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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范文六篇)

2022-06-19 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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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四种才能。

作为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如何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是每一位安全员应该考虑的问题。综合自身工作经验以及对安全管理工作的认知,作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具备以下四种才能,才具备一名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资质。 第一:要具备“熟知政策”的才能。

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要懂得企业安全管理的大政方针,熟练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精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于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理解较少,使按规定办事仅停留在口头上。政策不到位、管理难实现、安全生产就无法保证。因此上,安全管理人员对于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与应用是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拓展中首先需要提升的。

第二:要具备“精通业务”的才能。

要当好安全管理员,必须要有扎实的基本功,而精通技术则是关键。只有通过自己的业务技能水平加上政策的掌握尺度,才能以“理”服人。不懂得技术的人是难以胜任安全管理员的,冶金企业是一个高危、高风险的行业,我们的专职安全员,技术水平是有的,但存在业务不精、技术不全的现象,单打一的局面是很难适应现代企业安全生产发展需要的。所以,不断加强专业技能学习、了解生产工艺是做好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先决条件,只有懂得了生产工艺和技术才能具备预见隐患、发现隐患的素质,进而将其消除,也只有懂得了生产工艺和技术才有能力带动全员,最终达到全员管理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要具备“大公无私”的才能。

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如何,离不开安全监督体系的贯彻执行。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关键是每位安全员要摆正心态,以“三铁”(即铁的纪律、铁的制度、铁的责任心)为指导思想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安全员却缺少严格的管理作风,怕得罪人,老好人思想在作怪,安全监督机制虽健全,但执行起来往往力度不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意识已制约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上,提升执行力,加强责任心,铸就钢铁般坚实的管理作风已经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第四:要有“反应敏捷”的才能。

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千变万化,即使安全管理再严格,手段再到位,网络再健全,都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人员思想波动,这种风险将会有增无减。作为各级部门安全管理人员,除了搞好本职工作外,还必须树立“反应敏捷”的意识。不论在何时、何地,遇到何人,事故发生后都能迅速出击,处理及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目前,因处理事故不及时不果断而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教训时有发生。

综上,安全生产的警钟长鸣,安全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已经刻不容缓。

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三种素质。

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管理者中占据非常重要的角色。那么,作为管理者,除了自身具有胜任岗位的素养和技能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种至关重要的意识,才能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游刃有余。

第一:问题意识。

管理者是因为问题的存在而存在,没有问题就没有管理。管理者应该是问题的终结者,矛盾的化解者或转化者,除此,便在这个层面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管理者的问题意识表现在三个层面:①发现问题;②解决问题;③预防问题。

问题的存在是一个常态,只是我们是否用心,是否善于从平常中去发现不寻常,找到问题所在,这是管理者的基本素质,也是其成为管理者的先决条件。是否有这种敏感的嗅觉,是否关注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细节,能否看见一般人所看不见的东西,这些都是安全管理工作处在哪一个层面的评判标准,也是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的关键部分。

发现问题等于解决了问题的一半,下决心解决问题,使问题扼杀在早期,不再进一步加深,必须要有强大的勇气和信心,敢于担当责任,更为重要的是对管理者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量,是一种技能的体现,是对产生问题根源的探究,促成事物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更为高级的问题意识是要有一定的预见性,能够预知到问题的存在,并做好相关预案,绝非临时抱佛脚,而是把握可能性,并做好万全的准备。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管理者的低能,或无能所造成,其实,就是管理者缺乏对问题的掌控,使之超越了理想的范围,转向了更加恶劣的局面。

第二:目的意识。

当我们把目标制定得越来越高的时候,我们却忘记了最初的本源,只是一味地奔跑,却离最根本的需求相去甚远。为了不使我们的行为南辕北辙,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一个简单而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比怎么办更重要,目的比目标更重要。

作为企业安全管理者,首先,我们必须做对的事情,而绝非做更多的事情。我们的思维应该是目的、目标、计划、行动、评估......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正确地思维,并在正确的轨道上安全前行。那种天马行空地飞越,往往却是不接地气,迷失了自己,远离了组织和团队。其次,不是怎么办,而是为什么要这么做。“怎么办”和“为什么”体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工作态度,前者消极被动,属于听从指挥型,这种人根本没有创新意识,是一个很好的执行人员,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管理人员。而后者积极主动,对待事情首先是自己动脑思考问题,然后才考虑怎么去做,作为一名管理者,这种素质是我们必不可少的。最后,必须清楚我们的目的是什么,要有的放矢,为使命而战。否则,就是没头苍蝇,事半功倍,忙死累死都只是徒劳。

第三:价值意识。

安全管理者的行为,可以概括为两种:一是维持,二是增值。

维持只是按部就班的活动,增值则须要有所创新,是一种更高绩效的行为,它会让企业的安全管理更加高效。

我们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我们不是把工作做完了就好,而是要把工作做好、做精。价值的意识就是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地解决问题,正确地安排指导。

据此,作为安全管理者,无论在哪一个层别,都应明白须有何等作为。十八大提出了“顶层设计”的概念,管理层次越高,则需要有更多的意识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管理更多的就是担负责任,拥有责任心就是管理者最为重要的价值意识。

三、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的途径

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内在主观因素和外部客观条件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必须做到内外结合。

1、加强自我修养。

这是对自身素质的自我培养、锻炼和提高的过程。其中主要途径和方法就是勤于学习通过向书本学习和参加培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安全科学知识、学习与管理科学相关的其他科学知识。要针对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坚持做好读书笔记,坚持泛读与精读结合,坚持向他人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丰富内涵,改造主观世界。

2、勇于实践。

安全管理者的许多素质能力是在长期的工作实践和管理实践中培养锻炼出来的。管理者提高自身素质,离不开实践。管理者在实践中要善于学习他人的经验,总结自己的经验,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实践检验理论。最重要的是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大胆改革创新,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3、勤于自我检查。

安全管理者提高自身素质主要靠自身起作用。管理者应当勤于自我检查。自我检查的主要方法包括:

(1)自我评价法。自我评价是管理者对自己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我分析、评定。这种办法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通过分析,找出管理工作中的优缺点,从而自觉地有针对性的扬长避短,不断改进工作质量。

(2)反躬自问法。一个管理者如果经常考虑自己的工作怎么办?为什么要这样办?这样办的好处与坏处?久而久之,就可以使自己逐步成熟起来,做到心中有数、遇事不慌,及时地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自我校正法。自我校正就是加强自我检查,时刻警惕自己有不良行为产生。管理者如果经常检查自己工作中的失误,时刻对不良意识、不良行为保持警惕,就能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事半功倍。

(4)比较提高法。“以人为鉴,可明得失”。管理者如果能经常拿自己的管理工作和他人比较,就会不断发现别人的长处和自己的不足,促使自己克服弱点,赢得进步。

作为公司的一名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应该继续坚持“落实责任为基础,培训效果是关键、重心下移为重点,提升执行为保障,全员管理为目标”的“35”字安全管理思想,从自身实际出发,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实践,深入“比、学、赶、帮、超”的学习理念,向先进的人员及集体看齐,由内到外提升自我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 课件 ]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范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培训活动适用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单位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当制定职工安全培训计划,报组织人事科备案。上报部门与组织人事科一同按计划组织实施。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需组织人事科主要负责人审核,方可支付*和相关的费用。组织人事科负责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安全培训考核情况。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四条 各部门应当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培训档案,保*培训质量。

第五条 公司组织人事科应当协助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核管理体系,完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安全培训机构监管档案。

第六条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培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 安全培训费用、考核收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第八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职工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九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一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必须由市以上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 各单位的其他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具备安全*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 其他职工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

(四)所从事工种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

全事项;

(五)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作技能及强制*标准;

(六)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七)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八)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九)相关事故案例;

(十)本部门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三条 部门职工因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 各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职工重新进行有针对*的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各部门中其他从业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本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各部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作*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 新职工上岗前需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首先到公司组织人事科报到,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接受技术部门组织的公司级安全教育,考试(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去接受部门安全员的车间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携带教育卡去接受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及安全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

向公司组织人事科交回三级教育卡,存档,由生产技术科发给安全*作合格*。新职工持*后,方可上岗*作。

(一)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公司组织人事科会同生产技术科组织进行。主要教育内容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主要法规标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要求及有关防灾救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介绍,吸取教训;伤亡事故报考处理要求;个体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要求及其它有关应知应会的内容。时间应不少于8学时。

(二)部门安全教育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主要教育内容是:本部门生产*质、特点及基本安全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危险部位及有关防灾救护知识;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同类部门工伤事故介绍,吸取教训。时间应不少于4学时。

(三)车间、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会或安全员及带班师傅进行。主要教育内容是:车间及班组工作任务、*质及基本安全要求;有关设备、设施的*能、安全特点及防护装置的作用与完好要求;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作规程;事故苗头或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处置措施;同类岗位工伤事故介绍,吸取教训;有关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要求及保管知识;工场场所清洁卫生要求;其它应知应会的安全内容。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学时。

第*条 经常*、多样化的安全教育

一、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每日进行班前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日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参观教育、事故现场会议教育、违章人员学习班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及群众*的安全活动。克服骄傲自满、麻痹大意的思想,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三、根据各单位实际生产情况,利用板报、简报、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既有针对的,又有季节*的开展多样化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职责及监管责任

第十七条 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监督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需持*上岗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及*件管理工作;组织新进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负责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拟定公司安全培训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上岗的情况,以及特种工种职工上岗培训和*件管理,并存档备案

第*条 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公司安全考核工作,协助各单位推动公司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厂处按期实施。

第十九条 设备科负责特种工种上岗*的年审、换*工作。落实特种工种持*上岗。

第二十 条 各单位要提高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加强领导,制定安全培训目标计划,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不走过场。将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内各部门一线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一线职工每年再培训率均达到100%。

第五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那些?

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该覆盖哪些人群?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那些人?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哪些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高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怎么配?

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怎么配?

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哪些企业要设安全总监?那些企业要成立安委会?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企业改制、破产、收购、重组后,主体责任怎么转移?

生产经营单位因改制、破产、收购、重组等发生产权变动的,在产权变动完成前,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变;产权变动完成后,由受让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由控股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资金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支出,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评估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怎么搞?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检查查什么?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作业场所达到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

(四)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情况,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情况,以及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存在下列情形,都可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

(二)未按规定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总监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罚款怎么罚?看下面!

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整顿,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夜间(晚22时至6时),车辆不在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3级以下(含3级)山区路段营运。

四、严格按照经营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运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从事班车客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旅客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财物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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