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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第一章总则
1、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健全校园文化制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工作高质量完成,引导同学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踏实,工作认真。
3.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全系同学与系党团组织的关系,作好系党团组织的助手。
(2)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
(3)积极负责的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4)加强同其他院系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增进了解开拓视野。
4、我系学生会组成部门及各部门职责:
(1)主席团: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所有系举办的活动中有指挥和预先策划能力。
(2)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能是档案管理,信息中转。日常围绕系学生会各类文件、通知的起草与整理、档案存档而开展工作。管理办公室; 整理日常工作及活动资料、开展活动时协调各部人员岗位,催促各部活动资料的及时上缴(计划,相关资料总结)。开展活动并负责相关图片及影像Y料的管理。为每次学生会会议做好会议通知,记录和总结,以及通请函等的制作。
(3)学习部:组织和领导学习委员定期检查各种学习情况。收集同学们的各种学习要求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任课老师反映,并协助解决存在问题。经常组织业余学习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定期举办学术、科技等兴趣专题讲座,培养学生发奋学习的良好学风。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围绕提高学习效率,开展“智力竞赛”,帮助各班制订学习规划,开辟学习园地。配合教务科开展学习辅导活动,提高学生质量。
(4)生活权益部:为广大同学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的后勤部门。关注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深入同学,反映同学心声,积极主动地为同学非忧解难是我们的职责。我们遵循学生会”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路线,努力架接院与学生间的桥梁,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带领同学们共创校园文明。为进一步完善生活权益部的各项工作,塑造学院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师生提供周到的服务,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5)自律部:在积极配合学院领导老师工作的同时,本质上自律部是一个纪检部门,主要是检查同学们日常考勤工作,督促并处理违纪同学改正错误,使学院形成一个良好的学风、院风。严格的纪律是大学生成长为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因此自律部负责维持各项活动的现场秩序,提高同学自律意识。自律部还负责每周的班级卫生检查,早操及晚自习的出勤率检查,宿舍高功率检查,为同学们营造一个温馨、安全的学习与生活的环境。
(6)文体部:分为文艺组与体育组。
1.文艺组,策划学校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协调各院系文化娱乐活动的有序开展,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协调各学院文艺工作及其举办的文艺活动,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文艺素质的提高。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化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活跃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艺鉴赏能力。
2.体育组: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开展各种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跃同学们的体育生活,促进各系同学间的交流,增进同学的友谊。以讲座或学习班的形式向同学们传授一定的体育知识和技能。加强与其他兄弟院系的体育联谊活动、促进院校之间的交流,领导系学生会体育部的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工作。
(7)女生部:负责女生的日常生活的工作,针对女生的特点开展各项有利于女生的活动。负责组织全院系女生开展女性特色的各项文艺、体育活动,反映广大女同学要求,维护女生利益、真正为女生排忧解难,负责院礼仪队的选拔和培训,负责定期召开女生代表座谈会,收集女生的意见及建议,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女生解决生活、学习困难,负责组织女性系列讲座,如安全防范等,同时也为院系培养主持人。
(8)宣传部: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种活动进行前期宣传、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的策划、建议和服务。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为全系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与其他部门共同开展内部建设活动,并对院系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各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水平。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工作更好的完成。
第二章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系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5、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院系规章制度,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院系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各部门内部或和兄弟部门不得出现内讧现象。
7、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参加我系学生会举办的每次活动中必须配戴包头医学院中医学系学生会工作证。
8、在举办活动的过程中,不得与参加人员发生口角,更不得出现打架现象,要耐心给予讲解活动的流程和规则,不明白的可以向主管副主席或部长询问。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度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时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所有的学生会成员要对系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4.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5.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6.学生会各都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7.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8.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兄弟部门的工作。
9.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
10.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具有我系独立的特色。
第四章问责制度
1、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
2、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
3、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并作记录,以备学生会考核时用。
4、学生会干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果发现学生干部有违纪现象,将加倍处罚并作记录,以备学生会考核时用。
第五章会议制度
1、学院或系组织的会议、部门例会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3、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委托一人负责。
4、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早退。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两次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5、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主席团要定期检查)。
6、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 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7、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8、学生会每一位成员必须在开会带时携带会议记录本,以便更好的记录会议内容,了解学生会活动和自己的任务,违者记过一次。
9、学生会部长级会议由各部部长视部员情况而定,全体例会每周一次,定于周一晚九点。如有紧急情况可酌情增减。
第六章请假制度
1、事前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加倍处罚。
第七章报帐制度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专用财务发票,凡是购物者须签上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3、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寻。
4、需要申请经费购买活动物品,需提前写好书面申请。
5、学生会办公室和生活部负责监督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6、学生会全体成员,亦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主席团申请查对账目。
7、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xx,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8、凡对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经费,主席团应拒绝报销,并向书记汇报,对于违反本制度假公济私,虚报帐目,私自处理财务的人员,根据情节的不同,由书记来决定予以一定的处分,可停职反省。劝其退会,开除出会,并通报其所在的班级。
第八章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1、进入老师办公室,不得穿拖鞋,衣衫不整。
2、各部搞活动时,主管副主席必须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到场、与之关人员在前15 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主管副主席,部长相关人员的责任,上报领导。
3、各部副部长应协助本部部长作好本部事物,并且应积极献计献策,并积极反映监督,必要时可直接将意见反映到主席团。
4、办公室的记录内容和资料不经过主席批准的不得随便查看,视情况而定给予处罚。
第九章物品管理制度
1、学生会集体财产和备品归集体所有。
2.所有物品由主席团和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需要时,必须向主席团借取。不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外借宣传部的物品,必须先由宣传部的部长或副部长允许 )。
3、各部使用物品时,务必小心,如有损坏,丢失等,视情节严重由主席团讨论处理。
4、物品外借时,须经主席团或值班人员同意,并且要有借条,重要物品外借,须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第十章资料汇编归档制度
1、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材料须包含: 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场务、活动经过、相片,每学期刚开学交本学期活动计划,每学期结束交本学期大总结。未及时上报的主管副主席有责任加以催促( 注意电子版的格式,必符合秘书处的要求)。
2、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进行宣传。
3、学生在总结自己的活动与工作的成效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不足,在那些方面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要改进和加强,同时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4、办公室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本届学生会结束时及时进行总结汇编成册,供下一届参考与借鉴。
以上为学生会规章制度暂行方案,有待作出合理的更改,并暂行档案,最终解释权归包头医学院中医学系学生会主席团。
为了更好的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公正学校考核制度,中医学系根据校《包头医学院学生手册》结合学生实际生活情况,制定本细则。
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科技创新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准则:我们的心在远方,坚持的路就在脚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创新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创新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实践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
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来更好的完善大型活动; 2、积极配合院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学院其他各部的关系,促进院团委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 成员职能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创新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传达任务。 3、主持本部门例会,并按需要控制会议时间。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学院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做好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善战"。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 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建筑学院科技创新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