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服装店的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服装店的规章制度》。
每一个服装店都是以赢利的目的而经营的,但是否能赢利,能有更多的回头客,其中的店员是重要的工作者。对于店员的礼仪,服装等有哪些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开店要赚钱,关键看店员!对于现代服装销售来讲,店员的主角更就应是一位流行情报的带给者和顾客的形象顾问。在当今竞争日益激烈的服装销售市场中,店员成为其中最为活跃、最为亮丽的风景,只有让这道风景大放光彩,小店才能焕发勃勃生机,屹立于强手之林。
虽然良好的体态容貌与先天的条件有关,但是我们强调的是后天的努力锻炼与修饰,即一方面透过增强体质,促进健美体态的构成,另一方面讲究容貌修饰,给顾客以朴素自然、健康向上、精神焕发的美感。
此外,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男性勤刮胡须,勤洗换工作服。上岗前不喝酒和吃带有强烈异味的食物,不随地吐痰,不用手挖鼻孔、抓头发。
装扮得体
所谓装扮得体,就是要求店员在上岗时,服饰穿着要整洁合体、美观大方,与工作环境、工作特点,个人体型等协调一致、和谐统一。
店员的服饰穿着要求衣冠端庄、美观大方、舒适自然,能给顾客一个清新明快、朴素稳重的视觉印象,从而产生必须程度的信任感,促进购买活动的进行。反过来,如果店员穿着褶皱不堪、印有污迹、污垢的工作服,就会给顾客一个极不雅观的印象,导致顾客不愿与她交谈,不愿请她帮忙选购商品,从而抑制顾客的购买欲望,损坏商店的声誉。
店员的服饰穿着要贴合卫生要求,清洁卫生是指店员的手、脸、衣服、头发、胡须、指甲等干净、整洁;工作服穿着合体,色调一致;工号牌佩戴整齐规范;耳环、戒指、项链要贴合要求,不能戴有色眼镜,不准穿着拖鞋或把鞋穿成拖鞋状上班。
举止文雅
所谓举止文雅,就是要求店员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在体态、动作、气质、风度等方面表现出大方、端庄、有礼等高素质、修养好的形象。
店员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站立、行走、拿递、展放,以及接待顾客时迎客、介绍、答询、道别等行为。
店员举止文雅的具体要求是:
站立,要有一种挺、直、高而自然的感觉;
行走,要矫健、轻快、稳重、不慌不忙;
拿递商品要准确、敏捷、方法正确、轻拿轻放;
招呼顾客,要面带微笑,声音清晰;
为树立统一的良好专业形象,现对员工的仪容要求作以下规定。员工在上班前需检查自己的仪容状况,或要求同事提点。
考勤制度
1、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除5元;迟到或早退(含请假)1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的每次按扣除10元计算;盘点缺勤扣发半日工资。有迟到早退或缺勤行为的没有全勤奖。
2、用餐时间:用餐时间由店长或助店视实际情景安排(错开营业高峰期),用餐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全天班员工可适当延长。
3、休息或调班:一般安排在周一到周四,调换班需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由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员工不得无故调班,每月调班不得超过3次。
4、请假:病、事假要填写假条(事假提前一天),待工作安排好后方可进行请假,否则继续上班。1—2天由店长批准,3天以上由经理批准,因急事请假须电告相关负责人,事后补假单,无假单视为旷工,员工不可连续请假3天。员工请病假需供给当日的医疗证明,病假不计发当天工资。不得在周末和节假日请假。
5、旷工: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做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和销售提成的10%,并记录纪律处分。连续3天旷工,公司有权对其解聘处理,不计发当月工资及提成等,若所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需对公司进行补偿。
1)工作时需严格遵守公司仪容仪表着穿规定,提供优良的服务,以客为先。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依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需请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洁身自爱、防盗防窃。工作时间,须将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自觉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检查所携带的私人包裹,并随时由店长或指定检查员清检员工储物柜。
4)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或店铺的一切资料(尤其是销售额),否则将根据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5)工作时,要保持口腔卫生,不准喝酒和吃有异味的食物,营业中不准吸烟、吃零食。
6)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尊重上司。
8)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赌博、吸咽、酗酒、追逐、大声渲哗、当堂整理着装、化妆及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不得将店铺电话随便告诉无关之人。
10)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11)穿着已购买的公司服饰回店铺须向主管或店长登记款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盗窃公司或店铺电脑数据,违者严厉处罚。
13)工作时间不准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顾客购买的商品需暂存时,需做好登记。
14)员工在个人利益与店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店铺利益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