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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的时候,他们的子女都留在家里,用自己幼稚的双肩扛下所有的责任。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些“留守学生”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留守学生”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留守生”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留守学生”关爱小组
组长:陈怀跃
副组长:孙光仕
成员:何大海蒲小平王华任志强各班班主任
二、保障留守学生入学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留守学生。
三、从初一新生开始,学校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各班有专门的留守学生名册。
四、班主任加强与留守学生的联系,每期找留守生谈话每人次二至三次;科任教师每期找所教的留守学生谈话至少每生一次。学校每半月召开一次留守生座谈会,了解“留守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五、不定期走访“留守生”监护人,同他们一道安排“留守生”假日生活。
六、通过电话、书信方式,定期与“留守生”的家长取得联系,让他们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建构“打工地和学校”远程教育网络。
七、加强“留守学生”心理疏导,开展丰富活动,让“留守学生”融入学校大家庭之中。
八、倾力帮扶贫困“留守学生”,使他们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并发挥关工委的作用,组织学校教师、社会热心人士与其结对子,实行“代理家长制”。
九、“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无论白天、晚上,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十、加强留守学生住宿管理,让监护人难以承担监护责任的“留守学生”全部在校住宿。全校所有教师对“留守生”实行责任到人,跟踪服务。
一、升降国旗时,表情庄重,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整洁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等。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起立等。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问好,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行礼,课堂上发言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时向老师、同学道别。
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坐,离家或者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碰见老、幼、病、残时,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时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八、碰见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起立并用双手接递。
十、参加集会时肃静,大会发言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道谢,观看演出、比赛时,适度鼓掌致意。
1.针对办公室所辖物品进行分类整理,入柜保存,列出物品清单并打印物品实时借出、归还记录表,并定期做物品检查、核实,保证办公室物品不丢失。
2.各部或研究生需借用办公室物品时,应首先支会办公室人员,经同意后有值班人员为其取出相应物品并做好物品借出记录(具体填入物品借出记录表内),如到期未归还相应物品直接追究第一责任人(借物品者)、第二责任人(物品借出者)。
3.针对外院人员借出本院物品同样要先支会本院办公室,经核实与本院使用无冲突情况下,同意后方可借出,并抵押相应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有效),由中介人签字并直接负责物品追还,对逾期未还者按天收取相应罚金。
4.所有办公室物品未经允许概不许私自借出或带出办公室,对物品在借出期间如有损坏要作相应或全额赔付。
1.按时到校,不迟到早退,离校后及时回家,并在来回途中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否则后果自负。
2.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3.在教室内和楼道内部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5.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6.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7.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8.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劳动就业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9.尊重教师,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0.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11.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2.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13.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坐,衣着整齐,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14.上课时不准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回答。上课时关掉移动电话。
15.保持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1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7.学员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每日填写,最后汇总,报给教务管理人员,由教务存档保留。
18.上课时间、统一组织的辅导时间和自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员所在单位需要学员回去办事的,应由单位与学校教务联系,由学校酌定。凡是单位直接找学员本人联系或招回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并按考勤规定记考。
19.学员请事假、病假、公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和交验病假条。假满后及时结假。请假程序是“先向班主任请假,按批准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准假权限:病假原则上尊重医生意见。事假、公假一天以内者,班主任有权批准;三天以内者,班主任签意见,教务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
20.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应予以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给予处分并通知单位,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但时间超过30分钟者,均按旷课一节处理。旷课累计达十节课者,令其退学,不退还其所交的所有费用。
一、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住校生管理员和生活老师管理。
二、每学期开学时住校生必须要到教导处办理住校手续。住校生每学期住宿费在开学时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缴纳。
三、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铺位。
四、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努力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个人”。
五、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内务;晚上实行晚点名,点名以后不许外出,除特殊情况(如生病等)以外;严格请假制度。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条,经当晚夜自习辅导教师(或班主任)签字,再交当晚值班领导签字,假条交到住校生管理员处备案后,才能离校。外出学生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销假登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如有需要进入宿舍时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员同意,并要进行登记。非住校生
及住校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饭、就寝上下楼道或进出寝室时,必须有秩序行走,不许喧哗、打闹、推搡、拥挤,更不得故意制造混乱。
八、为严肃校纪、校风,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作为住校生必须遵守的纪律:
1.严禁住校生在校园内打架斗殴。
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严禁住校生熄灯后在宿舍里聊天、打闹、起哄、高声喧哗和使用手电筒看书等。
4.严禁住校生抽烟、喝酒、打牌及变相赌博。
5.严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寝室。
6.严禁住校生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7.严禁住校生将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学习的书籍、图片、影碟带入学生宿舍。
8.严禁住校生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9.严禁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10.严禁住校生将各种动物带入学生宿舍。
11.严禁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1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打电子游戏机、上网吧、进舞厅等。
13.严禁在宿舍里烧煮食物,点蜡烛,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
14.严禁住校生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15.严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为发生,对有偷窃行为的严肃处理。
16.严禁住校生在就餐时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购物或其它食品。
17.严禁住校生中午休息时间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到教室及校园内从事其它活动。
以上若干条纪律,凡是住校生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第一次作训诫谈话,班级作公开检查;第二次学校纪律处分,全校公开检查,以牌告形式公布处分;第三次则取消住校生资格,不退还任何住校费用,按照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给予处分,以牌告形式公布。
九、住校生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不良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的财物保管。严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进入学生宿舍,如特殊情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十、住校生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
惯,不乱倒饭菜、不乱丢杂物、不乱购零食。室内的东西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统一摆放整齐。
十一、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干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情况给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得分高的寝室月末将给予“文明寝室”称号,发给奖状。对个人将评出“文明个人”,给予奖励。每周每天进行内务检查评比制度,获胜者给予荣誉称号及发给奖品。期末进行总评,得分高的寝室将给予“优胜寝室”称号,发给奖状、锦旗。对个人将评出“文明先进个人”,发给奖状、奖品。
十二、住校生应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时应按价赔偿,有故意损坏的除按照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同时也按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为严肃纪律对有违反就寝纪律的住校生,给予批评、教育,写检查,累计达三次的,取消住校资格且不退还住宿费。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