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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奖罚制度(合集)

2022-06-06 18:11:2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酒店员工奖罚制度(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酒店员工奖罚制度(合集)》。

第一篇:酒店员工奖罚制度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导语:酒店在员工管理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也是精神和物质的奖罚,以达到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同时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都会制定相应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酒店员工奖罚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第二篇:酒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奖惩原则

酒店对员工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二、奖惩分类

1、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奖励、给予奖金和奖励旅游等。所给予的奖励可以是奖励其中一个单项,也可数项并奖。

2、对员工处罚分为:轻微过失类、严重过失类、即时解聘等。对严重过失的员工进行处罚时,可同时减发工资或降职降级。

三、奖惩办法

1、嘉奖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酌情给予通报嘉奖或物质嘉奖,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有具体工作数量、质量任务指标的岗位,能超额完成任务者;

2)对改革酒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使酒店经营管理有明显改善,取得一定经济效益者;

3)品行兼优,技术优良,精通业务,工作成绩卓越者。

2、奖励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酌情给予奖分,并记录于员工个

人人事档案中。

1)熟练的业务操作和热情的服务态度,为客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创造良好对外影响,经常得到客户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一次奖2-5分。

2)为保护酒店财物、宾客生命财产,见义勇为,减少损失有特殊功劳者,奖5-20分。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有所成效者,奖5-20分。

4)有效防止宾客财物被盗、丢失及拾金不昧者,奖1-3分,数额巨大者可奖5-20分。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奖5-20分。

6)其他应奖分的,视其贡献或成绩大小,酌情而定。

3、处罚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按照过失类别酌情处罚。

1)甲类:轻微过失。由部门视情节轻重提出书面警告,作扣1-5分处理,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仪容仪表不符合酒店要求。

(2)当值时不着工衣或着装不当,不佩戴工作牌。

(3)当值时串岗,聚集闲谈、聊天、打闹、看报纸杂志等,做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当值时吃东西或嚼口香糖。

(5)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酒店范围内,对正常经营造成骚扰。

(6)工作场所内大声说话、粗言秽语、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7)不讲公共道德,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在公物上乱涂乱画的。

(8)工作或服务效率欠佳,违反操作规程,消极怠工,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影响工作进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者按丙类过失处理)。

(9)不服从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造成严重后果者可按乙类处理)。

(10)未经同意不参加酒店、部门会议。

(11)将办公电话私用,接电话不讲敬语。

(12)当值时打瞌睡或带有醉态。

(13)培训或业务学习时态度不端正、不认真。

(14)未按要求做好岗位交接工作。

(15)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16)在员工餐厅用餐浪费食品,用餐时不按排队次序取食物或乱翻乱搅食物等。

(17)自行调换工衣柜、宿舍床位等。

(18)不符合酒店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

2)乙类:严重过失。由部门酌情提出书面警告,作扣5-10分处理,并记录于员工个人人事档案中。

(1)未经部门同意私自调班。

(2)对客人、同事出口不逊、恐吓等。

(3)当值时睡觉或擅离职守(造成酒店经济或声誉损失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4)未经允许擅自使用酒店对客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5)私自将酒店设备外借。

(6)蓄意损坏酒店财物。

(7)偷吃、偷喝、擅用酒店食品、客用品、物品等。

(8)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

(9)发生事故不报告或隐瞒事实。

(10)造谣生事,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同事的声誉。

(11)私配酒店钥匙,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12)未经批准代客在外购买物品。

(13)未按规定行走员工专用通道、拒绝酒店授权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14)撕毁或涂改酒店各种原始记录、文件、单据等。

(15)挑拨打架事件情节较轻者。

(16)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或操作失误,造成酒店或客人的财物损失(情节严重者作即时解聘处理,并保留遵循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7)因出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受到客人投诉,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

(18)利用工作之便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或未经酒店同意为外单位作推销活动,损害酒店形象,情节较轻者。

(19)在员工之间挑拨是非、闹不团结。

(20)在员工集体宿舍内醉酒失态、干扰管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21)恶意诽谤他人、工作上弄虚作假、违反组织原则拉帮结派、泄露酒店商业秘密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22)管理人员因不能以身作则、管理不力、督导不严、官僚主义,致使下属纪律涣散、服务质量下降、效率不高,引起客人不满或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23)员工违反整体经营原则,只顾部门利益损害酒店利益,将追究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属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丙类:即时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非法侵占酒店资金、资产、行贿或收取回扣拥金损害酒店利益、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聚众赌博、嫖娼卖淫、传播淫秽物品、贩卖或吸食毒品、非法煽动毒品、打架斗殴、蓄意伤人、偷窃他人或酒店财物、流氓滋事、恐吓威胁和殴打他人、私自涂改伪造单据证明、伪造及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等行为。

(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外事纪律,刁难、报复,并与客人吵闹争辩,野蛮装卸损坏客人物品,歧视客人,或者严重违反操作流程,因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被客人投诉,造成恶劣影响者。

(5)撤离职守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违规兼职工作,拒不执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调动等。

(6)在工作场合发现灾害苗头或违法活动不及时报告,擅自逃离,贻误时机,致使酒店或他人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或违反治安消防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7)蓄意制造事端,干扰正常管理秩序,后果严重的。

(8)在工作场合发现他人遇险,有条件施救而不予积极抢救或不及时报告,致使他人身体受伤或财物受损失的。

(9)严重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10)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及其报酬,私自兑换外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以及向他人行贿。

(11)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打架事件。

(12)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积三天以上者。

(13)一个月内三次触犯甲类过失、两次触犯乙类过失。

(14)泄漏酒店机密,恶意破坏酒店声誉,给酒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5)违反酒店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

(16)员工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玩忽职守、假公济私、营私舞弊、打击报复、滥用职权等行为需从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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