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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合集)

2022-06-19 2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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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小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一、管理老师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教具。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按照学生作业统计表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辅导计划。

2、负责搞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提醒学生增减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

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半十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托管班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3、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下班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博睿尼教育托管班管理流程

一、学生放学后,托管班老师到学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学生,并带学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短信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请家长放心。

三、老师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并核对学生记事本,检查作业完成情况。

四、指导学生修改作业中的错误内容,加强对易错知识点的认识。

五、带领学生复习当天所学内容,根据学校老师安排,有计划的预习新课。

六、托管过程中,教师严格纠正学生的错误坐姿、书写、用眼方式等。

七、学生在大厅或c1教师里游戏、背诵。

九、家长签字,接走孩子。

写给小朋友

一、按时完成作业

二、温习学过的知识,及时预习新知识

三、正确的坐姿和用眼对我们有很多益处

四、保持安静,不要打扰其他小朋友做作业

五、保持教室内卫生,请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七、常运动,运动才能保持强健的体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内打闹,不要乱跑,乱跳

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十、相互帮助,与人为善

第二篇:兰州市中小学生伤害预防和处理条例新解读

兰州市中小学生伤害预防和处理条例新解读

2016年3月28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兰州市政府法制办对《兰州市中小学生伤害预防和处理条例(送审稿)》进行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5月1日前反馈自己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zsfzbfgc@163.com。

学校向学生提供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要担责

根据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在4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派人指导、协助事故处理。学校因管理不到位等十二类因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具体为: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等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而未及时整改或者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经学校同意赠送给学生的)学具、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具有对抗性或者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或者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告知或者未采取必要预防措施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及其它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未进行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学生有擅自离校等不安全行为,学校发现或者知道,未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其监护人需担责

根据规定,学生因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已经告诫或者纠正,学生不听劝阻或者拒不改正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未事先告知学校的;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学生食用自带的或者自行在校外购买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生或其监护人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政策解读】

学生未到校、擅自离校,校方应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中小学生的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兰州市出台中小学生伤害预防和处理条例(送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关责任。其中在学校责任方面,特别明确了学校因管理不到位等十二类因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须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根据规定,学校需保证使用中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应当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或更换;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在选择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的产品与服务时,应当选择质量与安全性能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与服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本市教学要求开展体育、实验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给予必要的照顾。对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的学生及时救助。发现或者知道学生有未到校、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情形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教职工不得有侮辱、殴打或者体罚、变相体罚等伤害学生的行为

学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有侮辱、殴打或者体罚、变相体罚及其他伤害学生的行为,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学校教职工在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时,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或者制止。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安排学生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并向学校提供书面证明。

第三篇:中小学生守则心得体会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每个小学生的行为准则和活动规范,是每个小学生都必须遵守的。

自从学习这20条《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后,我觉得自己有很多条已经做到,但做的还不够好,还有许多做不好的地方。

比如说,第2条我没有做到外出或回家要主动打招呼,因为我是经常着偷着出去玩的,现在知道了这样的习惯非常不好,必须改正了。

还有第五条,到他人房间先敲门,我以前是直接就开门进去的,现在知道了,那样做是多么的没礼貌啊。

还有第11条,上课专心听讲,我就没有做到,而且有时贪玩,不记作业,自负地认为自己都记住了,可是回家后却发现,我光想着玩,把作业给忘记了,为这事我没少挨妈妈的训斥,现在明白了,这样做是极其错误的,不但违反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而且浪费了宝贵的学习时间。

通过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我决心要努力改正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要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铭记在心,落实到行动上。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互相学习,互相监督,争做合格、优秀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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