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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管理条约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军人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目的: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节约成本。
一、财务借款及核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凭证写明借款用途,由部门主管签字,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第二条费用发生后,持报销票据到财务报帐,消除借款,否则从工资扣除。
第三条报销票据要提供合法报销单据(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提供零星多张小单据,需将多张单据以阶梯方式贴在一张空白纸上,并结出金额合计,需要入库的要附上入库单。
第五条报销一律用碳素笔,写明报销日期并附总经理的签名。
第六条财务部要对报销单重新审核,确认金额与审批人签字无误后方可付款,并加盖付讫章。
第七条借款人因公借款办事,要本着当日借当日报的原则,特殊情况必须在借款三日内进行核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帐法。
第二条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记帐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凭证、帐簿、报表均用中文。
第四条会计凭证。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1)自制原始凭证指:入库单、出库单、旅费报销单、费用支出证明单、申购单、收款收据、请款单等。
(2)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第五条会计报表,依财政、税务部门和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及时填制申报。
三、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营业成本的计算应根据每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材料、物料、购进时的包装费、运杂费、税金等应在该原料、物料的进价中加计成本。
第二条餐厅的食品原料中,还应把加工和制做的各种菜品时预计出现的损耗量之价值加入产品成本中。
第三条客房设备的损耗、办公用品、客用零备品消耗等应做为直接成本。
第五条车辆折旧、燃油耗用、养路费、过桥费可作为成本核算。
第六条各业务部门在经营活动中所耗用的水、气、电、热能以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费应做为营业费用处理。
四、现金及流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库存现金额在财务部及公司领导同意下按一定额度留存,超过部分当天存入银行。
第二条现金支付范围:工资、补贴、福利、差旅费、备用金、采购金、转帐起点下的现金支出。
第三条现金收付的手续和规定:
在现金收付时必须认真,详细审查现金收付凭证是否符合手续规定,审查开支是否合理,领导是否批准,经办人和证明人是否签章,是否有齐全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四条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
第五条主管会计每天必须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出纳库存现金情况。
第六条流动资金即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批准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有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第七条要求各部门在编制计划时,严格控制并减少库存物品。
五、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设备、设施、商品、摆件、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料等。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20日―30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20日―30日。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1.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
2.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3.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5.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6.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二)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2.现金、票据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等装订成册(一月一本)。
第六条盘点实施要求
1.要求主盘人、盘点人、会点人等严格按照盘点程序进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盘点时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盘点结束时,要求盘点小组各成员均按职责划分签名确认。
4.盘点结束后,由财务部将盘点情况进行总结,上报总经理,特殊情况要着重指出,盘点结果进行存档。
5.根据盘点情况,对盘亏盘盈等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并存档。
六、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认真复核前台收银员的营业日报、帐单,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以保证收入准确无误。对己复核过的报表,必须签名以示负责。
第二条审核记帐的完整和合法依据,包括科目、对应关系,借贷是否平衡。同时审核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单据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原始单据是否与记帐内容一致。
第三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对一切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和违反收支原则的结算,拒绝办理。
第四条审核原料的购入凭证及采购员的在报销单据的签名。
第五条每日及时核算成本,要求成本核算必须合理、准确、并计算出每月成本利润率。
第六条要监管仓库的月末盘点,并按盘点表与保管帐核对,出现差异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批。
七、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物资的领用、发放,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时间定为每天下午2点至6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办理出库必须凭《申领申购单》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确认签字后方可出库。
第三条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拨入厨房,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四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五条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与办理入库手续。
八、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所有包房、厨房、仓库、其他机械设备、汽车的帐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等,由财务部负责。实物管理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
第二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金额、购建日期、使用年限、产地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折旧年限:房屋15年、汽车10年、机械设备、电话系统折旧期为8年、空调、音响折旧年限为6年、电脑和其他为5年。
第四条折旧计提方法采用使用年限法。
九、厨房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由厨师长根据楼面经营情况参照厨房库存,提出采购计划送交采购。
第二条采购员要负责将价格真实、准确、清楚的记录在请购单上。
第三条采购员购买后,将原材料分类直接拨入厨房或入库,由保管员协同厨师长共同验收并签字。
第四条验收后采购员将签字的请购单连同《申领申购单》、采购发票送财务报帐。
第五条其他物品的采购,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采购计划,交财务部保管员审核,主管会计签字,交总经理批准后,交给采购员采购。
厨房原材料采购流程图
结合楼面经营预销售计划――提出申请――楼面经理、厨师长签字――采购员采买――厨师长和保管员验收――直接拨入厨房或入库――采购员持验收凭证、发票到财务核帐――经总经理签字后――财务报帐
其他物品采购流程图
各部门填写《申领申购单》提出采购计划――保管员复核――主管会计――总经理审批后――采购员凭单采买――保管员和采购员验收――入库――采购员持验收凭证、发票核帐报帐
十、保管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负责记好公司所有物资、商品的收发存保管帐目,将仓库前一天的物资入库单和出库单,整理归类后入帐。
第二条定期做好物资、商品的盘点工作,做到帐、货、卡三相符。
第三条货物入库时,一定要真实、准确的按照入库单上所列项目认真填写,确保准确无误。
第四条出库物品,必须要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出库。
第五条入库物资必须按照类别,按固定位置整齐摆放。
第六条及时报告物资存储情况,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先出库后补手续。
十一、报损、报废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毁损要由主管会计提出处理意见,然后送交总经理批示并由财务部备案。
第二条报损、报废的金额走营业外支出科目。
十二、厨房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一条厨房成本的核算程序:厨房期初剩余物品的金额+本期购进菜品总价+厨房本期领用的调料总价―期末盘点菜品总价=本期厨房的直接菜品成本。
第二条厨房成本的控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控制菜品出品率,确保投料准确,厨房要有专人负责,投料后的材料边脚,投到员工餐,以改善员工伙食。
2.采购员采购的直拨到厨房的菜品要由厨师长、保管员验明斤两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入库的菜品厨房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且要对菜品进行分级管理,对价值高、保存期限要求严格的物品要单独保管。
3.对厨房的水、电、燃气要本着节约使用的原则。
4.对调料的使用也要严格按着投料标准,在确保菜品风味的同时,节约一分就为酒店多创造一分效益。
5.对厨房月末盘点时要做到斤两准确、价格合理,以确保本期营业成本的准确。
6.厨师长要对厨房每日剩余的菜品做到心中有数,既要确保营业需要,又要使厨房库存成本压缩到最低限度,减少流动资金占有量,达到降低经营总成本的目的。
7.财务人员每天要对厨房出品率进行抽查,以监督厨师长的各项工作。
8.每个营业期终了,要对菜品收入和菜品成本的比率作出统计。
9.厨房出品的平均毛利应达到50%以上。
(一)餐饮部办公会制度
餐饮部办公会每周星期一、星期六中午召开二次,由餐饮部主持,部门负责人出席。经理缺席时,由授权委托人主持会议。
餐饮办公会内容:
1.研究酒店的重要指示、规定。
2.各分管负责人汇报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了解、解决问题。
3.讨论餐饮发展规划、改革方案。
4.讨论酒店下达的月度、季度、年度的营业指标分配方案,及工作计划与总结。
5.讨论餐饮的重大经营促销活动。
6.讨论餐饮人事安排及人员调整。
7.讨论员工重大奖惩事项。
8.讨论研究其他酒店餐饮的新动态。
(二)部门例会制度
1.餐饮部例会由餐饮部经理主持,经理缺席由授权委托人主持。
2.例会参加人员:总厨师长、餐厅主管、厨师长、宴会预订部经理、管事部管理员、秘书。
3.例会每周二召开,会议时间根据内容而定。
4.例会迟到者扣款20元,未到者扣款50元。
5.例会内容:
A.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
B.餐饮部经理对上周经营管理状况、客源市场问题、人员组合问题、质量问题、成本费用问题,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C.布置下周部门工作计划,规定落实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D.下达酒店领导对部门工作指示。
(三)餐饮晨会制度
1.餐饮晨会每天上午十点召开,前台由副经理、后台由总厨师长主持召集,会议时间控制在半小时内。
2.会议出席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如负责人因事不能出席,应指定副职参加。
3.会议内容主要是各部门汇报一天内本部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需要部门协调的工作以及上次晨会布置的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4.会议主持人对晨会上各部门提出的问题或需要协调解决的工作应作出明确决断,并明确分工落实。
5.会议结束,出席会议的各部门人员应迅速传达布置和落实工作指令和要求。
(四)班前会制度
1.餐饮部班前会制度执行范围:中西餐厅、大堂吧、中西厨房、粗加工。
2.班前会由厨师长、主管主持。
3.班前会出席对象:各班组当班全体员工。
4.各班组班前会在每天营业前或到岗后,时间约10~20分钟。
5.班前会主要内容:
A、检查员工仪表仪容、个人卫生。
B、提醒上一天或上一班服务或工作方面需要改进的事项和当班定座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C、讲述当日要求推销的菜点酒水品种。
D、下达餐饮部的工作指令和布置当日班具体工作任务。
(五)文件传阅制度
各类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文员负责收、发、登记后,交餐饮经理按序迅速传阅,对餐饮经理批示的文件,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二级部门贯彻执行。
(六)内部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1、凡部门下发、转发的所有资料都应分类建档保管并编号。
2、各部门应制定内部资料保管制度及定专人保管(将名单报办公室)。
3、根据文件的类别和保密等级,控制传阅范围,严禁复印外传。
4、部门下发、转发资料的保管年限规定:
A.一般性文件(普通通知)保管年限为半年。
B.保密性文件(酒店/部门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保管年限为三年以上。
5、部门将对所下发的文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有遗失将追究保管员的责任。
(七)经营预算与经济分析管理制度
1、经营预算
(1)餐饮部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并根据饭店计划编制的方针、营销策略、市场预测和以部门为成本中心的指导思想,编制本部门的经营预算。
(2)餐饮部经营预算内容主要包括:销售预算、营业成本费用预算、客源量、客源结构、毛利率和餐位率、人均就餐消费水平;食品原材料、物料消耗成本;员工数及相关费用等。
(3)经总经理室批准并下达的经营预算分解到各部门班组的各个月度和季度,明确各部门班组各个月度和季度的目标和责任。
(4)预算的编制要有严肃性,要与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员工分配相结合。
(5)预算的编制,部门内部的综合平衡应服从饭店的总体平衡。
(6)对预算的执行应每月检查、分析,使预算常处于受控状态,每季作好分析小结,连同改进措施经经理审批后上报总经理与财务经理。
2、经济活动分析
(1)经济活动分析是在经济核算的基础上,通过正确评估,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以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经济活动分析的主要内容为:
A.客源构成变化对餐饮营收的影响及发展趋势。
B.餐厅座位数、上座率、团体包饭与风味点菜的构成比例,菜肴品种、质量、价格、人均就餐消费水平等变化对餐饮收入的影响及程度。
C.食品原料价格、毛利变动对成本的影响程度及其对食品原料综合利用情况的分析,工资成本、原材料供应与消耗、低值易耗品消耗、能源消耗及其它有关费用的分析。
D.经营毛利(GOP)完成情况的分析,营业收入及其构成变化对营业利润、利润率的影响,成本费用增减对营业利润的影响。
E.经营活动存在的问题和对经营管理工作的建议。
(3)部门经济活动分析应按月度、季度和年度正常有序进行。按时小结并提出改进措施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其完成时限为:月度经济活动分析完成于第2个月的上旬;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于本季度结束后的十天内完成;年度经济活动分析于下年度初的十五天内完成。
(八)食品毛利核算制度
1、餐饮部是食品生产部门和酒店重要营收部门,应认真贯彻“部门是成本中心”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搞好成本毛利核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把好食品鲜活原料验收关。验收时应严格检验原料的质量,认真核对价格的数量,复秤重量,对不合格的或短斤少两原料坚决拒收。
3、厨房实行标准成本制度,制定一菜一单,严格掌握配料标准,并尽可能提高原材料的综合利用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原料,做到“主料主用、次料次用、边角料充分利用”。
4、食品毛利与酒水毛利分开计算。各餐厅、宴会厅酒水实行定额制,大堂吧、商务吧酒水实行总额制,使用多少领货多少,避免浪费和积压。
5、粗加工应由总厨师长核算确定各类原料的折损率和出肉率。
6、各厨房按实际需要填写领料单,粗加工凭单发货,逐日由餐饮部成本核算员按照各种原料加工的折损率和出肉率,折成各厨房的耗用原料成本。
7、每天营业结束后,应定时将所有发票、验收单、厨房原料成本单、仓库零星领料单以及当日厨房食品库存进销清单和厨房小票等归集到成本核算员处,根据当日餐饮营收,计算出毛利率,做到日清日结。
(九)财物管理制度
1、餐饮部财物用品管理实行班组责任制,由各管区经理或管理员、厨师长监督执行,各班组领班具体负责。部门做好二级帐,班组做好三级帐。
2、领班应定期对本班组使用的设备、财物、用品进行检查和清点。
3、清点时应核对帐册,做帐目相符。
4、缺损财物应填写物品缺损报告单,经主管签字后,报餐饮经理审批。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如不能修理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5、设施设备和贵重餐具、用具必须正确使用,加强维护保养,如有缺损应及时报告,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6、部门内部设备、餐具、用具借用,应办理借用手续。部门外借用,应经部门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A、音响设备保养及使用制度
1、由指定的专人负责音响设备的控制和使用。
2、只有开餐时间和任务所要求时间内开放。
3、音响设备及附件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擅自移动。
4、各餐厅音响设备不能私自外借,须报部门批准方可,而且应有外借和归还手续。
B、餐具管理制度
1、请领餐具必须由餐厅经理或领班在月初盘点后,根据餐厅最大接待量统一到管事部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领取物品(特殊任务例外)。
2、各餐厅负责保管铺台使用的口汤碗、筷、骨盆、匙、早茶杯、壶及各种玻璃器皿,不锈钢餐具。
3、各楼层的洗碗间负责保管各类出菜盆、碗、汤碗等餐具。
4、管事部必须严格执行财务部有关规定,即损耗数按接待人员计算,损耗率应小于1%(包括餐具,玻璃器皿,牙签、筷套等低值易耗品,对不锈钢餐具按价赔偿)。
5、各餐厅、洗碗间必须对各类器皿餐具每日清点交接,若操作洗碗过程中不慎造成损坏,必须填写损耗报表,并有主管、领班签字方能认可。反之,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打碎者一律按价赔偿。
6、管事部每月初对各餐厅、洗碗间器皿及餐具进行实物盘点并汇总统一报表交餐饮成本会计处若属损耗数统一由餐厅经理或领班填写损耗报表。超出正常损耗数经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如责任不明确,则在该部门内摊派,由班组或餐厅集体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
7、部门与部门之间因营业需要借用餐具,必须凭借条方能借给,归还时必须严格清点。若发现少于原借用数量应说明原由,并及时填写损耗数,由部门经理签字方可有效。
8、本餐厅任何低值易耗品(餐具,器皿,不锈钢餐具,托盘)一律不准外借;特殊情况必须报餐饮办公室经理批准,否则按私自挪用论处。对客房用餐服务由送餐服务员负责收回餐具,如该服务员下班则移交下一班,落实到人,不能及时回收造成损失,由责任者赔偿。
9、本部门人员不得使用为客人提供的餐具,水杯,茶壶等物品。严禁厨房人员使用完好无缺的餐具用于配菜和冷藏食物;对上述情况经劝无效者,以有意损坏物论处,轻者罚款5元,重者按物品的价值论处。
10、各部门在保管餐具、器皿过程中,因责任心强、损耗低于1%者,给予奖励,奖励数在1%内。
(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饭店安全管理的要求,餐饮部各管区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及兼职的治安员和基干义务消防队员,形成安全护卫网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
1、餐厅、大堂吧、商务吧
(1)如有重要宴请或大型宴会和会议应及时通知保安部,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2)营业前,主管对安全、消防设施、通道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发现可疑物品或不明物品,切勿摆弄或移动,应及时通知保安部门,妥善处理。
(4)营业中随时注意客人随身带来的贵重物品,防止遗失。如客人物吕遗忘在餐厅,应立即交还客人。
(5)服务人员擦窗户必须系好保险带,登高操作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各种易燃物品应集中保管在专用安全箱内。
(7)营业结束后,应把所有火种隐患(烟头和燃剩余的蜡烛、固体酒精等)熄灭,集中倒在有盖的铁桶内,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把所有贵重物品存放在专用柜内锁好。同时关闭所有电器开关、门窗,倾倒干净所有垃圾。做好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8)如发生醉酒闹事,影响治安秩序应迅速报告并劝导制止和隔离,如发现不轨行为的人与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立即报告。
2、厨房
(1)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液化气和酒精炉备用的小气瓶和固体酒精,由管事处专人保管和存放安全地点,随用随领。
(2)开油锅时,注意控制油温,厨师不得随意离开,以防油锅着火。
(3)使用各种电器设备、厨房炊用机械,须严格执行《饭店工程设备管理》中制订的厨房设备、机械安全操作规范,防止电器设备触电和机械设施伤人。发现异声、异味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查明原因,迅速处理并报告工程部和保安部。
(4)经常检查厨房的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漏电、短路和超负荷情况,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检修,并报告保安部。
(5)加强岗位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水、电、煤气、蒸汽、各种电器设备、炊用机械及刀具的使用保管情况,关紧开关,关窗锁门,保证安全,并做好安全记录。
(6)餐厅、厨房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足量的消防器材,所有员工都必须加强防火和安全意识,懂得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确保国家财产、宾客人员、财物和自身的安全。
餐厅服务员安全责任制度
餐厅服务员对于下列各项治安安全规定负有直接责任:
1、服务员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保安部工作,如实反映情况。
2、顾客遗留物品或钱财,应及时上交保安部,并设法寻找失主。
3、服务员在工作中,应时常警觉周围的环境,注意防火、防盗。
4、服务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乱拉私人关系,不得无故进入客人房间。
5、服务员应及时制止、报告顾客中发生的争吵、打架和有伤风化的行为。
6、服务员在餐厅发现可疑物品及不明物品,切勿摆弄和移动,应及时通知保安部妥善处理。
7、服务员在收取台布或打扫餐厅时,应注意发现火种隐患,下班时保管好食品餐具饮料及其贵重物品,关闭电器和门窗。
8、服务员对其餐厅的消防器材负责保管,如发现药水不足或损坏,就及时报告保安部。
9、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按应急预案进行,并服从指挥。
(十一)卫生管理制度
1、个人卫生
(1)从事餐饮工作的员工,必须每年接受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上岗工作衣帽必穿戴整齐干净,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饰品,男不留长发,女发不披散。
(3)不得在生产区服务区吸烟,嚼口香糖,梳理头发,修剪指甲,不能面对食品谈话,咳嗽或打嚏。
(4)不得在洗碗池或食品洗涤池洗手,擦手要有专用巾。
(5)就餐前或如厕后,必须洗手。
2、服务卫生
(1)保持营业场所的桌椅等清洁卫生,做到门窗清洁,地板光亮,地毯整洁,墙面天花板无积灰,无四害,墙角无蛛网。
(2)保持工作场所、后台的整洁,各类橱柜整齐、清洁,地面干净。
(3)各类餐具、酒具、水杯、冰桶、瓷器、银器等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二次污染。取用冰块用消毒过的冰铲,不能用手或杯盆。
(4)取送食品与服务上菜时禁止挠头摸脸,和向手掌咳嗽打嚏。
(5)保持台号、酒单、菜单、台料的清洁完好,做到无污渍、无油腻、无破损。
(6)严格执行铺台、送菜、上饮料、食品摆放的操作卫生要求。
(7)做好电话机每日清洁消毒工作。
3、厨房食品卫生
(1)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
(2)厨房每日清扫,保持干净整齐,无四害,地面无油垢积水。
(3)刀、墩、案、盆、容器、冰箱、柜橱、加工设备、盖布等每日清洗,定期消毒。
(4)进入冷盆专间必须二次更衣,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洗手消毒,专间内有降温设施和紫外线消毒设施。
(5)非专间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专间不得存放杂物和私人用品。
(6)专间备有“三不”(消毒水、洗涤水、过滤水),上岗时先准备好消毒水,配比符合要求。
(7)冷盆餐前成品要加盖保鲜膜。
(8)食品原料要求新鲜卫生,生熟分开,隔日隔市食品必须回烧,专间烧熟的食品冷却后须用保鲜膜覆盖。
(9)内禽、水产品不着地堆放,荤素食品、工具应分池清洗。
(10)洗清后食品应放置在清洁容器内,不能接触地面。
(11)冰箱内食品应分类存放,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面点与菜点分开、鱼和肉分开,先进先用,半成品进冰箱须覆盖保鲜膜,防止污染串味。
(12)冰箱定期除尘除霜,冰箱清洗后做到无油垢、无异味、无血水。
(13)厨房内用具设备清洁,橱柜、台面、抽屉整齐无垃圾,无蟑螂、无鼠迹。
(14)保持灶台清洁,无积垢、无残渣,工作台辅料、调料容器有盖。
(15)每班做好收尾交接清洁卫生工作,每市结束做到所有食品进冰箱或有遮盖,调料容器上盖,泔脚垃圾倒清加盖,用具容器放整齐。
(16)厨房卫生实行分工包干责任制,做到定时、定点、定人,每日三小扫,三天一大扫。有防蝇、灭鼠设施。
餐厅员工仪容仪表规定
1、营业时,员工必须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规范站立、礼貌服务。
2、必须整洁穿着上岗工作服,佩带胸卡、系好领带(结);注意服装要求无掉
钮扣、无脱线或有破洞现象。
3、皮鞋须刷亮,工作鞋不准穿出饭店,走路不准拖鞋皮。
4、上岗不准戴首饰,如戒子、手链、手镯、耳环、项链等。女员工化妆不可浓
艳,不可使用香水。
5、每天保持头发清洁、光亮;发型美观大方,按饭店统一要求修剪发型。
6、每天保持手、面、口腔、脚、身体等部位的清洁卫生。指甲不染不蓄、甲缝
中无污垢。尤其在服务前要清洗双手。
7、凡伤口青肿、溃疡部位均须用清洁纱布包扎好,不能外露。
8、男员工不蓄胡子,鼻毛不外露,不挖耳抠鼻。
9、站立服务时,身直、抬头,目平视,双手自然下垂;走路时姿态端雅,步履
轻盈,节奏稍快。
10、服务时,面带微笑,动作娴熟,讲敬语。
餐厅清洁卫生标准
1、门、窗:门窗上的玻璃有玻璃镜面上无污迹、指纹,清彻透明,窗帘上无浮灰,窗槽内无灰沙,门槽内无结灰,门上无污迹。
2、墙壁:踢脚线不得有污迹,护墙壁定期擦拭,电源板擦干净(注意不能用湿布擦拭,容易搞脏墙面)。
3、天花板:定期清洁通风口槽,灯具保健、维修要及时。
4、地面:营业后须及时处理地面,地毯须吸尘,地板须擦光亮,无污迹,要注意不留死角。
5、花木:须每天浇水,经常修剪枝叶。
6、服务柜台:营业后应及时收去柜台上的物品,擦拭干净。柜台内放置口布,保证餐具的卫生。柜内餐具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7、桌椅:桌椅要干净,无灰迹、无油污。
8、餐具:A:玻璃器皿出洗碗间后,服务人员应检查器皿是否破损,是否有污迹,如有应退回洗碗间,到了餐厅后的玻璃器皿,服务员应及时清洁,擦拭时不能用手触摸器皿,做到无水迹、指纹,光亮透明。B:瓷器用品上桌后不能有水迹和指纹,做到光亮、不破损。C:不锈钢用品上桌后不能有水迹和指纹,做到清洁光亮,不变形。
9、送餐车:使用完后,应有具体人员负责清洗,做到清洁光。
10、台面小件:台号牌、花瓶、牙签盅、盐、胡椒盅、酱醋壶、糖缸、烟灰缸等,在营业前须擦拭清洁,定位摆放。服务人员在营业时如发现这些物品被污染,则应及时清洁。花瓶的水要经常更换,长时间会有异味,牙签盅的内侧应擦拭干净。
11、布件:清洁无破损、污迹,中心线对准门,四周下摆适中。
12、菜单、酒单:保持菜单、酒单整洁新颖(八成新以上),不得涂改、污染菜单、酒单。
13、背景音乐:餐厅营业时,一定要有背景音乐,增加餐厅气氛。
注:“三光”:玻璃窗、玻璃台面、玻璃镜面、玻璃器皿透明光亮。“四洁”:台子、椅子、四壁,各种陈设摆件整洁无尘垢。
食品卫生制度
1、把好食品卫生关,严格验收,杜绝食物中毒的任何苗子。
2、保持冰箱的整洁卫生,实行分类保管、生制品与半成品分开,绝不允许任何私人物品放入冰箱。
3、厨房盛器由专人负责,盛器、砧板、刀及抹布等生熟分开。
4、不直接用炒菜勺尝味,尝味后的菜肴不可倒回锅内。
5、循环油做到经常性补充新油,定期清除油渣。
6、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加盖。
7、冷盆间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专人负责操作。
8、冷盆熟食实行按需定量,保证质量。
9、冷盆间设有“三水”,即消毒水、洗涤水和清水,并备三块清洁抹布,操作中做到先消毒后操作。
10、每天实行定时紫外线消毒制度。
11、配菜用盆不叠放在盛放熟食菜肴的碗盆内。
12、熟食品在饭市后需回锅回笼加热,冷却后放入冰箱内。
(十二)酒水管理制度
1、领料单须填三联单,第一、二联分别交计划财务部、仓库保管员,第三联由酒水员按编号逐日将“领料单”凭证上交餐饮部成本核算员。
2、领饮料时必须将品名、数量(大写)填写清楚,交餐厅主管签字,方可生效。根据申领数,发货人须将实发数正确填写在“领料单”上,经领货人验收无误,并经双方签字有效。若有涂改现象,此联单以作废处理。
3、酒水员每日领饮料、入库前必须由酒水部主管或领班验收复查,并在黄联单上方签字;若(验收时)缺货或运输途中损坏,按实物价格赔偿。
4、营业前酒水员必须将每瓶(听)饮料擦干净;营业时酒水员凭小票发放饮料;每餐营业结束酒水员将小票与帐台进行核对,并作好记录。每日酒水表须当天完成,做到日清日结酒水毛利。小票与酒水报表一并交计划财务部,每月成本核算员对各部门酒水盘点一次。
5、酒水处管理员或领班每日必须检查酒水品种是否齐全,若仓库无货及时申购。
6、严禁员工私拿用饮料,一经发现提供人拿用人一并从严惩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体用餐饮料如有节余,必须填表一式两份,一份酒水员留存保管,一份交成本核算员,按月结算一次,可按实物价格给予一定奖励。
7、客人点用餐点什么饮料品种,小票必须开什么品种,不得采取变通办法(如茶水充当酒水),一经发现,按实数对当事人从严处罚。
8、酒店内部举行促销活动,多余的酒水必须填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保管,一份与实物酒水一并交餐饮部。若私自存放拿用或供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从严论处。
9、各餐厅不得随意改动各类饮料、茶水价格,一经发现,对责任人从重处罚。
(十三)餐饮服务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工作质量必须根据国家旅游局评星标准及评分原则,结合模式规定的管理制度、服务工作规程及质量标准等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坚持“让客人完全满意”的服务宗旨,加强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2、餐饮部质量管理,按垂直领导体制,严格实施逐级向上负责,逐级向下考核的质量管理责任制,餐饮总监向总经理负责。
3、部门应划小质量监督范围,建立质量监督检查网络,作为部门的一个管理子系统,以保证质量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各级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和督导,并作逐日考核记录,作为奖罚的依据,并将质量情况和改进措施在每周例会上汇报讨论。
5、为了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做到有案可查,餐饮部应建立员工工作质量档案和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质量档案。
6、各营业点应设立宾客意见征求表,及时处理宾客投诉,并做好统计反馈工作,各管区管理员和宴会推销员应经常征求订餐宾客和接待单位意见,后台部门应征求前台部门意见,了解宾客反映。
7、菜点质量应按食品卫生和厨房工作规范严格操作生产,严格把关,凡质量不合格的菜点决不出厨房。
8、质量监督、检查应采取每日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管区的质量及时分析评估作出报告,并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评比活动。
(十四)海河鲜、粗加工及贵重原料的领用制度
1、除鲜活原料外,所有申购单必须经计财部、采购部经理审核后,方可上报审批。
2、鲜活原料申购单由各厨师长隔天下午15:00前报采购部。
3、申购单一式三份,各厨师长签单才有效,一份交采供部进行份量验收,一份交粗加工进行质量验收,一份各厨师长留存进行盘点。
4、领仪器原料必须按规定填写填料单,各厨师长签字有效。
5、领食品原料必须在领料单上正确写清品名、数量(大写)由发货人根据领料单发货。
6、若实际发货数量不足,申领数必须在领料单上写明实发货的数量。
7、各厨房在领完货后,必须经收货人验收并签字。
8、采供部根据粗加工申购原料的汇总,于第二天下午1:00交各厨师长再签字,必须本人亲自签字,及粗加工主管签字。
9、海河鲜的申领,必须严格验收,每天晚8时,由计财部将海鲜汇总后交厨师长签字,补单须厨师长签字有效。
10、贵重物品的申领如鱼翅、鲍鱼、燕窝、虫草等必须由总厨签字后,方能申领。鱼翅最多一次申领5斤,燕窝最多一次领2市两,虫草最多一次领1市两,并将销售情况跟踪反映。
(十五)厨师按级上灶管理制度
1、按级上灶制的目的在于提高菜肴质量,充分发挥厨师的技术特长,加强厨师管理,认真把好质量关和提高厨艺的有效培训。
2、将厨房所有的灶位分成三组,第一组为头灶、二灶、三灶,第二组为四灶、五灶、六灶,第三组为七灶、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