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公寓管理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公寓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服务中心根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公寓服务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学生要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与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毕业生将个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宿舍反馈单上签字后完成退宿。
(3)学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由该宿舍全体同学均摊。
(4)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5)为了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6)其它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转学、退学、参军、出国、国内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须在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经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楼开、关门时间: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员值班制度;
3、来访亲友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许可后在公寓会客室接待;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公寓;维修人员在本楼楼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4、在规定的上课期间,楼长要逐个对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每日将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登记上报;
5、宿舍内除学生个人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具、书籍文具外,其它财物分别存入银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和剩饭菜。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
2、学生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传播疾病。
4、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壁纸、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和启事等,宿舍只可简单装饰,不得装修。
5、公寓公共卫生由清洁员每天打扫两次,清扫卫生间时学生要主动配合。
6、保持室内清洁,自觉整理内务,不得在宿舍内挂围帘、挂吊床和铺泡沫地垫。值日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按卫生考核标准清扫室内卫生。
7、每月进行安全卫生优秀宿舍评比活动,对优秀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四、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请举报,公寓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并替举报人保密。
1、在楼内、宿舍中有异常情况,并感觉有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例如: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物品。
2、在宿舍内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楼内有推销、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的。
4、宿舍内使用违章违纪用品的,如;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毯等。
5、有学生在宿舍及楼道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有偷电、破坏电气、消防等公共设施行为的。
6、在宿舍内吸烟、从宿舍窗户往外扔东西、攀爬阳台的。
7、在床上安防电源插座,在台灯、电脑等电器上覆盖衣服、报纸、书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程序
1、没收物品:
(1)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禁物品,如赌ju、非法宣传品等,楼管将没收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口头教育,
(2)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自担后果。
(3)态度恶劣、不服管理者,报请相关部门全院通报批评。
2、暂扣物品:
(1)暂扣物品包括: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违规电器包括:带电空载充电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棒、电热水壶、电磁炉、电热丝炉、洗衣机、小型甩干机、电饭锅、电煮锅、电熨斗、电手炉、电暖气、转换插座、暖宝宝、挂烫机、豆浆机、饮水机、蒸蛋机、煎饼机、咖啡机、迷你冰箱、电吹风、电夹板、卷发器等电器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蜡烛、酒精、液化石油气、酒精炉、液化灶等。
(2)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楼管将查扣违规物品,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3)对于想取回暂扣违规物品的学生,可在学期末按流程办理手续。先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处分,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等事故,自愿承担责任。检查需由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后交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4)将签完字的检查交给公寓服务中心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将暂扣物品归还学生。
3、收缴动物:
查房过程中,在公寓宿舍内发现饲养动物的,对动物进行收缴,遣送放生处理;对饲养人通报相关院(系)处理。
4、处理物品:
(1)查房过程中发现经营性商品、酒精类饮品、围帘、吊床和泡沫地垫等违规物品时,限期一周内由学生自行处理,同时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如再次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2)限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务中心查扣。对查扣的物品,两天内无人认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一、学生公寓是学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保持公寓楼整洁、创建文明、整洁寝室是全体学生的责任,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参加爱国、爱校卫生活动和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每幢公寓楼配有清洁工,负责公寓楼内、寝室门外的公共部位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保持无积灰、无蛛网,无积水、无堵塞、无污垢、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张贴乱涂痕迹,门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寝室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的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门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无蛛网。
四、各寝室值日人员,必须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公寓楼,每天定时把袋装垃圾放在公寓楼外固定的垃圾收集点。
五、寝室成员负责门外两边中线范围墙壁洁净,无污迹、不乱倒垃圾、污水、剩饭菜,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屑,不在墙上、门上乱张贴涂写,不在公寓楼内焚烧杂物,不向窗外抛废弃物,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
六、寝室卫生由公寓管理员负责检查,对本楼各寝室进行检查,每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的主要内容:地面、床底、蚊帐、门窗是否干净;床铺、桌面是否整洁;书架、箱架是否整齐;寝室布置是否规范。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书面通知其寝室,限期改正,对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通报所在分院(系),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1、本着全心全意为学生热情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以'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宗旨,结合公寓'六进'工作,在后勤集团总公司及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心,全面掌握本楼学生的住宿情况,负责本楼的管理、服务、安全工作,处理本楼的日常事务,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除做好自身工作外,对安全值班员,清洁员的工作进行认证考勤、考核、检查、督促、评估,对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无故旷工,不守纪律,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批评教育并上报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对屡次违反劳动纪律的,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主任报告,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3、每天要对公共区域卫生检查2次以上,与值班员、清洁员共同检查宿舍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监督楼内卫生及保洁工作,巡查安全情况,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对违反校规或不遵守宿舍管理者,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汇报,同时通知有关二级学院或辅导员。
4、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及二级分院汇报,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5、经常检查学生宿舍家具、水、电、暖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关闭水龙头、电灯,节约用水、用电,发现失灵、损坏的设施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小的维修做到及时,大的维修要及时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反映,并协助及时解决处理。
6、每天察看值班纪录、维修记录、大件物品登记记录及会客登记本,对值班员、清洁员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处理或向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汇报。发现有私调宿舍的学生,要责令其搬回原宿舍。对外来人员要认真核对证件,做好登记,问清原由。
7、每天有重点的检查学生宿舍卫生情况,教育并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发现违章使用电器,床上挂帘等情况,要坚决予以没收,并对使用者进行批评教育。
8、管理好值班室的各种公共物品,并负责检查值班室的卫生、安全,禁止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值班员干私活,看电视、看书、报等现象。
9、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虚心听取学生意见或建议,研究改进管理工作,并提出好的改革建议,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0、每月对本区各楼范围内值班员、清洁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勤、评估,并上报公寓管理与服务中心办公室,各楼值班记录本每月交旧领新。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
2011-2012学第一学期工作计划
本学期,宿管中心在学院总务处领导下,在学生处指导和各系积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学生”为工作宗旨,努力提高中心员工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各部门抓好学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学院“三大工程”和“强本争硕”战略目标,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文明寝室。特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职工服务意识
认真总结上学期工作,继承好的工作传统和思想,学习其他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积极改进工作办法,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推进宿管中心各项管理服务工作。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宿管中心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展现宿管人员风采,扎实开展各项宿管工作。坚持每周二下午召开中心工作例会,组织职工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提升职工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制度,落实工作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职工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中心职工上下班考勤管理,实现管理人员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各公寓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楼栋巡查和寝室安全隐患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楼栋存在的问题,做好本楼栋值班员和保洁员的管理工作。
(二)精心准备,抓好学生寝室搬迁工作
根据上学期学院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寝室财产修缮验收工作,配备必要
学习生活设备,做好10级学生寝室搬迁准备工作,有计划迎接2563名10级学生从两个分院搬入本部。充分利用学院寝室资源,做好09级84名中期选拔学生寝室安排和接待工作。
(三)坚持不懈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坚持按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相关要求,认真落实中心创建实施方案,加强各公寓值班室、办公室、楼道卫生清扫力度,做好中心卫生区域的日常维护工作。积极配合各系抓好学生文明寝室达标工作,全面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积极配合,抓好学生养成教育
在学生处指导下,主动与各系沟通,尤其是要与各系政治辅导员建立学生信息联络工作,积极配合班主任、政治辅导员抓好学生寝室内务整理工作,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同时,为学生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本学期,为了给各系创建寝室管理平台,计划对寝室卫生检查管理和文明寝室评比工作进行改革,让系部全面了解学生寝室状况,从而有效开展寝室管理工作。
(五)加强管理,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积极配合学院团委抓好学生宿管委管理指导工作,力争对学生宿管委进行更名,理顺管理体制,扩展学生工作空间。加强学生宿管干部培训工作,加强干部间的相互交流,努力拓展干部素质。积极组织招聘宿管委新成员,抓好宿管委新干部培训工作,使学生宿管工作不脱节。
(六)加强公寓文化建设,提高公寓文化品位
以学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以五号公寓为样板,抓好公寓楼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为热烈欢迎2010级和09级中选学生,计划在9月份举办一次篮球友谊赛;为丰富大学生寝室文化生活,计划在10月份开展有特色的寝室文化活动月系列活动。充分利用各公寓电子屏幕,做到每天更新宣传内容,倡导学生积极行动,努力创建文明寝室,争做文明大学生。
(七)加大管理力度,杜绝公寓安全事故
由于本学期进入冬季,部分学生可能通过各种途径违规用电,容易引发公寓安全事故。因此,中心计划充分利用各公寓橱窗和外墙,加强学生消防意识宣传,让学生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同时,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检查力度,提高人防、技防能力,排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搞好公寓安全工作,使学生公寓真正成为大学生之家,从而创和谐平安公寓。增强值班力度和夜班巡逻力度,保障各公寓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八)加强公寓矿泉水管理
按合同要求,代表总务处加强对进入学生公寓的“****”矿泉水的监督管理。做好矿泉水质量和数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厂商要定期向中心上交矿泉水出厂检验报告,确保学生公寓矿泉水的质量和数量,坚决杜绝不合格矿泉水、断水等现象在学生公寓发生。加强对送水人员的指导工作,要求送水人员要送水及时,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九)加强财产修缮,确保学生学习生活
加强学生公寓财产的日常修缮工作,坚持学生报修和管理人员检查报修相结合,要求学生寝室财产报修要到公寓值班室进行登记,楼栋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公寓维修登记情况,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维修,同时,做好公寓维修回访工作,确保学生学习生活不受影响。
(十)抓好宿管宣传工作,努力办好《宿管工作简报》
为了使学院领导、各学生工作职能处室、各系部、各分院及时掌握了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动态。同时,通过宣传宿管工作,号召所有学生要正确定位,积极充当主人翁角色,努力创建文明寝室。本学期,中心将集中力量进一步提高《宿管工作简报》质量,加强简报内容的采集和编辑工作,对宿管中心、学生宿管委工作动态、系部下寝室、公寓先进典型和公寓文明行为等情况进行全面通报,让全院师生及时了解宿管工作情况。
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一、岗位设置
(一)公寓楼岗位
1、学生楼长:1名/楼
2、组长:纪检组长1名/楼;卫生组长1名/楼;楼务组长1名/楼
3、成员:纪检组6名/楼卫生组9名/楼(4人/间为6名/楼)楼务组4名/楼
(二)其它岗位
1、维修协助员8名
2、办公管理员4名
二、助学金基本金额:
1、学生楼长:180元/月
2、组长:120元/月
3、成员:按学校规定
4、其他人员:按学校规定
三、人员产生办法:
1、所有人员必须符合我校对勤工助学人员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2、勤工助学人员产生由楼长推荐和学生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按1:1.5的比例进行推选;
3、学生楼长从勤工助学人员中采用竞选的模式由公寓中心负责进行公开招聘;
4、所有人员必须通过学校统一审核,由公寓中心各公寓楼负责聘用;
5、使用人数由公寓中心具体分配到各楼;
四、管理模式:
学生公寓中心有一名主任兼职从事公寓中心勤工助学学生的综合管理与教育,各楼勤工助学人员由楼长按中心统一要求进行考核与管理。学生自管会勤工助学部负责对全体勤工助学人员的监督与抽查。公寓中心负责全体勤工助学人员的考核和勤工助学金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宿舍分配对象、申请程序
(一)入住对象:本校招聘的教职工及教育局安排的人员,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二)入住者的房间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如需调换房间,须向总务处申请,征得总务处同意方可调换,其他空房间不准擅自占用。
第三条宿舍实行有偿入住方式进行管理
(一)凡入住房间内的水电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每间每月收取84元的房租,水费每吨1.33元,电费每度0.62元,住宿教职工需按时缴纳房租及水电费;
(二)入住人员请自觉爱护房间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有维修情况,请联系后勤部周电工。
第四条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片,须经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防止财产被盗等盗窃事故发生。
第五条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画。
第六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第八条规范宿舍楼用水、用电行为,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
第九条凡入住宿舍楼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第十条教职员工要按时就寝。为保证员工正常有序开展工作,防止盗窃事件发生,入住者不得随便携带非直属人员入校,晚上外出要在12:00前回校,12:00后大门将关闭,门卫将不再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因调动、辞职等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住教职员工的居住质量,宿舍内水电及生活设施齐备,公寓内安排宿管员进行管理,走道、楼梯等公共区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打扫卫生。
第十三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总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