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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车队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我公司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规范车队对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车队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及车队延伸的相关业务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3、车队管理实行车队长负责制,下设若干岗位办理下列业务:
(1)车队经营:包括自有车辆经营和管理车辆统一对外服务经营,相关业务经营等。
(2)车队管理:包括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管理、培训、车辆调度、车辆检测、维修、养路费、保险、事故处理、索赔、档案、规章制度、动态监控管理等等。
4、车队应加强对外经营工作,提高第三方物流量,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尤其是提高自有车辆的货运量和出勤率,机会成熟时,还应考虑车队作为一个整体统一对外应标,提高危险化学品物流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和影响力。
5、车队同时还应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按照车队的相应规章制度管理好车队的相关业务,尤其注重提高管理车辆的延伸服务工作,使委托单位感到宾至如归,提高凝聚力,统一对外服务和形象,共创经济效益。
6、为了更充分地利用我司的经营优势,分享和扩大无形资产,提高经济效益,我公司同意有条件地接受委托管理外部车辆。一般程序如下: (1)委托方提出车辆委托管理申请;
(2)审查委托方的资格:公司原则上只接受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的单位委托,如委托方为个体或单位但情况不明的,须报公司审查,计划运输剧毒品的须报董事会讨论通过;
(3)缴纳车辆风险金3000元/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学习押金共2000元/车和至少半年的管理费(标准为300/月,特殊情况另定); (4)签订《车辆管理协议书》(另附),签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责任状》(另附); (5)送驾驶员、押运员(经审查合格的)培训直至取得相应证书; (6)向运管处申请新增车辆,直至批准; (7)购买车辆;
(8)办理保险手续:公司原则上要求全额购买保险,并且将保费转帐到我公司由我公司代办,特殊情况须向董事长批准方可办理; (9)办理营运牌证。
7、车队应做好车辆的动态记录,车辆离开柳州市区的,须将车辆的动态信息掌握并记录在台帐上,运输剧毒品车辆应保持即时跟踪,每1小时报告一次动态信息。
8、车辆发生事故时,车队应该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按领导的相关指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向其它部门的汇报方式按《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
9、车队应站在大物流的高度去考虑车队的发展方向,积极策划,寻找机会,发现机会,抓住机会甚至创造机会,积极拓展市场,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10、车队应切实抓好运输安全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运输措施,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车辆用油管理制度
1、以实际行车里程和用油量计算出的百公里耗油量为考核依据。百公里耗油量根据国家按各种车型规定的用油标准及实际车况来计算各种车型的用油数据。
2、严格加强油料管理,实行指定油站加油,采取一车一卡制。驾驶员在出长途车前必须将油加满,尽量杜绝外加油现象发生。每次加完油,驾驶员要核实好数据,在油卡上签字确认。
3、对耗油量过高,确实存在问题的驾驶员,要采取批评教育、车队通报、经济处罚,直至停车待岗等方式进行处 车辆维修制度
1、严格履行车辆维修审批手续,实行日常定点维修。按照申请、鉴定、预算、审批、下修车单、修后回执审核等程序进行。
2、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修理时,驾驶员要在10分钟内及时向车队队长报告,由队长组织人员做出鉴定,填好记录备案,并及时向办公室分管领导汇报。
3、日常小修(1000元以下)由车队队长与办公室分管主任沟通同意后,签发修车通知单,到指定地点修理。
4、对超过日常小修范围的,由车队书面请示办公室,由办公室分管主任阅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修理。对数额较大的维修,须由办公室主任报请管委会主任批准,由办公室车辆维修审批小组竞价选择维修点进行维修。
5、对因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办公室分管主任、主任批准。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确需在外地修车的,应按程序请示汇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车。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6、更换下来的废、旧件,应带回车队,做好登记后,统一集体保管。
7、修配厂在接到修车通知单后,应立即做修车方案,并及时同车队沟通,经同意后方可修车。车辆维修完毕后,要向车队送达维修回执,车队做好登记备案。
车辆运输调配制度
1.公司车辆外包运输活动由公司统一安排。服从车队管理和调度,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2.司机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如特殊情况不能在出车前办理出车手续的,应电话报告车队,并在出车回来后补办手续。
小车队工作管理办法
一、公司副经理职责
公司副经理是公司经理工作中的助手,在经理的领导下搞好公司的各项工作,并切实抓好具体分管工作。
主管调度的副经理要做调度日记的记载,每天记出车日记,按出车日记力争做到均衡派车,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及时提出车辆维修保养计划,掌握司机思想动态,协助经理做好驾驶员的思想工作。
负责填好派车单,并及时为用车单位搞好预约登记等用车计划。
对司机进行考勤,作好节假日加班人员的安排及司机的各项出勤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安排检查驾驶员的夜班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对不服从调度分配,无故延误出车时间,而又不接受批评,并无理取闹的驾驶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将处理意见上报经理。
主管财务及以外联系的副经理,要协助经理做好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对外联系工作,处理好车队与外单位,特别是主管理部门的联系工作。发生问题
及时上报经理。
做好公司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库存情况,做到各种帐目清楚,采购的物资要手续齐全、及时。
严格支票的使用范围,坚决执行学校和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采购物资以后要及时核销报帐,每月初同经理制定本月采购计划,并在月底向经理汇
报本月收入支出情况,定期编制公司资金平衡表上报经理审核。 经理不在时,副经理代替经理的工作,并负其全部责任。 二、队长职责
负责车队的全面工作,抓好车队领导班子建设,组织落实车队承包方案,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建立健全车队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或及时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各方面素质和管理水平。
代表车队同学校签定各项协议,负责车队的各项经费的收支,力争做到精打细算,开源节流,及时总结各项工作,及时处理、审批各项报表计划。 负责车队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车队的队伍建设,团结同志、关心职工生活。协调车队对外关系,经常征求用户意见,不断提高车队整体素质,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学校不断发展的需要,更好的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 三、调度职责
1.负责车队所有车辆的调配工作,根据领导和用户的要求及时安排好车辆。 2.科学合理调配车辆,认真要做到公平、公正合理,一视同仁。
3.充分发挥提高所在车辆的利用率,及时掌握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和车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以免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4.接听领导或用户电话时要做到“文明礼貌”耐心周到。
5.遇有重大接待任务时应提前组织安排好人员车辆,排除隐患,保证行车安全,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四、驾驶员守则
1.驾驶车辆时必须拾携带驾驶证和车辆有关证件。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的车辆。
3.不得将车辆擅自交给他人驾驶,严禁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4.出车执行任务时不准擅自离开车辆,不准擅自开车办私事。 5.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6.不准在驾驶车辆执行任务期间饮酒,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7.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内外卫生,搞好优质服务。 五、劳动纪律
1.接时上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2.上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3.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执行调度安排。 4.保持库房和车辆的卫生整洁。
5.上班时间不准饮酒,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6.值夜班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得出私车脱岗。
7.由于脱岗擅离职守给工作造成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六、更夫职责
1.更夫要按时上岗,遵守公司的更夫管理制度及防火、防盗等的安全制度,按公安部门的八不准来要求自己。 2.更夫上岗值班,不准饮酒,不准擅自休息睡觉。
3.每晚定时对车队的各库房门及院内进行检查巡逻,遇到情况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和值班司机及保卫部门。 4.更夫要牢记各种主管部门的电话,夜间接各种电话要礼貌和气,遇有值班司机出车时,要做好记录
交通运输服务部安全奖惩制度
为强化车队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末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车辆、司机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队的安全管理采用合同式管理办法,由司机与车队领导签订安全承包合同,实行安全责任制,奖惩按合同执行。 二、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优质服务规范”行车。 三、制定奖励办法,鼓励司机安全行车,尽量避免变通事故。
领导、管理员、维修员、司机每月安全完成任务,即每人每月发给安全奖100元。 四、处罚办法
1、一般违章罚款:主要包括冲红灯、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事故扣证、办班罚款等则由当班司机自负。(上下班车要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及停站)。 2、变通事故处罚:
(1)由交通运输服务部安排公差的,除车辆本身原因外,技实际发生变通事故由司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10%由当班司机负责;各负责50%责任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5%由当班司机负责,同时,视事故原因扣发相关人员安全奖和年终奖金。若属检修原因造成事故的,扣发检修人员本月安全奖和年终奖金10%,扣发领导本月安全奖和5%年终奖金。
(2)经双方协商解决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5%由当班,司机负责,并扣发本月安全奖。 (3)对方负全部责任的,司机不作任何处罚,可领取本月安全奖和奖金。
(4)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颁导批准,不得将车交给本车队以外的司机驾驶(特殊情况除外),违者扣发年终奖金的50%,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5)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开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除外),若违反此规定,经调查属实,第一次警告批评,第二次按租车标准的两倍给予罚款,并扣发年终奖金的10%,第三次以上按第二次翻倍罚款。造成车辆损坏或被扣、被罚、被偷及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6)司机完成出车任务后,要按时返回车库或原停车点,不按派车规定返回,且又不向领导报告的,发生任何事情,则由当班司机本人负责。 (7)由于管理不严,司机、修理员等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则由主管领导各负50%。 (8)以上罚款最高累计不得超过5000元,所有罚款均从本人年终奖金中扣除,奖金不够即从工资中扣罚。 (9)本制度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车队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队员工的劳动纪律和工作责任心,保证按时完成矿上下达的各项辅助运输任务,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全队员工必须听从队干部指挥,服从分配。认真学习车辆业务知识,熟悉车辆结构、原理和操作规程,按时完成分配的车辆运行任务。 二、 加强团队意识,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一切围绕矿井辅助运输任务的完成而工作。
三、 全队员工包括队领导实行三班作业,上班规定时间为:早班7:20班前会,中班15:20班前会,夜班23:20班前会,各班按此时间执行,不
能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者,罚款50元。地面值班司机按照机关作息时间执行。
四、 凡有事者必须向队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队,如不请假按旷工处理,私自走一天扣3天工日,3天以上交矿经营办。
五、 每天班长负责班内人员的打分,标准分80分,其余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加班延点上下可以浮动10—15分。月底按照当月得分分配工资。 六、 值班人员在夜间值班时间内出车必须由当班调度员统一指挥和调配,擅自离开车队影响生产一次罚款50—200元。
七、 地面司机不服从领导的正常指挥,不按时完成出车任务,未经矿批准私自用车和擅自改变行驶路线罚款500元,严重者调离本岗位。 八、 防爆车司机完不成当班出车台班任务量,扣除当班考核分。
九、 车辆出现故障检修不及时或因检修质量影响生产用车一次处罚责任人50—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处罚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 维修工和当班没有出车司机负责车队各车辆的卫生、车库卫生、值班室卫生,如果因环境差矿上扣车队考核分,每1分处罚当班责任人100元,车队不定期检查。
十一、 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和入井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否则罚款50元。 十二、 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否则罚款200元。
十三、 车辆一旦发生故障,立即向队值班领导汇报,否则罚款50元。
十四、 车辆升井或回矿后要停回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放,出入车库单向行驶,并执行5KM/h,否则罚款50元。 十五、 司机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出车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一次不填写罚款50元。 十六、 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七、 司机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损坏者处罚50—200元。 十八、 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九、 严禁将入井车辆开出矿大门,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调离本岗位。 二十、 司机接到派车指令后,10分钟到位,否则延误一次罚款50元。 二十一、严禁人货混装,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十一、司机要保持车容整洁,车厢卫生干净,否则罚款50元。 二十二、司机必须按规定车速行车,否则每发现一次超速罚款50元。
二十三、外出车辆拉货,接送人员必须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否则罚款100元。(不包括交通部门罚款)。
二十四、地面外出车辆由于司机责任心不强,违反交通法规使车辆损坏,罚款200元,并赔偿20%的经济损失,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交地方交通部门处理。 二十六、外出司机如因不带驾驶证或酒后驾车等原因造成交通部门罚款,后果一切自负。
二十七、地面外出车辆未经矿调度和车队派出,私自出车每次罚款200元,出现车辆损坏及交通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二十八、严禁用私车,转移工具配件、油料,一经发现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请离本岗位。 二十九、起吊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捆绑牢固,严禁下方有人,否则罚吊车司机50元。 三十、 检修工在检修车辆时要遵守检修岗位标准条例,如违反一条罚款50—100元。
三十一、进库修理的车辆要查清损坏的部位和原因,并做好车辆检修记录,如违反一次,罚检修工50元。 三十二、不穿工作服上岗检修车辆的发现一次罚班长50元,当事人50元。
三十三、在上班期间或检修车辆中,不能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违章作业者50元。 三十四、在检修车辆时,要将车辆安全制动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否则每次罚检修工30元。 三十五、检修车辆时在车辆各部件运行中,严禁触摸转动部位,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检修工50元。
三十六、检修工要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不能随意更换配件,如需更换配件,必须由主管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罚检修工配件总额的50%。 三十七、车辆检修完毕,要进行试车,确认各部件运转、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否则罚班长100元,罚检修工50元。 三十八、本办法从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锦界煤矿车队
二00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运输车队等级达标考核标准
监督
230分)
一车队管理是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车队管理规章制度。司机要树立全心全意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的思想,自觉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爱岗敬业、勤于奉献,为机关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可靠保障。
二车队管理由办公室负总责,车队队长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车队管理的日常工作。车队队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⒈组织司机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⒉搞好司机考勤;⒊组织司机年审和车辆年检;⒋及时反馈司机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除按时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体学习外,还要根据车队工作特点,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工作经验。办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参加司机会议,沟通思想,倾听司机的意见和要求。
四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保证 工作用车随叫随到。司机因病因事请假,为常委会领导服务的,先报领导同意,再报车队队长填写考勤记录。常委会领导因外出不用车的,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车辆由办公室或车队队长统一协调。
五司机要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严禁借工作之便向领导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会主任、委室工作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司机因公出长发,应在事前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汇报,说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委室用车应首先服从办公室统一协调:⒈常委会召开重要工作会议、例会或开展视察、检查等重大活动需要调度车辆的;⒉常委会领导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度车辆的;⒊上级或外地来人需要调度车辆的;⒋老干部统一活动及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⒌车辆故障或司机因事因病请假需要调度车辆的;⒍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七严禁私自出车派车。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现一次进行批评纠正,发现第二次给予适当经济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车司机承担。耽误公务及领导用车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凡不服从调度的,每次扣出发补助元。
八要保证行车安全和良好的车况。出车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出车的车辆,有车库的要及时入库,没有车库的一律在办公楼前妥当停放。
九车辆维修、燃油管理及车辆保险等具体事宜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定执行。在市里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司机外出途中需要修车、加油的,应报乘车领导批准,并由领导签字后按规定报销。过路过桥费实行每周一次结算,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物流车队管理办法
为实现对物流承运单位的有效管理,提高发运速度,优化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结合物流运输协议相关约定,制定本办法。
一、 进口大豆回运过程中营销分公司物流部职责
(一)营销分公司物流部在大豆回运过程中的职责 1.外贸业务员接受总部办理CIQ的通知、及时联系商检局、报送办理申报所需资料,使CIQ及时通过审核。 2.接到外商的单据后将点价说明、合同、发票、等材料交于海关价格处备案,领取定价备案表。
3.及时迅速的整理全部单据,进行报关报检,使大豆进港过程不受到任何的延误。
4.及时进行二次报关 ,并交纳关税增值税,组织材料办理非保税货物区内加工手续,获得放行手续,将该手续交物流做成品出区使用。
5.及时联系船代了解船只到锚地时间,并安排靠港卸货。
6.协调物流承运车队回运大豆
(二)物流承运商在产品发运过程中的职责
1.运输车队未经同意不得委托第三方承运进口大豆。 2.车队应当自行组织和管理运输车辆及司机和随车人员,并对司机及随车人员进行安全及文明教育。 3.第九条 车队有及时上报货物运输计划并组织好日常运输,并主动、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情况。
4.运输车队应当保障车辆运输安全,在运输过程中应派专人监督运输车辆,发现车辆封闭措施有问题应立即修理、整改,不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的义务。
5.运输车队应做好进口大豆在运输过程中的保护工作,避免货物出现洒落、短缺、损坏、人为变质、丢失、雨淋等事件的发生。
6.运输车队应将14辆粮食专用自卸车全部作为进口大豆专用运输工具长期使用,严禁大豆运输车辆装运其他粮食及承运任何物品,对有可能感染的运载工具、用具、场地等进行严格消毒,对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进行检疫除害处理。
7.港口装货采用封闭式管道输送设备装车,必须做到货物从港口装车、沿途运输到进厂卸货全过程不撒落,不扩散,不被盗。
8.运输车辆必需在运输全程不倒运,做到从港口到工厂一站式到厂,不与其它货物混合,货物到厂后直接抵达公司卸粮车间;进入公司卸粮车间后使用专用卸粮坑进行自卸,对卸后的车厢检查是否卸尽,并及时清扫车体。
(三)回运发运流程
1.由外贸公司报关员需将全套提单交货运代理,货代负责完成动植、卫、商检的检验及报关手续、海关放行等项工作。
(四)回运大豆物流管理细则
1.对物流承运车队监管措施
(1)公司有权对运输车辆的整个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如因大豆洒落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进行了相关处罚,运输车队应就公司相关损失全额赔偿。
(2)运输车队应当服从公司物流部门的调度指挥,如违反车辆运输调度指挥,每次罚款5000元。
(3) 违反本制度中第十二条规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应由车队全部承担。
(4)运输车队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的直接损失及因取消运输资格等造成的间接损失,由车队全额承担,车队应全额赔偿公司上述损失。
2.运输车队及车辆要求
(1)运输车队应配置不少于10辆载重40吨以上的自卸车。
(2)大豆运输车辆必需为海关监管车辆,同时符合工厂卸货场地要求,车辆需为侧边卸货的优质箱车。
(3)运输车辆必须全部使用封闭式散装粮食专用自卸车,并用专用的施封锁对闸口施封上锁。大豆运输车辆配置需符合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车厢顶部需加装封闭设施,已避免大豆运输途中洒落。
二、包装油发运过程中营销分公司物流部职责
(一)营销分公司在包装油发运过程中的职责
1、物流部根据公司生产、库存情况、经销商当期库存数量、未执行合同数量,重点市场销售情况,竞品最新动态等情况统一制定包装油发运指令,向物流承运商下达《包装油发运计划》。
2、按包装油未执行合同已核款数量下达物流发运指令,组织安排物流承运商及时装车和发运。
3、对营销分公司下达的包装油合同,公司财务在收到客户汇款底单并查到相应款项到账后,给予核款并录入系统,如三日内未到款的,应及时通知物流部运输管理员,以便营销分公司及时掌握合同到款情况,及时联系客户,尽快打款,并据此下达发运指令。
4、在规定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当月物流费用
(二)物流承运商在产品发运过程中的职责
1、物流承运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包装油发运计划》所下达发运指令。指令一旦下发,除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外,物流承运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拖延执行一天,罚款1000元。
2、物流承运商确保将承运产品安全及时、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的配送到指定地点。
3、物流承运商人员及车辆在承运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三)包装油发运流程 1.指令下达及发运
(1)客户当日下达的包装油订货合同,公司财务在收到客户汇款底单并查到相应款项到账后,给予核款并录入系统,物流部在财务核款后才可下达发运计划。
(2)物流部运输管理员每日15:30自系统中导出实时合同未执行情况表,并于16:30前,根据包装油合同未执行情况,向物流承运单位下达《包装油发运计划》。通知单次日生效,有效期一天。物流承运单位按《包装油发运计划》组织发运。
(3)次日早8点后物流承运单位应派车到公司开票室开具调拨单,并到库房按票装货;装货时,若《包装油发运计划》备注里面附带要求,请物流承运单位跟进,并按照程序操作。
(4)物流承运单位将货物装车后,同时承运单位应及时与接货人取得联系,告知预计到达时间,如发现收货人地址或联系电话等信息有误,须及时与油部计划员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物流承运单位承担。
(5)如《包装油发运计划》中注明附带赠品及广宣品搭配运输的,承运单位应保证在出厂前及时与油部沟通,履行相关出厂手续,保证赠品及广宣品能够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3.产品验收
(1)物流承运单位在运输途中应确保产品完好无损。到站后,如发现产品破损,由承运单位照价赔偿。因个别油桶破漏导致包装箱侵染的,由收货单位向油部提出书面申请,大区确认具体数量,油部批准后,物流承运单位向子公司购买相应数量包装箱,下次运输时随车配送至收货单位。
(2)收货单位货物验收合格后,在包装油客户签收单上签字并盖章确认,随车人员在返回后须将验收单交送承运单位保管。
(3)承运单位应无条件地配合收货单位的验收工作,如承运单位原因,致使配送过程发生争执的,一经核实后,单次处罚500元,罚金在当期运费或保证金中扣除。
4.费用结算
1、物流承运单位须在每月21日前,将收货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汇总后返还至子公司,作为运费结算的依据。
2、如物流承运单位产生违约金,履行签批及告知手续后,在每月20日前将相关单据由公司在进行物流费用结算时直接扣除。
(四)、包装油物流管理细则 1.运输管理
(1)货物装车前,承运单位需对车辆进行清洗或清扫,确保产品不受污染,并有义务跟踪产品外包装完好情况,如将外包装破损的产品装车,导致返货的,承运单位自行承担运费。
(2)在装卸或运输过程中,承运单位应对我公司产品的安全负责,禁止野蛮装卸。产品运输到站后,需保证产品外包装完好率100%。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内包装(塑料桶)破损或者产品丢失,否则承运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承运单位应按照《包装油发运计划》的要求发运。承运单位接到甲方计划后,必须在次日9点前给与书面答复。承运单位下达运输计划经承运单位书面确认后,承运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除外)不提供已确认车辆,否则每少一车罚款1000元。
(4)物流承运单位应保证我公司产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被正确的储运,由于公司所装货物均带有发运批号,承运单位不得将货物在未获得我公司书面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倒换车辆,以确保运输产品质量和批次的可追溯性;
(5)物流配送应严格按照我公司运输计划的要求,按时将车辆驶至我公司指定装车地点,不得擅自更改送货地点和途中卸货;如我公司要求中途改变运输地点,需以我公司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为准,否则物流公司可以拒绝变更;如承运单位或司机有违上述要求,并同时涉及窜货行为的,我公司将拒付此批产品运输费用,自窜货行为核实确认起一个月内,将所涉窜货经销商货物暂交其他承运单位发运,同时按包装油窜货管理办法处罚窜货经销商及当地业务员。此类情况累计发现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的,公司将终止与该承运单位合作。
2.车辆管理
(1)承运车辆须使用箱式类货车、高栏货车,并向发货分公司提供使用车辆的运营手续。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重新与承运单位以书面方式确定运输车辆。
(2)承运单位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我单位货物的装卸条件即-车况良好,干净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未承运过易燃易爆污染物品及容易对食品造成污染的货物。
(3)承运单位提供的运输车辆不符合我单位装卸条件的要求,我方有权拒绝装货,由此造成的我方一切经济损失由承运单位承担。
(4)《包装油发运计划》所下达指令满足物流运输合同中起运量要求时,承运车辆除九三集团包装油和相关促销品或宣传品外,不允许配载其他货物。
3.人员管理
(1)承运单位应在分公司设立专人负责对接服务,并按子公司要求对驻厂人员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留取业务人员的“签名模板”;承运单位如更换驻厂人员或业务负责人,应提前通知发货分公司,并履行变更手续;
(2)承运单位在装货地点未设驻厂人员的,每次运输前须对运输车辆和司机向发货分公司提供委托书,包括运输车辆所属公司,车号,司机姓名,驾驶证复印件及吨位等相关手续,经分公司验证无误后方可进行运输业务。
(3)承运单位人员和车辆进入子公司厂区应遵守分公司的相关制度,并需签订厂内安全协议,如因货运代理的司机及车辆不服从发货分公司的安排而造成任何损失,应由承运单位承担。
(4)承运单位人员在子公司内应爱护分公司的财物,因驾驶超速或其他人为因素而造成分公司财物损失或厂内人员(包括我厂员工和非我厂员工)损伤的,由承运单位承担一切的损失赔偿责任。
4.业务管理
(1)承运单位应每日安排1台以上的机动车辆,以保证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按照《包装油发运计划》上规定的时间,及时地完成运输任务;
(2)因承运单位出货错误造成帐货不符的,承运单位应及时与运输管理员取得联系,造成损失的,由承运单位负责赔偿。
三、铁路发运过程中营销分公司物流部职责
(一)营销分公司物流部在铁路发运过程中的职责 1.按销售总公司下达的铁路运输计划编制当月的铁路运输计划,及时与销售总公司以及各铁路发运站沟通。 2.将日承认车和当日装车情况及时报部门和集团公司。记录每辆车的修程,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确保需要修理的车辆及时到达车辆段进行整修,防止发生车辆因修程到期被扣。 3.与总部联系沟通车辆的流向使用情况,协调车辆在集团各分公司之间的调动、使用,确保车辆具体位置、流向,做好车辆的调配。
4.负责组织发运的衔接工作,包括上站汽运车辆与成品和铁路货场衔接,保障运输畅通。 5.负责铁路运费结算的审核。
6.负责上站各相关台帐、报表的工作。监督审核责任。 7.负责上站过程中安全问题的监督和落实责任。
(二)物流承运商在产品发运过程中的职责
1、铁路上站车队接到天津公司派车指令后,将适运的车辆必须按天津公司所要求的时间发往天津公司指定地点装货。
2、铁路上站车队应按天津公司要求做好运输服务工作,做到安全、及时、无损、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的将所承运的货物送到天津公司指定的地点。
3、铁路上站车队应派适运的车辆并携带适运的捆绑工具。
4、铁路上站车队的人员及车辆到达装卸地点后应严格服从天津公司工作人员的调度,遵守天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不得随意进入厂区平和办公处所。
5、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铁路上站车队应及时调度车辆保障运输任务的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铁路上站车队自行承担;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货损及造成的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由铁路上站车队负责赔偿。
6、为保守天津公司商业秘密,禁止铁路上站车队任何人员与天津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人员交流有碍天津公司商业经营的内容。如铁路上站车队泄露天津公司相关商业秘密,天津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天津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对铁路上站车队进行1000-5000元的处罚。
(三)包装油发运流程
(三)火车发运流程 1.指令下达及发运
(1)铁路运输管理员接发货计划通知单后,核对该计划的到站名、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地址、电话、联系人、邮政编码等是否填写清楚(如有不详,须马上更正),并去铁路报请火车发运计划.
(2)计划通过审核后,由铁路计划员通知铁路运输管理员、站台以及物流承运单位,由物流承运单位及时安排车辆去工厂装货。
(3)物流承运单位派车到公司开票室开具调拨单,并到库房按票装货;装货时,若《火车车皮发运计划》备注里面附带要求,请物流承运单位跟进,并按照程序操作。(注火车上站的短途运输车队具有优先开票,优先装货的权力,即到即装)
(4)短途运输车队将货物运往火车站点,由理货员根据相应票据对运达货物清点,确认无误后进行火车装货,等待发车。
2.费用结算
当日铁路发运结束后,运输管理员及时审核由车站取回的铁路大票、提货单及相关票据与发运车数核准后,将所有票据交发运经理。发运经理核对相关票据后,及时将提货单以外的所有票据交计划经理,计划经理做成表格后交财务部入账,及时将客户需要的各类票据,交与结算管理人员,办理开票,存档等相关手续。
(四)、火车发运短途车队物流管理细则 1.装车的基本要求
(1)货物重量应均匀分布在车地板上不得超或偏重和集重。
(2)装载应认真做到轻拿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堆码稳妥、紧密、捆绑牢固,在运输中不发生移动、滚动、倒塌或坠落等情况。
(3)使用敞车装载怕湿货物时应堆码成屋脊形,苫盖好篷布,并将绳索捆绑牢固。
(4)使用棚车装载货物时,装在车门口的货物,应与车门保持适当距离,以防挤住车门或湿损货物
使用敞、平装运货物时,应各按其规定办理. 所装货物需进行加固时,按《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的规定办理。
2.装车前的检查
为保证装车工作质量,装车工作顺利进行,装车前应做好以下“三检”工作: (1)检查运单,即检查运单的填记内容是否符合运输要求,有无漏填和错填。
(2)检查待装货物,即根据运单所填记的内容核对待装货物品名、件数、包装,检查标志、标签和货物状态是否符合要求。集装箱还需检查箱体、箱号和封印。
(3)检查货车,即检查发车的技术状态和卫生状态。其主要检查内容有: 是否符合使用条件。 货车状态是否良好。主要检查车体(包括透光检查)、车门、车窗、盖、阀是否完整良好,车内是否干净,是否被毒物污染。货车“定检”是否过期,有无扣修通知、货车洗刷回送标签或通行限制。 3.监装(卸)工作
装卸作业前应向装卸工组详细说明货物的品名、性质,布臵装卸作业安全事项和需要准备的消防器材及安全防护用品。装卸作业时要做到轻拿轻放,堆码整齐牢固,防止倒塌。要严格按规定的安全作业事项操作,严禁货物侧放、卧装(钢瓶器除外)。包装破损的货物不准装车。装完后应关闭好车门、车窗、盖、阀,整理好货车装备物品和加固材料。装车后需要施封、苫盖篷布的货车由装车单位进行施封与苫盖篷布。卸完后应关闭好车门、车窗、盖、阀,整理好货车装备物品和加固材料。 4.装车后检查
为保证正确运送货物和行车安全,装车后还需要检查下列内容: (1)检查车辆装载:主要检查有无超重、超限现象,装载是否稳妥,捆绑是否牢固,施封是否符合要求,表示牌插挂是否正确。对装载货物的敝车,要检查车门插销、底开门塔扣和篷布苫盖、捆绑情况。
(2)检查运单:检查运单有无漏填和错填,车种、车号和运单所载是否相符。
(3)检查货位。检查货位有无误装或漏装的情况。 5.运输管理
1、如铁路上站车队适货车辆末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天津公司要求地点装货,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铁路上站车队承担赔偿,天津公司有权对铁路上站车队进行100-500元/次的罚款。
2、如铁路上站车队未将货物及时运到指定车站,造成天津公司经济损失的,由铁路上站车队负责全额经济赔偿。天津公司有权对铁路上站车队进行100-500元/次的罚款。
3、如因所派车辆不适运、捆扎不坚固、覆盖不严以及运输途中雨淋、丢失、破损等所导致的货损或灭失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连带费用均由铁路上站车队负责全额赔偿。天津公司可对铁路上站车队进行100-2000元/次的罚款。
4、如有需要应通过天津公司工作人员来协调完成,如不服从现场管理及违反天津公司的规章和制度,天津公司有权按天津公司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铁路上站车队进行100-2000元/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