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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2022-06-06 17: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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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

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

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

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4、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5、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

6、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

8、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

1、 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的领导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根据环评的要求,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厂内需要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根据工厂的规模和特点,设置与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环保部。建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建设期和运行期要设置环保专职机构――安全环保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副总工程师分管该部门,负责全厂的安全环保工作,同时任命安全环保部经理一名,专职环保员一名,协助环保工作的监控技术人员两名,并制定了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安全环保部经理工作职责和环保员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6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7、会同生产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体安全监督工作。

8 、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

9、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3、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保员工作职责;

(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指导有关企业做到台帐和资料完善整齐,装订规范,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导有关企业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

(六)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重点探索与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上市环保核查、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或环保工作相衔接的方法。

第三篇: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发展。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协调公司所属各企业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公司安委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技术部,代理安委会管理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公司安委会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执行),向安委会汇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并组织落实安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对所属各企业年度目标中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组织对所属企业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检查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计划。

(五)开展环境保护技术交流、争先创优活动,推广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经验;会同技术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重点环境保护、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六)组织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配合*券部门组织上市环保核查工作;负责编制和公示企业年度环境报告书。

(七)组织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七条 **所属各企业,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各企业环境保护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企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完成上级公司和地方*下达或规定的环境保护指标要求(含污染治理及限期治理任务),并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上报审批及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

(四)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负责本企业环境统计、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编制本企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六)协调与各级*的关系,组织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国债贴息、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七)组织实施本企业iso1400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清洁

生产的落实工作。

(八)积极推广和应用环境保护管理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管理经验。

第三章 环境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企业要建立生产与环保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第九条 各级企业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负全面责任。

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副职对第一责任人负责,协助其直接领导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其他行政副职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相应责任。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归口监督管理。

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单元对与其业务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十条 环境保护的*管理要与全员*管理以及其他*管理相结合,形成纵横交错、上下协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各企业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公司综合计划管理体系,**每年对各企业下达环境保护治理任务和计划

指标,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并定期进行监督考核。

第四章 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 计划管理。各企业应将防治污染措施及环境治理项目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十三条 生产管理。树立清洁生产观念,将环境保护纳入生产管理的轨道。要把控制和消除污染列入生产管理工作中,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各种污染事故发生,坚决禁止生产处于非正常状态而大量排放污染物。

因原料、产品品种、工艺设备发生变化,环保设施运行出现故障,可能引起超标排放时,应按照应急管理工作程序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设备管理。要将环保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并与生产设备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转;环保设施、设备台账和运行记录,应单独建立和存放。

第十五条 技术管理。按环保要求修订生产技术*作规程;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环保设施的技术*作规程及考核指标;对环保设施*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环保*人员素质;建立单项环保设施运行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健全环保技术档案,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加强环境治理的技术开发,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技术水平。

第十六条 指标化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指标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如下指标体系:

资源利用指标:工业水循环利用率,固体废弃物利用率,余热利用率,资源综合利用率。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控制指标: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物浓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主要污染物处理指标:污水处理率,废气处理率,固体废弃物处理率。

环境保护设施考核指标:设备完好率,设备运转率,污染物去除率。

上述指标的考核和落实,各企业应提供如下材料,并分别于半年和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前报送**公司生产技术部。

(一)针对固体废物利用率,固体废物外售的,需提供完整的销售协议及相关凭*;自身综合利用的需提供综合利用措施、工艺路线和效益评价材料。

(二)针对[一控双达标",需提供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排污申报、排污核定及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未办理或缺失污染物排放许可*的需提供环评批复文件或总量文件,并限期完成*件办理。

(三)针对废气处理率、污水处理率、设备完好率及设备运转率,需提供环保设施台账和原始运行记录,污染物去除率、余热利用率和资源利用率需提供计算依据。

第十七条 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化是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环保有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中所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内容、职责和必须达到的

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条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对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工艺、设施或岗位应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及事故处理制度。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九条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同时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第二十条 在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要积极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设备,严禁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 对现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要把防治污染作为重要内容,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编制技术改造规划,必须提出防治污染的要求和技术措施,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技术改造,开展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二条 引进设备必须符合我国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引进污染严重又无防治设施的设备、国家明令严禁引进的设备,在考察和谈判时,必须将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

同时"制度,各企业要按照国家及所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手续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严禁出现[三边"工程。

第二十四条 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书及业务范围,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经验,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条款,全面落实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第六章 重大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重大环保治理项目特指脱硫、脱*等投资额在300万及以上的环保改造项目。公司对重大环保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的内容包括:项目建议书上报和审批、可行*研究报告上报和审批、招标文件上报和审批、建设过程管理及竣工验收等。

第二十七条 凡列入国家重点治理项目计划(限期或督办)和上级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环保治理项目,均视同批准立项,企业可据此编制项目可行*研究报告,不需要再申请立项审批。其他项目均应按照管理程序报请上级公司审批立项。

第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环保治理项目可行*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对技术工艺方案进行比选。可行*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按照管理程序上报上级公司审批。

第二十九条 根据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公司对可行*研究

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项目建设企业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原则、招投标组织机构、评标原则等内容,上报上级公司审批后,项目建设企业方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招投标。评标结果按程序上报上级公司审批。

第三十条 列入国债项目计划或获得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重大环保治理项目,按照国债项目和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有关规定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重大环保治理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在30天内向上级公司申请竣工验收。需由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申请验收。竣工验收达不到设计指标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查清问题和责任主体,依法追索项目承建单位的责任。竣工验收报告上报上级公司审批,环保行政部门验收报告上报上级公司备案。

第七章 生产过程环境保护与事故应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企业要根据上级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编制本企业的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各企业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将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备案。

各企业应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第三十三条 环境保护及为综合利用提供条件的设施必须

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上述设备、设施要连续、稳定、达标运行,不得擅自维修、拆除、停运和更换设备或设施。需要维修、拆除、停运和更换设备或设施的,必须由各企业环境管理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征得地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批复,行政部门的批复材料需存档、备案,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四条 污染防治资金应得到保*;地方环保部门拨付的环保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治理污染;开展综合利用所得的税后收益继续用于综合利用,资金使用按预算管理程序执行。

第三十五条 对有可能在异常或紧急情况下造成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要编制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 各企业应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的需要,配备控制污染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保*应急设备和物资处于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第三十七条 对从事可能发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应急反应培训,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定期组织演习。

第三*条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视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级公司、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部门,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第八章 环境监测和委托运营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 各生产型企业应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企业生产经营需

要,编制本企业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其中外部监测频率为每季度不低于一次,内部环境监测措施由企业自行制定。

第四十条 外部环境监测单位应为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公司要求的且具有相应监测资质的监测机构。

第四十一条 外部环境监测单位所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的监测指标及监测方法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监测报告应按季度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当外部环境监测单位在监测过程中出现数据超标时,企业应及时检查生产装臵、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查明原因并实施整改,与外部监测单位沟通,确保监测机构最终出具的监测数据达标。

第四十三条 依法或依照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设施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合地方*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选择指定的在线监测设备,并积极配合在线设备联网工作。

(二)在线监测装臵需经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在线监测装臵经验收投入运行后,各企业应按月向**公司生产技术部上报月度在线监测数据统计表。

(三)在线装臵管理纳入环保设备管理范围,生产正常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除执行本制度[第三十三条"相关要求外,在线*设施恢复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

(四)污染源自动*设施和其它环保设施委托给第三方运营机构运营管理的,运营机构应具备相应级别和从业范围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书"。委托企业应建立对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机制,履行委托方责任和义务。

(五)污染源自动*设监测数据连续超标时间超过3个主要污染物采样频率(按当地环保行政部门规定)的情况下,企业监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查找超标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超标时间达到3小时以上时,应主动按规定向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呈送报告,说明超标原因、整改措施及计划。

(六)在线监测数据除因污染源自动*设施自身故障外,污染物连续超标排放3小时以上的,按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九章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程度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第四十五条 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第四十六条 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应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一)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二)发生5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且症状明显或可能导致伤残及以上后果的;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较严重的;

(四)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的;

(五)对环境造成较大或严重危害的;

(六)受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

(七)发生环保设备事故使生产受到影响的。

(八)其他应该上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第四十七条 报告分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6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上报。

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应采用书面报告。

第四*条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文件等详细情况。

第四十九条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严禁隐瞒不报和漏报谎报现象的发生。

第十章 科研、宣传、培训教育管理

第五十条 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开发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第五十一条 各级企业在培训干部和员工时,要把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列为基本内容之一。要经常开展环保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环保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第五十二条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时机,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第五十三条 加强国内外相关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相关*环境保护交流活动。在安排技术引进、出国进修、技术交流和*考察时,应对环境保护业务予以考虑。

第十一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四条 **公司的环保检查可采取定期检查、季节*检查、*检查、临时检查和经常*检查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综合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其它类别检查可与同时开展。

第五十五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依据年度环保责任书和相

关考核办法,负责对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考核。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工作。

各级单位应该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应列入年度资金预算。

第五十六条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运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未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将追究企业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未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或降低环境保护设施技术*能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在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未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的,将追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认可,而擅自对环保设施实施维修、拆除、停运和更换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十条 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各企业可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若有与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或地方*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六篇: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

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qb/xjgh·cxwj-041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试 行 )

前 言

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员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财产安全, 事关公司稳定 发展的大局, 是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做好环境保护工 作,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搞好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健 康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可持续发展既是满足当代的需要 , 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 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生态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 经济持续发 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手段 , 社会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的最终目标。随着环 境问题的出现 , 企业倡导可持续发展模式更是迫在眉急的。满足人类 需求是社会发展的中心。要求企业在尽量减少资源消耗的基础上 , 提 高资源的利用率 , 做到少投入多产出 , 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增长 , 使物质 能量的转化率达到最佳效果 , 以满足企业发展需求。同时要求企业在 生产经营时 , 尽可能地多利用少排放 , 以减少自然的负荷 , 使系统的结 构和功能保持良好状态 , 成为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的新模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 、 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环保基础管理工作, 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及环保达标, 吉木乃公司结合股份公司、 天然气事 业部环保相关制度, 组织编写了 。

节能 降耗 减污 增效

第一章 环境保护管理总则 。 。。。。。。。。。。。。。。。 4第二章 关于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6第三章 管理通则 。。。。。。。。。。。。。。。。。。。。。。。。 7第四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 。 9第五章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 。。。。。。。。。。。。。。 11第六章 水污染防治管理 。 。。。。。。。。。。。。。。。。 12第七章 固体废物管理 。 。。。。。。。。。。。。。。。。。。 13第八章 危险废物管理 。 。。。。。。。。。。。。。。。。。。 15第九章 环境保护奖惩 。 。。。。。。。。。。。。。。。。。。 16第十章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 。 。。。。。。。。。。。。。。 17第十一章 清洁生产管理 。 。。。。。。。。。。。。。。。。 21第十二章 节能降耗管理 。 。。。。。。。。。。。。。。。。 24第十三章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 。。。。。。。。。。。。 25第十四章 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 。 。。。。。。。。 27第十五章 环境保护统计暂行规定 。 。。。。。。。。 28第十六章 环保统计台帐管理办法 。 。。。。。。。。 30第十七章 设备检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 32第*章 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 34第十九章 附 则 。。。。。。。。。。。。。。。。。。。。。。。。。 35

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环境保护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控制天然气事业部各单位污染, 减少污染物 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 成污染减排指标,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 根据 、 等有 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事业部各所属单位环境保护和污 染预防的管理。

第三条 安全环保职责

3。1 总经理是事业部最高管理者, 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 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 污染防治工作。 天然气事业部分管领导对本制度进行贯彻落实, 天然 气事业部运营管理部门进行具体执行。

3。2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领导负责, 制定环境 保护目标, 环保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相关环保知识培训, 确 保职工按照岗位*作规程进行*作。

3。3 各单位建立适应本单位发展需要的、 逐步健全的环境保护管 理制度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人员。

3。4 事业部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 法规、方针和政策,协助所属各单位推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对事业 部所属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3。5 各单位有关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 应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 位臵, 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 境事件负责。

3。6 各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组织新、 扩、 改建项目论*审查 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 ,并采用 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3。7 设备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 确保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达到设计要求, 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 运行负责。

3。8 各单位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 无害、 无毒或低毒 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二章 关于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基础管理工作, 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及 环保达标, 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和环境保护意识, 确保公司和员 工生命财产安全, 经公司经营班子研究决定, 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委员 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怀兵

副组长:王子瑜、王进亭

成 员:欧阳文宏、王传斌、马路、叶生永、李延辉、王祥国、 魏强、王院*、何黎阳、吴永贵、丁国平、刘晓瑞

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环部

办公室主任:李延辉

办公室成员:柴 鹏、任建玲、孙统飞、徐亮、何亮、罗维文、 王飞艳、王婷婷、杨贝贝、石榴、努尔、伏明扬、 汤永刚、潘东海、蔺 靖

办公室电话:0906-7606017

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 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三章 管理通则

1。 各部门要重视环境保护、 节能减排知识宣传教育, 在进行培训 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环保法律法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 内容,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2。 安环部需搜集适用本单位的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 对照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3。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并有权制止污染、 破坏环 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并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4。 公司应积极采用先进生产工艺, 最大限度地节约和综合利用资 源和能源, 减少三废排放, 降低污染影响, 搞好技术革新和综合利用, 通过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 、漏,把[三废"减少和消灭在生 产过程中 , 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节能、降 耗、减污、增效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 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5。 公司应购臵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 设备和原材料,优先选用有环保标志的绿*产品。

6。 公司必须保*环保设备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 严格按照设备设 施*作说明书要求做好设备设施维护、 保养和检维修, 以保*其正常 运行,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维修记录。

7。 公司未经环保管理、 设备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同意, 不得私自拆 除、改动、改造现有环保设施。

8。 公司应根据实际采用各项措施, 降低各种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 和粉尘,确保*作岗位达到规定限值,厂界符合要求;对未达到要求 的要报告上级公司和*相关部门, 设臵明显标识牌, 对情况进行通 报。

9。 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管理, 同时加强日常办公节水 管理,避免水资源浪费。

10。 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杜绝固体废弃 物污染环境事故。

11。 应根据本单位建设项目环保要求, 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工作, 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植物,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种植方 式,扩大绿化面积。

12。 根据国家环保法规标准和当地安环部门的监测要求, 积极配 合做好污染物监测工作,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动态管理。

13。 公司环保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备设施运转使用情 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员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 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验*整改情况。

第四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1。 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保管理, 促进公司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根据 、 、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集团、股份相关管理制度特制 订本管理要求。

2。 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严格执行 和 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对建设项目的选址、 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 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 3。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 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一定要考虑其带来的环境因素,若条件具备将 新老污染物一并处理。

3。1工程设计阶段, 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 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 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参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 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3。2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 工艺,禁止采用国家明令禁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3。3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 落实施工计划 与进度,保*工程质量,环保管理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 [三同时"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施工。

3。4工程竣工后, 试生产或试运行前, 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申请, 各相关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 取得环保试生产许可之后, 方可进行试 生产或试运转。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后按照试生产要求期限申请竣工 验收, 暂时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要及时申请试生产延期, 确保试生 产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5通过技术改造, 不能解决的污染物, 必须首先着眼于综合利 用和回收利用,或者以废治废,实行污染物资源化、减量化。鼓励和 支持开发废物回收利用的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

3。6对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 运输和贮存, 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 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及技术规范和规程,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3。7公司负责管辖区废水、 废气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确保废水、 废气排放量、 污染物浓度等有毒有害物含量达到公司控制 指标。

3。8 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 设施正常运行; 环保设施确需停运检修, 按照环保设施管理规定办理 停运手续,在采取有效措施的条件下,抓紧检修,尽快投运,减少环 境污染。

4。 公司对于新、 扩、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竣工验 收批准文件, 环境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等资料及时上报天然气事业部 运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1。 定义

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 中, 呈现出足够的浓度, 达到足够的时间, 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 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 。

2。 管理要求

2。1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 时"及本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相关条款。 2。2大气污染物排放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定的排污 量进行管理。

2。3公司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排放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 有的污染物排放设备、 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数 量、浓度。当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 时更新。

2。4公司应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2。5公司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 应措施收集和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做到有组织排放。 2。6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 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 公司有责任教育其职 工遵守上述规定。

2。7对露天堆放的粉料堆场,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粉料运输 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禁止洒漏。

2。8公司应采取多种措施, 防治其它各类非生产活动的扬尘污染, 对产生的的粉尘及垃圾应及时清理。

2。9公司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对不符合要求的岗位需 张贴明显标识,为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合适的劳保用品。

第六章 水污染防治管理

1。 定义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 物或者放**等方面特*的改变, 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 危害人体 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等现象。

2。 管理要求

2。1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设备逐步进行调整 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 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2。2排放污水时,排放人员应当配合环保人员统计企业拥有的污 染物排放设备、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 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 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2。3新、 扩、 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 [三同时" 及本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相关条款。

2。4必须保*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2。5溢流废水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2。6出现水污染事故后, 环保人员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减轻或消除污染,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2。7严禁向其它排水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废碱或 有毒液体。

2。8严禁向其它排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 废弃物。

2。9严禁随地排放废水废渣、废油、废*、废碱或有毒液体及其 他废弃物。

第七章 固体废物管理

1。 定义

1。1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 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1。2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 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 半固态和 臵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 物质以及法律、 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 理的物品、物质。

1。3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的固体废物。 2。 固体废弃物分类

2。1有毒有害的固体废物

包括废油、过期的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废电池、废 日光灯、废化学试剂瓶等。

2。2可回收的固体废物

包括废纸、废设备、废铁丝、废塑料瓶(袋) 、废催化剂等。 2。3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

包括灰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3。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3。1 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 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 境的污染。

3。2 收集、 贮存、 运输、 利用、 处臵固体废物时, 必须采取措施, 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 物。

3。3 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积极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回收 利用。

3。4 应当将本单位生活和工业垃圾分类, 及时清理, 并在指定地 点倾倒、堆放,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3。5 危险废物处理按照本制度[危险废物管理"部分执行。

4。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臵和利用原则

1、公司要动员职工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减少固体废弃物的 产生对环境的影响。 [三废"最大限度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2、 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单位要及时记录固体废弃物产生量、 流向、 贮存方式、处臵办法等资料,并每月报上级有关部门。

3、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存放。公司对需临时存放固体废弃物的场 所设臵防雨、防渗、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对粉状或颗粒状的固体废 弃物应封闭贮存后放臵在临时堆放处, 对液体危险废物应装桶或装罐 存放于临时堆放处,同时,报安环部批准。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场所 应有明确标识。

4、固体废弃物防治设施、场所的维护。禁止擅自关闭、闲臵或 拆除固体废弃物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臵或拆除的,必 须经安环部批准, 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同时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环境。

5、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需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由其所在部门 联系供应部进行回收, 交接应有记录; 对本规定未明确的固体废弃物, 报工程技术部, 由其安排有关部门确认, 由供应部统一安排回收处臵。 6、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需处理一般危险废弃物的由其所在 部门联系供应部进行回收, 交接应有记录; 供应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臵, 安环部负责对购买危险废弃物单位 资质审查, 供应部在处理固体废弃物之前要向安环部提供购买方危险 废弃物经营许可*等资质审查资料。 处臵到省外的, 由安环部协调地 方环保局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手续齐全后方可处理。

7、供应部与负责购买固体废弃物的单位签订固体废弃物处臵合 同,合同中应载明运输过程中保护环境方面的要求。

8、 土建、 建筑过程产生的垃圾由施工单位管理并负责外运处臵。

9、固体废弃物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臵过程中,发生 固体废弃物散落、 泄漏等情况, 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 的污染危害。当造成事故时,要及时向安环部报告并配合事故处理。

第八章 危险废物管理

为加强公司生产服务活动中产生的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根据 、 和 等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1。 定义

1。1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的固体废物。 1。2废弃危险化学品: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 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 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 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 管理要求

2。1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 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臵等有关资料。 2。2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臵危险废物, 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2。3危险废物经营根据实行许 可*制度,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 人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臵等活动。

2。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需要转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转移时必须 办理转移联单,具体参照国家环保总局 。

2。5产生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遵守以下规定:

2。5。1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设施及容器设立明显的识别标志。 2。5。2危险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贮存的包装要求。 2。5。3核对运输单位及收运人员的*件、手续,并向收运人员说

明危险废物的种类、 *质、 安全运输注意事项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 理方法。

第九章 环境保护奖惩

1。 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 防止保护环境和预防环境污染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有下列情 况之一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表扬或给予 100元至 2000元奖励: 1)环保合理化建议被采纳、重大防范措施、技术创新成绩突出 者。

2)在本单位节能降耗、节约成本工作成绩突出者。

3)在环保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2。 环境保护处罚基本要求

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以及单位环境保护规章 制度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惩罚或行政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惩罚的范围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环保事故、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 由环保 管理部门组织行政、生产、技术、工会等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 , 按照

1、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环保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本单位环保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 果者。

3、擅自拆除、挪用或更换环保设施,造成严重后果者。

4、对环保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者。

5、 由于生产、 基建或检修等需临时破坏的环保防护设备、 设施, 完工后未及时修复的。

6、故意损坏各种环保防护设施者。

第十章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

1。定义

环境污染事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 以及意外因素的 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环境受到污染, 国家重点保护的 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 *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2。事故分类

2。1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 大气污染事故、 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 污染事故等。

2。2环境污染事故依据危害程度分为:

2。2。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在 1千元 (含本数 ) 以上 1万元以下 (不含本数 ) 的事故。 2。2。2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在 1万元 (含本数 ) 以上, 5万元 (不含本数 ) 以下 , 或因 环境污染需疏散、 转移群众 10人 (含本数 ) 以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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