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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陶村中学党支部。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
一、例会
1、每次例会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例会请假:每月最多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请假前必须提前一天(急事例外)跟负责人递交请假条。
3、每次例会各成员要带好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
4、例会发言要积极,主动。
二、值班
1、各成员应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若有调课应及时写好请假条,下次应及时补上值班。
2、值班请假:如若有事不能及时值班,请各成员递交请假条,负责人签字,下次补上。
3、值班过程中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办公室内学习,不得大声喧闹,若有其它事应主动积极参加,如:打扫卫生,帮助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工作。
4、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者三次以上将按照评分制度处理。
三、部门内部
1、各成员之间都有讨论或商量部门内事务的权利,每个成员的决议都有提出质疑与建议的权利。
2、各成员应和睦相处,多沟通交流。
3、各成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
4、工作需要,要有创新的策划活动,并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做好部门内部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人员进行工作。
6、为锻炼部门的实践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部门成员可以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工作搜集资料,并献计献策,与成员交流商议,向部长汇报。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
、纪律部、女生部、社团部等7个部,各部设正部长1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5——7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学生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形势发展研究安排布置当前宣传内容或采取的形式。
5、定期检查各班宣传工作。
(三)文体部
1、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负责联系解决学生文体活动的困难。
2、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3、组织各班学生坚持“班班有歌声”活动,并定期检查评比。
4、抓好“两操”,对纪律松懈,经常无故不上操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班级和同学,给予教育与批评。(四)生活部
1、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或征求同学们在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和意见,研究解决办法。
2、配合学校搞好食堂的饭菜质量的监督,改善学生的生活。
3、负责检查督促各班搞好教室,包干区及宿舍内外环境卫生。
4、负责学生会的经费和收入及预决算等工作。
(五)纪律部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了解各班纪律状况。
2、负责检查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值勤、护校,整顿校园治安。
3、派出学生会成员进值日打分,将分数汇总报政教处。
(六)女生部
1、主管女生日常学习生活事务。
2、关心维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女生思想动态。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有益女生身心的相关活动。
(七)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初中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组织管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随时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团委汇报社团活动。
3、培养优秀的社团干部,并注意调动社团干部,提高社团干部整体素质。
4、引导社团动向,规范各社团的制度、活动,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
5、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我校的社团活动。
6、努力开展各项有特色的社团活动,承担学生会分配的科技文化活动,使社团部工作开展得丰富多彩、有声有色。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产生的方法
①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代表学生。
②学生代表由班级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每班3人。
③学生代表应能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的双向交流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制度
1、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卫生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纪检委员等。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学生,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学生会重要会议应争取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
3、在正常情况下,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4、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积极大胆开展工作。各部委员会由部长临时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要求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5、学生会制定值周制度,各部在搞好本部工作的前提下,都有义务参加值周。值周工作从各部选择有能力的成员参加,经过培训后分成若干个值周小组,实施学生会制度的细则,其职责是:
(1)认真检查登记各班每天的出勤、纪律的打分。
(2)检查纪律、检查卫生、监督检查班集体和个人的违纪情况。
(3)配合学校维护校纪、校风。
(4)每周五各部检查统计总结评比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由主席或副主席报学校值周教师或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