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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我院人事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人才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加大力度,合理开发配置人力资源,创新人才建设机制,开创我院人才工作的新局面,为把我院建设成为现代化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工作保障。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全县人才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发展的工作环境。
1、利用各种媒体和机会,学习、宣传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对人才工作在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抓住国家实施展人才强国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快我院人才建设工作的步伐,开创我院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局面。
2、认真讨论和研究人才强院战略问题,确定我院人才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人才工作机制,实现我院卫技队伍的跨越式发展。
3、以建立学科带头人为重点,通过实施“萃英机划”,加强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医院学科建设,提升我院卫技队伍的整体水平。
4、积极为各类人才创建工作条件,用人所长,牢固树立对专家服务的思想,促使他们干好事业、干成事业。
二、全面实施“萃英人才建设计划”
以学科建设为导向,以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坚持吸引、培养和使用并重的原则,建立一支能中能西的高素质的卫生技术队伍。
1、引进人才。
2、加大对外聘专家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监督管理,发挥医学专家的作用。
3、学历提高与能力提高并重,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卫技人员培养和培训工作的力度。工作要有计划,并通过建章立制来确保计划的实施。__年拟安排外科、骨伤科、针灸科、妇科、肾病专科等10个科室15位人员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4、实施“名医工程”,做好20__年县级“名医”的培养工作,选择5—7名卫技人员为培养对象。
三、积极探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切实推进人事改革。
1、继续做好全院职工聘用制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完善人事代理制。
2、加强对职工的业务考核,实行“末位”待岗制。
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4、适时修订原有的奖金分配方案,逐步建立以职位、岗位为前提,按贡献分配的奖金制度体系。
5、做好医院人事档案工作和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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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 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 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 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 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 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 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 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 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 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 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 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 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 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 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 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 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 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 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 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 体检。
第六条 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 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 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 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 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 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 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 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 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 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 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
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 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 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 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八、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 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 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 教育时间:3~4天。
第五条 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 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 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专员,主要的工作是招聘和培训这两块,这只是人力资源的其中两部分的工作,在工作以来,自己也是一直的在精进对招聘和培训工作的理解,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现在6月份过完了,为了更好的开展我接下来的工作,我制定了个人7月份的工作,如下:
一、招聘方面
针对招聘方面,根据公司对人员这方面的需求,以及现阶段公司岗位人员空缺的情况,7月份入职上岗的人数至少要达到__个,那招聘面试的人数要在这个数字上相应的提高,暂时给自己的目标是__个,要想招聘的人员达到目标,我想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完善公司的招聘制度。公司的招聘体系还需要有所改善,自己在未来的一个月里,致力于公司的招聘工作,完善公司的招聘制度,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能够使公司更好的吸引优质的人才,填补现在公司人员上的空缺,完善公司相关的招聘制度,为公司储备更多更好的人次打下制度上的保障。
2、增加公司的招聘渠道。现在公司基本上都是网上招聘,这些招聘渠道的优点是上面每天的简历都有更新,也可以随时可以看到求职者主动投公司的简历,可以很快的在线上进行沟通,然后约来公司进行首轮面试,不足的地方就是整个过程中,时间要挺久的,我想着可不可以尝试下别的方式。现在正值毕业季,我计划着可以跟学校合作,在学校里进行现场招聘,扩大公司的招聘渠道,以达到公司急需人才的要求。
二、培训方面
培训这块,我主要负责的是岗前培训,在新人入职的时候,还没有正式上班的时候,针对公司的相关政策和公司的大概背景和经营范围要大概跟新人进行一次岗前培训的,以至新人能够更好的了解公司和了解自身即将工作的工作岗位。我在下个月要更好的提高自己的培训能力,用简洁明了的话语更好的让新人明白公司的宗旨,增强新人和公司的凝聚力。
下个月对于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个月,我会按照自己的计划严格的要求自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为工作尽可能的招揽更多的优秀人次,增加公司的储备力量,加油!
前
言
为加强我院专科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我院可持续创新发展,根据国家卫计委,安徽省卫计委,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要求。遵照阜阳市卫生局“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结合我院专科特色实际,并参照“二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编写修订了《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汇编,特别是“妇产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新生儿科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更能适合我院专科特点,供全院员工认真学习并对照本科工作实际自觉遵照执行(如国家,省卫计委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管理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二、人事工作制度
三、请示报告制度
四、院总值班制度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安全防火制度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十、岗前教育管理制度 十
一、保密工作制度
医疗管理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二)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三)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四)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五)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六)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七)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八)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四、首诊负责制度
五、医嘱制度
六、查房制度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八、会诊制度
九、病例讨论制度
十、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十
一、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 听班制度
(三) 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查对制度 十
三、处方制度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十
五、出、入院制度 十
六、转院、转科制度 十
七、业务学习制度
3 十
八、各级医疗人员去向报告制度 十
九、物理治疗科工作制度 二
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二十
一、疫情报告制度 二十
二、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三、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四、注射、输液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五、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六、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七、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十
八、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二十
九、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三
十、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三十
一、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三十
二、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三十
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三十
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三十
五、药剂科工作制度 三十
六、煎药室工作制度 三十
七、药品统计报告制度
三十
八、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三十
九、西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4 四
十、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四十
一、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四十
二、手术前讨论制度 四十
三、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四十
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四十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护理管理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护理人员会议制度
二、分级护理制度
三、病房管理制度
四、探视陪伴制度
五、病人入、出院管理制度
六、护理查对制度
(一) 医嘱查对制度
(二)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三) 输血查对制度 (四) 饮食查对制度 (五) 供应室查对制度
七、交接班制度
八、事故、差错、缺陷登记和报告制度
九、护理文书管理制度
十、病案管理制度 十
一、治疗室工作制度 十
二、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十
三、手术室工作制度 十
四、供应室工作制度
后勤管理
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三、领物制度
四、洗衣房工作制度
五、污水处理制度
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人员岗位职责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长职责
二、医务科科长职责
三、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四、护理部主任职责
五、人事科科长职责
六、门诊部主任职责
七、统计室工作人员职责
八、病案管理员职责
九、总务科科长职责
十、汽车司机职责 十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十
二、安保科科长职责 十
三、安保人员职责
医疗系统
一、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二、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三、总住院医师职责
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五、麻醉科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六、放射科技师职责
七、检验科主任职责
八、检验科技师职责
九、药剂科主任职责
十、主管(中、西)药师职责十
一、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十
二、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十
三、疫情管理人员职责
护理系统
一、护理部主任职责
二、病房护士长职责
三、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四、治疗室护士长职责
五、注射、输液室护士长职责
六、病房护士职责
七、手术室护士职责
八、治疗室护士职责
九、注射、输液室护士职责
十、主管护师职责 十
一、护师职责 十
二、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十
三、供应室护士职责
财务系统
一、财务科职责
二、会计员职责
三、出纳员的职责
四、药品核算会计职责
五、门诊挂号、收费员职责
六、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七、住院处收费员职责
第三部分、各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院务管理委员会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三、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四、医院感染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五、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六、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七、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职责
八、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九、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第一部分 工作制度
行政职能系统
一、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1、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行政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参加科晨会,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人事科工作制度
1、按照 《劳动法》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制,并严格执行公司用人机制。注意做好人力资源科学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按客观规律办事,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科室人员做到互通情报,协调工作。
3、经常深入科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合理调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原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诚老实、襟怀坦白、遵守纪律。
5、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遇有突发医疗,卫生及安全事件,必须动员全院力量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产前检查胎儿严重缺陷,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种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5、丢失或损坏贵重器材、药品和剧毒药品时。
6、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7、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及存在争议或不能确诊的病人时。
8、重大经济开支。
9、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10、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1、十
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业务进修人员时。
12、十
二、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13、十
三、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时。
10
14、十
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发生冲突时。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
2、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3、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全院安全情况。
4、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去向告诉电话总机值班员,以便寻找。
5、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负责安排当日值班人员。
7、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救护车辆。
8、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9、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固定资产交接班。
五、院长办公室工作制度
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2、做好来访、参观等上级检查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3、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4、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5、搞好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6、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7、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六、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周四下午为院长接待群众来访时间,由院领导轮流负责接待。
2、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3、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4、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党支部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5、要为来访群众守密,要认真对待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2、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5、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6、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八、安全防火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班组要有两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6、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
10、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九、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1、严禁打架斗欧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2、凡酗酒医闹肇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者,由110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3、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4、院内禁止玩火、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职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5、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十、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1) 政治思想教育。
(2) 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3) 医德规范教育。
(4) 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5) 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6) 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十一、保密工作制度
1、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并监督执行。
2、医院有一位院级领导分管保密工作。保密领导小组由院办、党办、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
3、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帐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
4、保密工作: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科技档案室、统计室、打字室、复印室、收发室、科研及其他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
5、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6、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
7、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工作要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8、按上级规定,保密小组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半年自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及时分析全院保密工作情况,研究保密工作措施,写出书面报告,使医院保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
医疗管理系统
一、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树立为领导服务、为医疗第一线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廉洁奉
2、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听取意见,督促检查各种医疗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重危、急诊、疑难及大手术前后病人处理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科室提交的申请报告或请示的问题,能解决者立即解决,不能解决或不属于本职范围者,应及时给予答复和
3、
4、分析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对策。每月、季分别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工作
5、协助院长、分管院长隔周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组织一次临床、医技科室联席会、
6、每周一下午向分管院长汇报上周医疗工作运行情况,请示本周工作安排问题。
7、
8、按时参加院领导召集的其他会议,坚持请示报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
5、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三、病历书写制度 (一)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签字水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
2、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
5、
6、日期和时间按公元年历,时间按2
4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
8、根据国家卫计委最新《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
(二) 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复诊病历要详细描述经过治疗后的结果及病情变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并进行登记
7、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
8、
(三) 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15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
2、
3、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
(四) 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一线住院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助理医师书写,上级医师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
4、
5、住院病历必须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
(五) 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助理医师或者实习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个时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
(六) 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4、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
5、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
6、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7、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8、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
(七) 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1、
2、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
3、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八) 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
2、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
3、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
4、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批准。
5、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
6、
四、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五、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如需要更改撤销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名。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理人员交待清楚.医
2、
3、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须询
4、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
5、
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
7、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
8、
9、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临时的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六、查房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 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
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
4、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
5、护理查房:由护理部主任,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
6、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查房结束后,
7、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
28、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2、责任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3、住院医师每日查房至少2次。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人;主动向上级医师汇报经治病人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开写次晨特别检查医嘱和给予的临时医嘱;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病人;了解病人饮食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4、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责任主治医师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时,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责任主治医师查房时,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参加。
5、对于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6、上级医师查房时,下级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检查片,各项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上级医师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应及时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八、会诊制度
(一) 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 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 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
(四) 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 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特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 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并报院长同意)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
(七) 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并做好会诊记录,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九、病例讨论制度
(一)
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
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 出院病例讨论
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
2、出院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4、
(三) 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四) 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21
(五) 死亡病例讨论
1、
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
3、