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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规章制度(推荐5篇)

2022-06-19 22: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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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艺术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认真宣传贯彻社区的文化艺术和为人民服务的方针政策。挖掘整理、吸收传承、创新发展、弘扬民族文化艺术,用艺术促进建设和谐文明健康科学的社区文化而努力。

第二条艺术团以演出民族秧歌、民族腰鼓、民族乐器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多种形式,促进社区团结和谐,积极参与社区各类文化艺术竞赛活动和社区演出活动。

第三条推行爱好民族文化艺术人员自我投入,自我扶持,自觉受约,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实行制度管理。

第四条努力发现和引导爱好民间艺术的人员,参与民间艺术的表演和创作。逐步壮大和发展艺术团的成员,向高水准、精演艺的专业化方向奋斗。创建民众喜爱的民间团队。

第五条艺术团成员自备演出乐器和服装。

组织机构

第一条艺术团设艺术团负责人、艺术团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行使对艺术团成员的录用、除名。

第二条艺术团设团长一人,设副团长两至三人。由团长提名选举产生艺术总监两人,设各职能组合,各组合由团长指定负者人。

第三条艺术团的日常活动和各种创作演出等业务,均由团长全权负责。团长不在时由副团长行使团长权利。

第四条艺术团的团长、副团长、从副团长至团员十日不能正常参加业余排练,和不能参加社区正常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出要及时补换。团员退出提前二十天申请。

第五条艺术团成员在艺术团活动中,和在艺术团内外有故意影响团队言行、搞分裂、打人骂人等行为,团管理委员会有权清退。

第二篇:艺术团后勤管理制度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艺术团后勤管理制度

总则

1。 为使艺术团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训练环境,不断提高艺术团的实力,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主要包括,场地运用、物品管理、卫生管理、财务管理等。

3。 艺术团的所有后勤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一、物品管理

1。发给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放日期、物品名称、有无破损等。由个人保管的物品不得擅自借用他人,不得损破遗失。

2。艺术团固定资产系指各种乐器、服装、道具,装饰品、化妆品、音响设备、书籍和乐谱资料以及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由艺术团后勤组统一注册管理,各队有实际需要使用时借用,必须提前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用完交还艺术团组织部统一管理。

3。公共或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出现损坏或遗失,当事人应及时如实向团长报告,并说明情况,不得隐瞒不报。如有隐瞒不报者,一切后果自负,并进行相应赔偿。

4。艺术团物品出现损坏,属正常磨损或无法预防的直接报备由艺术团后

勤部负责修理,属人为使用不当、保管不善的由使用或保管人负责修理,无

法修理的应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5。艺术团物品出现遗失,属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由本人赔偿其部分或全部

损失,属后勤部保管的由保管人或后勤部赔偿其部分或全部损失

6。各队每学期对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的情况做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

果必须记入物品管理薄并上报艺术团办公室。

7。 本团乐器、道具、服装由艺术团办公室统一管理,每月清点一次,乐

器、服装的出借须经团长批准,如不守纪,严格处理,期末要将所有资产

清查登记并上报院团委,若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直接负责人赔偿。 二、场地管理

为了让大学生艺术团排练场地使用更加合理和规范化,并保*艺术团各项排练活动正常开展,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艺术团排练场地适用于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场地钥匙由专人保管,根据训练时间开关门,并做好场地的保洁工作,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2、大学生艺术团排练场地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22,30,其他时间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3、在排练场内,须举止文明,衣着整洁,不得喧哗吵闹,寻畔滋事,排练人员必须穿排练专用鞋入内,如有穿皮鞋、高跟鞋、硬底鞋者,严禁进入。

4、不得擅自挪用、外借或带出排练场内物品,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使用者负责赔偿。

5、排练人员应爱护排练场地设施,不得乱涂、乱刻、乱贴。使用结束后,必须检查物品设备,自觉把垃圾带走,在离开时要将门窗关好、锁好,要将电灯、电源关好,向管理人员交接完毕后才可离开。

6、严禁携带食品进入排练场地,不得在室内吸*喝酒,吐痰,乱扔废弃物或从事与排练无关的事,不得无故占用排练场地,私配钥匙,非排练人员不得进入排练场地。

7、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严禁在排练场地内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和蜡烛等易燃物品。

8、如有违返上述规定并造成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将依据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三、卫生安排

1。团员排练时要爱惜教室公物、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2排练时,需保持场地卫生。场地卫生由每次训练的分队进行清理,人员由每个小队的队长进行安排,艺术团负责人将不定时进行抽查。

3。卫生检查由团委学生会在每次排练后进行检查并进行评分。 四、财务管理

1。服装和道具的进购。需进购服装和道具,负责人先做好询价工作,然后将购服装和道具申请单和价格表交给艺术团团长,由团长向团委老师进行审批后购置,服装和道具采购负责人做好清点工作,并在进货清单及发

采用 票上签字。有质量问题的服装和道具不得

2。办公用品由相关负责人列好清单,做好预算,然后将表格交给团长,由团长安排办公室人员进行采购。

3。 乐器及其附件、书籍和乐谱的补充要由各队队长写好申请,注明原因,递交至办公室,由团长审核后在进行购置,购置时注意产品质量等问题,如途中出现问题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五、演出相关

1。后勤人员负责演出道具的摆放和搬运。

2。后勤人员需要负责好舞蹈装饰、后台ppt、灯光以及动画效果的播放。并负责相关节目人员所可能遇到的各种实物。

3。演出结束后服装以及道具的收集也由后勤人员负责,要做好当场清点完毕,结束后并摆放在相应的储物柜中。

4。演出完毕后相关的场地清扫工作由后勤人员组织每一位艺术团的成员,分工合作,进行场地的打扫。并由团长检查完后集体离场。 六、档案管理

1。 凡艺术团正式队员,每人得由艺术团统一发放的队员*,队员*上的队员编号将根据下列要求编制,

(1)队员编号共计9位数字

(2)队员编号的第一位数字为团队代码,1。器乐队,2。主持队,3。舞蹈队,4。合唱队,5。诗歌朗诵队

(3)队员编号的第二位至第七位为队员入队时间代码,例如201103表示该队员于2011年3月成为艺术团正式队员

(4)队员编号第八位至第九位为该队员在本人所属团队中的编号,例如120110509表示该队员为管乐队2011年5月招收的第9位新队员

(5)队员编号由文艺部?艺术团进行统一编制

2。艺术团每位队员的队员编号都是唯一的,若队员退团,必须交还队员*,其队员编号自动失效。

3。艺术团招纳的新队员,在正式成为艺术团成员后的一周内由人事部发放队员*并进行首次注册。

4。队员*遗失后,应立即通知本队队长,为其上报后补办队员*。

5。队员*是艺术团成员的身份的重要凭*,每学期按时注册是参加艺术团时间上的重要*,队员必须妥善保管。

6。凡各队有新队员加入应立即填写[艺术团新队员表",经考核合格成为正式队员后,由相关人员完成队员*的填写与编写,同时建立该队员电子档案,新队员*经注册后发放到新队员手中,由队员自行保管。

7。队员的电子档案应包括队员的姓名、所属队、学院、班级、联系方式、队员编号等基本资料和该队员的奖惩记录。办公室应妥善保管队员的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根据各队队员的招收和退队及时做好档案内容的调整,每3个月进行一次档案整理,

8。若同一人加入不同团队,可根据本人意愿与各团队的实际情况分别申领多个团员*及多个团员编号,建立多个队员电子档案。

9。每次各个分队进行一次活动后都由各个队队长交一份电子档的活动记录和一份活动总结,并交由办公室保管备档,并保*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整理。 第七章 附 则

1。本制度由学生会文艺部拟订,经院团委核准后公布实施。

2。原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

3。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大学规章制度

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篇1:学院制度汇编】

学院制度汇编

目录

党群工作类

一、党务综合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试行) 2.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委工作细则(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保密工作制度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公文处理规定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制度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

二、组织宣传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办法

2.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

4.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

5.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6.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7.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工作细则

8.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

9.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试行)

1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1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外宣传实施奖励的规定 1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宣传管理规定 1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管理规定

三、纪检监察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办法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党风廉政谈话的暂行规定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规定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禁止私设“小金库”的若干规定

四、群团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工会教职工福利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管理条例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入党制度

五、统战工作

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意见

六、离退休工作

1.中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离退休管理工作的几点规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行政管理类

一、行政综合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工作制度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统计工作制度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制度

二、教学管理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讨论稿)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内实验实训室管理条例(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院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规定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稿)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医卫类学生实习管理意见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罚办法

三、学生工作

1.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决定

2.湘潭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聘任及考核办法(试行)

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4.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5.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6.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

行)

7.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

8.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条例 9.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 10.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

四、人事工作

【篇2:学校规章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学校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一. 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

1、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3、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考试管理实施细则 4、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课堂守则

5、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业余、函授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考核工作条例

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表彰办法

1、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

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课程补考及重修的实施细则 3、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评选学习优秀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暂行规定

1、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2、广州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

二. 学校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 部门职责

工会职责

财务室职责

教务处职责

总务处职责

招生部职责

教学部职责

教务部职责

信息部职责

教学课组职责

岗位职责

校长职责

副校长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教导主任职责 总务主任职责

各部门主管职责

课组长职责

教师职责

班主任职责

会计职责

计算机设备管理员职责

保管员岗位职责

档案管理员职责

教务(学)员职责

招生工作人员职责

保洁员职责

炊事员职责

门卫职责

水电工职责 三. 学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 行政值周

教师值日

安全卫生设备检查

各项应急预案

日常工作要求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教职工考勤管理

报名咨询处礼仪规范

窗口工作人员礼貌用语

来电来访人员登记回访

首问负责

限时办结

办公管理

档案管理

教师招聘录用

兼职教师管理

薪酬管理

教育培训

教职工评优

绩效考核

专项激励

课堂教学

教学常规

调停课管理

教育质量考核

考场管理规定 监考规定

班级管理

学生考勤

学生评优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学风建设

学生守则

课堂守则

安全管理制度 四. 学校设备与设施管理(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 教材教具管理

教学楼(教室)管理

计算机机房管理

图书资料室管理

档案管理

教务处管理

办公室管理

会议室管理

文印室管理

五. 后勤服务管理(红色字体标注项为补充) 后勤服务公约

后勤管理制度

【篇3:规章制度汇编目录】

第一篇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管理资料汇编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规则

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国防科技大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国防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员实验规则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第二篇

2008年版航空航天学院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化学实验室专职人员岗位职责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化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的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工作档案管理及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实验教师职责

化学实验室主任职责

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方法 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化学实验室安全“四防”措施

第三篇

2010年版理学院生化系实验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人员管理

化学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实验课程责任教员职责

实验指导教员职责

实验保障技术人员职责

学员实验守则

第二部分 实验室管理

实验器材账目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化学实验室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方法 仓库出入库制度

化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耐用品的管理办法 实验器材借用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第三部分 安全管理

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药品管理办法 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措施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资料汇编

目录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 实验室安全工作守则规则 实验室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国防科技大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国防科技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实验室管理规则

学员实验规则

国防科技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第四篇:大学生联合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绥化学院大学生联合会规章制度

绥化学院大学生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

目录

1.大学生联合会成员考核制度..........................(1)

2.大学生联合会成员请假制度..........................(2)

3.大学生联合会成员奖惩制度..........................(3)

4.大学生联合会人员管理............................(4)

5.大学生联合会报销制度............................(5)

一、大学生联合会成员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大学生联合会内部建设,增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最大限度的调动各部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出各部门成员的工作热情,以此提高大学生联合会整体的工作效率,营造一个共励共进的工作氛围,从而树立一个良好的学生会形象,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特制定《绥化学院大学生联合会成员考核制度》,望各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并贯彻执行。 考核说明:

(一)、大学生联合会成员考核采取积分制,值班分数为20分,基本工作分数为80分。

(二)、考核对象为大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部员考核、部长考核、部门考核。 考核规则:

一、学生会成员考核

1、日常签到:部长无故缺勤者一次扣5分,请假扣2分,代签或补签者发现一次扣10分。 部员无故缺勤者一次扣3分,代签或补签者发现一次扣5分,代签者双方各扣5分并通报批评(因活动值班而影响日常签到者当天对其不做考核)。

2、日常值班:部长无故缺勤者一次扣5分,请假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则按缺勤处理。部员无故缺勤者一次扣3分,请假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

15分钟则按缺勤处理。

3、部长例会:部长无故缺会者一次扣5分,请假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3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则按缺会处理。(部长若请假需征得主席团同意)。

4、日常工作:部长没有认真组织所在部门工作扣5分,对推辞或拒绝参加学生会各项工作不履行工作职责者扣10分。主席团成员不按时落实团委老师下发工作扣10分,经催促后仍不按时完成工作者扣20分。

5、仪容仪表:各部门部长应做好带头作用,工作时需着装整齐、行为的体、不得穿拖鞋(包括凉拖),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戴耳钉,女生不得穿超短裙,露脐露背装等) 违视者其情节轻重扣除个人5—10分。

6、礼仪问题:在工作时对待老师、同学文明礼貌,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处理问题,不得出现语言摩擦及冲突情况 (视情节扣除个人5—10分,部门1-5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给与辞退处理)。

7、值班纪律:在办公室值班室禁止大声喧哗不得打扰其他人办公不得在办公室吸烟,喝酒,不得在办公室做不文明行为,不得破坏办公用具及其他用品。

注:若日常值班被安排其他工作导致无法按时值班或需要提前离开时需先向带班部长或办公室带班人员说明情况方可离去,若活动值班与日常值班冲突时以活动值班为主。以上所有涉及干事请假,须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否则不予认可,部门内部若有人事变动应及时向

办公室说明情况以免影响部门考核成绩。

二、部门考核

1、部门考核主要以部长和部员的考核为基准,参考部长和部员的表现来评定部门的发展。

2、各部门对办公室的日常打扫一次不来者扣5分。

3、在全体例会等各种大型会议上各部门对会场秩序和纪律的保持造成一定的影响的给予扣3-5分的处理。

4、各部门不能按时履行主席团的安排以及办公室的通知发现一次扣3分。

5、在各项活动中要各部门部长及部员要积极配合,互相帮助积极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不执行者扣3分。

6、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会议记录应按时上交,秘书部下达通知后应于两日上交不得逾期。

7、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造成极大影响者扣除部门10分。

8、各部门工作人员需履行主席团下达的命令,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扣5分,对妨碍处理处罚工作人员者扣5分。

二、大学生联合会成员请假制度

为方便校大学生联合会成员在工作的同时能够更好的及时处理学习和生活上面的事情和问题,体现出学生会人性化的管理理念,特制定《大学生联合会成员请假制度》,望各部能够积极配合并贯彻执行。

1、日常签到:若因临时加课或有事不能参加某天签到,需部员向部长请假说明缘由;若因长期加课无法参加某天的签到,需由部长向纪检部说明情况;每个部门每名部员每周只能请三次假,即请假超过三次的均按缺勤处理,请假在三次之内的不予扣分,若遇特殊情况如考试、大型活动、外出实践等需集体请假的时情况而定不予扣分。

2、日常值班及活动值班:被安排值班的同学需在值班时间开始之前到达办公室签到进行日常值班,若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值班者需找本需要在值班之前向部长说明情况,并在当天截至晚上签到之前补交由部长签字的假条,在不交假条的情况下不参加值班,视为无故缺勤。

3、请假条需提前或当天交到纪检部,过后概不受理。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本部门部长请假后,由该部部长向纪检部说明情况,经同意后视为请假并将假条随后补交到纪检部。

4、各部门副部长、部长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由主席团签字并交给纪检部处方可生效。

为体现大学生联合会的人性化管理和保证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特制定《大学生联合会成员代班制度》,以处理一些突发事件使得学生会成员不再手忙脚乱,具体细则如下:

一、代班制度:

如值班人员出现临时加课或其他事务与值班时间冲突的情况,可以实行临时代班制度。

二、实施步骤:

1、提前联系办公室带班人员,告知其不能正常参加值班原因;

2、自行联系本部门合适人选代为值班;

3、如果确定本部门内无合适代班人员,亦可联系其他部门人员,协调代班;

4、将既定的代班人员部门、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值班前反馈至办公室即可。

三、注意事项:

1、本代班制度包括日常值班代班以及活动值班代班;

2、签到:在工作开始前工作人员需找到办公室的带班人员进行签到,若帮人带班需在签到表上姓名一栏签署代班人员姓名,并在备注栏标注所替人员姓名即可;

3、代班人员需替原值班人员完成工作任务,一切考核(包括迟到、早退以及工作表现)均针对代班人员本人进行;

4、代班人员须是大学生联合会内部人员。

三、大学生联合会成员奖惩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规范学生干部的行为举止,塑造学生会的整体形象,并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持大学生联合会的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特制定《大学生联合会成员奖惩制度》,大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应积极配合并切实的贯彻执行。

1、活动值班能够按时到场并且表现积极者可根据具体表现酌情加3-5分,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需找本部同事或者学生会成员代替值班,无故不参加值班且没有替代人员者扣5分。遇特殊情况不能到者,按请假制度实行。

2、在活动值班中表现不积极或因为个人原因拖延活动进程、影响活动进展、导致活动无法正常开展者可视情况而定给予扣3-5分的处分。

3、在活动中因个人原因给大学生联合会造成较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

10、20分不等。

4、私下里诋毁大学生联合会、传播不良信息以及做出不利于大学生联合会建设和发展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扣除20分、警告、清退处分。

5、对学生会的建议被采纳的一次加5分。

6、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主席团或部长表彰的一次加3分。

7、正义行为受到表彰的加10分。

8、对学生会成员有在学习方面不努力学习,由平时出现翘课,迟到、早退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的扣10分。

9、生活方面学生会成有出现夜不归寝及晚归寝情况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10分。

10、不爱护学生会共有财产、从资产管理处借出资产不及时退还者扣10分。

11.若在工作中出现以上没有提到的情况则由主席团做出相应的加扣分决定。

12、一学期内获院级以上奖学金、荣誉证书奖项者,视其获得荣誉情况可获得相应加分。若部门人员获奖人数达30%—50%,该部门给予加分。若通过人数占部门本学期参加考试人数的50%以上,该部门给予加分,四级通过的成员及该部门每学期给予加分奖励,从通过学期开始算起。

13、各部门成员中个人月考核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者,按一定的比例以红榜公示进行表扬,并对其以示鼓励。

14、月考核中部门总分排前三名的由主席团对其提出表扬并对部门中的每个部长以示鼓励。

15、各部门成员中个人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被列入观察名单,观察名单将以A4纸白榜形式予以公示,连续两个月被列入观察名单者,由纪检部递交主席团经审批后予以清退。

16、各部门成员中个人月考核成绩低于45分(含45分)者由办公室将名单递交主席团经审批后予以清退。

附则:

1、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审核。

2、考核结果由纪检整理上报给主席团并在部长会上向各位部长公示结果,公开接受主席团和各位部长的监督。

3、学生会全体成员需遵循本制度并严格执行。

4、部内成员积分将纳入部门整体积分内。

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6、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所有。

四、大学生联合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大学生联合会内部建设,增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最大限度的调动各部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出各部门成员的工作热情,以此提高大学生联合会整体的工作效率,营造一个共励共进的工作氛围,从而树立一个良好的大学生联合会形象,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特制定人员管理制度 具体准则:

第一条 学生全体成员必须遵守大学生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 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学生会形象声誉或破坏大学生联合会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 通过发挥全体学生会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学生会成员的技能、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大学生联合会的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和提高大学生联合会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第四条 提倡全体学生会成员努力学习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学生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人员队伍。

第五条 鼓励学生会成员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 为学生会成员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大学生联合会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 大学生联合会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学生会成员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维护学生会纪律,对任何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九条 学生会成员需爱护所有公共设施和共有财产,做到不浪费、不破坏、不遗失、及时还,每月月末由资产管理部负责上报资产使用情况表,确保资产的长期使用性。

五、大学生联合会报销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举办活动前,根据活动计划书,本着节约务实、具体详尽的原则编制预算申请。申请表需写明事由及金额,交至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之后报送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主席团上报团委老师签字。报销一切流程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人不得不经申请自行购置物品报销,且报销人必须是主席团成员,否则一切开支不予报销。 第二条 所有购置物品必须到指定正规发票地点开具,发票必须是财政或税务的正规票据(有财政局或税务局监制章)。其中,特殊报销事项如下:

1.所有打印、复印事项均到机关办公楼印务中心打印,打印之前上交打印申请表交至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递交主席团,由团委老师签字盖章之后带到印务中心打印。包括复印值班表、名单、座次表、节目单等。

2.如需购置证书、订书器、签字笔等办公文化用品,需到红霞小商品购置,程序同上。

3.所有路费均报销公交车费,打车费用不予报销。 4.所有未经申请自行购置的物品均不予报销。

5.所有未经团委老师签字自行去印务中心复印、打印和到红霞小商品购置物品的均视为个人行为,需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制裁。

第三条 发票必须是国税或地税的一种。

第四条 发票上的金额若有大小写,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且金额不得涂改。

第五条 发票正面不得有任何字迹,不得涂改、挖洞。 第六条 发票上报时需附上申请表及报销人个人信息单。

2014

14年10月

团委助理:刘德康

第五篇:艺术团规章制度

为严肃团风与活动纪律,进一步完善管理秩序,建立良好的团风,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加强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包括:会议、训练及要求各团员参加的相关活动。

2.各队建立记录薄,各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及活动情况。

3.各项活动一般不准请假,如果实在有事,请假者须向相关负责人提交正式请假条,假条由相关负责人及主管副团长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如果没有正式假条或未经签字,则请假一律无效。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三次者,迟到超过三次者,旷会超过三次者分别予以警告甚至清退。(附:标准请假条格式)

4.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制度,一学期有严重违反该制度者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5.每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证的注册,由办公室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本着公平公正的精神,按错误性质和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奖惩制度

1.凡入团满三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的评优评奖,院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人数的相关比例。

2.艺术团团长、副团、各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学生手册来加分,其他团员根据参加活动情况及获奖情况酌情加分。

3.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院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4.艺术团建立社团活动记录档案,对活动参加情况和其他方面的表现予以记载,团内要严格考勤制度,积累考评结果,进行年终分队及个人总评,每学年末评出优秀团员,优秀分队长,优秀艺术分队,考评成绩较差成员可是程度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凡因个人表现影响整体任务完成或对学校、艺术团形象造成损害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入团不超过三个月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三、管理制度

1天使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必须对艺术团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并与四位副团共同参与团内事务的重大决策

2.副团长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各项工作,参与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对日常事务进行统筹规划。

3.各组负责人负责统一安排本组的工作,并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向分管副团长汇报工作。

4.每半个月由团长副团组织召开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各组组长副组长都务必到场,对近期活动进行总结,并商讨有关艺术团的相关事宜。

5.每个月由团长副团召开一次全体团员会议,增进各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由各组负责人商讨制定近期的节目训练安排。

6.每个月各组负责人交一份书面总结,对本月该组进行得活动、计划、得失及训练情况进行说明交与办公室收集存档。

四、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成员了解并报告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及重点解决得问题。

2.各队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计划,计划要让全体队员都知道,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需要得到的帮助和支持。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对应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团委。总结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5.艺术团每周一举行一次全体负责人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会议,每星期召开完例会随机抽取一个组(或排个表)去看他们的节目(已成形的节目),以便随时了解训练情况。

五、纪律与要求

1.按时参加艺术团的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负责人请假。

2.服从组长、团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实践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是按实集合、化妆、上场。

4.各团员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5.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的对待训练和演出。

6.维护艺术团荣誉。

7.本规定解释权归河南职工医学院天使艺术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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