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销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一、项目销售部经理
直接上级:销售中心经理
岗位职责:
1、组织完成销售日常经营工作;
2、根据公司销售日报,拟定长短期工作目标和规划;
3、与销售主管商议制定销售策划方案,指导主管工作;
4、组织重要项目洽谈,审核销售条件和条款;
5、负责与中介机构关系;
6、向上级报告工作,负责主管及人员组织报审;
7、制定销售部管理制度报审
二、市场策划部经理
直接上级:销售中心经理
岗位职责:
1、根据销售中心拟定市场策划方案;
2、拟定销售形象设计方案;
3、组织方案实施,包括广告策划、执行、公关宣传等工作;
4、收集市场信息,提出分析报告;
5、负责与有关每体部门的关系;
三、销售主管
直接上级:销售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销售人员的管理,销售,定计划上报;
2、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3、培训组织实施;
4、依据经理下达本组任务,制定方案,保证完成;
5、调动员工工作热情,保证计划的实施,并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6、指导销售工作,复核销售条件、条款;
7、及时解决本组工作困难,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
四、销售代表
直接上级:销售部主管
岗位职责:
1、团结互助,努力完成自身销售任务,饼干最大程度地协助其他同事完成销售任务;
2、热情接待客户,对待工作善始善终;
3、严格按照销售程序办理接待、认购、管理、服务等销售任务;
4、洽谈销售条件,草拟合同条款;
五、销售助理(文员)
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
岗位职责:
1、办公用品领取、分配;
2、记录传达上级各项指示;
3、统计信息、报告(市调、媒体反馈等)汇总;
4、统计销售;
5、文件备案、存档;
修订护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的规定与程序
一、修订护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护理常规的规定
1、医院护理部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文件制定本院护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
2、修订护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必须经过全体护士长讨论,广泛征求护士意见及建议。
3、护理管理人员根据征求的意见及建议修改修订制度、职责,并注明修订时间。
4、修订后的制度、职责经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请领导批准正式发布,同时宣布废止以前本项制度或职责。
5、护理部及科室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督导护士执行,保证制度落实 。
6、护理管理人员在修订的护理管理制度、职责发布后定期督导检查各科室培训学习及执行情况。
二、护理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修订程序
护理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提出修订意见
→ 报请分管领导同意 →召开护士长会议议定修订内容→广泛征求意见→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请领导批准→培训→下发执行→督导检查执行情况。
一、餐具、饮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二、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仔细。
三、餐具清洗消毒程序:热力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药物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四、消毒时间控制:
1、用具浸泡水中煮沸5分钟;
2、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
3、药物浸泡5分钟到达光滑、不油腻、无味为标准。
五、消毒完毕的用具、茶具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六、泔水、剩饭菜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
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一、通则
(一)总则
本章程规定本公司××营业部门(以下简称部门)的机构、权限、运作及处理等等相关事项。
(二)部门的业务范围
本部门依照总公司营业部门的指示,在独立营业计划与独立核算制度的原则下,负责指导管理所辖管的营业所,并负责辖管区域内的订货契约、收款及企划开拓新客户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三)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
部门设于全国的各主要都市,在称呼时各冠上该市名称。
(四)重要事项的决定
部门的设置、改制、废止,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皆经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五)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
本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董事会决定。施行细则则由总公司营业部长决定。
二、机构
(六)部门的机构
部门设经理、经理之下设业务及事务二科,管辖区域内设营业所。
(七)营业所的设置、废止
营业所的设置、废止及店长的任免,由总公司营业经理经询董事会意见后决定。
(八)管理者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副理及部门顾问。另外,科设科长,如情况必要可设科顾问及股长、主任。
(九)特别回收科的设置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置特别回收科。
(十)营业部的组织
营业所由店长、业务主任、事务主任、内勤职员、外勤职员及业务人员等成员构成,人员数目另行规定。营业所可依情况需要,设置副店长。
(十一)经理的职务范围
经理所负责的职务范围如下:
1、企划、指示营业方法。
2、经常调查、听取营业情况的发展以决定营业方针。
3、听取部内及营业所的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
4、裁决部内的人事。
5、举行业务上的磋商会议。
6、排除业务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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