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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的管理制度细则

2022-06-19 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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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社团的管理制度细则

学生社团是学生为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课余文化生活,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是新时期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新型组织。长安大学拥有大量各类各级学生社团,他们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学生理论学习以及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校的学生社团建设已经走上了一条健康、积极、良性发展的道路,并且正在陕西高校中形成自己的特色。

为了更好的引导、管理我校学生社团活动,激发各级各类学生社团的潜力,调动学生社团的竞争意识,保持学生社团的生机和活力,促进社团活动竞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 学生社团的等级及比例

为体现学生社团的不同工作水平和成绩,以促进学生社团良性竞争,特对学生社团进行等级评定。等级划分为:甲级学生社团、乙级学生社团。甲级学生社团为优秀学生社团,乙级学生社团为一般学生社团。所占比例分别为:30%、70%。在优秀社团的基础上再行评选出若干标兵社团,比例不超过社团总数的10%。

二、 学生社团等级的产生

学生社团的等级评定采用学年制,每学年的年末进行评定。

1、 对学生社团进行动态评定(百分比为20%),大致确定甲级、乙级学生社团的分类;

2、 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定(百分比为80%),最终确定30%、70%的甲、乙两类学生社团。

三、动态评定

动态评定主要是学生社团之间的互相评定。凡是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都有权参加互评,这是学生社团评定的初期工作。

四、综合评定

综合评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评定,考核的内容以本学年的活动为主,同时考核社团内部管理的情况,综合评定包括:

学生社团日常事务监督与管理(百分比为40%)

(一)开会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百分比为15%)

1、准时到会 15%

2、迟到 10%

3、请假 0%

4、未到(3次) 扣5%,警告处分

工作程序:到会议现场填写签到表

(二)学生社团负责人联系方式发生改变时上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

⑴及时上报 0%

⑵社团联合会通过其他渠道得知 扣5%

⑶造成联系脱节 警告处分

(三)学生社团内部管理(由组织部负责,百分比为5%酌情给分)

1、组织建设

⑴完善、合理

⑵较好

⑶一般

⑷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 警告处分

2、规章制度

⑴合理、规范

⑵较好

⑶一般

⑷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 警告处分

3、档案管理

⑴合理、规范

⑵较好

⑶一般

⑷混乱,并造成不良影响 警告处分

(四)学生社团配合社联工作情况总评(由组织部负责,百分比为10%)

1、积极配合 10%

2、比较配合 5%

3、一般 0%

4、不服从社联会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 扣5%,警告处分

(五)学生社团拥有网络宣传媒介作为该社团宣传工作手段(由宣传部负责,百分比为5%)

1、拥有独立的网页,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5%

2、拥有独立网络版块,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2%

3、有独立的网页或板块,但没有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0%

4、无独立的网页或板块 扣5%

注:学生社团创建网页后应主动上报,便于宣传部日常监督,更换网址或关闭网页(版块)应及时

上报宣传部门。

(六)日常接受不同级别媒体采访报道(由宣传部负责,百分比为5%酌情给分)

注: 1、宣传报道中附有图片

2、学生社团必须把宣传报道复印件上交社联会存档方可确认分数。

3、网络宣传需把网址发送给宣传部成员,方可确认分数。

4、以上任何宣传活动亦可让宣传部协助,且加分条例仍适用。

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百分比为60%)

(一)活动策划书上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百分比为10%)

1、提前一周以上上交,内含财务报表 10%

2、一周内紧急上交,活动中或活动后补交 办公室不予考评,且视该社团无此次活动

注:学生社团活动结束后,应上交社联合格的活动策划书及活动总结书面版、电子版各一份,该学生社团存档一份。

(二)活动开展过程(由各分会负责,百分比为15%酌情给分)

1、工作配合

2、参与人数

3、现场气氛

4、活动内容

5、活动效果

6、时间跨度(2天以上,以具体活动时间计算)

7、现场宣传工作

8、配合社联考评工作情况

9、现场接受不同级别媒体采访

(三)活动总结与活动经费决算上交情况(由办公室、财务部负责,百分比为15%)

1、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 15%

2、一周至两周内上交 5%

3、两周后上交 0%

4、未上交(以学年末为准) 扣5%

(四)活动结束后新闻稿上交情况(由编辑部负责,百分比为5%)

1、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3-5份电子版新闻稿 5%

2、活动结束后一周至两周内上交的或上交数量不足 0%

3、未上交(以学年末为准) 扣5%

(四)学生社团在一学年内无开展任何活动 警告处分,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五)其他附加项目(特设此项意在鼓励学生社团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组织部负责,百分比为15%)

1、学生社团或其成员以社团名义参与各类比赛获奖情况(百分比为5%)

(1)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 5%

(2) 省级比赛 4%

(3) 区、市级比赛 2%

(4) 校级比赛(包括同级别其他学校的友谊赛成绩) 1%

注:学生社团应主动在期末向办公室上报相关获奖情况并上交相关证书复印件,组织部方可加分。

2、学生社团的刊物创刊及发表审批情况(百分比为5%)

(1)经审批 5%

(2)未经审批 0%

(3)未经审批,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扣5%没收查处,取消该学年社团考核资格,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注:因文学类社团主要活动以文学刊物发行为主,故此条仍可适用。

3、学生社团参与校外组织(一般限制同类学生组织)交流合作活动(百分比为5%)。需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参加。

(1)上交邀请函,填写参与申请表审批情况

①经审批 2%

②未经审批 0%

③造成不良影响 扣2%警告处分,并追究负责人责任

(2)活动过程(由各大分会派人参与) 3%

工作程序:由各分会记录整个活动过程,并协助该学生社团的交流工作。

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社团取消其评优资格,并责令其整顿或撤换负责人,直至取缔该社团

1、 违反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2、 不服从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管理者;

3、 六个月内无任何活动,机构涣散者;

4、 在每学期初限定时间内不注册者;

5、 未经批准,私刻社团公章者;

6、 进行与社团宗旨或学生身份不符的活动者;

7、 累计收到5次警告处分

五、短期考核

为促进各社团活动的开展,为学年末综合考核提供依据,社联对各社团进行短期考核。

1、 不定期在校区内开展问卷调查,对前段时期内各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打分,社联综合问卷结果,存档。

2、 每两个月进行小规模的考核,程序与学年末考核相同,结果上报校团委,校团委与社联各存档一份。

注:短期考核将作为学年末考核的参考

六、先进个人的评比

各社团按照自己的考核办法对会员进行内部考核,对表现优秀者可以推荐参与长安大学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

凡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者,其评优比例不超过3%,会员人数在50至100人者,其评优比例不超过2%,会员人数在50人以下者,其评优比例不超过1%,会员人数以注册登记数量为准。

七、标兵社团的评比

根据动态评定和综合指标测评,确定甲、乙两个等级的学生社团后,从甲级学生社团中选出若干有较高声誉、形成特色、组织体系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工作状况良好的学生社团进行标兵社团评选。

(一)、评比程序

1、 该学生社团必须是长安大学的甲级学生社团;

2、 评比由材料评定确定;

3、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人员对参评学生社团的自评材料进行初评(参照评比条件),然后交由校团委进行复评;

4、评比的最终结果由校团委领导批准后抄送各院系团委、学生会,同时向全校公布“标兵社团”名单。

(二)、标兵社团评比条件

A、 自评材料

1、 社团评优申请;

2、 社团年终总结;

B、 评估内容

1、 模范遵守《长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

2、 负责人品学兼优、吃苦耐劳、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3、 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

4、 学期初有创新的计划,学期末有完备的总结,活动有纪录,社团有档案资料;

5、 组织过若干个能代表本社团特色、创新的主题活动;

6、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自己,积极进行网络建设,建立本社团的主页;

7、 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八、奖励措施

1、 标兵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是当届的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2、 标兵社团有资格直接推荐2名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占指标);优秀社团有资格直接推荐1名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占指标);

3、 标兵社团、优秀社团、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将得到校级通报表扬及奖励;

4、 得到学校的经费重点扶持;

5、 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加分在《长安大学学生综合评分办法》上有明确的界定;

6、 各社团成员的获奖证书均加盖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公章。

7、 各社团除了对本社团表现出色的成员加以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以外,不得擅自颁发证书予以奖励。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学生社团联合会,最终由校团委审定

第二篇:社团的管理制度细则

为了促进学生社团系统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黎集一中中学生社团管理方案》、《黎集一中中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制定本细则。考核在校团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生会具体负责。考核结果将决定其社团的升降级,并按照一定的比值,纳入“黎集一中中学教师综合量化考核”,并计入“黎集一中中学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总分。

一、考评内容

考评将社团工作分为三大项及附加项。三大项内容分别为: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部分考核项目、社团活动部分考核项目。

注意事项:

学生会社团部对各社团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结合两学期考核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学期考核总分:社团自评分占考核总分的15%,会员反馈分占考核总分的20%,学生会社团部考核分占考核总分的65%。

年度考核总分:第一学期考核总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60%,第二学期考核总分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

二、考评程序

1.上交社团学期工作、活动总结手册(附照片)。

2.就一学期本社团的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考核项目、社团活动考核项目及附加项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如实填写《黎集一中中学学生社团量化考核表》。

3.学生会在社团的学期末会员大会上进行会员反馈评分。

4.学生会结合各社团的社员人数考核项目、社团组织管理工作部分考核项目、社团活动部分考核项目及附加项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及会员反馈分加以考核。

5.学生会将考核结果上报校团委审核。

三、考评标准

(一)社员人数考核指标(10分)

1.不遵守黎集一中中学社团管理办法的(0分),按照黎集一中中学社团管理办法进行社员招聘及资格论证(2分)。

2.每学期末进行社员人数统计,与学期初人数相同或增加的(8分),比原人数少15%以内的(5分),比原人数少30%以上的(4分)。

(二)社团组织管理工作考核项目及考核指标(50分)

3.及时、齐全上交本社团社员名单及相关活动材料的(6-10分),延迟的(0-6分),不上交的(0分)。

4.每次社团活动结束后认真打扫活动教室,整理社团活动教室(门窗、饮水机、多媒体等设备),整洁卫生的(6-10分),马马虎虎的,(2-6分)基本上无人管理的.(0-2分)。

5.按照学校要求每星期准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的(6-10分),偶而不开展活动的(2-6分),经常不开展活动的(0-2分)。

6.社团指导老师集会或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各类会议讨论,并积极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及时准确的传达各种精神的(6-10分),经常不参加或参加少部分的议题讨论的(0-6分)。

7.社团骨干培养

(1)有健全的社团骨干培养计划和制度,并得到实施(6-10分),无计划、制度或未实施(0-6分)。

(2)认真贯彻落实学生会“评优”工作(6-10分),应付或舞弊(0分)。

(三)社团活动考核项目及考核指标(30分)

8.特色活动(20分)

(1)不提前报批或不接受考核“特色活动”(0分)。

(2)每学期结合社团特点,积极开展社团品牌活动(5分)

(3)活动主题及形式:

①主题好、形式多样有效(5分)。

②主题一般,形式单一(2分)。

(4)会员参与面:

①90%以上会员参加(5分)。

②75%-90%会员参加(2分)。

③75%以下会员参加(1分)。

(5)活动策划、组织方面:

①策划周全,组织有效(5分)。

②策划、组织欠佳(2分)。

(6)活动结果:

①活动成效显著(5分)。

②影响及效果不佳(2分)。

9.其他活动(10分)

(1)不提前报批或不接受考核“其他活动”(0分)。

(2)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内部活动(2分),未进行内部交流(0分)。

(3)活动形式多样有效(2分),形式单一(1分)。

(4)会员参与面50%以上(2分),50%以下(1分)。

(5)社团内部成员有较好的交流、反映良好(2分),成员反映不佳(1分)。

(6)活动在学校活动影响大效果好(2分),影响及效果不佳(1分)。

(四)附加项(10分)

1.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临时交办任务(2分/项)。

2.社团间合作开展活动成效及影响显著(3分/次),影响及效果不佳(1分/次)。

3.结合本社团特点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形象好(3分),一般(1分)。

4.承办校级活动(3分/次)。

5.参加大型活动或比赛,学校的每次加1分,校外的每次加3分。

6.在刊物、广播台、网站等媒体投稿并被录用,校级每篇(1分),市级每篇(3分),省级每篇(5分),国家级每篇(10分)

7.社团获得市级荣誉(3分),获得省级荣誉(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加(10分)。

8.借用物品和使用会议室不按照要求归还和清洁的社团(每次扣2分)

9.有损害社团间团结的社团(扣10分)。

10.不配合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每次扣5分)。

注:累计加分超过10分按10分。累计扣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

第三篇:中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一、社团申请程序:

凡金山中学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发起成立社团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详细内容见《上海市金山中学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具体要求见待批社团有关内容)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二、社团分类及评定方法:

为了方便社团部管理并使各社团更有效地开展活动,社团部决定将所有校内社团分为:正式社团(包括校级重点社团、校级普通社团)、待批社团两大类。

待批社团:

所有新申请且通过审核的社团即为待批社团。待批社团有3个月的考察期,社团部将根据该社团在考察期的表现决定该社团是否能成为正式社团。

(一)审核要求:

1、有完整的申请材料;

2、社团的主题及活动形式新颖,积极向上;(内容形式与以成立社团不重复的优先考虑。)3、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并在申请表上附上指导老师的意见及签名;

4、除申请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发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该社团的同学的签名;

(二)活动要求与注意事项:

1、经批准成为待批社团后,该社团拥有3个月考察期,可以在学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讲座、播放影片、CD及爱心义卖、户外活动等。所有活动开展流程须遵循社团部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2、考察期内必须开展2次以上活动,并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3、考察期到期后,团委老师及社团部根据社团活动情况,认为该社团符合要求的,将批准其成为正式社团(校级普通社团)。

4、待批社团不享有学年末社团评优的资格。

5、若待批社团考察其中开展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活动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团的规定,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正式社团:

正式社团为学校正式认可批准的社团,有资格参加年度的评优及其他有关活动。

(一)校级重点社团:

校级重点社团在校园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重点扶持的社团类型,每学年将由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社团的活动赞助。(详见社团资金问题方案)

评定方法:

1、所有校内正式社团均有资格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每学年末,社团部将根据当年社团评优总体情况决定下一学年的校级重点社团名单,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学年,表现优异的社团可连续成为校级重点社团,表现不佳则降为校级普通社团;

3、凡社团活动成绩优异、社团管理规范出色的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4、社团部经综合评定后将适当选取个别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评定要求:

1、社团活动开展积极,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有意义并在校园内有较大的反响。

2、社团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经典活动;

3、社团有一定的规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遵守社团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分数排名靠前;(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二)校级普通社团

校级普通社团为普通的正式社团,经费由社团自行筹集,学校不予资助。

评定方法:

1、通过考察期的待批社团及原有正式社团中未被评为校级重点社团的即成为校级普通社团。

2、每学期末,社团部将根据社团考核分数决定下一学期的社团名单。若社团在该学期未达到考核要求,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评定要求:符合社团考核制度标准。(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三、社团考核规范:

(一)考勤记录

1、社长或社团负责人需及时到会,社团会议无故缺席作扣分处理,每学期累加汇总,记入优秀社团考评总分。

2、社长无法到会时,应委托骨干成员参加会议,转达会议内容。

3、一个学期内3次无故参加会议将给予警告,若无效则考虑撤换社团负责人。

(二)社团活动

1、凡有活动,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连续1个学期无任何活动且经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动计划者将予以解散。

2、活动结束两周内需上交《社团活动备案表》,同时需上交成果实物(期刊,杂志,光盘等)或活动照片及详细报道(或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校园网页面)。

3、如供稿给校园网将予以一定加分。

4、汇报的活动需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参与性强,根据活动情况予以加分。

5、如在活动中售卖杂志、CD等物品,需将价格报于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杂志单价需低于人民币十五元。

6、社团期刊、杂志需交由社团部及团委老师审阅后发行,擅自出售者将予以扣分。

7、各项打分将综合指导老师评价,社团管理委员会意见与团委意见,如有对评分有异议者,在学期末可提供查询。

8、如需要社团给予一定协助,则需在《社团活动申请表》中注明,经社团部讨论决定是否提供帮助。

(三)团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规定

1、社团因活动需要可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资金。申请资金时需要书面的申请书(包括指导老师的意见,资金数目,活动计划,事后活动报告),社团管理委员会根据活动的情况决定是否拨给活动资金及资金数目。

2、各社团若要向社团成员收取会员费的必须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收取标准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10元。

3、各社团也可自行联系赞助单位,筹集资金。但筹集情况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的报告。

4、各社团的资金使用必须规范有续,资金必须用于本社团的发展。

5、社团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个社团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以批评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团,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学校处分。

(四)常务规定

1、社团宣传海报、传单(复印前)需经社团部盖章批准,如需复印,需由社团部负责人或团委老师签名批准。大张海报一律张贴在食堂门口的宣传板、食堂正面右边的墙上、超市门口的墙上,小张传单可贴在每班宣传栏中,不符合规定张贴或未经批准的海报一经发现社管部有权进行处理。过期海报请务必自行清理。(小贴示:食堂门口风大,贴宣传画时请加以固定,否则第二天“残骸”难寻)

2、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并予以采纳的社团可酌情得到加分。

四、社团评优制度:

(一)评优要求:

1、遵守社团考核规范,社团活动开展具有良好的纪律性、组织性,社团内部管理有序。

2、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反响良好,社团在校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人气。

3、每次活动及时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社团活动备案表》,社团资料有序齐全,网站内容丰富。

(二)评优办法:

1、每学年末,社团部将进行统一评优活动,具体将以经验交流会形式进行,所有正式社团均有评优资格,所有待批社团可旁听交流会。

2、交流会后,由各社团社长或负责人无记名投票选出十个候选优秀社团,选票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

3、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票数统计,并根据学年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十个。

4、十个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下一学年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享有一定数额的由学校提供的活动经费。

五、校级重点社团资金有关规定:

1、除上一学年十个优秀社团自动成为校级重点社团之外,社团部将根据综合评定,另外选取1~2个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将得到由学校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校级普通社团及待批社团不享有此权利。活动经费经申请,校团委视情况进行批复。

上海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社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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