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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目的:
1.加强车辆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车辆;
2.规范驾驶员的车辆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维护意识,保证车质车况良好及行车安全。
范围:
本规定中的车辆包括所有属于公司的车辆、所有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职责:
1.车辆驾驶员
1.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重大事故,尽量避免违章
1.2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护
1.3合理驾驶,降低消耗
1.4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管理员
2.1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管理
2.2负责车辆的落户和验车管理
2.3负责车辆的保险及处理公司车辆事故定损事宜
2.4负责车辆日常消耗的记录,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反馈
2.5负责车辆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的申请
3.行政总监
3.1负责日常车辆使用的安排
3.2负责监督和管理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员的日常工作
3.3根据权限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XX周年,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继续夯实基础,增强后劲之年。支队在省执法总队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安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工作要求,坚持“监察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的原则,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现将支队20xx年监察执法工作状况暨20XX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水平
支队进一步加强了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精神礼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了学法用法制度,着重提高执法人员的监察执法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潜力。
为进一步提高市、县执法人员的监察执法潜力,今年5月26―27日,支队举办了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全市的执法人员和分管执法大队的副局长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还特邀了省安监执法总队总队长周彤、市监察局效能办主任王军前来讲课。此次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也为我市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礼貌的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充实支队力量,强化规范化建设,树立安监执法形象
20XX年,透过公开招考和考调的方式,录用执法人员4名,及时调整充实了行政执法力量。支队编制12名,现已全部到齐。
支队今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示意图》、《行政执法文书填写要点》等支队制定的相关制度。支队在年初时还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职责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制订了《20XX年监察执法计划》,明确了支队监察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推进监察执法工作制度常态化。
今年在市安监局的大力支持下,支队统一了全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的执法服装样式,市支队、雁江区、安岳县、乐至县都配备了统一的执法服装,下一步将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都统一着装,树立好安监执法形象。
三、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开展安全监察执法,以及用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按照20XX年监察执法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客运、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水泥生产、非煤矿山、道路事故等企业进行了监察执法,共开展监察执法60余次,其中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监察执法9次,危化企业5次,客运企业10次,烟花爆竹企业6次,机械制造企业2次,水泥生产企业2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施工企业8次,其他行业20余次,发现安全隐患50余处;发出现场检查记录32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整改复查意见书》5份。
用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是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打击违法行为、树立安监形象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年支队共牵头调查处理一般事故4起(1.25车辆伤害事故、5.31物体打击事故、8.31物体打击事故、10.6高处坠落事故),参与其他事故调查5余起。目前支队牵头调查的1.25车辆伤害事故、5.31物体打击事故、8.31物体打击事故已结案并处罚完毕,牵头调查的10.6高处坠落事故已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待事故调查组讨论。
支队高度重视立案查处案件的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务必佩戴执法证件,亮证执法,至少2名执法人员同时取证、作询问笔录、文书送达等。现场收集的物证、文字材料、图片等证据务必被查单位签字盖章,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有效性等。
今年支队立案处罚10起,其中一般行政违法行为3起,共处罚金3.55万元;去年事故今年立案处罚案件4起,共处罚金50.54万元;今年已结案事故处罚案件3起,共处罚金37.51万元,全年共收罚金91.60万元。
四、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工作
20XX年支队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答复等工作,对接到的举报,不管真假,首先到现场或外围调查核实,把状况调查清楚后,根据权限移交或支队受理。全年支队共接群众举报案件15余起,其中调查处理12起,转交其他部门处理3起。对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查,经查必果,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了群众广泛参与、关注安全生产工作的用心性。也震慑了有些想瞒报事故的企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现场执法经验不足,法律法规的应用还需进一步增强。
2、执法装备不足。一方面缺少专用设备,影响部分行业执法的公信度;另一方面没有专用执法车,执法量明显不足。
3、联合执法开展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行业标准、规范的学习,熟练掌握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2、加大执法力度,狠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重点查处未执行“三同时”规定的工程项目。
3、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执法。
4、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不及时申报、治理的行政执法力度。
5、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点加强与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特种设备等部门的联合执法。
6、用心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对负有职责的事故单位和相关职责人员要立案处理,确保处罚到位。
7、进一步完备执法装备,如办公电脑、执法专用车、执法服装等。
8、加强对县(市、区)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
一、目的:
使公司车辆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务于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活动。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车辆,
3.1、本公司车辆分为售后服务车、办公用车。
3.2、售后服务车是指主要用于电梯维修、现场解决质量、技术问题的车辆。
3.3、办公用车是指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和给予部门经理个人配置的专用车辆。
四、管理职责
4.1、公司办公室:负责车辆调配、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车辆包干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
五、管理细则
5.1、各类车辆日常调度使用:
售后服务车出车审批权维修部与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用车上班时间内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5.2、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
5.3、车辆的日常保养
清洁卫生:司机必须随时保持整个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定期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定期保养一次,保养点由公司确定。
加油:加油点由公司确定,一般情况下只准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下路途加油不得超过30公升,每月不得超过100公升。
5.3.9 行车记录:服务用车每周由司机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财务不得报销相关出差费用。
5.4、车辆的维修管理:一般情况下,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车辆在路途中出现故障需维修者,由司机电话告之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5.5、车辆的安全管理
5.5.1 车况检查:司机每日必须检查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并填好《车况点检表》。对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5.5.2 安全行驶:司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超速、撞红灯、无照驾驶、酒后驾驶及任意停车。
5.5.3 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由于司机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司机责任事故在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个人赔偿50%。对于酒后驾车或没经批准私自出车的,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赔偿。
5.5.4 钥匙保管:非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车辆钥匙;车辆回公司后或司机请假钥匙由办公室托管专人保管;司机离职钥匙交回公司办公室。
5.6、办公车辆的费用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车辆使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办法。
5.6.1 包干管理:按国家规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涉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费用情况。
5.6.1.1 单车全年费用若超过包干金额,则超过部分由使用人负担,从年终奖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 单车全年费用若低于包干费,则节约部分加入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5.6.1.3 包干费用指标由办公室制定下达。
六、罚则
6.1、服务用车的司机不按要求使用车辆如:不经批准私自出车、不按规定保养车辆、酒后驾车、以及在加油、维修中营私舞弊等,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罚款、以至于解雇等处分。
6.2、车辆实行费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于因车辆问题耽误正常办公三次以上,收回车辆,另行分配。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
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景用车,一般情景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景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坚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景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走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职责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景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景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景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景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景,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职责人相关职责。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职责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职责,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