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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及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狠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分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回顾这一年来安全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为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年初,经理与各工段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目标层层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一个人。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9个工段,签订率100%。形成了分部领导总负责,各工段长重点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模式。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制度是保证安全的基础,因此今年我花费了大量的精力重新修订了14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了分部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重新对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等,为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且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建立健全了各类消防设备档案、资料,做好各种消防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转和保养记录,做到安全工作心中有数,确保分部的安全生产运营。
三、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今年我们重点强化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力度。
1、分部从员工一入厂开始,组织开展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从厂级的教育“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到车间级的“车间工艺生产情况、危险源辨识”,最后到班组的“工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一步步确保的我们的新员工受到一个系统的、有层次的、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确保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并保证了培训的效率。
2、在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组织全体员工通过板报、录像的形式积极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广大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3、消防演练、消防知识培训:在去年组织分部职工参与的应急疏散及消防灭火演习的基础上,今年分部又组织了一次消防知识培训,结合的消防知识和技术,为广大员工讲述生动形象的一堂教学课,不仅XX员工一些日常中使用的灭火常识,还重点讲解了如何正确的使用各类灭火器,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在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时分部厂房内悬挂了安全警示标志,醒目位置张贴了安全宣传标语,以提高人们的防范能力,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5、今年共组织了多项安全专项培训工作: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资质证书复审培训3人,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培(复)训,其中叉车2人,电工1人,电焊6人,起重3人。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大大提高了全员的法律知识、XX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技能,增强了全体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意识、水平和责任心的问题,有效地加强管理的执行力。
四、加强“源头”管理工作,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1、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的主要手段,20xx年共组织各类抽查20余次,日常检查每天1次,对查出的隐患基本按时进行了整改。
2、继续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临时电审批》等安全制度,杜绝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加大外包服务单位管理,强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一是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不具备安全资格的外来施工队伍不得进入厂区施工。二是要求外来施工队进厂施工前,必须先签订《外包服务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经过相应安全资质验证,外来供应商人员接受安全告知后,方可允许施工。
4、居安思危,开展“警示性”安全教育,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20xx年螺杆泵分部共发生各类事故0起,同时将公司内发生的事故在分部进行通报,为广大职工敲响安全警钟,让职工在真实的事例中加深认识,使职工从教训中得到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和事故应变能力。
五、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为了正确处理改造施工和生产同时进行的矛盾,确保改造施工和生产作业的安全,着重做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习《动火作业审批》、《临时电审批》等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加强施工队伍施工前和施工后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后方予以上岗,杜绝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真空现象的发生。
3、通过修订《外包服务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强化对承包商的管理,落实承包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控,提升现场施工管理水平。
4、不管大小的项目,由双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方案,双方同意后在安全措施落实后再开始施工;
5、及时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抓紧工程进度。
六、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为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20xx年下半年公司组织人员对QHSE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并请专家进行了外部审核,建立修订了各类安全质量标准化文件,对提升我分部的整体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同时各部门通过内部培训、宣传等方式对质量、环境及安全方针进行了宣传贯彻,确保了全体员工对质量、环境及安全方针的理解和标准化贯彻落实。
七、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改善员工工作环境。为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和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公司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xx年8月对20余名接触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岗位一线员工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查体。同时为各个岗位的员工配备了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了员工的身心健康。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为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发挥安全职能“监管”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我特别注重各项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查设备,看有无漏油跑气、部件失灵、损坏现象;查电气运行,看各种防雷、防静电装置是否良好;查消防器材、设备,看齐全、有效情况;查训练,看操作是否熟练、迅速。从而保证了我们的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有效。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幼儿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幼儿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幼儿园使用校车接送幼儿的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幼儿园用于专门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或者接送幼儿参加相关教育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幼儿园校车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校车的车型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和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
(二)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安全约束装置应当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校车除正常定期检验外,每季度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并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的校车标志。未取得校车标志的,不得用于接送幼儿。幼儿园新增校车或原校车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校车应当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其他旅客运输业务。
(五)校车应当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条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六)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七)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和有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八)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九)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第五条幼儿园聘用校车驾驶人,应当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按下列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十)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登记表》,接受驾驶证情况、事故情况及违法记分情况的查询;
(十一)驾驶人接受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记录的查询;
(十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六条幼儿园校车管理使用要求
(十三)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四)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十六)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十七)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十八)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十九)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二十)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接送幼儿工作规程
(二十一)严格落实幼儿园一日生活作息制度,遵守校车发车时刻表,按时接送幼儿上下车,如有特殊情况接送时间发生变化的,需提前电话通知家长。
(二十二)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每车配备两名跟车教师接送幼儿。跟车教师和司机要挂牌服务。每次交接幼儿时,教师与家长要按时转交接送卡,做到人到卡到,卡到人到,且交接时必须由教师、家长共同签字确认。校车到达幼儿园时,跟车教师要与本班教师交接并共同签字,本班教师要电话或短信告知家长。不允许家长无卡接送幼儿。
(二十三)幼儿上下车时,一名教师在车下接应幼儿,另一名教师在车内照顾幼儿,维持秩序。乘车途中要细心照顾每一位幼儿,并帮助幼儿系好安全带。
(二十四)幼儿入园、离园要设定固定接送地点。所有乘坐校车的幼儿,由本班教师带到幼儿园指定地点,等候校车。入园时,跟车教师将幼儿交给本班教师,双方签字确认。离园时,由各班教师将幼儿交给跟车教师,双方签字。跟车教师点名核对确认幼儿和人数无误后方可发车。
(二十五)所有幼儿入园、离园时,家长要和本班教师交接签字确认。幼儿要有专人(法定监护人)持卡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家长要写出委托书并签字,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受托人接送幼儿时,教师要查看家长委托书,要求受托人出示身份证件,经教师再次电话家长确认后,受托人和教师签字,方可交接幼儿,并短信通知家长。
(二十六)家长未送幼儿入园、未接幼儿离园时,本班教师应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情况。对于家长无法及时接幼儿离园的,本班教师要照看好幼儿,等待家长来园,幼儿交接后双方签字确认。
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家长或让幼儿独处。
(二十七)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保持通信畅通。每个幼儿家长至少留两部联系电话,确保教师能随时和家长取得联系。
第八条校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十八)在园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幼儿园有关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校车的安全管理和交通教育等服务工作。
(二十九)及时提供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加强对本园自有车辆维修和保养,监督租赁车辆的运行状况,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三十)教育司乘人员爱护车辆,督促相关人员做好消毒工作,保证车辆整洁卫生。提醒司机和跟车教师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班车司机岗位职责制
(三十一)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期间严禁饮酒,行车途中尽可能保持车速平稳,不超速行驶,文明行车,确保幼儿安全。
(三十二)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卫生消毒工作。每天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开窗开门通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
(三十三)保证正点出车接送幼儿。无特殊情况不得改变行车路线,确保线路所有接送站点幼儿正点乘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不得私自用车。
(三十四)经常检查保养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不开带病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行车。
(三十五)配合跟车教师照顾好幼儿,热情周到为幼儿及家长服务,保证幼儿乘车安全,不得发生车内幼儿碰伤等事故。
第十条校车跟车教师岗位职责制
(三十六)热爱、关心每一名幼儿,对幼儿态度亲切和蔼。尊重家长,工作认真负责。待人热情,有礼貌,要亲切耐心地接待每一位家长,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家长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三十七)模范执行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仪表端正,服装整洁,不穿奇装异服,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为幼儿做表率。
(三十八)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幼儿进行上下车前检查,检查衣帽是否整洁、物品是否带全;上下车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上下车后点名,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
(三十九)行车过程中,要注意提醒司机保持车辆平稳,车内前后各一名教师,维持乘车秩序,及时给幼儿增减衣服,处理各种问题,保证幼儿的乘车安全。
第十一条建立校车卫生消毒制度
(四十)每车配备两套座椅套,每月更换一次。车门、座椅把手等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车内空气、座椅、地面等每天用84消毒液喷洒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十一)保持车厢内干净,车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收车前清理车内的垃圾桶、挂袋等卫生用品。车窗明亮无污迹,车身及时洗刷,保持美观。
(四十二)每周组织行政人员对校车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由司机和跟车教师签字,检查整改确认合格后签字归档。检查过程请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曙光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校车和构建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应变能力,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校车管理。
二、按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按规定驾驶员必须参加交通管理培训,以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学习活动。
四、加强专人随车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学校“接送幼儿情况记录”的确认。
2、随车教师在跟车过程中,要对照校车幼儿名册,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安全接送幼儿的上下车。
3、做好来园离园幼儿的迎护送工作。
(1)来园:要做好每个幼儿上车前的晨捡,简洁向家长了解孩子身体状况,并填写
(2)随车教师在接幼儿来园后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后,组织幼儿洗手接受晨检,并负责把幼儿送到所在班级老师手中。
(3)离园:去各班接幼儿集中。上车前的检查:服装的整理,书包物品的检查、家园联系册有否遗忘等。做好出发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项。
4、随车教工提醒校车司机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5、来园离园行车过程中,随车教工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不把头、手伸出车窗外,不在车内嬉戏玩耍,保证幼儿行车过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
6、家长在各接送点提前候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须熟悉接送幼儿家长,如遇陌生家长接幼儿须要向家长打电话询问清楚经家长同意后做好笔录,再出示接送卡。
7、下车后仔细检查车厢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
五、认真执行每日校车出车前的安捡制度:
1、安检:驾驶员每日校车出发前需严格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必检内容有:刹车、轮胎、座位、窗门、两水三油、雨刷、反光镜、检查正常后作好书面记录。
2、卫生消毒:按时做好校车卫生清洁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并做好书面记录。
六、驾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绷紧安全之弦,抓住预防之钢,安全驾车,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幼儿的'安全高于一切”。每天有教师随车护接送幼儿,要求随车教师本着对幼儿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儿安全。严格按规定维护行车过程中幼儿的秩序与安全。
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2015-07-18 8:14 | #2楼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以来,我一向以做一名合格的安全管理员做为现行本职工作的追求目标,始终持续清醒的头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工作态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部门李部长的正确领导和各位同事的大力帮忙下,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强化现场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透过学习,强化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1、今年在去年取得了安全培训合格证的基础上继续学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等课程,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潜力。
2、扎根生产一线,广泛吸取各方经验。在工作中,我投身到生产一线,向有实际工作经验的车间领导和车间的员工学习,经常与生产一线的员工沟通交流,广泛吸取各方面的经验,了解设备设施、各种原辅料的特性,拓展我的工作思路,为自己更加细致全面地开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11月份参加了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操作培训。了解了全套系统的操作要领,能较熟练地操作全套控制系统。
二、加强对三氯蔗糖车间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
1、今年全国各地时有发生的化工企业安全事故,用血一样的教训时刻为我们敲响着安全生产的警钟。我认真了解5月13日湖北罗田同源公司和9月10日江西吉安新琪科技公司发生的两起三氯蔗糖车间爆炸事故的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全面仔细检查我公司三氯蔗糖车间存在的类似安全隐患,并报部门领导后及时和车间管理人员、设备工程部人员联系整改。整改项目包括离心机房的抽风系统、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离心机电机维修,离心机皮带更换等等。
2、每一天坚持多次的安全巡查。根据公司今年下发的20号文件指示规定,对车间多方面进行重点安全检查。坚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制止各种违章行为。在部门李部长的大力支持下安全巡查工作显见成效。
3、为加强对车间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管理,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的最大效能,我经常协助公司消防主管对车间所有消防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推荐。10月份和消防主管一齐对车间内及周边的消火栓进行了水压压力测试,确保了室内外消火栓的完整好用,运行正常。
4、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时监控和维护。今年共发生误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200余起。一旦发现有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我都及时赶到信息报警点查看状况。如发现是误报警信息,我就检查此区域探测器设备有无异常并对其设备进行简单地维修处理;如果遇到无法处理的故障时就及时联系安装单位并配合安装单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三、对设备改造维修动火点的全程监管
1、今年三氯蔗糖车间的生产任务大、时间紧。随着工艺的日趋完善,为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对设备的改造和维修工作是经常性的。今年在没有停产的状况下动火次数多达五十余起。如DMF回收塔的维修、醇解岗位过滤器的安装、北线三氯乙烷回收管道改造、氯化尾气吸收系统管道的连接等等。
2、由于公司扩建项目的增加,厂区内施工动火也相应增多。如新增溶媒灌区储罐及管道的连接、新冰机总站冷媒管道布管与车间冷媒管道连接、新增冷媒储罐的安装和管道连接等等。
今年三氯蔗糖车间及其周边动火次数达七十次之多。每一次动火,我都对动火点的设备清洗状况,动火点周围其它设备有无物料、清洗状况、必要的管道有无上盲板、灭火器是否布置到位、监火人员是否到岗等一系列问题向当班人员询问了解,对动火点全程监管,以确保每一次动火点的绝对安全。为设备改造维修和新增项目工作的顺利完成尽到了自己的工作职责。
四、用心参与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1、为保证新建的综合原料药车间和克林霉素车间能顺利透过市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公司委托湖北祥泰消防检测公司对新建车间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测。我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参与了5月和11月前后两次的消防检测工作。在此期间,我用心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这两个车间的消防专用配电柜、室内消火栓、安全出口标志、防爆应急灯及全套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进行了检测。认真听取了检测方的评价和整改意见,从中学到了不少消防安全知识。
2、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和各类消防设备设施。根据公司的要求,在部门领导的指挥下,今年12月8日公司组织了一次消防灭火演练。我用心参加了这次演练,透过这次灭火演练使我更加熟练地掌握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学会了手抬式消防泵灭火的要领及方法。
正是由于李部长的正确领导、部门员工的大力协助及自己认真努力的工作,才取得了三氯蔗糖车间全年无安全、无工伤事故的可喜成绩。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好处深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必须加强综合业务素质的学习,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把实际工作中所获得的经验和理论知识融为一体,提升自己的业务潜力更上一个新台阶;更要紧密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五严一彻底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下一个安全生产零事故的可喜局面,为益泰的发展作出自己应尽的职责。
夏孜盖乡中心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驾驶见的安全行车规定。
(1)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 及有关证件
(2) 不疲劳驾车
(3) 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 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 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 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7) 驾驶炅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 公里
3、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 故,由驾驶人负担,井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证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 先急救伤息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校方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 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 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4、校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 车辆例行保并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性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 (2) 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 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 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 维修丰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如厂方再次检查,另安排检修。
5、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 除经常洗丰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 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 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 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6. 司机的职责
(1) 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 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丰辆的清洁。 (4)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老师载入加油站加油。
(5) 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后勤处,井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除外),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 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 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 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 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4)司机要服从学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5)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6)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7)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驾驶员守则
(1)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 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 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 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5) 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夏孜盖乡中心校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
校车管理制度
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应安排专项的交通安全经费,用于校车安全检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驾驶员培训等开支。
(二)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符合该办法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该办法的驾驶人一律不准聘为校车驾驶人。
(三)学校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必须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四)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学校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六)学校聘用自有校车驾驶员时,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资格关,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七)学校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学校的时间内学校必须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收回。
(八)学校自有的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并不得租给他人。
(九)学校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在实际地点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十)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制定极端天气交通安全防范预案和预警制度。针对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季节性特点,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和预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二、校车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幼儿园对使用校车情况建立档案。乡镇各学校报乡镇中心学校备案,直属学校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与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3、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与校车管理员、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4、学校与校车承租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车辆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许可证;
2、经辖区交警部门查验的校车安全检测表;
3、45°现用校车彩照及经交警部门现场查验证明;
4、校车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5、校车综合性能检测证明;
6、校车座位安排表;
7、校车购买保险票据;
8、租用的车辆客运资质证明;
9、交警、车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
(四)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驾驶人证;
2、驾驶员三年以上无不良行驶记录证明(附近期脱帽彩色照片);
3、驾驶证复印件(经交警部门查验,验原件存复印件);
4、县级以上公办医院体检证明;
5、驾驶员、司乘管理人员与校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6、交警、车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每车每趟必须填写《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
(六)必须严格执行定学生定座位制度,填写《每趟校车搭乘学生名单》。
(七)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
三、校车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一)教育局对学校校车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校车管理混乱的学校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学校全县通报批评;对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学校做出教育行政处罚。
(二)教育局年终对各学校全年校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在评优选先中采用一票否决。
四、校车安全监督制度
(一)教育局、乡镇中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的校车安全检查;每月应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交警部门查处的校车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教育局对社会公布校车安全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听和处理来自社会有关校车安全的投诉。
(三)各学校应将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学校的校车投诉电话张贴在校车的后方玻璃上,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各中心学校、幼儿园在接到有关校车违规投诉的三日内就投诉问题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五、校车驾驶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校车驾驶员平时应自觉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学校必须定期召开校车驾驶员工作例会,通报校车安全驾驶情况,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切实加强校车行驶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的建设。
(三)每学期开学前请交警部门派出民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此项工作可由学校单独进行或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四)各乡镇中心学校每年对校车驾驶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通知学校不再续聘。
六、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抓紧抓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年级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内容进行考核。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三)学校在校园内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和印发资料及致家长信,并使用橱窗、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四)经常使用活动室、校园网络、黑板、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五) 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5-10节),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六)门卫护校人员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等机动车辆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七)学校接送师生通勤车或接送师生参加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租、借使用相关手续不全、驾驶员或车况不合格的车辆。
(八)学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加挂学校通勤车名牌。
(九)学校禁止不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慢行;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
七、责任与处罚制度
(一)学校、幼儿园未将使用校车情况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未按规定查验校车的,由县教育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给予行政处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责令及时整改。
(二)学校、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证》的机动车运载学生的,由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民办幼儿园的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在本县内从事幼儿园管理事务。
(三)学校、幼儿园未按规定对校车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车超载 、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1次的, 教育局责令学校辞退校车驾驶员并对该校(园)校长(园长)给予警告处分;被查获2次以上的,对该校(园)校长(园长)给予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