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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部的宣传工具一般不可外借,其他组织或社团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宣传部申报批准方可使用。
二、宣传部的宣传工具由宣传部人员管理,任何个人及团体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外借。
三、宣传部每周五周六为专业技能练习时间,全部成员进行宣传技能练。
四、宣传周期结束后,按时对前一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
工作有关规定:
宣传部分为部长、副部长和干事。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大致工作岗位分为:
部长负责整个部门的运转情况,确定每个学期的发展目标,在学期之初拟定计划书,在活动中起到统筹的作用,并且完成对每次活动的详细记载和整个学期资料的总结。
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日常工作,具体督促干事的工作情况,并在工作中培养干事的能力。
干事是完成具体工作的实施,可对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参与每次宣传任务的前期创意和经验总结。
宣传部的成员应具备的重要素质有:对宣传有较强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耐心,能吃苦耐劳。另外,能掌握基本常用的电脑软件,如Office,Photoshop,3dsmax等等。如果以前接触过美术绘画更好。同样也欢迎有书法功底的同学加入。总而言之,宣传部欢迎绘画、电脑、书法各方面的人才。
管理制度:
1、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2、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3、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4、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5、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6、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7、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8、凡例会及各种需要宣传部各成员出席的场合,成员必须准时参加
9、协会任何会员所发的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10、宣传海报规格:半张或整张的卡纸。
11、协会在宣传部借宣传用品必须登记清楚。除一次性的宣传品外,其他借出宣传品必须在五天内归还。
12、外借宣传品其协会务必要爱惜,严禁铺张浪费。
13.如协会其他部门将要举行大型活动,请必须在前一个月月底把下个月所需宣传品的详细清单交到宣传部。
14、出宣传板(海报)必须要保证质量,否则不允许其协会粘贴出宣传板(海报)。且落款务必正规:
15、完成宣传板(海报)后,统一交到宣传部进行登记、审查,合格后其协会才能把宣传板(海报)摆出。在展出期间有自然脱落或受到(天气)损坏必须及时补救;摆出的宣传板(海报)到期后必须收回。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11会计一A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纪律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迟到三次者算旷课,无特殊原因旷课超过三次者将影响本学期考核成绩。
2、积极配合相应学委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3、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4、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讲话,手机应该调成震动或静音。
5、有事请假者,需持班主任签字假条。
2)活动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3、由班长组织召开班会,对近期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讨论和总结。
4、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二、自习管理制度
自习的良好纪律和状态是确保广大同学学习效果效率的重要前提,所以良好的自习制度必不可少。
1、所有同学必须参加班级自习,特殊情况请与辅导员请假,班委负责点名及详细记录(迟到、早退、事假、未到)。
2、无故不上晚自习或有事未请假的均视为未到,由值班班委如实记录。
3、晚自习请假讲明请假原因及请假长度。
4、晚自习时间夏季19:20~21:30冬季19:00~21:00不能按时自习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5、自习期间希望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自觉关机及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更不要和他人讨论和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7、班会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其本学期考核成绩(需要点到的班级活动处理方式同上)。请假的同学需出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经班级辅导员批准方可请假。
8、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每周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四、班级例会制度
1、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班委例会,对班级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对班委一周工作进行总结,并为下周工作进行准备。
2、班会期间同学应保持安静,积极参与,期间若有不同意见可举手发言。
3、班会和例会由组织委员进行记录整理。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维护国家安全,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近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4月14―15日,学院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系(分院)、部门负责人,安排教职员工收看中央电视台专题节目。4月16日下午课外时间,院学生(保卫)处和团委组织院、系学生会干部对录制的专题节目在多媒体教室进行集中收看和研讨。
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由学院宣传部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学习。
三是由学生(保卫)处组织学生代表召开校园安全通报会,由学生(保卫)处负责人通报本学期以来校园学生安全工作情况,虚心听取同学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广大学生“维护国家安全,我们从建设安全校园做起”。
根据学院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下一步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将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加强教育教学等途径,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安排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内容,努力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把国家安全教育的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系列教育活动的开展,必将对促进广大师生强化国家安全认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珍惜和平环境、努力工作和学习发挥着积极作用。
托里县第三中学法制教育日活动总结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制单位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本年度,我校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学习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了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平安校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幼儿校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我们还将在宣传橱窗设立相应的栏目,向家长社会进行宣传,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围绕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引导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开展家长工作,使全校形成认真学法、严格守法的积极态度。引导教师立足本职,依法诚信,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不但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更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引导幼儿,感染家长。
二、加强思想建设
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学法、守法,做文明居民活动”。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利用业务学习、政治学习时间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宪法》、《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除利用家校联系宣传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外,还利用网络优势组织教师观看中央电视台的法制教育专题栏目《法律讲堂》的系列录像,并开展“学法、守法,从我做起”讨论会,引导教师将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生活实践相结合。让幼儿校全体教职工要学法、知法、懂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依法办事,养成守法的品质,使教职工再次觉得“安全重于泰山”,更加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使幼儿校法制教育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有效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法制教育格局。
三、进行教育实践
将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融入校本课程中,我们将粗浅的法律常识贯穿于幼儿一日教育教学活动中,各班教师结合班级学生年龄特点从幼儿生活入手,从身边入手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指导,开展“我做学法、守法小公民”活动。如:“我是安全小卫士”、“走在马路上”等主题活动,使幼儿对“法”有比较形象地认识,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并初步形成从小做起,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法制安全图片展览、法制安全讲座、防火、防震演练等形式,给学生讲解一些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常识,告诫学生做一个文明的守法者,做一个“小小法制宣传员”,教育小朋友们如何保护好自己。另外还通过学儿歌、讲故事,做游戏等多种形式,教育学生从
小爱祖国、爱家乡、遵纪守法,做懂礼貌、有道德、守纪律的好孩子;各班利用“家校联系栏”设立法律宣传驿站,创设法律宣传版块,广泛向家长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使家长进一步了解父母在教育子女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树立了正确、科学的教育观。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为构建平安、和谐校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为幼儿校开展好全面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根据我校用水、用电定额管理办法和学生公寓改革运行办法,本着节约、实效的精神,特对公寓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一)住宿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发生;
(二)住宿学生在规定住校时间内,按学校规定每人每月定额配送水电,定额范围内费用由学校承担,超额部分由学生支付,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电设施一舍一表,用水用电计量以各宿舍的表显示为准。
(四)走廊、公共厕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设备用电,公共洗刷间用水量,经核算后,由该楼住宿学生平均分摊。
(五)抄表时间在每月初进行,总表由动力中心负责抄报,分表由公寓中心负责,每月水、电表数额要按月及时公布。
(六)用水、用电超出定额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纳超额使用费用2。95元,每度电交纳超额费用0。62元(水电费交纳标准随省政府规定的数额变化而随之改变)。各宿舍学生在接到超额用水、用电收费通知单后三天内将费用交至公寓楼长办公室。
(七)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用水设施损坏而造成资源流失的,由该室学生负责。
(八)工地施工、临时接线,需用公寓水、电的,经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门和公寓中心共同负责用水、用电计量,其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使用公寓水、电资源。一经发现,加倍交纳赔偿金。
(十)每学期用水、用电节约定额使用数在20%以上的宿舍,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以此作为参加宿舍评优的一项依据。
(十一)有偷水、偷电或故意损坏用水、用电计量设备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公寓内严禁使用各种违禁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禁电器外还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十三)公寓楼长对分管楼区用水、用电负总责,凡超出本楼用水、用电定额的,由其追查超额负责人,并负责补偿超额经费。
(十四)各楼对水电计量应准确可靠,自觉接受住宿学生监督并及时答复学生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