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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规章制度(范文五篇)

2022-07-14 07: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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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幼儿园园务规章制度

为保障幼儿的安全,维护幼儿园秩序,我园特制订幼儿接送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幼儿上午7:40――8:30在家长的陪送下持卡准时入园(9:00关锁园门)。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亲自把幼儿交到教师手中,不能只把幼儿送到大门口,防止幼儿走失。

2、教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都必须记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遗忘。

3、家长每天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如果接送卡遗失的幼儿请家长到各班老师那里进行补办。

4、早晨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教师的晨检。

5、接送原则上由父母或指定的人员担任,家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来园接幼儿。如有特殊情况需其他人员接送的,请将接送卡交给委托人。不能给卡时,家长须提前与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并将委托人的姓名、性别、体貌特征、衣着特征及与孩子关系等具体情况告知老师,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6、因离园期间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确保幼儿安全,建议接到幼儿后尽快离园,如果还在幼儿园继续逗留和玩耍,请家长严格做好幼儿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注意教育幼儿爱护公物,爱护绿化。如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7、拒绝陌生人入园,必须入园时请填写入园登记表。

8、严格按幼儿园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行事,不到接送时间不准家长接孩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老师说明,经允许方可。

9、幼儿离园时,教师要帮助幼儿做好准备,开大门后,由配班老师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事情要如实向家长反馈。

10、接送时间:

4:30――4:50小小班、小班

4:40――5:00中班

5:00――5:15大班

第二篇:10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制度

新华区中心幼儿园

园务委员会制度

第一条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幼儿园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平顶山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园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幼儿园设立由园长主持和领导下的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园长主持下对园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园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园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园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幼儿园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条园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幼儿园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

2、讨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配置问题,并向园长提出建议。

3、审定幼儿园重大改革和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4、审议幼儿园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幼儿园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园务委员会的组成

1、园务委员会由园领导、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保健医生、后勤代表组成。

2、园务委员会中应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参加,在比例上兼顾有丰富治园、

治学经验的老教育工作者和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

3、园务委员会委员由园长聘任,并备案。每届委员任期一年,连选可以连任。

主任:李建海

副主任:袁淑珍张增民吴永红

委员:李晓慧韩晓燕赵小园何丹

杜晓焕邢云王红娟

第六条园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园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园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园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园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园长提交园务委员会。园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主任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园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园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召开。

5、园务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七条园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园长办公室。每次开会前,园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改应经园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经园长批准。

第九条本制度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华区中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

二〇一0年九月十六日

新华区中心幼儿园 园务委员会名单 主任:李建海副主任:袁淑珍委员:李晓慧

杜晓焕张增民韩晓燕邢云吴永红赵小园王红娟 何丹

第三篇:幼儿园规章制度

1考勤制度

A、为保证您的孩子的安全,请家长在接送时出示学员接送卡,并在学员出勤登记表中签到、签退;

B、为鼓励出勤率达90%的学员,中心于每学年末设立评比活动并给予奖励;C如学员因病或事需请假,请提前告知中心工作人员。

C、逢法定假日及中心寒暑假,课程安排将会提前作出公示。

2停课

A.为保障您的孩子自身及其他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如果学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告知中心协助办理休学手续,待康复后出示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学馆将恢复对其授课:

1.)因病需请假一个月以上

2.)患有传染性疾病

休学申请由书面形式提交,经批准后生效。

A、学员或家长在中心期间因违法规定,严重扰乱教师正常教学以及其他学员学习且经多次说服教育无效,中心有权停止对该学员授课;

B、因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性疾病集中爆发、停电等),导致中心无法正常进行教学活动,将提前通知并作统一安排。

3延费及退费

A.学员因生病、度假、出国等原因,需要长期请假者,每半年可享有一个月学费延费之权利(最短的请假周期为半个月,即小于半个月的假期不予延费)。

B.学员因搬家、出国等原因申请退费时,需携带缴费收据或发票、学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家长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费须退还发票,如有遗失,不予受理。

C.报名费、教学材料等费用不予退还;

D.当学员就读时长不超过所缴纳学费一半之时长时,退费比例为剩余学费之70%。当学员就读时长不超过所缴纳学费一半之时长时,退费比例为剩余学费之50%。

E.退费时,刷卡手续费、发票税额均有学员家长承担。

第四篇:幼儿园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体教师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

2、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提前通知学生家长。

3、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4、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

5、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6、每天上、下学时间段,门口要有值班教师,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

7、放学时,各班要在班级门前排好队,班主任或带班老师要检查路队旗等各种标识,整队带到校门口,叮嘱好安全后放学。

8、一二年级学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监护人接送孩子上下学,避免上、下学途中的意外事故发生。

9、放学时,一、二年级的学生,班主任或带班教师要逐一送到家长手中,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员要固定,并与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如:离异家庭、孩子吃小饭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况)要有家长的委托书,与班主任说明情况,与委托人见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1、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提前与班主任沟通或电话告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并由值班教师负责学生。

12、家长接孩子时不要拥堵校门,自觉、有序站在校门口两侧等候,做到文明礼让,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学尽量错过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嘱孩子站在校门口两侧的较安全地带,做到前后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14、上学期间,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有年级主任、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5、每学期初学校要与年级主任、班主任、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强化安全意识。

第五篇:实验幼儿园园务委员会

实验幼儿园园务委员会

第一条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幼儿园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库尔勒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园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幼儿园设立由园长主持和领导下的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园长主持下对园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园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园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园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幼儿园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四条园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审议幼儿园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

2、讨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配置问题,并向园长提出建议。

3、审定幼儿园重大改革和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4、审议幼儿园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幼儿园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园务委员会的组成

1、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教师代表组成。

2、园务委员会中应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参加,在比例上兼顾有丰富治园、治学经验的老教育工作者和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做出贡献的中青年代表。

3、园务委员会委员由园长聘任,并备案。每届委员任期一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条园务委员会工作制度

1、园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园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园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园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园长提交园务委员会。园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园长提交。对拟审议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准备,并将讨论文稿事先印发各委员。审议结果要记录在案;执行情况应通报各委员。

3、园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4、园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召开。

5、园务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七条园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园长办公室。每次开会前,园长办公室要做好会务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改应经园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经园长批准。

第九条本制度由园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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