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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管理制度

2022-06-19 22:10:1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工地管理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工地管理制度》。

第一篇:工地管理制度

一、在满足设计要求与安全指标的情况下,选用物美价廉的材料。在选定了材料的品牌和规格后,对供应商进行多家比较考察,货比三家节约工程成本。

二、采购员接到材料申请单或通知后应及时快速实施采购以保证现场施工的持续顺利进行。材料抵达工地现场应在接到材料申请单或通知后三天内完。

一、对工地所需主材数量进行核对并检查材料质量检验报告,避免材料浪费和劣质材料流入工地。

二、做好日常工地材料的进场登记、材料领用登记。

三、对工地进行例行检查,对于所发现浪费材料情况进行制止,对于可二次利用的材料立即返回材料库房。

四、根据施工图详细核对所用材料数量。

五、对项目部日常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对项目部所有文件进行收发登记。

六、对主要建筑材料(水泥、地面砖、装饰木料),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材料采购计划,分批进场,对各种材料的入库、检验、保管和出库应严格遵守公司质量文件的规定。

七、少量钢材、水泥、石子、砂子直接运至工场或指定地点,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八、水泥仓库垫高300MM防止受水浸或受潮,水泥装卸运输不准野蛮抛掷,已破包者,收集集中来使用。

九、加强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材料设备丢失。注意防火严禁吸烟。

十、工地严禁乱扔、乱堆放材料,不同材料应分类摆放整齐,反对浪费材料,提倡合理利用材料。

十一、及时安排清理费料、垃圾保证走道通畅现埸规整有秩序。

第二篇:设计师管理制度

设计师岗位说明书

设计师岗位职责

设计师作为公司基层工作人员,应服从公司领导管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及综合能力,配合设计主管完成本组工作,做好与其他部门、项目的协调工作,团结组员共同学习、共同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职责具体落实如下:

1、 严格控制每个方案的设计质量,对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及时提交至本组主管处检查,具体参照部门施工图设计标准及要求,未经本组主管检查设计质量签字确认的,处以罚款¥20元/次。

2、 提高每个方案的设计效率,做到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把握每个方案的出图时间, 内容包括设计效果图及施工图,具体参照设计中心工作任务单,未按要求时间出图的 处以罚款¥20元/天。

3、认真完成每套方案的预算报价及检查工作,对预算报价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更改,具体参

照公司工程报价单模板,见客户前的报价未进行审核及签施工后的最终报价未经本组主管检查签字确认的,处以罚款¥20元/次。

4、合理安排个人工作,做到严格把关,及时跟进,对公司当天安排要完成的工作必须当天完

成,未按时完成的,处以罚款¥20元/天。

5、每天下午5点半到6点进行案例分析、培训学习,周一早上9点至10点进行部门例会,

迟到处以罚款¥20元/次。

6、凡公司会议及部门会议不得打瞌睡,手机必须调至静音或关机,未按要求完成的,处以 罚款¥20元/次。

7、根据公司要求每天早上9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的, 具体根据公司制度执行处罚。

8、上班期间不得私自外出,如有事外出需向上级请示,如无登记及请示的私自外出,处罚 款¥20元/次。

9、每天时间早上9点至晚上11点无论上下班,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手机无故关机及停机,处以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保持良好形象,统一着装,统一黑色皮鞋,胸牌佩戴整齐,男士必须打领带,

未按要求完成的,具体根据公司制度执行处罚。

11、随时维护好个人办公区域清洁卫生,办公用具摆放整齐,显示器及键盘目视无明显灰尘, 达不到要求者,处以罚款¥20元/次。

12、公司办公场所不得吵闹、打架,与客户发生纠纷,达不到要求者,处以罚款¥50元/次。

13、针对已签设计施工的单子做到及时跟踪服务,施工工地必须跟踪服务四次:

1、工地开工

水电交底,

2、泥工交底,

3、木工交底,

4、工地完工验收。具体参照设计师施工现场服 务流程表,少到工地一次扣发尾款奖金的25%。

14、针对已签施工合同准备开工的单子提前一天提交开工审批单、效果图、施工图,做好前

期开工准备,未按要求完成的,处以罚款¥20元/天。

15、针对已签施工合同准备开工的单子提前一天提交开工审批单、效果图、施工图,做好前

期开工准备,未按要求完成的,处以罚款¥20元/天。

16、针对已签施工合同准备开工的工地,提前一天安排好家具设计师,开工当日装饰设计师

及家具设计师必须一起现场交底,未按要求完成的,处以罚款¥20元/人。

17、针对客户家具设计图纸、报价表签字完成后,家具设计师必须各备份一份到财务部存档,

未按要求完成的,处以罚款¥20元/份。

18、针对客户已签字确认的家具设计图纸、报价表,2日内家具设计师应做好和家具厂的衔

接工作,安排好家具的生产周期及现场安装工作,未按要求完成造成公司损失的,处以 罚款¥20元/户。

19、家具设计师应做好每个工地的现场尺寸复核工作,如因设计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

50%的损失.

20、针对已施工的工地,因个人原因所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50%的损失。

21、因个人原因造成客户投诉的,处以罚款¥50元/次。

22、整体家居板材小样、厨柜柜门样板、台面样板等不得摆放在厨柜展区内,如发现有随意

把样板摆入厨柜展区的,处以罚款¥20元/次。

23、每天中午12:00-13:30根据部门要求轮流值班,如有事外出未转接工作的,处以罚款¥20 元/次。

24、因接待客户选材料及参观展厅需随手关灯,未按公司要求执行的,处以罚款¥20元/次。

25、上班时间9:00-18:00不得使用公司客户厕所大小便,未按公司要求执行的,处以罚款¥20元/次。

26、负责保守公司机密,在客户未签施工合同及未付清工程首付款的情况下,把预算及设计

图纸私自拿给客户的,处以罚款¥400元/次。

27、因营销人员不在,设计师直接参于洽谈的客户,客户资料当天必须上交至设计总监处存

档,未及时上交客户资料的,处以罚款¥20元/次。

28、因个人原因请假的均需提前一天上交请假条,事后不作补假处理,一概按旷工处理,因

个人调休的均需提前一天上交调休表。

29、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物品的需及时归还,未及时归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同价位损失赔偿。

30、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及设计总监安排,违规3次作警告处理,3次以上的作辞退处理。

31、因违反设计师职业道德造成公司损失的,一经发现均作开除处理,奖金部分全部扣除。

32、因违反国家法律,触动刑法造成无法正常工作的,一经发现均作开除处理,工资及奖金

分一概停发。

33、每两个月设计部设计师作部门考核,具体参照设计部评级制度110分制。

34、所有设计部入职人员均需签订薪资确认书,服从公司管理。

部门负责人: 日期:

设计师签字: 日期: 设计师权利及待遇制度

1、 作为公司基层工作人员,享有相应的工作休息时间,具体参照公司行政制度及设计部休息时间表。

2、 作为设计部基层工作人员,是公司发展中设计主管职位唯一可参选人员,如职位空缺有 权参与职位的竞争及应聘。

基本工资:具体参照公司薪资确认书 业绩奖金:具体参照公司薪资确认书

设计部奖金:每月部门业绩合同总价超过250万元且(除去优惠金额),公司给予部门1000 元奖励。

组奖金:每月组业绩合同总价超过100万元且第一名(除去优惠金额),公司给予设计组

500元奖励。

个人奖金:每月个人业绩合同总价超过50万元(除去优惠金额),公司给予200元奖励。 接到客户锦旗:公司给予100元/幅奖励。

注:本制度自2011年04月08日起执行

部门负责人: 设计师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1

设计师评级制度110分制

1.业绩:80分

2.执行力(任务完成情况):20分 3.客户满意度:5分 4.考勤:5分

首席设计师:100分(其中业绩分80分、执行力≥15分) 主任设计师:75分(其中业绩分60分、执行力≥10分) 优秀设计师 :35分(其中业绩分20分、执行力≥10分) 助理设计师:未达到优秀级条件的设计师(需配合其他设计师工作)

(注:1.设计师评级实行每2个月一评,被评定的级别从下个月起连续享受2个月的级别及相关待遇,原有名片需收回、重新发放对应级别名片,并更换相应级别座位,连续2个月业绩为零的设计师视为自动淘汰、设计总监不参与评级。2.所有业绩均以实际业绩为准(公司优惠项目除外)业绩分超过80分的按80分计,超出部分可预留下次评级使用(预留成绩的使用最多40分/次,若还有超出部分则再预留下次使用) 1.设计师评级业绩=第一个月业绩+第二个月业绩 (业绩分按2分/满1万元计算) 2.执行力评分:延误出图时间每天扣除1分;违反公司规定将设计平、立面图纸给客户的扣除5分;违反公司规定将效果图给客户的扣除10分;违反公司规定将预算给客户的扣除20分。

3.客户满意度评分:有客户投诉的扣除2.5分/次,客户评定满意度调查表有不满意的扣除2分/次,获客户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加2分/次。

4.考勤评分:迟到在5分钟以内的扣除1分/次,迟到在(含5分钟)5-10分钟的扣除2分/次、迟到在(含10分钟)10-20分钟以上的扣除3分/次、迟到在(含20分钟)20-30分钟以上的扣除4分/次、迟到在30分钟以上的扣除5分/次;事假扣除1分/次,会议及公司组织的活动迟到扣除1分/次、任何形式的早退、缺席、矿工一律扣除5分/次。 本评级制度从2011年04月08日起执行

2011年04月08日

东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第三篇:工地管理制度

1、安全色

1.1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等四种颜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

(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的主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

(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1.2安全色的对比色为白色和黑色。黑色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图形符号和警告标志的几何边框。白色用于安全标志中红、蓝、绿的背景色,也可用于安全标志的文字和图形符号。

1.3安全色与对比色的相间条纹为等宽条纹,倾斜约45°。红色与白色相间条纹表示禁止或提示消防设备、设施位置的"安全标志。黄色与黑色相间的条纹表示危险位置的安全标记。蓝色与白色条纹表示指令的安全标记,传递必须遵守规定的信息。绿色与白色表示安全环境的标记。

2、安全标志

2.1安全标志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的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

2.2安全标志按其功能分类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明示标志等。

(1)禁止标志:一般在容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或者一旦出现不安全行为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作业场所、操作岗位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禁止标志。如“禁止合闸”、“禁止抛物”、“禁止烟火”等禁止标志。

(2)警告标志:在存在危险因素的作业现场或作业环境,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以提醒现场作业人员,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如“当心塌方”、“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警告标志。

(3)指令标志:为保证操作安全、避免发生危险或事故,作业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做出某种规定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时,在其作业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指令标志。如“必须穿防护鞋”、“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眼镜”等指令标志。

(4)指示标志:在需要向有关人员提示某种安全信息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标志。如“灭火器指示标志”、“灭火设备指示标志”等。

(5)明示标志:在作业现场需要向有关人员明示相关信息,而上述4种标志都不能有效表达时,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明示标志。如“氧气存放处”、“乙炔存放处”、“当日危险源公示牌”等明示标志。

2.3安全标志按其专业分类有:安全生产类、交通安全类、消防安全类、用电安全类、职业危害防治类和文明施工类。

3、安全标语

3.1安全标语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的向全体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等以及共同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愿景和追求,或从案例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有利于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现场安全生产氛围的各类载体。

3.2施工现场安全标语的载体主要有图牌、旗帜、横幅、彩门、灯箱、屏幕、绿化等。安全标语采用的载体形式应与施工场地的环境、条件、特点相协调。

3.3安全标语的内容应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企业安全文化、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各类安全活动主题等相一致。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居安思危,警钟常鸣”、“严是爱,松是害”等。

4、安全标志、标语设置的策划与实施

4.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设置原则为“安全可靠、技术科学、经济适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行为的场所均应设置相应安全标志,但应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安全信息表达清楚,并避免相互矛盾、信息混乱的现象。

4.2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梯道口、沿线交叉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临空临边、作业场站、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事故易发生的危险部位设置足够、有效、明显的安全标志。具体见《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参考表》。

4.3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在组织制定项目、年度、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同时,组织策划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的设置工作,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物资设备部协助完成设计、购买、外委、加工制作、现场安装等工作。

4.4拟设置的安全标志、标语中,有国家或行业制作标准的,如安全生产、电力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志,应按其标准加工制作,或到定点经营单位购买、租赁;无国家或行业制作标准的,应根据地方和企业有关规定,采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加工制作。成品应达到“形式规范、表示明确、安全可靠、规格统一、牢固耐用、美观大方”的基本要求。

4.5安全标志、标语应根据工程规模、地理位置、施工进展、场地变化、季节变化、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以及标志标语材质老化等因素,及时做好策划、设置、增补、移动、替换、修复、更新、撤除等工作,同时不应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活动。

4.6安全标志、标语的维护工作应坚持“在谁区域、谁维护,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未经项目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发现有故意破坏者,项目部应予以严肃处理。

4.7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所设置的安全标识,应在《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管理台账》上做好登记,具体执行公司《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4.8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检查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志、标语是否齐全、有效、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篇:工地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与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第五篇:工地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登记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二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是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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