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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预防措施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1、保证班级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班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由保育老师负责。
4、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5、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6、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7、放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电视、影碟机,拉电闸。要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8、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9、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
10、对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11、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12、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按相关制度处理。
一年来,本人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注重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始终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自己分管工作,扎实苦干,克己奉公,做到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配合下,我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均按上级的要求和年初确定的目标较好的完成了任务。下面,就本人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状况向考核组的领导和全体同志做以汇报,请同志们评议: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本人用心参加各种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对新党章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参加了市科级干部理论研讨班,对我市的农业产业化进程与其他同学一齐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调研。参加了塔城地区在乌鲁木齐市举办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一年来在学习中,我注重理论与业务政策法规的并重,更新了观念,武装了头脑,提高了自身素质,对本人开展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作为塔城安全生产执法局,我所分管的工作具有各自不同的专业性,随着各级对安全生产日益重视,对业务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要想有效的开展工作,就务必熟悉把握安全生产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我不仅仅能用心参加行业口举办的烟花爆竹、危化品治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而且注重在工作中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学习《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治理条例》、《烟花爆竹治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较好的把握了自己所分管工作的业务知识,有效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狠抓党务工作,凝聚全局思想,筑牢党支部在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上半年,在市机关工委的指导下,我作为党支部书记,切实按照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六届三次(扩大)会议精神,创新思路,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党的建设潜力明显增强,顺利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我支部现有党员9人(其中正式党员8人,预备党员1人),占全局人数的82%;今年以来,我重点抓好党建、党廉、和宣传工作,用心投入到创群众满足的市直部门工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上半年就完成了地区级外宣任务。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是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管理主体,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公司依法履行以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建立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有效投入。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储、专管、专用。依法足额提取、存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
5、加强事故隐患整改。认真、全面、彻底地排查和摸清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和档案。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和做好监控。明确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采取得力措施限期整改。
6、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和监控设施,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及其仪器、设备等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把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监控方案、应急预案等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备案。
7、加强对危险物品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理。根据生产任务、季节变化的特点,加强对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和监控;加强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等检查,配齐安全设备设施,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加强爆炸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等危险物品的领用、清退、登记管理,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水平。
8、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制定并演练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演习,确保救援装备、器材完好有效。
9、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0、严格执行全生产许可制度。
11、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2)作业现场监护管理要规范化。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监督、检查。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的,应当确定专人进行现场施工的统一协调指挥。
3)做好共同区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协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2、积极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3、认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治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防治责任制,积极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不断提高和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14、加强对承包承租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对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厂房(仓库)、
场所和发包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将厂房(仓库)、场所、设备或工程项目出租或者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把存在事故隐患的厂房(仓库)、场所、设备进行出租。对符合条件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出租厂房(仓库)、场所和发包工程项目的,必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承租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资质核准后方可出租和发包。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能以任何形式推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坚决纠正“以包代管、以租代管”行为。
1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四新教育(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技术)和三级教育(厂、车间、班组),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对从业人员(含临时工)的安全培训率要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6、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制定完善的录用、使用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把好外来务工人员从事危险危害岗位作业的准入关。探索有效的安全教育途径和方法,切实提高外来务工人员从业技能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1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18、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
19、组织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0、切实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21、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并立即组织救援,认真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做好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善后工作,不得瞒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制定和完善各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工作。
2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公
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活动,并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1、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确保资金投入,持续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3、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落实岗位操作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4、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全面开展达标活动,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6、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停产整顿,并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若整改不合格或者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接受政府依法实施的关闭。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5、组织参加全公司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
7、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者责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13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五、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2、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
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6、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解决;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到位;
9、指导和督促企业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
10、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行为,监督检查本辖区非化工工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七、具体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