需延长时间时,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延长工作时间,延长的时间通过调休调整,或发放加班工资等方法弥补。

第九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所属岗位上班的视为迟到;

(二)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离开所属岗位下班的视为早退;

(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

(四)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或超过15分钟以上上班,应办理请(补)假手续(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的除外),其余均为旷工。每旷工一天,处罚20元及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第十条 未经批准的请假、未经批准的续假而擅自不到岗的,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计扣2天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停发当月奖金。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5日或一年旷工达10日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扣发相应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及奖金。

第三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一条 奖励种类及奖金标准:

(一)嘉奖:每次发200元奖金;

(二)先进个人:每次发500元奖金;

(三)标兵:每次发800元奖金。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的;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的;

(三)在所属岗位上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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