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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按时到校和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有家长证明办理请假手续,遇特殊情况不能请假时,事后要申明理由或提出证明的补假。
二、请假在一周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教导处批准,一个月以上有校长批准。
三、各班建立点名册,考勤簿。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对出勤好的给予表扬,迟到早退者应给予适当处理,全学期的出勤应填于成绩册通知家长。
四、学生学期缺课累计三个月者应予留级,学生因病,事需要连续请假一学期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一章总则
制定学生纪律规章条例是维护良好的学风,维护英杰教育培训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学质量,维护决大多数同学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二、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三、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第二章细则
上课纪律条例细则:
1、迟到1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严重迟到处理;迟到一小时以上
者,按旷课一次处理。
2、上课前没有及时备好绘画工具,并在大家已经动笔开始上课时影响画室安静者,按迟到一次处理。
3、上课时大声喧哗、聊天、走动等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
4、在上课时间有外出上网吧,逛街,谈恋爱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5、无故装病旷课一天以上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6、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一天以上或夜不归宿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没有任何请示无故离开画室三天以上或夜不归宿多次者按三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7、不尊敬老师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严重违纪处理。
8、同学间打架、斗殴者按二级违纪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三级违纪处理。
9、不允许学生在画室内吃饭、吃零食等(每发现一次罚10张速写练习),要保持画室卫生。
10、坚决不允许学生在画室内吸烟(每发现一次罚10张速写练习)。
11、每天放学后值日生必须按照画室要求按时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周;
12、学生必须爱惜画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加倍赔偿;
13、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14、画室窗台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垃圾处理;
15、学生不准随便带走画室物品、范画,一经发现,按盗窃论处。
钢琴室规章制度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钢琴室管理规章制度为保证钢琴室的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加强钢琴室的管理与监督,保证钢琴室的使用安全与清洁卫生,现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琴室是学校重要场所,归学校所有,由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负责管理。
二、任何学生组织及部门需要借用钢琴室,需提前向民族文化艺术教学部提交书面申请,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签写《钢琴室借用协议书》。(注:申请需要写明借用者,借用原因、借用时间。)
三、钢琴室使用注意事项
1、钢琴室管理人员(包括实训期间的.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2、琴房内严禁携带任何饮料或食物进入琴房。
3、学生进入钢琴室必须佩戴校牌,对号入座,不得擅自调换自己的座位;电子钢琴不得随意调换。钢琴和电子钢琴上除放置乐谱外不可放置其它物品;不得随意移动钢琴、琴凳的位置。
4、在使用琴房内一切设备、物品之前,学生先检查是否有问题,如有问题立刻向管理人员汇报;如果在正常练琴情况下发现有损坏,请立即告知管理人员,如不上报,后果自负。
5、琴房内外严禁喧哗打闹,不允许在琴房内聊天、睡觉或做其他练琴以外的事情,经巡查发现立即登记,严肃处理,如需讨论问题可以在练琴结束后进行。
6、教师、学生离开琴房时必须放好琴凳、盖上琴盖、关闭电源、电扇、门窗,要爱护本实训室内的物品,注意琴房的环境卫生,每次课结束后要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每次上课或训练结束时要填写使用记录表。
8、未经允许不准将其它专业的学生带入琴房。
9、琴房内严禁充电或使用其他电器,一经发现立即全部没收。
10、要爱护琴房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保持琴房干净整洁,不准在墙上刻划涂写,不准乱扔纸屑。
11、琴房由专门的人员管理,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可与管理人员发生冲突。否则取消练琴资格。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为了进一步提高培训班的授课质量,完善培训班的管理体系,加强中心与各培训班之间的信息互通,现将培训班管理体制规定如下:
培训班开课制度:
一、各培训班必须在中心统一的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逾期不予以受理;
二、培训班必须要通过中心审核通过的才能予以开班,否则不予以认证;
三、校团委予以各培训班老师课时费的支持(考证类培训班除外),其他费用由相关学院自行解决;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开班;
五、各培训班必须及时地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考核,合格者方能顺利结业;
七、各培训班上课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指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摩与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讨决定;
日常制度:
一、学员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争当先进,责任感强,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遵纪守法,不铺张浪费,无不文明行为;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目标明确,不浪费时间,学习重积累,不突击,不投机,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三、学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关心集体,维护荣誉;
四、学员应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要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讯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置于"振动"档;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课堂,教室内不接打电话;
九、学员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管理制度:
一、每个学员(包括旁听生)出勤率需达到培训班总学习课时的70%以上,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的需写请假条(假条需向学员本人所在学院辅导员处请),旷课一次以上(包括一次)当自动退学;
二、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上交至少两通讯稿,开班时必须要上交一通讯稿,并附带照片等相关资料,培训班学习中旬或结束前必须上交第二通讯稿;
三、每个培训班一学期必须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们抽到没到课的(未请假),一律不予以结业;
四、自觉保持教室卫生整洁,一旦被中心成员抽查到有将垃圾遗留在教室或损坏公物的情况,则该同学将取消期末培训班评优资格;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需严格地向学员们传达上课纪律,并严格把关;
六、每个学员必须通过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结业;
七、每个培训班培训学员结业时必须上交一份学习心得(一式两份,一份电子版,一份手写版);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要上交一工作总结;
九、每个学期结束后将评出5%的优秀学员,评出优秀的学员必须再上交一份对该培训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一、学籍管理制度
1、学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员报到时,须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注册。
3、学员参加校内考试时,须遵守考场纪律,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4、学校组织学员统一参加合肥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考勤制度
1、学员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等,均应实行考勤。
2、考勤由班主任负责,并建立出勤档案。
3、学员参训前应合理安排工作或家务,保证集中培训时间,确实因故不能上课、实操、考试、参加集体活动,必须请假。
4、学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副校长批准。
5、学员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的缺勤,均按旷课处理。
6、学员在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间的80%,到课率达不到80%者,不得参加本次技能等级证书考试。
三、课堂守则
1、提前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讲究文明礼貌,严禁穿背心、裤头、拖鞋进入教室、机房、操作室。
3、自觉维持教室、机房、操作室秩序,保持安静。上课、上机、实操时不随意进出教室,进出教室必须轻手开、关门;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档。
4、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纸屑,不在教室里吃东西、吸烟,值日生每天清扫教室。
4、爱护公物、爱护设备。不在桌椅、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不擅自挪动、拿走教室内的设施,不私自使用教学设备。
5、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6、上课时间不接待客人。
四、宿舍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不随意调换宿舍和床位。
2、宿舍内不准留宿他人,外来人员必须经门卫登记后方可探访。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外出时,必须在十点熄灯前返回宿舍。
4、宿舍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严禁在宿舍赌博、划拳、酗酒肇事。
5、勤洗衣被,早起叠被,整理床单和内务,物品摆放有序;不在寝室进餐;不向走廊和楼下扔果皮杂物、泼水;值日生认真打扫室内和走廊卫生;生活垃圾倒入门外垃圾桶内以便学校保洁员统一清理。
6、爱惜寝室内的桌子、板凳、公用电话、空调、热水器、窗帘、衣柜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防火、防盗、注意安全。不在窗台上搁放易掉物品;不攀越栏杆和爬窗户;不点蜡烛、不私接电器;个人贵重物品注意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