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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总结(合集)

2022-06-19 22: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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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总结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制单位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我园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开展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学习法制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平安幼儿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围绕安全教育工作的的展开,引导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开展家长工作,使全园形成认真学法、严格守法的积极态度。引导教师立足本职,依法诚信,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不但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更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引导幼儿、感染家长。

2、加强思想建设

在全园教职工中开展“学法、守法,做文明市民”活动。结合我园教育工作实际,利用业务学习、政治学习时间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让幼儿园全体教师要学法、知法、懂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依法办事,养成守法的品质,使教职工再次觉得“安全重于泰山”,更加规范教学行为,使幼儿园法制教育工作向社会、家庭延伸,有效构筑“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法制教育格局。

3、进行教育实践

将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融入园本课程中,我们将粗浅的法律常识贯穿于幼儿一日教育教学活动中,各班教师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从幼儿生活入手,从身边入手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指导,使幼儿对“法”有比较形象的认识,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并初步形成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另外还通过学儿歌、讲故事、做游戏等多种形式,教育幼儿从小有爱祖国、爱家乡、遵纪守法的意识,教育幼儿做懂礼貌、有道德、守纪律的好孩子。

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园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为构建平安、和谐幼儿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为幼儿园开展好全面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第二篇: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总结

我校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强力促进“依法管理学校”、“法治进学校”工作,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优良的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造普法教育氛围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而教师法制观念加强有赖于学校领导的重视、导向。

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小学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认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学校历来重视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使学校环境更具有艺术性;利用好校园网站、橱窗、宣传板进行布置,开辟法制教育专栏,使校园内处处见法,形成浓郁的法制教育氛围;利用校园广播站定期播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更具激励作用。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式多种多样

1、利用校园网、校内宣传屏幕、宣传栏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营造优良的氛围。12月1日―12月15日,继续悬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科学发展”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2、各班出一期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并组织学生参观学校展示的法制、禁毒等图片展览。

3、组织开展一次主题班、团、队会展示活动。活动期间各班组织开展一次“与法同行”为主题的班、团、队会活动。

4、各班组织开展一次小型法制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法在身边”教育活动。

5、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六五”普法教师读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小学中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措施》,提高依法管理学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6、利用升旗时间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小学中学升旗宣誓活动。

7、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手抄报等竞赛活动。

8、开展阅读活动,号召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学校开放藏书楼,提供学生阅读,组织学生参加藏书楼服务活动,同时主动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认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在全校领导师生的共同努力下,“12・4”法制宣传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组织得力,形式新颖、多样,取得优良的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教育,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的认同,引导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师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总之,我校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坚持常抓不懈,使我校“依法管理学校”、“法治进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德育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今后,我们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主动主动地与当地政法、司法、公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稳定,为社会的稳定,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第三篇:大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第一条、按时归寝,按时就寝,严格执行宿舍的作息时间。

第二条、个人因事、因病要离开宿舍时,必须向寝室长汇报。

第三条、寝室成员都要讲究卫生,值日生按时清扫室内卫生,大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四条、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财物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宿舍成员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

第五条、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屋内棚上、墙角无蜘蛛网灰尘,地面床下每天清扫一次,拖一次。床上、窗台、门、角提线无灰尘。

第六条、遵守纪律,服从领导,不会客、不留住、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不骂人,团结互助礼貌待人。

第七条、宿舍成员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

第八条、讲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谈、乱丢垃圾、大小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不准往窗外乱丢杂物,垃圾、剩饭(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第九条、宿舍内的走道、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第十条、注意安全严禁在寝室内用用火,寝室人员时刻要提高防火意识,平时经常检查寝室内,走廊,洗漱间的照明电路是否有破损或者漏电。

第十一条、无电时使用手电照明,切不可使用蜡烛明火等。

第十二条、寝室人员不能随身携带各种烟和火,不允许寝室人员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远离各种油类用品。

第十三条、宿舍的生活垃圾必须每天处理,维护宿舍环境。

第十四条、宿舍的水龙头、电灯等物品自然损坏,必须及时上报安排修理,个人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六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不准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准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准窝藏赃物,偷窃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第十七条、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如有情况需要退宿的,必须与寝室长交接好。不得擅自携带寝室公共财物退宿,寝室长需监督到位。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宿舍成员。

第四篇:大学生宿舍规章制度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篇:大学班级的规章制度

班委为各个同学提供周到的服务,作好各项工作,起领头作用。每位同学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配合班委的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不落后。团结友爱、相互尊重、不落伍、不离群、齐进退、共奋进,扬我外语院0805之名!

(一)班级纪律与奖惩制度

1、考勤

1)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早退扣一分,旷课扣两分。

2)请假必须持有假条,经辅导员批准后,报学委登记,一个月内答应请假三次,每次只扣0.1分,超过三次每次扣0.5分。

3)如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递交假条,需与辅导员当面联系或电话联系。

4)对于违背考勤规范的行为予以记录。

2、纪律

1)按时就寝,夜不归宿者一次扣5分,多次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2)不准留外校人员在宿舍过夜。

3)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或提供赌博条件者,寻衅滋事、持械打人、打人致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至开除学籍处分。

4)不准在宿舍集中酗酒,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5)在校内(非宗教场合)进行宗教、迷信活动,经劝阻不改者给予警告或开除学籍处分。

6)违反考场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至记过处分。考试作弊者给予留校查看至开除学籍。

7)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给予批评教育,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开除学籍)。

8)组织或参加任何集体活动须经辅导员批准。

(二)民主监督制度。

1)QQ群:1为使同学广泛民主的参加班级建设,表达意见建议或抒发情感,建立班级QQ群。由班长负责。

2)飞信群:为方便师生、同学间相互交流、传达信息,特建立班级飞信群。由宣传委员负责。

3)学习委员处新闻专栏:有关通知文件或班级信息,放在学习委员处供大家阅览。

第六篇: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2012.2

心理教育规章制度

总 则

1、服务宗旨:这里的握手较有力,这里的微笑更持久。

2、服务目标: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

3、服务原则:相互信任,对来访者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成才路把脉导航

职 责

一、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职责

1、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2、按时上岗,守时守信,对咨询预约不迟到、早退(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

3、以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者的接待、预约和登记工作。

4、严守真诚理解、态度积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的原则,为来访者自决自主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和及时的支持。

5、在咨询工作中,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安全的咨询环境。

6、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填好“个案受理案例报告”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

7、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

二、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搞好自我成长,提高心理素质。

2、注意自我形象,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不能有闲聊、娱乐、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

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安宁、干净、整洁、有序。

4、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

三、心理咨询工作者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优良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地位、价值观和经济水平等任何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征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咨询开展中应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工作者产生依赖。

四、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

1、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来访者的资料决不可当作社会闲谈话题,不可将个案记录档案带出咨询室,个案记录不随便让人查阅。

3、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引用案例时均需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有关信息的资料。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4、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咨询工作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相关人员并上报有关部门。

6、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开始时,应向来咨询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集体心理治疗。

心理咨询制度

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成长的服务机构,为了能保证心理咨询效果,做到对症治疗,促进学生心理及人格的全面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1、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保证咨询时效。

2、咨询应预约,便于合理安排咨询者的时间段。

3、咨询工作人员要恪守职业道德,为咨询者保密。

4、咨询工作人员身体不适时,不宜上岗。

5、咨询工作人员应不断了解、研究学生心理,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6、保持室内清洁、安静。

7、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咨询室。

危机干预对象

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 、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 、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异常的新生;

3 、遭遇重大家庭变故、严重疾病及来自生活和学习中各种突然打击和意外刺激的学生; 4 、性格内向,人际关系严重冲突的学生; 5 、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6 、学习压力特别大的学生; 7 、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8 、过去有过自杀念头或行为的学生及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9 、长期有睡眠障碍、情绪突然明显异常的学生; 10 、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的学生; 11 、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的学生; 12 、有其他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转介与结束咨询

1、当心理辅导教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来访者进行辅导或其辅导问题超出自身能力之外时,应向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辅导教师,同时做好转介时来访者的情绪处理。

2、当心理辅导教师认为来访者有精神疾病方面问题时,应及时咨询精神科医生,并将来访者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治疗。

3、心理辅导教师应按照辅导计划提前告知来访者辅导结束的日期,针对来访者对辅导结束的看法与需求作适当处理。只有在下述情形中,心理辅导教师可征求来访者同意提早结束辅导或转介:

a. 来访者不再受益时,可结束辅导。

b. 来访者不需要继续辅导服务时,可结束辅导。 c. 辅导不符合来访者的需要和利益时,可结束辅导。 d. 来访者主动要求转介时,可结束辅导,帮其转介。

e 由于受主客观等因素影响,心理辅导教师难以继续提供有效辅导,可结束辅导,帮其转介。 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1 、每年开学初,为每一位新生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2 、咨询人员值班时对来访者应在充分尊重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接待登记薄》。 3 、咨询人员应给来访者建立心理档案,档案内容应按要求记载,并交专人保管。

4 、咨询室档案所有材料由专人管理,其他工作人员因心理健康工作需要借阅,原则上必须限定在咨询室内进行

5 、 档案内所有内容不得泄露于他人,管理者和使用者必须严守秘密。

心理咨询室财物管理条例

1 、咨询室是学院进行个人咨询、团体辅导等活动的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场所,未经领导容许,不得挪作他用。

2 、要爱护咨询室的一切公共财物,损坏或丢失物品,照价赔偿。未经领导容许,不得擅自将咨询室物品借给他人或组织使用。

3 、咨询室电脑、打印机主要用于心理测量、心理学教研室的教学活动, 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影响正常心理咨询、教学的活动。 心理咨询室值班须知

1 、咨询人员须提前到达咨询室,做好准备工作。

2 、咨询员值班时,须礼貌待人,热心服务。值班期间,请注意保持安静。

3 、咨询员值班时间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室;若有熟识之人来到室,值班人员可以接待,但不得影响值班。 4 、值班人员在与来访同学的交谈时,语言要得体,不得将有关咨询的情况作为谈资向外界透露。

5 、紧急问题要及时汇报。 6 、要做好咨询记录。

7 、咨询员交接班时,须清点物品和交待有关情况,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开。轮值班者注意钥匙的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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