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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活动室管理借用规章制度范文(优秀范文三篇)

2022-06-19 22: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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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科技活动室规章制度

科技活动室规章制度

1.本活动室内的一切设备包括各种组件、书籍、光盘等资料不经老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带出室外。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故障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任意大声喧哗,在分组讨论时要考虑不能影响他人的活动。

3.使用器材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说明执行操作,不懂的问题随时向老师询问,严禁不懂装懂,损坏仪器,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4.科技活动要有计划地进行,有关机器人的各种活动、创新要在老师组织下按计划进行。活动中提倡创新,但必须将具体的活动和操作以及需要的器材向老师说明,经同意后才能开始探索实践。

5.本活动室对外开放,凡是有自己的科学探究或科学创造思路的同学都可以利用该活动室进行。但是必须提前一周向信息技术中心提供活动内容,经老师审核通过方能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活动。

6.讲究卫生,参与活动的同学要注意保持操作台、地面和各活动场地的整洁干净,随时注意清洁打扫。

高密市立新中学

第二篇:学生会活动室管理借用规章制度

有关活动室和仓库的借用管理制度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活动室是在校党委号召下,由学院党总支组织建设,旨在改善学生活动条件,创新学生教育载体,提升学生教育活动实效,增强学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活力,为全院同学服务。为搞好学生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充分有效发挥学生活动室作用,规范学生活动室管理,特此制定本制度。

1. 学生活动室主要面向团学组织成员、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同时也面向参与学生活动的广大学生。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理由私自占用。

2. 在学生党员活动室开展的活动主要有:团学组织整体大会、各个部门以及协会会议、教育培训活动、心理教育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理论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健康向上的活动。

3. 学生活动室由团学组织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活动室的使用要实行登记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活动室使用记录、学生活动记录等,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4. 使用活动室时须征得秘书处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使用活动室要保持活动室内干净整洁,秘书处负责对各种设施和资料进行管理和维护。借用团体负责人应至少在使用一天前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做好用前登记工作,便于秘书处存档登记。

5. 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

6. 活动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使用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打扫工具须摆放整齐(按原位摆放);桌子须擦干净,不得残留垃圾,凳子摆放至桌下;门窗应全部关好锁好;垃圾桶内垃圾倒掉;空调全部关好。

7. 任何人不得损坏活动室或仓库的任何用具,如有损坏的则须照价赔偿.

8. 四楼一周打扫一次,由秘书处按部门排班轮流打扫。仓库每两周打扫一次,由秘书处按部门排班轮流打扫。

9. 任何部门和协会必须严格遵循此制度,若发生使用后未打扫或未能按照排班表轮流打扫,一经查出并证实,则取消活动室使用资格!

本制度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团学组织主席团所有!

生命科学学院团学组织

第三篇: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部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最高群众组织,是在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的指示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长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一体,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是帮助广大同学排忧解难,体现互助友爱,培养全校在校学生团队精神的核心组织,是全校在校同学的利益代表,维护在校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第四条: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学生会机构组成:主席团、办公室、学生会各部门(社会实践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纪检部、学习部、宣传部)。

第二部细则

一、学生会工作准则

第一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本本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第三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与全院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学基础之上。

第四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五条: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第六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凡学生会所属干部应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方向和重大问题。

2)各个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

3)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以及报告工作情况。

第九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与主席一起商讨、决定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学生会工作中的各项制度、督促、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学生干部的思想问题。

2)分工负责有关部门的工作。副主席分工负责几个工作内容联系紧密或相近的部门的工作,做好几个部门工作的总体协调,遇有重要的工作或大型的活动,组织所属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3)遇有主席不在等特殊情况,代行主席职责。

第十条:办公室职责

1)整个学生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制作和工作简报,做好与各部和主席团的沟通工作;

2)负责学习部月刊《美文共赏》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4)办公室成员实行值班制,由主任制定值班表,按时值班,协助辅导员(班主任)保证日常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1)对部长、副部长的职责规定:各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负责制订本部学期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向部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以及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听取所属部员对部门内工作建议和意见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的活动执行能力进行培养与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部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成本部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应尽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对各部部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门内部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按时完成任务。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汇报思想;积极协助其它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以及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汇报、恪尽职守的工作原则。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周一12:40在教学楼西101教室由主席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听取各部部长的工作汇报,并总结经验,分配各部门工作任务,指导下阶段工作的进行。在其会议开始前,凡学生会所属成员应配戴学生会证件方可入席开会。生病或有事者需在会议前向主席,副主席或所属部长请假,同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但事后要将当日会议记录载录到自己的会议记录本上。

第二条:各部门应按照《学生会例会时间表》召开部门例会,各部门成员应向本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对部员工作应予以指导,并对近期工作做出明确分工,详细规划;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副主席负责查阅各部门会议记录。主席、副主席将不定期列席各部部门会议。

第三条: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第四条:凡学生会成员出席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部门会议以及临时重要会议时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第五条: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六条: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成员档案表。

三、人事制度

第一条:各部部长由主席团统一聘任,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并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第二条: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纳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第三条: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二个星期,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工作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以辞退。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除外)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学生会主席团)递交退部辞呈,经主席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第五条:学生会各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团对部长,部长对部员作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对于优秀学生会干部将由学校颁发“优秀学生会干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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