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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坐班:行政人员、教学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必须在校。
二、考勤公布:全校教职工考勤由书记办负责,坚持一周一汇总,每周一公布。汇总由书记办执行。
三、请假: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课务、事务安排妥当后向书记请假。
2、突发事情请假须自行或委托人(本学科教师)安排课务、事务后电话请假、写好请假条。病假须附医生*。
3、请假三天以内须经学校书记批准,三天以上经教育局人事办批准。
四、婚假、产假、及法定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婚假7天。
产假:暂定120天。在假期内只享受70%的绩效*。
丧假(直系亲属):城区3天,城区外视路程远近给予适当假期。
五、有关规定
1、每天上午上班前到书记办签到,严禁代签、漏签、错签,代签一次按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全勤奖5元。
2、病假1天扣15元、事假1天扣20元,旷工1天扣50元。
3、凡抽查不在岗者,视早退,早退一次扣全勤奖5元。
4、凡一天两次未签到,一次抽查未到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全勤奖15元。
5、一天以内的事假、病假,手续齐全者不扣全勤奖。
6、每周一升旗不参加者及例会不参加者扣全勤奖5元。
7、凡请假手续到期而没有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8、公假不扣全勤奖。但本人须写一份情况说明交书记办,便于统计。
9、请假手续不全(无请假条、无领导签字),视为旷工。
10、一学期请事假累计十天者,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学校教职工办公制度
1、坚持坐班制,办公要守时,工作期内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时外出,必须向书记请假。
2、严肃办公纪律,办公时间不得聚会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阅读低级庸俗读物,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带小孩到办公室玩耍。
3、办公室内教师举止要文雅。不得坐在桌面,不得将脚跷到桌面或椅上,不得开低级趣味的玩笑,不得穿背心,超短裙、拖鞋。
4、办公室内不许会客(接待学生家长例外),不得占用学生上课时间在办公室与学生交谈(或教育学生)、罚做作业、集中补课,严禁让学生在办公室罚站。
5、同办公室的教师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进步。未经本人允许,教师不得随意翻阅他人的教学、学习等资料及其它办公用品。(学校检查工作例外)
6、办公室布置要整洁,办公室、椅、柜等物品摆设要整齐,墙面、桌面、地面要干净。严禁在办公室停放车辆和堆放私有物品。
7、不准在办公室将学生做完的抄本或其它报刊书籍焚烧烤火。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保*信息技术设备的管理和应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中信息技术的应用,从而通过教育信息化促进我校的教育现代化,制定小学信息化管理办法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和紧迫*。教育信息化建设将构建我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的信息化平台,为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改变传统的教和学的模式,提高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学校要加强教育信息化管理,推动信息技术的培训和应用,大力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实践,提高办学水平,争创数字学校。
二、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体系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的信息技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主任、总务处、德育处、远程办、各学科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保障学校教育信息化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三、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人员的管理
学校成立信息技术中心,信息技术中心由中心主任、信息技术员组成。负责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信息技术常规工作。
1、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
分管领导: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本校网络管理和应用的相应规章制度;健全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岗位职责,组织落实学校信息化设备的管理、维护和应用;落实上级和校领导赋予的其他信息化工作。
信息技术员:负责本校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视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障校园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负责向学科教师推荐有关的教学资源;负责做好学校信息及视频资源的制作、发布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的网络用户管理工作,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学校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的推广、普及工作;培训班级的学生管理员。
2、信息技术员的管理
学校信息技术员实施考核认*,持*上岗制度。
四、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的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制定计划,*抓落实。
2、大力开展教师培训工作。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和讲座;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信息化教育理论,提高学校信息化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3、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要设立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和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应用发展和环境建设;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组织各类教师参加相应的培训工作。
五、具体工作
1、建立大泉东校网站
2、建立大泉东校教师博客群
3、建立学生学籍、校产管理、教师档案、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成长信息等资料库,实现学校管理数字化
4、电教教学走进课堂,做好[办办通"[班班通"工作。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小学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走廊、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室、教工宿舍的走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
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作。
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走廊、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座。
第四章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作间、物品保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装进入食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向无了生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严禁购进过期、变质食物、食品。
第*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用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在无保鲜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条,学校小卖部必须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购进和销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食品。
第五章校内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在校内内项活动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防止发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外活动,应当由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严禁学生在不安全的场所活动,严禁学生使用不安全的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学生在课间进出时有序出入,放学时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活动和体育训练课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运动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活动由校长带队。
第二十六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乘坐的车辆,要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和安全检查,严禁乘坐无*、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运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活协。不得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校舍疏散通道,严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杂物。
第三十条,严禁在校园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主任应与学校签订学年度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部位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学生教育遵纪守法,不逗赶打闹,不携带*具器械上学。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严防伤亡事故发生。要抓好学生的教育,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确保学生犯罪率为零。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职工辱骂和讽刺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分管的领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学校,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条,学样应当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忽视学生安全、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辞聘、开除。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当年不能评先,不得晋绒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一条,班主任老师不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或撞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发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大泉乡中心校东泉分校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卫生方针。
2、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各项制度。各项工作按章办事,按时上下班。
3、每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安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小结。
4、健全学校卫生档案,认真积累资料,按时间和要求汇总相关内容。如(学校卫生档案、上报数据等)。
5、认真做好门诊治疗工作,对意外伤害救护处理的要及,必要时立即转诊护送到医院诊治。
6、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每周五由学生干部将因病缺课登记情况表交学校卫生保健室。
7、建立传染病常规管理和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加强晨午检查考勤和防护知识宣传。及时做好消毒、隔离和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我校狠抓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强化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优化育人环境,以学校为主体,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一、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承担起保学校平安的责任。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做到校长亲自抓,总务主任、德育少队部主任具体抓,法制副校长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把创建“平安校园”列入学校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为学校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和构建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学校充分利用班队活动课、宣传橱窗、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阵地,通过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结合“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宪法日”等活动,对师生进行交通、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及自救能力,减少意外伤亡事件的发生;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和存放危险品的重点部位及人员集中的场所要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要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加强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三、加强法制教育,大力推进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扎实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拓展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制度,实现法制教育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依法治校奠定基础。不断探索新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互为推动、互为补充,力争取得最佳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发现和纠正师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并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不良现象,探索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学校内部管理机制。
学校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对青少年的保护和维权力度,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加强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建立教育和管理并重的工作长效机制,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实行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是配合公安等部门,抓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二是争取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大力倡导“爱心”教育,加大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的力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和措施,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强化学生课间和午休管理,提高学校的管理能力,增强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三是加强对学习有困难、心理有障碍、行为有不良、体质有问题等“特殊学生”的帮扶工作,树立“转化一个特殊学生与培养一个优秀学生同样光荣”的观点;对“特殊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家访并与学生谈心,掌握其思想变化过程,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学校经常开展各种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丰富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严格校外活动的报批制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落实“综治”措施,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学校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纳入安全工作总体规划,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加强防范非法活动对校园的渗透,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意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严格按有关学校安全与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交通、体育活动、消防、大型集体活动、食品卫生、卫生防疫、校舍、校园周边环境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出现的新问题,加大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力度,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因素;认真总结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的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努力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1、重视宣传教育。学校重视抓好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每到寒暑假印发告家长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宣传教育,大大提高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经常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请派出所同志和法制副校长来校作专题讲座。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2、强化责任意识。学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落实保障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加大校园安全投入,完善设施,提高科技含量,杜绝由于学校管理不善造成的师生伤亡事故。学校与派出所建立“校园110”,加大了安全保障系数,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配备齐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充装。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健全校舍安全预警机制,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精神的要求,加强对学生饮食工作的管理,坚决禁止“三无”食品进入校园,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营造人文氛围。积极营造人文氛围,用优良的环境熏陶学生的心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把创建安全、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作为突破口,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校容校貌,使学校成为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生机勃勃的育人场所。以健康向上、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陶冶学生情操,使学校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大力开展“文明学校”、“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把创建“平安、文明、和谐”校园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制订了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积极争创“平安、文明、和谐”校园。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各系学生科。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或向系学生科汇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马上有课要上,可以先报告系部,由系学生科安排人员联系,然后课后再利用网上家长学校给家长发送信息等方式联系。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系应立即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由学生处上报校长办公室发送信息报给教育局保卫处。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