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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规章制度(范文5篇)

2022-07-14 07: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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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酒店规章制度

一、仪容仪表

指甲必须简短并保持干净;长发必须挽起来,发须不可留肩;工衣随时都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每日上班必须配带工牌和微笑章等.(如有违反无偿加班0.5小时)

二、礼仪礼貌

1、站姿、微笑、走姿、手位、拿菜牌方式、鞠躬60度都必须根据培训时的要求去做;

2、常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请、谢谢等”;

3、对待同事应友善,有礼貌;对待上司应尊重;

4、接听电话应按照“接听电话的表准”操作.

(如违反以上条例无偿加班0.5小时;违反第3条并被投诉扣例休一天)

三、工作态度

1、与顾客交流或当客人向你咨询时,应礼貌待人,不得无礼;

2、开卡后卡身、卡头不得随意丢放;

3、主动帮助有需要的顾客(例:帮客人提行李;放雨伞等)

4、工作时不得看报章杂志或任意窜;

5、工作时必须集中注意力,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给每一位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如违第1、2、3、5条无偿加班0.5小时;违反第4条扣例休半天)

四、问茶后必须及时通知服务员.

(如有违反无偿加班0.5小时)

五、带客进厅房应及时通知该区的管理人员或服务员.

(如有违反无偿加班0.5小时)

六、迟到或早退

每天提前5分钟到渭B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知;

(如迟到10分钟以内无偿加班0.5小时;如迟到30分钟以内扣当日一天的工资)

七、对讲机的使用

1、不可随手乱扔乱放;

2、不能讲与工作无关的事;

3、使用对讲机时应按规范操作.

(如违反第1条扣例休半天;违反第2、3条无偿加班0.5小时)

八、开错卡

1、情况轻者,经及时补救并没引起严重后果;

(扣例休半天)

2、造成情况后果(例:已上菜,顾客或管理人员投诉)

(除扣例休一天另罚款30元)

3、开重卡(特殊情况除外)

(无偿加班0.5小时)

4、带客忘开卡

(无偿加班0.5小时)

九、带错客

1、带错房或台;

(扣例休一天;情节严重者除扣例休一天另罚款50元)

2、等位时带错位;

(无偿加班1小时)

3、等位时转台,必须经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此条例无偿加班1小时)

4、带客偷懒或带到一半就不带;

(扣例休半天)

十、抄错订房表(特殊情况除外)

(扣例休半天)

十一、巡房或查房有遗漏者

(扣例休半天)

十二、厅房意见表、订房表如需更改,而没改或忘改

(扣例休半天)

(如巡房者在检查时发现有错误而故意包庇扣例休一天)

十三、如有客人需要寄存物品在营业台,应用牌仔记清楚物品的内容、数量并告知营业台的负责人,由此人签字后交给部长;

(违反此条例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扣例休半天;造成严重后果者除扣例休半天另按原价赔偿)

十四、值日生

1、不合格者重做一天,屡教不改者罚做一个星期;

2、忘记派发报纸或遗漏者,重做值日一天.

十五、在本部门造成不团结者(说是非、对同事不礼貌、吵架等)

1、情节轻者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2、情节严重者立即辞退.

十六、在工作中应遵循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如不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有意违反者扣例休一天.

备注:以上条款如有管理人员违反则翻倍处罚!

第二篇:酒店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处罚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总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处罚体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酒店所有规范中涉及的处罚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酒店各项处罚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规。

2.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处罚等级

1.罚款:适用于一般违纪者,按照过失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罚款数额。

2.无薪停职: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

3.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4.过失等级划分:按照过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五、处分处罚权限

1.由部门负责人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月初将存根联统一交财务部。

2.由值班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部门经理找责任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行政办开具罚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备案处。

六、处分处罚程序

1.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均会发出《罚款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记录在案。

3.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犯规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违纪处罚由行政办公室依据酒店规定发出,经受处分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

6.所有扣款由当月工资中进行扣除。

7.各部门于每月1日汇总上一月所有罚款单据交财务部审核。

七、上诉步骤

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可书面向直属上司也可越级向部门负责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资源部直至总经理反映,并得到答复。所有上诉将保密处理。

八、处分处罚类别

(一)组织纪律类

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在面客区域接打私人电话。(10元)

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4.工作时间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未酿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10元)

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20元)

12.带情绪上岗。(30元)

13.携带私人提包、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元)

14.不按规定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备手机,不接听电话一次30元。

15.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20元)

16.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

17.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

18.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或者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20元)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50元)

19.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20.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21.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22.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30元)

23.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至无薪停职)

24.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至辞退)

25.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50元)

26.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50元)

27.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50元)

28.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29.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行为。(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

30.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31.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32.私自在客房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20元)

33.私自带外人进客房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34.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10元),超过20分钟(50元)

35.探听客人隐私,泄漏客人隐私或个人资料。(辞退-开除)

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37.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饮料。(5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38.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39.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50元)

40.在宿舍内喝酒。(30元)

41.在更衣橱或宿舍物品橱内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2.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办私事。(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3.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5.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6.私自换取或套取外汇。(辞退-开除)

47.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辞退-开除)

48.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9.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资料、帐单、单据,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中饱私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50.私自调班。(5元)

51.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无薪停职直到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52.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50-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53.擅自动用客人的物品。(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54.私自携带物品进出酒店,拒绝接受检查。(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55.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56.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开除)

57.未经允许进入仓库。(10元)

58.不走员工通道。(10元)

59.乘出租车进出酒店正门。(10元)

60.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20元)

61.在酒店内无烟区或酒店车辆上吸烟。(200元)

62.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63.违章作业,造成事故。(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64.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65.酒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非完全个人责任的(100-200元);属个人责任的(视情况赔付,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66.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物品价值20-100元罚款5-10倍,100元以上罚款5倍,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67.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68.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69.拉帮结伙,搞小团体。(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70.在店内外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71.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50-100元,情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72.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开除)

73.在酒店区域乱涂乱画,或写侮辱性文字。(开除)

74.赌博或变相赌博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开除)

75.偷看、偷听和故意传播黄色刊物、录像。(开除)

76.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斗、动用凶器威胁他人。(开除-情节严重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

77.受治安条例和国家刑律处罚。(开除)

(二)行为规范类

1.酒店内不按酒店要求行走(10元)

2.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3.在营业场所举止不雅、行走节奏慢或跑动。(10元)

4.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礼不避让,超过客人不致歉。(10元)

5.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10元)

6.遇到客人、同事(上级)不主动问候或遇酒店人员陪同客人时只问候酒店人员,不问候客人;下级问候无回答。(10元)

7.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10元)

8.对客人、对同事乱用称谓。(20元)

9.客人站着,坐着与客人讲话或办事。(15-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0.出口伤人、粗言秽语、污辱人格。(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11.接听电话不规范或背对客人打电话,打电话遇客人、领导不点头示意。(10元)

12.与客人打招呼举止不雅(指指点点)。(10元)

13.对客人的意见不及时反馈。(30元)

14.工作失误出错不向客人赔礼道歉。(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5.未经允许进入客人用房、办公室。(20元-无薪停职)

16.无紧急事项,打断客人、领导谈话。(20元)

17.取笑同事与客人。(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8.遗忘客人交办的事项。(20元-无薪停职)

19.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乱堆放。(20元)

20.讲话时交头接耳。(10元)

21.用脚开门,用脚踢门。(10元)

22.面客区域操作声音大,讲话,走路声音大。(10元)

23.在岗位上打闹。(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24.班中站姿不雅。倚墙、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5.当班时打哈欠不捂嘴、抓痒、叹气、抓头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妆打扮,咳嗽时不掩口、不掉转头。(10元)

26.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7.未等对方讲完话即扣电话或摔电话。(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28.随地吐痰、乱扔纸屑。(10元)

29.在酒店的备品及宣传资料(或宣传牌)上乱写乱画。(10元)

30.在设备设施、台面、椅、门窗、墙面等乱写乱划。(20元)

31.打听、传播、干涉外部门的事宜。(20元)

32.对顾客、对上级、对检查人员乱解释。(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3.工作出现差错,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情。(15-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34.故意刁难他人或其他部门。(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5.工作互相推诿,推卸责任。(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6.截留客人的钱财。(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37.偷拿、骗取酒店或他人财物。(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不注意公共道德,严重破坏卫生秩序。(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三)仪容仪表类

1.不按规定佩戴领带、领结、领带夹、胸花、员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规范。(5元)

2.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钮扣不全,制服有异味、有褪色、有污迹、不合身。(10元)

3.不着酒店规定颜色的鞋袜。鞋有破损、有明显污染、不光亮清洁;袜子有破损、脱丝(5元)。皮鞋钉金属鞋掌。(5元)

4.着装不系扣,少系扣,领带(结)松。(5元)

5.不戴酒店配发的手套或手套破损、有污迹。(5元)

6.佩戴的领带不熨平,脱色、破损。(10元)

7.衬衣不束在裤内。(10元)

8.不按酒店规定佩戴口罩、帽子(10元)

9.挽裤腿、卷袖子。(10元)

10.厨师、保安、行李员等在酒店工作时间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10元)

11.不按规定着酒店配发的制服或要求样式的工鞋。(10元)

12.(男)有胡须。(10元)(女)面部不整洁、化妆不达标。(10元)

13.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夸张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饰物。(10元)

14.发型男:前遮眉、侧过耳,鬓角过中耳线,后过衣领;(10元)留怪异发型或怪异颜色(10元-20元)。女:长发不盘起,头饰过多、过大、与发色反差大,刘海过长;(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

1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手不清洁。(10元)

16.口腔有异味,身体有异味。(10元)

17.戴变色、异型近视镜。(10元)

(四)考勤类

1.迟到: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迟到30分钟以内,扣罚30元;迟到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3.旷工:

3.1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聊天,出店办私事,按旷工处理。

3.2未按酒店规定办理、补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3.3当月无故旷工,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取消当月的一切补贴。

3.4当月连续旷工达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给予辞退。

4.指纹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纹,一次给予10元扣罚。

(五)安全类

1.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150元)

2.无证驾驶。(辞退)

3.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50元)

4.未按规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

5.应急灯、烟.感.器、喷淋器、安全紧急出口灯不正常。(50元)

6.未按规定安装防爆灯。(50元)

7.擅自拔打应急、火警电话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8.擅自移动或拆除应急、火警电话(10元)

9.违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转借安全器材。(10元)

10.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设施。(10元)

11.人为破坏或丢失安全器材。(50元)

12.消防通道不畅通。(100元)

13.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100元)

14.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100元)

15.擅自将安全器材带出酒店。(100元)

16.钥匙未按规定上盘或盘上无标识。(10元)

17.玻璃门没有明显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18.不设防火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19.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50元)

20.安全标志牌不按规定放置。(50元)

21.施工现场无明显标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严,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客人、员工人身伤害。(10元-辞退-开除)

22.未经许可进入安全重地。(10元或严重警告)

23.不及时制止儿童、残疾人、老人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10元或严重警告)

24.擅自进入监控室。(30元)

25.未按规定锁好门窗。(10元)

26.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班后未按规定锁物品橱、抽屉、柜、仓库等。(50元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28.管道井门不锁。(50元)

29.古力盖、地沟盖故障不及时整改。(50元)

30.不按规定方法使用保险箱。(50元)

31.设备设施维修不彻底,存有安全隐患。(50元或警告)

32.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50元或警告)

33.擅自使用电器或乱拉电线。(10元或严重警告)

34.遇特殊情况(含恶劣天气)没有预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35.设备不定期检修。(10元或严重警告)

36.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37.刀具管理不善。(10元或严重警告)

38.排油烟罩、烟道不定期检修或清理不及时。(10元或严重警告)

39.对于不安全因素检查不及时、报修不及时或维修整改不及时。(150元)

40.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上报、不上交。(50元)

41.未查出入店车辆安全隐患和车辆损伤情况。(50元)

42.未按规定发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辞退-开除)

43.电工不使用“严禁合闸”牌。(100元或严重警告)

44.非使用状态时煤气灶、柴油灶阀未关,班后未关闭煤气罐。(100元)

45.检查不到位造成漏电、触电。(100元)

46.发现可疑人员或危险因素不汇报。(100元)

47.擅自撬门撬锁。(100元)

48.不办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施。(150元)

49.开水炉无水干烧。(150元或严重警告)

50.接到电话报警第一时间不报告、不到位。(150元)

51.人离厨房,明火不关闭。(150元)

52.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不服从指挥。(辞退)

53.锅炉阀门不安全、不定期检查。(150元)

54.高空悬挂物检查不及时。(150元)

55.擅自同意员工违章作业。(150元)

56.遇到有伤害客人、损害酒店物品等行为不制止不上报。(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并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57.私配营业场所、办公室等部门钥匙。(辞退)

58.剧毒物品管理不善。(辞退)

59.窃.听客人电话。(开除)

(六)物资类

1.不按时上交上报部门物品领用计划。(每拖一天10元)

2.购进货物没有应有的证件、说明书、资料。(50元)

3.对于进货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不及时退货。(50元)

4.未按“货比三家”原则采购物资。(50元)

5.对于酒店日常用品,进货不及时。(50元)

6.货物购进不及时入库。(30元)

7.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品牌、供货点、厂家。(50元)

8.进货物资不验货,不办理手续,直接投入使用。(50元)

9.物资短缺不汇报,不反映,自行外购补充。(20元)

10.物资有库存,重复购买,造成浪费。(50元)

11.擅自将随货附赠品据为已有或送与他人。(200元)

12.未按规定对物品及设备编号。(30元)

13.未及时对物资进行周期检查。(50元)

14.各类物资未按品种分类存放,乱堆、乱放物资。(10元)

15.未按最低储备量或最高储备量储存各类物资,影响工作或造成浪费。(30元)

16.抽验货物无记录。(50元)

17.不按规定设专人管理物资。(50元)

18.帐、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帐或与资金帐不符。(50元)

19.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移动物品或互换位置。(50元)

20.未经批准,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50元)

21.工具类未设个人台帐。(50元)

22.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日、周、月、季、年度盘点。(50元)

23.物品损坏不报修。(50元)

24.帐外物资不记帐。(50元或警告)

25.由于进货把关不严,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00元)

26.未按酒店有关规定认真对酒店离职员工进行物资审核,造成物资流失。(50元)

27.未按规定对物品采取相关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虫、防压、隔热等防范措施。(未造成损失的5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赔偿)

28.对即将到期的物品不及时按规定上报,造成浪费。(50-100元)

29.不按规定填写领料单(不含特殊情况事后补单。)(30元)

30.未确认有货即开领料单。(30元)

31.开领料单不及时领货,仓库不及时跟催。(30元)

32.进货、发货验收时,相关单据填写不及时,事后补单(特殊情况除外)。(30元)

33.物品未经批准擅自替用。(50元)

34.未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发放物品。(50元)

35.领用的物品不登记、不建帐、无手续(50元)

36.领错或发错物品。(20元)

37.物资使用未实行“先入先出,先领先用”。(50元)

38.无正常理由,物资消耗数量超出规定标准。(50元)

39.未按调拨手续或不经主管人员允许,擅自外拨设备用品。(50元)

40.无审批单,擅自发货(特殊情况除外)。(50元)

41.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资闲置,造成浪费。(50元)

42.使用部门发现领用物资质量差,不反映、不汇报。(50元)

43.库管人员岗位调整时未进行物资盘点、交接。(50元)

44.可以修复物品,闲置入库,造成浪费。(50元)

45.未经允许,擅自向店外外借设备物资。(50元-2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46.对废旧物品不及时提出报废。(50元)

47.对退库物品未进行相关包装(5元)未按正常手续报废物品。(10元)

48.物品“以旧换新,以废换好”未进行审查。(50元)

49.已使用完毕的物资不及时提出退库或退库不鉴定。(50元)

50.处理废品时,无专人在现场管理。(50元)

51.工服未洗涤即转入库存。(20元)

52.不按规定擅自处理卖废品。(50元)

(七)设备设施类

1.不按规定时间开关各类灯饰。(30元)

2.霓虹灯部分打火不亮时,未及时关闭电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规定关闭设备电源.(30元)

4.下班后关闭不应该关电源的设备。(50元至100元)

5.锅炉、空调水温超过正常指标。(50元)

6.不按规定控制温度(冰箱)。(50元)

7.接到报修后不按规定时限报修。(10元至50元)

8.未及时将停水、停电、停气信息通知相关部门。(50元)

9.设备设施保养无记录。(30元)

10.移动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收撤、归位(30元)

11.设备设施无操作规程。(50元至严重警告)

12.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未及时更换(正常运转除外)。(50元)

13.设备设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备件不齐,设备不加装安全保护设施。(50元)

14.设备设施附件出现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无处理结果、无防范措施,就擅自修复使用。(50元)

15.备用设备不足,影响正常使用。(50元)

16.外修设备收回不及时。(50元)

17.班后不检查清洗设备设施,未放置卫生防护罩。(50元)

18.不能使用的面客设备,收撤不及时。(50元)

19.无证操作设备设施或违章使用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50元)

20.未对设备设施进行周期保养。(10元)

21.设备设施报废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10元)

(八)服务类

1.未及时向客人提供相应的服务(限时)。(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项。(5-10元)

3.服务场所无人接听电话。(20元)

4.对客服务设施故障排除不及时、不彻底。(50元)

5.未正确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6.催收预付金,选择的时间、运用的语言不妥。(5-10元)

7.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及时、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错服务;(20元)向客人提供“NO”服务或劣服务;(15-20元或视情节给予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8.客人资料登记错误。(30元)

9.上错菜,报错名,报错房号,引领客人指示方向有误。(10元)

10.结账时少开、漏开发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元)

11.向客人提供错误的信息资料。(10元)

12.对电话或人为骚扰客人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3.业务技能不过关,未能给客人提供满意服务,给客人带来不便或损失。(50元)

14.对客服务过程中脱岗,造成服务不周。(50元)

15.跟踪服务不落实。(20元)

16.内部信息传达有误,造成对客服务失误。(10元)

17.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间接造成客人经济损失。(100元)

18.遇特殊事件不请示下强行让客人服从酒店的规定。(50元)

19.遇特殊事件不请求下强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证件。(50元)

20.无故不迎送客人,未帮客人提行李。(50元)

21.客人用车不按时到达,途中服务不周。(50元)

22.客人提出的意见不及时整改导致重复出现。(50元)

23.电话总机接错房间或不按规定转接。(50元)

24.工作或服务噪音太大,影响客人。(50元)

25.未及时或未按客人要求开通、关闭长话。(20元)

26.对客人交办的事项迟办、不办或失误。(50元)

27.对客人的问询、要求无回答、无回复。(50元)

28.客人有困难求助,未及时提供帮助。(50元)

29.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达标(有异物或质量差)。(视情节给予50-200元处罚)

30.面客区域有异味,引起客人不满。(50元)

3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满。(50元)

32.对客乱解释、狡辩,掩盖自己的过失。(50元)

33.无微笑、冷眼斜视客人,对客服务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悦。(50元)

34.在客人面前违规违纪,影响到对客服务。(50元)

35.未查清原因,为客人提前结账。(50元)

36.将客用布草当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洁工具清理卫生。(50-100元)

37.因服务或管理出错导致客人对酒店产生认识偏差,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38.不了解餐厅原料沽清情况,服务信息传达不及时,造成劣质服务。(50-100元)

39.未及时提供服务,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时服务。(50元)

40.利用各种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骗客人。(50元)

41.各种撵客或变相撵客行为。(50元)

42.餐饮、客房重复预订,引起客人不满。(50元)

43.对客提供假冒违劣过期商品。(50元)

44.对客人未按预订要求提供服务,违背承诺。(50元)

45.未经请示擅自向客人索赔。(50元)

46.客人之间发生争执,未能控制事态发展。(50-100元)

47.对客人的投诉处理不当,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48.由于工作失误给客人多结账或重复结账。(50-200元)

49.未履行酒店对客人的承诺,未给客人赠品、礼品、赠券。(50元)

50.未按酒店规定权限、协议给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满。(50-200元)

51.保安看护疏通不当,造成客人车辆损伤、配件丢失、交通堵塞。(视情节给予相应经济处罚,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九、管理人员处罚规定

管理人员处犯以下管理条例的,视情节一次性给予50-200元扣罚,直至降薪、降职、辞退处理。凡总经理在例会上批评的即给予记过一次,处予罚款50元。

1.遗忘上级或客人交办的任务。

2.上报的请示报告不催办,且借故推卸责任。

3.对上级或职能部门查处的问题不按时整改。

4.上级布置的任务(含例会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实,因故不完成不及时汇报(含超过承诺时间)。

5.上级批评时,作不正当的解释。

6.上报材料、报表漏报、错报、有误。

7.对部门工作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汇报不属实。

8.向上级汇报工作或上级调查问讯时,不摸情况乱解释,说假话,找理由、找借口,编造事实。

9.上级调查工作时,教唆下级集体说假话,作伪证。

10.向上级做虚假的调查报告。

11.对提出辞职的员工不谈话,不做挽留工作。

12.把难以处理的事情推给下级。

13.对下级请示工作不耐烦,甚至训斥下级。

14.对下级上报的工作请示,既不批准也不汇报,拖着不办。

15.员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绪低落,不做思想工作。

16.对下级(员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难不关心,自己无力解决又不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17.下级工作出错,上级调查时庇护下级,隐瞒过失为下级乱解释。

18.见下级违规违纪不指正、不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听到下级议论他们(或客人)的私事或讲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不制止并且参与议论。

20.受到酒店处罚后,在部门内部严厉处分下级,甚至将责任人退回人力资源部。

21.受到上级批评后,不主动承担责任,直接指责下级。

22.带情绪上岗,拿员工、拿工作赌气。

23.同意下级在客人未离前收档,提前做班后工作。

24.对下级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不及时请示、办理(包括超过自己权限的事情)。

25.暗示下级(员工)撵客或不按酒店规定办事。

26.鼓动(教唆)下级闹事。

27.检查工作不认真,对检查出的问题(事故、客人投诉)不整改、不汇报。

28.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时、不落实、不检查。

29.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门工作有误,不提示,不汇报。

30.对外来信息忘记传达或传达不及时。

31.部门之间有问题不沟通,不催办,互相扯皮推诿。

32.对超过自己权限的工作不及时反映汇报,擅自变通权限进行处理或不管不问。

33.工作检查不负责任,敷衍了事。

34.总值班经理处理问题、检查工作不认真。

35.对查出的问题只进行处罚而不做调查,不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36.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

37.不注意观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诉或酒店财产安全的天气变化等情况,未采取措施。

38.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一般事故。

39.出现事故苗头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0.处理问题不到现场,不做调查,只听汇报。

41.处理问题不一视同仁,对人不对事。

42.重要(大型)活动不按规定时限提前检查,活动期间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43.紧急情况(投诉、事故)不立即到达现场,贻误处理时机。

44.逢公休、重要活动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45.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请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变计划。

46.在工作过程中擅自改变工作标准、工作规范、服务程序。

47.对客人讲话语言生硬、态度冷漠。

48.现场需解决的问题,到位不及时,解决不果断。

49.透露酒店机密。

50.对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难,态度恶劣。

51.向员工泄露不应传达的事项。

52.对不利于酒店声誉和利益的问题、事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53.对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时制止,不上报,采取回避态度。

54.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55.本部门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员工怠工。

56.本部门工作(分管区域)出现重大(一般)责任事故。

57.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58.检查工作不彻底、不认真,放过不合格的产品。

59.工作时间与熟人聊天时间过长,与员工或其他管理人员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60.营业场所、营业时间大声说话或发号施令。

61.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与他人谈与现场无关紧要的事情。

62.当客人面纠正偏差。

63.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含非分管区和非本部门)不立即纠正。

64.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评下级、训斥下级,在上级面前批评下级。

65.服务过程中,重点为酒店领导服务,忽视对客服务。

66.对客人(一线)的急需不急事急办、不特事特办,承诺不落实。

67.脱离督导现场,办理与现场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到位执行自己的职责。

68.管理方式粗暴简单,出言不逊或体罚员工。

第三篇:季度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预防为主上下功夫,夯实安全基础,对事故进行超前控制。根据哈局“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精神,为此,我局决定在20xx年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现在第 季度工作已全面结束,对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查评概况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县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对我所的线路、配电设备进行了查评。

1、全所共有10千伏线路 条,总长******公里;0.4千伏线路*****公里,配电变压器******台,总容量*****千伏安。

二、存在主要问题

1、线路标志不全,跨越公路缺少标志,安全警示不全。

2、防倒杆、断线措施不完善。

3、防盗措施不到位。

4、没有定期开展缺陷分析,设备缺陷没有达到闭环管理,缺部分记录和规章制度。

5、10KV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与用户签定的设备产权、维护范围协议书不全,相关技术资料不全;杆塔有倾斜、裂纹、破损的;杆塔金具锈蚀、倾斜的;绝缘子有污染、倾斜、破损的;供电线路有超供电半径的;线路没有拉线的,拉线有松弛、断股、丢失、铁线的;拉线棒锈蚀、没有绝缘子和损坏的;部分线路存在方杆和油榨杆;分支杆、转角杆相序标志不全;供电线路超供电半径的27处;线路没有避雷装置;线路开关没有进行预防性试验;线路开关名称、各种标志不全;有的开关没有避雷装置,杆基埋深没有标记等问题。

6、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电杆存在有与弱电线路同杆架设的现象;杆塔有倾斜、裂纹、破损的;横担锈蚀倾斜;拉线松弛,断股丢失的;拉线棒锈蚀;没有绝缘子和损坏的;部分线路存在油榨杆;分支杆、转角杆存在相位标志不全;供电线路超供电半径214处:导线弛度大等问题。

7、配电变压器及变台:部分配变没有编号牌、警示牌及相序牌;配变有缺油,渗漏油的;部分配变没有进行预防性试验;有的配变安装位置不合理;变台金具锈蚀倾斜;台架倾斜;有的配变台架下有建筑物;台架对地距离不够;配变套管有破损;变台接地装置安装不合理;接地体没套阻燃管;变台计量箱锈蚀,标示不全;配变高压引线线径不够等问题。

8、进户线及漏电保护器:进户线长度有超标准;对地距离不够;没有安装穿墙套管和绝缘子;有居民漏保没有安装和退出运行的现象。

9、缺陷管理和记录制度:没有定期开展缺陷分析;设备缺陷没有达到闭环管理;缺部分记录和规章制度。

三、 整改建议

1、要配齐的各种规程、制度、图表、记录,限期补齐,并达到要求。

2、线路金具、电度表箱锈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更换,杆塔有裂纹、破损严重的要抓紧进行更换。

3、对缺油变压器抓紧补油,渗漏油严重的抓紧处理。

4、10kV线路开关按规定补装防雷装置、接地装置、隔离开关,补齐避雷器接地专用引线。

5、安全警示牌、高低压相序牌,应按要求尽快加装补齐。

6、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投运率校低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尽快解决。

7、低压设备各种记录,要尽快向上级局请示并开展工作。

8、加强设备巡视和缺陷的管理,并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9、完善防倒杆、断线措施。

10、做好线路沿线群众宣传工作,加强防盗措施。

11、送电线路按规定补齐接地装置。

按要求认真的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都将安全性评价工作认真落实到位,认真组织查评。通过安全性评价工作,能从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特别是特大、重大、恶性及频发性事故的角度,认识安全生产基础强弱的程度,认识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及严重程度,认识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在全面充分和评价的基础上,真正起到了有预见性、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反事故工作,提高了我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可靠、连续供电,使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创我局安全生产新面貌。

第四篇:酒店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加强部门的管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素质,把优质的服务;卓越的品质奉献给广大消费者,打造豪邦美食的优秀品牌,特制订本细则,

2、本细则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3、本细则适应于公司及下属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准则

1、信守对工作勤奋、对企业敬业、对企业忠诚、对自己自信的信念,时时维护酒店的声誉,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说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2、坚决服从领导,尽职尽则,具有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讲究工作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贻误工作。

3、团结协作,互助友爱,保持优良的团队精神和敬业的工作作风。

4、保持正常的上下级或同事关系,严禁有非正常的私人关系,严禁拉帮结派,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

5、不背后议论-公司和他人,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倡导和赞赏处以公心,积极主动地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严禁出于个人目的、以打小报告为特征的搬弄是非,歪曲事实或编造谎言,欺骗公司和同事或恶意中伤公司和他人。

6、上班按规定和要求着装,衣着要端庄,讲究仪容仪表,举止要大方,不要怪诞,轻佻,不要矫柔造作。

7、严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准办私事,经批准打私人电话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不准喝酒、打架,不准长时间闲谈、打闹、嬉笑、打情骂俏、大声喧哗,不准看电视,不准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准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区内及卫生间、楼道内吸烟,不准随便在办公室及营业区域接待因私访问的客人。

8、在办公或营业区域内见到领导、客人或同事时,应主动打招呼或点头示意。遇到公司领导或客人问话,应起立回答问题,表现出良好的修养和精神面貌。

9、员工不得随便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到工作区内,私人会客一般不超过10分钟。

10、员工坐、立、行姿态要庄重,不准有东倒西歪、趴伏桌面等不规范形态。

11、员工应坚守岗位,尽职尽则,不得串岗。工作时间要保持安静,相互之间工作谈话以对方能听清楚为原则,不准大声喧哗。

12、管理部门人员上班时,备好必要的办公用具,在办公桌上摆放整齐美观,下班时,应将桌面清理干净。

13、爱护公物,不得随便将酒店的财物馈赠他人。未经保管人的直接上级批准,不得将公司财物借给他人使用。

14、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传播、提供有关酒店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15、清正廉洁,奉公守法,勤恳敬业,不得或以酒店名义私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16、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应秉公办事,做到处罚有理有据,尺度合理,照章办事。

17、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不做有损国尊、人格的事。

18、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文化素养,不得工作随意、涣散懈怠和不思进龋

19、洽谈业务要言而有信,讲究礼貌礼节,诚恳待人,不得有损酒店形象。

第三章奖励条例

奖励是对员工优良表现和业绩的承认和鼓励,其目的在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比学赶帮超促进酒店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效能,实现酒店与员工的双赢。惩罚是通过对违纪、失职者进行处罚或制裁。以达到维护酒店利益之目的,惩罚可以促进违纪者纠正错误行为,教育他人避免发生类似的错误行为。奖励和惩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例为准绳,慎重查实,执行得当、准确、及时,并能体现以奖励为主。

(一)奖励的种类及实施

1、即时奖励:由员工上级主管,对日常经营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或在某一方面有最佳表现的员工,视事迹分量及影响大小,随时给予奖励。实施次种奖励分一般奖和重奖,有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出,填写奖励单,按权限审批并通报表扬,一般奖:1分至10分,重奖10分至100分(每1分为人民币1元),有以下情况可视情况给予即时奖励:

(1)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为顾客提供高水平的产品和服务者。

(2)由于服务水平高,受到顾客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在经营管理创新中有突出表现和有效行动,并为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明显贡献者。

(4)放弃个人休息,积极投入工作,为保证酒店正常经营管理全力付出和积极风险者。

(5)顾全大局,主动协作,表现出良好的团队意识者。

(6)挺身而出,为维护酒店声誉及财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者。

(7)检举违法乱纪行为,对防范管理事故及工作重大失误提供准确情况者。

(8)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为提高酒店产品的竞争力做出明显成绩者。

(9)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表现良好道德风尚者。

(10)控制成本和节约开支有良好表现和突出贡献者。

(11)点台服务。

(12)其他应该即时奖励的好人好事。

2、月优秀员工奖;每月评比一次。部门成员40人以下不超过3人,40人以上不超过5人。由部门提名,民主评议后,由餐饮总监召集管理人员集体研究决定。由餐饮总监例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奖金按每人50元,奖金在月工资中体现。

3、年度优秀员工奖:在年终总结时评比产生。年度优秀员工是忠诚敬业的典型,是在某方面有先进性的代表人物,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是一种荣誉称号。获此称号的员工,一般给予职务或工资晋升,授予荣誉证书。

第四章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分类:

按层级划分为:警告过失停职劝退开除。

警告:是指员工违反了除受经济罚款条款外的其他条款,都可以用警告处理,即为员工开据《整改单》加以整改。

过失:是指员工经过一次警告后,在同一问题上再次犯相同的错误,其直接领导可按过失类进行处理,即为员工开据《罚款单》。

停职:是指员工经过2次过失处分后,在同一问题上再次犯相同错误者,其直接领导可以对员工进行停职处理,即:员工学习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写出检查。附:《停职学习登记表》

劝退:是指员工在同一项错误上屡教不改(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其次,是犯有重大过失,不足以开除者)针对其说服教育后仍无济于事者,其直接领导可以打报告给餐饮部办公室对员工进行劝退处理。

开除:是指员工经过2次停职处分后,在同一问题上犯相同错误者,或者员工犯有明确要开除处理条款项者。

2、处罚分值计算办法:

过失处分的相关处罚类,除公司规定处罚现金外,其他全部实行‘分’制,即:每分的分值为1元,各级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所辖员工,每人每月处罚全部分数上交财务,财务部根据上报个人罚分多少核算出金额,并从当月工资中扣罚出全部金额。

第五章处罚责任连带

1、连带分为二种操作性是:

(1)餐饮部各级针对各部门的大检查或大联检,从而形成的连带罚款。

(2)总经办各领导针对所辖范围内的检查,从而形成的连带罚款。

2、连带的具体操作:

(1)总经办针对各部门的大检查或大联检,从而形成的连带罚款,为“逆向扣罚制”例如:当质检部人员检查到某员工犯有错误时,质检部人员可以直接对员工进行罚款,并连带处罚其部长罚款额的30%;连带处罚其主管罚款额的50%;连带餐厅经理、厨师长罚款额的70%。;连带餐饮总监罚款额的100%

(2)餐饮部各级领导针对所辖范围内的检查,从而形成连带罚款,为“顺向扣罚制”,例如:当餐饮总监检查出某员工犯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对员工进行罚款,并连带处罚其部长罚款额的70%,连带处罚主管罚款额的50%;连带处罚其经理、厨师长罚款额的30%。

(3)跑单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并对管理人员实行倒扣连带。

(4)客人投诉引发的经济损失有责任人承担,并对管理人员实行顺扣连带。

第六章处罚权的划分

1、总监级以上人员及质检部人员,对下属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有直接处罚权。

2、部门部长(含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对所辖区域员工有直接处罚权。

3、各负责人可以对所辖区人员进行垂直检查,并处罚,但不准横向交叉管理、检查,更不准行使处罚权。

第七章处罚类别及条款

按相关的处罚项目分为:组织管理类;吧台管理类:团结协作类:卫生检查类:物资管理类;仪容仪表类:员工考勤类;安全类;劳动纪律类;服务规范类;用电节能降耗类;厨房出品类。

第五篇:酒店规章制度

一、吧员工作职责

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区域卫生,检查吧台所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1、开班前检查头天营业所剩酒水的数目,并根据所需及时补充货源。

2、熟悉酒吧内所有酒水的货源、牌子及产地并知其口味,懂得其储藏方式,饮用方式以及鸡尾酒的调制方法。

3、随时注意吧台内所有杯具,用具的清洁卫生,必须保证干净、无破损、无污点。

4、出品时要做到先进先出,要保证出品快速、准确、高质量。

5、吧员应与顾客积极交流并保持好良好的关系,尽量了解熟悉顾客的姓名喜好等个人信息以便更周到的为客人服务。

6、严格执行见单出货的要求,杜绝酒水出货时的差错。

7、下班前认真清点当日营业所剩酒水的数目并做好记录(盘点存货),与值班保安进行交接。

8、月底根据经营预测提出下月吧台酒水与物品的申购数量。

二、工作流程

1、准时按班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更换工装带好工作牌,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班前会.

3、清点酒水,检查制冰机制冰情况及其它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4、补充当日所需酒水及物品。

5、打扫吧台内所有清洁卫生.准备餐中相关物品。

6、接单后须仔细看单检查是否有错(包括日期、写单时间、出品名称、数量).餐中照单按时按量准确无误地出货。

7、对前台所退酒水要仔细查看,按规定在单据上签字。

8、出品茶,干果,制作果盘。

9、随时清洁酒瓶、酒杯等各种器具,使之摆放有序。空瓶、空罐,空箱应及时处理。做到台面、地面清洁.其中星期一全面打扫、整理,进行大扫除。

10、营业结束后清点水果与干果数量,及时叫第二日货。

11、营业结束后将吧台清洁卫生打扫干净;并对所剩酒水进行清点记录,锁好吧台所有酒。

三、吧台规章制度

1、吧台部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必须做到提前15分钟上岗。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吧台领班报到。

3、根据吧台工作需要,加班的吧员留下,不加班的吧员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点。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其他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吧台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特殊情况吧台长可酌情处理,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请事假1-2天的需吧台长批准,上报至行政吧台长,请事假3天以上的,经吧台长同意后必须经行政吧台长批准后方可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岗或擅离岗位,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电话请假者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的人员,经领导同意加班时间可按加班费3元/小时或计时抵工休处理。

8、吧台部门所有人员的考勤卡均在2天内由吧台长负责签卡,逾期未及时签卡的均给予额外负激励5分警告处罚,加班卡均由吧台长签卡注明具体加班时间,吧台长的考勤卡均由行政吧台长负责签卡。

9、婚假,产假、丧假按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本制度适用于吧台部门的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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