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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2022-06-19 22:05:05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部门管理规章制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篇:部门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提高部门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图档、文件、资料管理等特制定以下综合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综合部门员工除了日常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勤奋、积极主动的工作,培养良好的工作之外,根据部门工作的特殊性,还应严格执行综合部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规定如与公司制度抵触,以公司制度为准。同时也希望部门员工在执行中,提出意见和好的建议,为部门的工作献计献策。

一、综合部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能

在集团领导及分公司领导下,有效的完成综合部内务事宜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有序的开展相应的工作。

(二)部门权力和义务

1、对事业部日常管理的配合义务;

2、对公司员工日常工作的监督权;

3、对所有员工人事资料的审核权。

二、综合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二)行政客服岗位职责

三、综合部门日常管理细则

综合部工作涉及较多的文档资料,要注意保持办公桌面整洁卫生,要归档的资料平时注意保管,以月为单位进行归档整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跟新情况;每周做好工作总结和制订工作计划,并以及时完成为首要目标,并于每周三17:3 0之前发至部门负责人邮箱;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与其他部门有沟通的业务要主动进行有效交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四、文件物资的管理

1、事业部相关人事合同、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等人事专员有责任进行保管工作;

2、事业部员工档案、员工资料等除保管工作外人事专员务必做到及时更新工作;

3、事业部相关物资的管理、归放等行政客服专员做好保管登记工作;

4、事业部员工相关人事信息属内部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第二篇: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1、学校各部门对学校以上文件的收发,传递,阅办,保管,存档要有专人,做到“三勤”:勤催办,勤检查,勤回收。各部门、年组取的文件要有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定期交回。

2、收发文件有登记。收到上级文件后,由专人拆封,认真核对份数,统一编号,及时登记;向下发文时,明确份数,严格履行发文登记(签字)手续。

3、传阅文件有专夹。做到及时,准确,去向清楚;达到“三不”:批阅不积压,承办不横传,传阅范围不扩大。

4、借阅文件有手续。借阅秘密文件要严格履行领导签批,本人(借阅者)签字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5、缴毁文件有清单。对清缴上来的文件,按规定该存档的存档,该上缴的上缴,该销毁的销毁,无论是存档,上交或是销毁,都必须分类列出清单备查。

6、存放文件有专柜。需要继续保存的文件,要设专柜专人分类保管,存放文件的室内要有昼夜值班人员,确保文件管理安全。

7、秘密文件不准与其它公文混存,更不准乱放损坏或丢失。丢失者要追查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8、上级召开会议由领导带回的文件,一律交文秘人员登记,保管干部调动工作,事先要把文件交清。

第三篇:什么是文件管理

文件管理是操作系统的五大职能之一,主要涉及文件的逻辑组织和物理组织,目录的结构和管理。所谓文件管理,就是操作系统中实现文件统一管理的一组软件、被管理的文件以及为实施文件管理所需要的一些数据结构的总称(是操作系统中负责存取和管理文件信息的机构)从系统角度来看,文件系统是对文件存储器的存储空间进行组织,分配和回收,负责文件的存储,检索,共享和保护。从用户角度来看,文件系统主要是实现"按名取存",文件系统的用户只要知道所需文件的文件名,就可存取文件中的信息,而无需知道这些文件究竟存放在什么地方。

第四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一、必须建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领导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和部分档案的鉴定。

二、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正确划分需要保密档案的密级。

三、对档案的全面鉴定每五年进行一次,对部分档案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通过鉴定的档案,必须写出鉴定报告,注明鉴定意见和日期,并由鉴定领导小组负责签名。

四、通过鉴定的档案,力求达到保定期限准确,保管单位质量符合标准,对在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对已超过保管期或失去价值的档案,必须慎重处理,严格掌握,还有一定价值的档案可暂封存,待观察后再行销毁。

五、对确定销毁的档案,应先造好清册,提交销毁报告,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报送档案主管机关备案,在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六、要档案的保管过程中,要切实做好档案销毁后的善后工作。

第五篇: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局办公室负责我局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为使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规定如下:

一、行文

(一)凡以我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承办科室拟稿,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初审后,送办公室核稿,经办公室核稿后送局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局领导审核,主管区领导签发。联合行文必须同时送有关单位领导会签,方可发出。

(二)经局领导签发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编号。由拟稿科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科室分发。

(三)行文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XX]23号)有关规定执行,行文流程按局办公处理系统流程进行。

二、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局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局处理的公文),由局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编号,送局领导阅示或送有关科室办理。

(二)文件按办件、阅件进行分类。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局领导批示或交有关科室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局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三)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局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科室或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四)一般公文通过局内网办理和传阅。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五)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保密文件收发管理

(一)遵守公司统计报表管理制度,保密资料统一由本局兼职保密员收发、传递、清退和销毁,并严格把好收发关、传阅关、清退关“三关”。

(二)制发文件时,经办人要根据文件、资料的内容和定密范围,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确定发送范围、数量,送局领导审批后印发。

(三)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传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准擅自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需经局领导批准,并要妥善保管。

(四)复印保密文件、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将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拿到社会上营业性场所复印。

(五)借阅保密文件、保密资料须按阅读范围借用,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用完后,要及时归还。

(六)对保密文件、保密资料要定期清查,一般每季度清查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发现欠缺要及时追查,防止丢失。

(七)销毁保密文件、保密资料时,必须登记造册,经主管局领导批准,送区保密局指定的地点处理,严禁将文件出卖给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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